ISO14001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方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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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员根据审核发现所做的论证。
内部环境审核员实施内部环境审核后所下的结论有三种情况:
a)符合审核标准;
b)基本符合,但有一些需纠正之处;
c)不符合,存在环境管理体系(EMS)上的重大缺陷,必须立即纠正。
在上述b)、c)两种情况下,内部环境审核员必须要求受审核部门采取
纠正措施,内审员可以和受审核部门讨论纠正措施的具体方法。
审核结论作为报告书必须文件化,然后将其发送至最高管理层、管
理者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等。
内部环境审核员为得出受审核部门是否符合审核准则,则必须有
审核证据。
作为审核证据,主要有:
a)文件;
b)记录;
c)设备、装置;
d)现场观察到的事实;
e)口头发言等。
五、受审核方(auditee)
受审核的组织。
这里所谓的受审核方不是指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就组织而言,
既有几个人规模的小部门,也有超过多人的大部门。
但是,需要
注意的是,在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有时将受审核的对象组织称为受审核部门,将接受审核的个人称为受审核者。
六、委托方(client)
1S014010:
1996对委托方的定义为:
委托进行审核的组织。
委托方可以是受审核方,或是拥有法定或合同权力提出审核委托的其他组织。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委托方是最高管理层,审核员有义务向最高管理层报告审核结果。
七、环境审核(environmentalaudit)
1996对环境审核的定义为: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特定的环境活动、事件、状况、
管理体系,或有关上述事项的信息是否符合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
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委托方。
基于ISOl4001标准所进行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目的是客观地评价受审核部门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审核准则,并将这一评价报告最高管理层。
因此,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要点有两个:
a)与审核准则相比较,决定是否符合;
b)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评价结果;
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audit)
ISO14011:
1996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定义为: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
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
内部环境审核中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在原则上和外部环境管理体
系审核是一样的要求。
九、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auditcriteria)
1996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定义是:
审核员用来作为参照,与所收集到的关于该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审
核证据进行比较的方针、惯例、程序或要求,如ISO14001中提到
的要求,以及其他适用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ISO14001标准之外,还有组织制定的规定、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都是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组成部分。
本章思考题:
1.为什么说审核发现是编写审核报告的基础?
2.审核证据、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的关系?
3.审核证据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关系?
4.环境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关系?
5.如何理解审核准则?
4.1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这是总的要求。
4.2环境方针
1)最高管理者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
a)适合于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明确应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传达到全体员工;
f)可为公众所获取。
2)对环境方针的规定应当做到意义明确,使内、外相关方都易于理解。
3)环境方针应进行定期的评审与修订,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条件和信息。
4)应明确环境方针的适用范围。
5)若组织的上级组织制定有环境方针,则组织的环境方针应与后者吻合。
4.3规划
4.3.1环境因素
1)组织应在自身可控制或可影响范围内,建立并保持决定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程序。
2)组织应在设定环境目标和指标时,考虑重大环境因素。
3)环境因素意的信息应经常更新。
4)作为重大环境因素,主要包括: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废弃物管理;
d)土地污染;
e)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f)其他的地区性环境问题。
5)在确定环境因素的过程中,应考虑以下事项引起的显著影响:
a)正常的作业条件、停止和开始时的非日常条件等,常识性的可预测的紧急情况;
b)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c)生产时使用的部件、能源等的输入和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排水、排气等输出。
6)应确认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所引起的环境因素。
a)应确认材料变更等对环境的影响;
b)应明确产品的使用方法、废弃方法。
4.3.2法律与其他要求
1)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适用于其活动、产品与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2)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示例:
a)行业规范;
b)与有关机构的协定;
c)非法规性指南;
4.3.3目标和指标
1)应规定设立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程序并文件化。
2)在建立与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
3)环境目标和指标应满足以下项目:
a)符合环境方针;
b)目标应具体,指标应现实可测量;
c)应考虑污染预防的手段;
d)应采用经济上高效率低成本的最佳技术。
4.3.4环境管理方案
1)为达到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制定并保持环境规划并使之文件化。
2)规划应满足:
a)应使各相关部门及阶层的目标、指标及其责任者明确化;
b)应有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3)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与之适应。
4)方案中应包括对新活动的环境评审。
5)对现行的或新增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方案中应包括对计划、设计、生产、营销和处置的考虑。
6)对于产品,应考虑设计、材料、加工、使用及最终处置等方面。
7)对于安装工作或工艺上的重大修改,应从计划、设计、施工、试运行、运行,以及根据组织决定的适当时间予以关闭等方面考虑。
4.4实施与运行
4.4.1组织结构及职责
1)应对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2)管理者应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及财力)。
3)最高管理者应任命在下列事项中拥有权限和责任的管理者代表: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b)为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向最高管理者汇报EMS实绩。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1)应有规定培训必要性的文件。
2)应要求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都经过相应的培训,并且应有相应的程序文件。
3)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处于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各自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各自业绩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对紧急事态的准备和响应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员工应接受适当的教育、培训,以具备相应能力。
5)应确保专门从事环境管理职员所需的经验、能力、培训的水平。
6)应要求承包方证实其员工接受过必要的培训
4.4.3信息交流
1)有关环境信息,应有包含以下事项的文件化的程序:
a)组织内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内部信息交流;
b)对来自外部的相关方的信息接受——文件化——答复。
2)应充分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
3)关于紧急事态,应有和官方信息交流的手段。
4.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1)关于环境手册、文件体系,应有包含下列内容的特定的书面或电子文件:
a)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必要项目,明确其体系化及相互关系;
b)管理相关文件的途径。
2)相关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过程信息;
b)组织结构图;
c)内部标准与运行程序;
d)现场应急计划。
3)可将环境文件组织实施的其他体系文件。
4.4.5文件控制
1)应建立并保持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的程序以确保:
a)文件便于查找;
b)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修订并由责任者认可;
c)必要的场所(部门),都能得到必要文件的最新版本;
d)已废除的旧文件应马上撤掉,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对需要保存的旧文件进行标识。
2)文件应易于读懂。
3)所有文件应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保管。
4)文件应在规定期间内予以留存。
5)应规定并保持有关建立和修订各种文件的程序和责任。
4.4.6运行控制
1)明确对应于由环境方针及环境影响评价导出的目标和指标应实施什么、开展什么样的活动。
2)应建立和保持活动是在遵守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条件下进行的文件化的程序。
3)在程序中应规定运行标准。
4)应明确并保持一套运行程序,以对应于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重大影响。
5)应规定提供供应方和承包方的业务中的环境问题会有什么关联的环境信息的程序。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1)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以明确可能的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出现时的对应措施,规定这一程序时,要考虑对大气的排放、对水体和大地的排放及由此引起的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2)应规定并保持应付紧急事态、防止或减轻环境影响的文件化的程序。
3)必要时,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程序予以评审和修订。
4)应定期地对假设事故和紧急事态进行实地演习。
4.5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监测和测量
1)对于有可能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业务活动中的重要监测项目,应当用文件化的、可修订的程序规定定期监测和测量。
2)这一程序中,应记录将监测、测量结果和环境目标和指标相对照后检查的数据。
3)监测设备应予校准并妥善维护,并根据程序保存校准与维护记录。
4)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4.5.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1)应建立并保持规定下列责任和权限的文件化的程序:
a)对不符合进行处理和调查;
b)采取措施减少由于不符合引起的所有影响;
c)对不符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任何旨在消除巳存在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该问题的严重性及其环境影响相适应。
3)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所引起的对程序文件的任何更改,均应记录变更内容。
4)在调查不符合,查明不符合原因的同时,也要明确必要的纠正措施,并规定、保持纠正程序。
5)应规定、保持为避免不符合再度发生的必要的控制和修订程序。
4.5.3记录
1)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来标识、保持与处置有关环境管理的记录。
2)环境记录中应包括培训记录、审核和评审结果。
3)环境记录应易读、标识明确,具备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4)记录应便于检索,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5)应规定保管期限。
6)用来标识、保持与处置记录的程序,应将重点放在规划阶段设立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上。
7)应对机密业务信息的管理予以考虑。
8)环境记录中应包括以下项目:
a)关于适用的环境法律与其他要求的信息;
b)投诉记录;
c)教育、培训记录;
d)过程信息,
e)产品信息,
f)检查、维护与校准记录;
g)有关的供应方和承包方信息;
h)事故记录;
i)应急准备与响应信息;
j)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k)审核结果;
l)管理评审。
4.5.4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1)为了判定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和环境规划内容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应当进行定期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2)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EMS审核的计划和程序,以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3)审核方案和审核日程的制定,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要性和前次审核的结果。
4)审核的程序文件中,不仅要包括审核的适用范围、频次和方法,还要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5)审核的方案和程序应包括:
a)待审核的活动与区域;
b)审核的频次;
c)管理与实施的职责;
d)审核结果的通报;
e)审核员的资格;
f)审核方法。
6)审核可由组织内部人员或组织聘请的外部人员来实施,无论哪种情况,审核员都必须公正、客观。
4.6管理评审
1)应用文件明确管理层评审。
2)应收集为实施管理评审所需的必要的信息。
3)为了保持EMS的持续改进、适用和有效,从而取得良好的环境业绩,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EMS进行评审和评价。
4)管理者进行的评审,应对照EMS审核结果、外部情况的变化、对持续改进的承诺而修订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及其他EMS要素。
5)评审范围应当全面,但不必在一次评审中涉及环境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同时评审过程可延续一段时期。
6)对方针、目标和程序的评审,应由制定它们的相应管理层承担。
7)评审内容包括:
a)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b)面对变化的条件与信息,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具有持续的适用性;
c)相关方关注的问题。
8)为采取必要对策,应将评审结果、结论或建议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
1.环境方针的作用是什么?
制定时应包括什么要素?
2.为什么说确定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应以重大环境因素和影响为基础?
3.环境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编写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5.定期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有何重要意义?
6.如何保证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7.在EMS中保证执行环境管理方案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如何实施?
8.记录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9.纠正和预防措施文件化程序应掌握的要点是什么?
10.阐述不符合评审后的处理方法。
11.试述管理评审与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区别。
第一节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一、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就是评价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ISO14001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按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运行是否有效,以达到改进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和预防污染。
组织应实施以下事项:
1、对照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准则(ISO14001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体系文件等),判断受审核部门的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2、判断受审核部门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地实施和保持;
3、发现受审核部门的环境管理体系中可予以改进的领域,并将其明确;
4、评估管理评审在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效能。
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范围
首先确认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范围,将这一覆盖范围视为审核对
象。
这和第三方审核认证的范围是一样的。
将范围具体化,大致可分
为:
1、业务方面
a)明确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所涉及的范围及由此引起的重大环境因素和相关的环境影响;
b)将有重大环境因素和相关环境影响的部门作为审核对象。
2、现场方面
a)在一个组织有多个类似活动的现场,同一环境管理体系中管理多个现场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审核的条件为:
●登记范围在各个现场实质上一样;
●活动类似,重大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影响本质上相同;
●有关组织的整个现场:
①有环境管理的负责人,其体系得以建立和保持,
②环境方针适用于所有现场,
③体系的文件化、体系的变更、管理评审、内部审核计划的制定及结果评价等是集中管理的;
④组织进行所有现场的内部审核。
●由于各自现场设施或规模的不同而导致的责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的差别不应有本质上的变化,要在一定的差别范围内;
●考虑现场的规模和业务的变动,可以在任何现场进行抽样或随机抽样。
b)临时性现场:
如建筑公司的现场这类临时性现场,其本身不作为登记对象,而是以开展这一业务的组织为对象,现场仅仅作为该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状况的证明而被抽样检查。
c)无特定现场的登记对象:
如一些服务业,其业务现场不固定,登记范围根据组织及所提供的服务来规定。
体系的运行状况可在一部分服务现场审核。
例如,搬家公司的实际工作现场是不固定的,可在其实际服务的部分现场进行审核。
3、管理方面
a)申请注册的范围内,有关环境的所有责任和权限应明确;
b)在设定环境目标和指标及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时,应拥有决定如何实施环境方针的权限;
c)拥有关于环境管理及改进的财政和人力资源的支配权限;
d)组织的输入/输出能用和其他组织的业务接口来明确,例如:
输入:
原料、员工、服务等;
输出:
产品、服务、产品的贮存/运输、废弃物。
e)与环境有关的服务和活动直接地处于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对象之外时,其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影响也能在可能范围内适当对应,例如:
共同公共设施,现场内的其他组织的现场。
f)应考虑适用于注册范围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特点
一、环境审核的种类
2、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第一方审核)
顾名思义,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组织内部的审核员对自身组织的审核。
作为一个基本原则,不能对本部门进行审核。
同时,独立审核是极其重要的。
3、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a)第二方审核
组织对和自己有往来关系的组织进行的审核称为第二方审核。
审核方和受审核方属同一集团企业,但均为独立的法人时也属这种情况。
b)第三方审核
外部机构对毫无关系的组织进行的审核称为第三方审核。
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有一个认可机关,由认可机关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第三方审核。
与第一方和第二方审核相比,第三方审核的独立性和严密性更高。
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特点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一样是建立、保持环境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工具。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主要特点为:
1、计划性
相对于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这种短期审核而言,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通过制定月计划或年度计划来进行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年度计划以表3—1为例。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年度计划表(滚动式)
2、突出重点
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在短时间内审核整个体系。
与此不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可以花较长时间对某一领域进行细致审核,即可以突出重点。
3、内部人才的灵活使用
内部审核员为实施内部审核,需要熟悉活动、组织、体制和人。
内审员作为组织内部成员,对环境因素了解较多、较深,对有关领域的专门知识掌握较好,可以有效地在内部审核中利用其经验但是,下列两点也应注意:
a)来自内部的压力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比受审核者在公司内地位低的情况下(如科长审核部长时),受审核者一旦被发现不符合,可能会对内部审核的结果施加影响和压力,因为受审核者担心本部门不符合项多的话,会降低公司对自己的评价。
事实上,由于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就是找出不符合以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因此,所发现的不符合项越多越好。
有些组织将不符合的多少直接和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这样会影响内部审核的效果和公正性,从原则上讲是不能提倡的。
b)缺乏客观性
由于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非常了解内部人员,可能因此会丧失客观性。
对此,内部审核时必须注意,并强调发现的不符合项越多越好,不允许非客观性的存在。
4、以改进为目的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要尽可能具体化地对不符合提出意见。
无论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还是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环境审核员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评价符合和不符合,确认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和内部审核员不同的是,第三方审核时审核员不会提出任何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意见。
在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解决问题是最终目的,因此必须要求受审核部门的负责人采取适当的解决对策。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否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解决对策是否有效。
对部门负责人来讲,重要的是积极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
常见的缺陷
最高管理层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关心程度直接影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对不符合不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就没有意义,而在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由于最高管理层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常常会仅仅指出不符合而告结束。
内审中常见的缺陷有:
a)没有受过培训的、无经验的人进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b)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有时得不到实施;
c)流于形式;
d)仅进行部分体系内部审核;
e)无内部审核日程表,内部审核在有关人员有时间时才进行;
f)没有对不符合报告的跟踪;
g)没在管理评审中进行内审报告的评审。
三、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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