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审核作业指导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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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岗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清楚,管理层次清晰);
c)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等方面予以重视;
d)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质量与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例如:
深基础施工的质量与安全有无保证,主体建筑物完成后是否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沉降,影响建筑的综合质量;
以及现场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影响(邻近有易爆、有毒气等危险源;
或邻近高层、超高层建筑,深基础施工质量及安全难度大等),有无应急方案及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及安全保证的措施等;
e)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
对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管线工程等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有无针对性措施及预控的方法;
对于炎夏、严冬及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某些特定对象的施工质量与安全(如夏季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及防裂,雨季的土方填筑压实,钢筋混凝土柱的冬季施工防冻,港口码头施工中的水上打桩防止风浪的不利影响等),有无可靠而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f)安全应急专项方案;
g)文明施工方案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的管理规定;
2.2.2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
a)施工程序的安排。
合理的施工程序应当体现以下几方面,首先,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应当充分。
在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基本规律。
所谓先地下、后地上是指地上工程开工前,应尽量把管道、线路等地下设施和土方与基础工程完成,以避免干扰,造成浪费、影响质量。
此外,施工流向要合理即平面和立面上都要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
考虑使用的先后和区段的划分,与材料、构配件的运输和堆放不发生冲突;
b)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
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及维修难易、能源消耗,以及安全、操作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
施工机械配置应满足投标书或合同承诺的条件及施工需求。
例如,为防止灌注桩在施工中,因搅拌机故障或供电中断面使混凝土供应及浇灌中断,导致断桩质量事故的发生,应考虑配置备用拌和机械或备用电源等,或考虑应急的混凝土供应料源。
此外,国际上一些城市建筑施工中,还有防止噪声污染的限制,例如必须采用无噪声打桩等等。
c)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
它是施工方案的核心,合理的施工方法应当是:
技术可行,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与所选择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组织方式相适应、经济合理。
2.3审查时效
2.3.1施工承包商应在开工前一周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组织设计;
2.3.2项目监理部应在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查程序。
2.3.3或按施工合同条款规定的时效执行。
2.4审查负责人
2.4.1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
2.4.2项目总监指定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4.3重点工程、重大工程及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报监理部或总工办审批(必要时可报公司技术负责人)。
3.审查工程开工(JL-A001)
3.1审查程序
3.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01)《工程开工申报表》,并按表中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3.1.2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后在JL-001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应与业主磋商)。
3.2审查要点
3.2.1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场地条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材料构件与设备供应、
劳动力、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
3.2.2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
3.2.3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
3.3审查时效
3.3.1开工前5天由施工承包商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2天内将审核意见返回施工承包商。
3.4审查负责人
3.4.1工程开工审查由项目总监负责并签署意见。
3.4.2如业主要求应报业主签署意见。
4.审核分包单位资格(JL-A003)
4.1审核程序:
4.1.1承包商填写(JL-A00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按表中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
4.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材料后在JL-A003表中签署审核的具体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
4.1.3项目总监在与业主协商后签署审核意见。
4.2审核要点:
4.2.1拟分包工程情况:
包括工程名称、内容、范围、质量等级、开竣工日期等;
4.2.2分包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概况、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公司负责人情况、本项目负责人情况、工程经验、管理水平、单位信誉、财务资信情况等;
4.2.3分包合同条款;
4.2.4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4.2.5必要时可实地考查拟选分包单位以往施工的若干类似工程。
4.3审核时效。
4.3.1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4审核负责人
4.4.1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由项目总监负责并最终签署意见。
4.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4.5.1未经项目监理部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4.5.2无论是由业主指定分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或是施工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单位,均由施工总承包商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核。
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分包单位应直接向项目监理部申报
5.审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JL-A004)
5.1审查程序
5.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0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并按表中要求提供编制说明和计划表及有关资料;
5.1.2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资料,必要时可组织业主、设计单位进行会审;
5.1.3项目总监审查后,在JL-A004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
5.2审查要点
5.2.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要点:
a)项目进度计划与跨年度计划分解是否合理;
有无重项或漏项,总工期明显低于国家工期总额的是否有特别措施;
b)进度在总的时间安排上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单一工期要求或是否与项目总进度计划中施工进度分目标的要求一致;
c)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满足分期投产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分期投产的日期是否确定;
d)全工地性材料物质供应均衡性是否满足要求;
e)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是否能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f)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
g)进度安排与业主提供资金、材料及设备的能力是否一致;
5.2.2调整计划的审查要点
a)后续施工活动合同工期的要求;
b)进度调整给后续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c)对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
d)劳动力供应情况;
e)对投资的影响;
f)外界自然条件的影响;
g)施工活动间的逻辑关系;
h)后续施工活动及总工期允许拖期幅度。
5.3审查时效
5.3.1施工承包商应在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总进度计划(年度);
每月(季)末25日报下月(季)施工进度计划;
计划调整前三天报调整计划;
或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5.3.2项目监理部在施工前完成审核工作,具体时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三方工作程序》中明确。
5.4审查负责人
5.4.1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批工作;
5.4.2项目总监指定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季度、月度及调整计划;
5.4.3重点工程、重大工程及大型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报监理部或总监办审批(必要时可报公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
6.审核主要工程构配件(JL-A008)
6.1审核程序
6.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08)《主要工程构配件报审表》,按表中要求提供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6.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在JL-A008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
6.1.3报项目总监批准并签字。
6.2审核要点:
6.2.1单位情况:
包括单位概况、执照及资质等级、公司负责人情况、本项目负责人情况、工程经验、管理水平、单位信誉、财务资信情况等;
6.2.2有关资质文件的时效;
6.2.3委托合同条款;
6.2.4必要时可实地考查拟选单位。
6.3审核时效:
根据合同规定或视施工的具体情况与施工承包商协商确定。
6.4审核负责人:
主要工程构配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报总监批准。
7.审核工程建筑材料(JL-A006)
7.1审核程序
7.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06)《建筑材料报审表》,按表中要求提供材料的出厂质保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质量证明资料;
7.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资料并对实际的材料、构配件进行检验后在JL-A006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
7.1.3交项目总监审核并签字。
7.2审核要点
7.2.1有关材料及构配件应具备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及备案证等;
7.2.2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材质化验单;
7.2.3进口材料等必须具备海关商检证明(报关单);
7.2.4对装修材料、构配件等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在订货前,施工承包商应提出样品(或看样)和有关订货厂家情况及单价等资料,并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通报业主同意方可订货,否则不准进场。
7.2.5材料确定后应将样品交承包商、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各备存一份,作为批量进货验收及竣工验收对照的依据。
7.3审核时效:
根据合同规定或视工程具体情况与施工承包商协商确定。
7.4审核负责人:
建筑材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阅资料和具体核验,总监负责批准。
8.审核主要工程设备选型(JL-A007)
8.1审核程序
8.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07)《主要工程设备选型报审表》,按表中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生产许可选型证(进场)设备等材料的复印件);
8.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材料后在JL-A007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
8.1.3项目总监或副总监在与业主及设计单位磋商后审核、签字并表明审核意见。
8.2审核要点
8.2.1拟选(进场)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
8.2.2供应商情况:
包括单位概况、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公司负责人情况、本项目负责人情况、工程经验、管理水平、单位信誉、财务资信情况等;
8.2.3有关资质文件的时效;
8.2.4委托合同条款;
8.2.5必要时可实地考查拟选单位。
8.3审核时效:
根据合同规定或视工程具体情况与施工承包商协商确定。
8.4审核负责人:
主要工程设备选型(进场)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总监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
9.审查复工申请(JL-A009)
9.1审查程序
9.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09)《复工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提交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9.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复工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可另附书面意见);
9.1.3项目总监审核后在JL-A009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应与业主磋商)。
9.2审查要点
9.2.1停工原因是否已经消除;
9.2.2是否具备复工条件(劳动力、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准备等);
9.2.3复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
9.2.4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
9.3审查时效: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在收到复工申请表后1-3天返回意见。
9.4审查负责人:
复工申请审查由项目总监负责。
10.审核工程变更费用申请(JL-A010)
10.1审核程序
10.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10)《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详细填写变更情况及理由,变更工程量清单、相应措施、施工方法、方案及预算价款;
10.1.2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填写在(JL-A010)后报业主审批。
10.2审核要点
10.2.1是否因施工承包商违约所致,如是则费用由施工承包商承担;
10.2.2原合同中是否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如有则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10.2.3原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变更合同价款;
10.2.4原合同中没有类似适用得价格,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是否适当。
10.3审核时效:
按合同规定或与施工承包商协商确定。
10.4审核负责人:
审核工程变更费用申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总审核并签署意见。
11.审核索赔(JL-A011)
11.1审核程序。
11.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11)《索赔报审表》,并提供详细的原因和依据;
11.1.2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交项目总监审核,并由业主审定。
11.2审核要点。
11.2.1对于索赔成立的条件
a)与合同相比已经造成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施工单位的过失或过错。
c)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
d)施工单位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8天或按合同规定)提出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11.2.2对于索赔证据
a)必须具备真实性;
b)必须具备全面性;
c)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d)必须具备及时性;
11.2.3分清索赔事件的责任;
11.2.4工期索赔必须发生在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注:
非关键线路也可变为关键路线);
11.2.5注意区分指定分包和一般分包的违约;
11.2.6核算经济索赔注意:
a)取费的合理性;
b)计算的准确性;
11.3审核时效:
根据合同规定或视具体情况与施工承包协商确定审核时间内完成。
11.4审核负责人
11.4.1审核索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总监审核并签署意见;
11.4.2项目监理部仅有权审核或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合同内索赔要求,其他均需由业主审定。
12.审核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JL-A012)
12.1审核程序
12.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12)《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提供延长工期原因、计算方式及有关资料;
12.1.2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材料,必要时可组织业主、设计单位进行会审;
12.1.3项目总监在审核后,在JL-A012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并由业主审定。
12.2审核要点
12.2.1分析出现进度偏差的原因;
12.2.2分析这种偏差对后续施工产生的影响及影响大小;
12.2.3工程延期给后续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12.2.4对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
12.2.5劳动力供应情况;
12.2.6对投资的影响;
12.2.7外界自然条件的影响;
12.2.8施工活动间逻辑关系;
12.2.9后续施工活动及总工期允许拖期幅度。
12.3审核时效:
项目监理部根据合同规定或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工作。
12.4审核负责人:
审核延长工期报审表由项目总监负责。
13.审查事故处理方案(JL-A016)
13.1审查程序
13.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16)《事故处理方案审核表》,并提供事故处理方案;
13.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材料后在JL-A016表中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意见);
13.1.3项目总监审核后签署意见,必要时应与设计及业主协商。
13.2审查依据
13.2.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13.2.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13.2.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a)有关的设计文件
·
设计图纸
设计变更
技术核验
b)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施工记录、施工日记等;
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其它有关资料。
13.2.4有关的建设法规。
13.3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要点
13.3.1审核原则:
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3.3.2质量事故处理应在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13.4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3.4.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13.4.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13.4.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13.4.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13.4.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13.4.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13.4.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责任者;
13.5审查时效:
根据事故的情况另行确定;
13.6审查负责人:
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总监负责。
14.审核项目月付款申报表(JL-A018)
14.1审核程序
14.1.1施工承包商填写(JL-A018)《项目月付款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工程质量检验认可证明、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14.1.2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按约定通知施工单位参加工程计量;
14.1.3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计量结果填写审核意见及项目月付款审核表,造价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清单核价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由业主审定并支付。
14.2审核要点
14.2.1严格确定计量内容:
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以及材料和设备明细表中计算的各项工程的数量进行,并按合同中所规定的计量方法、单位进行,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14.2.2对隐蔽工程应作预先计量。
14.3审核时效:
根据合同规定或在三方工作程序中协商确定。
14.4审核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审查后,交项目总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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