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困难家庭帮扶活动志愿项目申请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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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网络管理员
承诺书
我申请成为本单位(团队)“志愿时”系统管理员,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广州“志愿时”网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承认团市委的系统管理权。
不将用户名转借他人。
若从事任何有害网络规范和要求的活动,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签名:
徐艳红2011年7月31日
附件2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
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一班一善”社区困难家庭帮扶活动
申报单位:
广州市第十三中学
项目负责人:
徐艳红
申报日期:
2011-7-30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一班一善”社区困难家庭帮扶活动
项目开展时间
2011-9
项目举办地点
大塘,珠光或北京街社区
拟组织志愿者
人数及人次
预计服务总时数
1200
服务对象
社区困难家庭
预计受益人数
100
项目简介
(服务内容、方式和频率等)
(可另页附)
我校将在高一6个班作为试点,每个班负责帮扶一个所在的大塘,珠光或北京街社区的困难家庭,每个班成立帮扶小组,每月由小组成员轮流上门慰问,每次至少6人,通过筹集一人一袋爱心米、爱心图书、一元一善的形式帮扶特困家庭,并开展缘游北京路、缘游沿江路等本土文化的参观宣传活动,使困难户走出社区,了解广州的新变化等。
与街道民政和计生部门合作开展特困单亲母亲,残疾人家庭的帮扶活动。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意义
志愿服务是中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广州市第十三中学从组织机制、管理机制、常态机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学生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从而提高中学德育的实效性。
项目实施的目标和期望达到的效果
2011年实现20个贫困家庭的帮扶,组织200名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项目拟整合其他资源情况及数额
资金
地方财政投入:
企业赞助:
社会人士或志愿者自发捐赠:
物资
物资明细:
折合人民币:
其他
明细:
折合节约金额:
项目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明细
(常规项目开支)
占申报资金
总额比例(%)
项目宣传
用品费用
宣传物料制作(含旗,徽章,资料等):
5000元
16
项目必要
装备费用
统一服装:
300件×
50元/件=15000元
48
志愿者
误餐补贴
300人次×
15元/人=4500元
14
交通补贴
10元/人=3000元
9
保险费用
9
培训费用
1000元
3
金额
31,500
申请资金总额
二、项目申报组织信息
申报组织名称
广州市第十三中志愿服务队
成立时间
2008
组织类型
区属事业单位
志愿组织
成员人数
成员人均
服务时数
10
曾组织实施
或参与的志
愿服务项目
2010年度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有:
义卖“爱的种子”、植树活动、地球一小时、“放眼看世界”与记者座谈会、教师节环保易拉罐活动、丈量麻石街(北京街李白巷)、海味街丈量活动、情缘折纸筹款捐米活动、捐赠爱心米、三八节送爱心米(北京街)、送爱心米(广卫街)、初三体育模拟考裁判、快意环保宣传(中六乐购)、亚运微笑使者宣传照拍摄、爱心教室
曾获荣誉及以往开展项目的媒体报道情况
2010年底,团省委发文确定我校为广东省中学共青团重点联系学校(广州市只有10间中学获此殊荣)。
我校还先后被评为广州市支持社区青年工作先进单位、越秀区优秀青年志愿者队伍、优秀团委等,团委刘宇立老师被评为广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江智辉同学被评为越秀区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数十名同学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
《传承百年校蕴创新学校文化》获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子课题一等奖。
2010年,我校关于学生志愿服务的实践与探索被评为越秀区德育创新成果一等奖。
以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探索依据的教育论文,有6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组织实施所申报项目的优势
近三年,我们的活动事迹已数十次被大型媒体机构如广州电视台、珠江电视台、新浪网、《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等所报道,因此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对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起到良性的促进和有组织良好的社区服务基础。
三、项目负责人详细信息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75年3月
籍贯
广东花都
工作单位
广州市第十三中学
行政职务
团委书记
身份证号码
E-Mail
QQ或MSN
6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志愿服务
经历及获
奖情况
曾被评为区优秀志愿者和广州市嘉许义工
在申报项目中承担的
主要任务
总协调,统筹项目
四、项目运营团队主要成员信息
姓名
王珊
1983年2月
少先队总辅导员
曾被评为区优秀志愿者
协助协调,统筹项目
五、项目申报审核意见
提示:
先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再由申报项目的志愿者组织按隶属关系提交相关机构签署项目申报审核意见
同意
单位负责人签名:
陈支南
(单位公章)
2011年7月31日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六、项目申报推荐意见
由具备推荐资格的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日
请项目推荐单位提供接受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用于代收项目经费)
银行账户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开户行名称:
工行庙前直街支行
银行账号:
7422
七、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理事会评审意见
出席评审会理事的人数共人;
赞成支持项目的人数为人;
赞成资助项目理由:
反对支持项目的人数为人;
反对资助项目理由:
理事会决定
出席评审会理事签名
年月日
项目申报表填表说明
1.拟组织志愿者人数及人次(同一名志愿者参加多次活动也是作为1人计算,不能重复叠加):
按开展活动所需志愿者数真实填报,项目总结时以志愿者名单信息作为核实凭证,数据差异将影响基金会对志愿组织诚信度及实力的考核。
2.预计服务总时数:
按照“预计服务时数=项目计划开展活动次数x每次活动计划组织志愿者平均人数x每次活动计划开展平均时长”的公式来进行估算。
3.预计受益人数:
应填写预计直接受益人数,项目总结时以服务对象登记表作为数据核实名单。
4.项目介绍(服务内容):
应列明每次活动开展的时间段、主要服务内容及实施提要、进度安排等。
5.项目实施的目标和期望达到的效果:
应填写实际可达到的目标与效果,不能写空话套话。
6.项目预算:
下表为志愿服务项目中常见支出科目举例,出现特殊情况可作补充,但所有的预
算支出科目必须按以下规格作出详细的说明(包括数量、单价、用途等),否则本会将视为无效申请。
7.请按要求填写本表后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并盖章,将一份纸质材料交/寄至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其余两份由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各留底一份,同时将本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基金会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设为:
区(县级市)/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发件人姓名。
基金会专用邮箱:
邮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35号大院之一亚运志愿者之家309室(邮编:
510060)
项目宣传用品费用(包括后期宣传及总结的相关费用)
横幅
金额=单价*数量,注明规格
旗帜(彩旗)
宣传单张
金额=单价*数量,
宣传册
金额=单价*数量
徽章(不干胶)
T恤
马甲
帽子
绶带
餐费
人均每餐不超过15元(标准过高)
饮用水
—
具体标明交通工具及计算出人均费用
主要针对专业性强的项目,人均费用不超过50元
具有明显风险的项目适用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项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广州市第十三中志愿服务队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开展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特别注释,在本协议有关概念的含义或指称,解释如下:
本协议,即指包括本协议之正文、注解、附件、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的总称呼。
项目,是指“一班一善”社区困难家庭帮扶活动。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该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自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须资助乙方项目金额严格按照《广州市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章程》规范管理资金。
3、有权利对项目情况及项目执行过程于广州志愿者网、广州志愿时网、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网公示,并依据项目评估办法开展考核评估。
项目评估合格的,视项目完成情况推荐入选广州市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并推荐参评全省乃至全国的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
4、项目评估不合格的,向全市进行通报,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工作职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填写《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项目申请表》,并保证所填资料真实、合理。
2、在项目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项目申请表》内容开展项目。
3、积极配合基金会的绩效考评工作,所有获资助项目必须按要求按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有关资料。
4、严格按照《广州市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章程》规范使用资金。
三、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协议合作期限办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进行友好协商。
3、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
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3、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其他
1、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乙方:
(签章)(签章)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01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