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作业指导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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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管理………………………………………13
3、隐蔽工程验收………………………………………………………13
4、工程进度控制………………………………………………………14
5、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17
6、工程造价控制………………………………………………………19
7、费用索赔的处理……………………………………………………20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22
9、签发指令(包括工程暂停令、安全监理指令书)………………24
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26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26
12、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9
13、监理工作总结………………………………………………………30
14、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32
15、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34
16、合同争议的调解……………………………………………………36
17、违约处理……………………………………………………………39
18、工程保修期的监理…………………………………………………40
19、安全监理总监主要控制工作………………………………………41
第一章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章守纪,遵守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敬业爱岗,尽责守信;
2、善于处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及本公司主管单位、公司职能部门的关系,善于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建设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保守项目秘密;
3、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实践经验、工程技术及项目管理的专业特长;
4、具有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和包容性,热情主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勇于承担责任;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裁决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6、能充分利用合同、法律、法规和项目监理规范赋予的权力,组织、协调项目运行。
7、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于律己、不徇私情。
第二章施工监理前总监准备工作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总监由公司总裁任命,并签发任命书。
总监是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原则上由事业部组建,总监推荐和确认。
总监代表由总监提出,经公司事业部负责人或公司总裁批准后任命。
总监以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总监代表办理的监理工作。
3)总监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规模、结构类型、技术复杂程度、工期、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成员。
一般包括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兼)、安全监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等人员组成。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成、职责、分工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按照公司和投标书的承诺以书面形成通知建设单位;
5)总监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必须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也宜保持稳定,但可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进行调整,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6)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职责分工,如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材料见证、资料管理、安全监理等应具体明确,并宜形成书面文件合宜,向业主单位提交;
7)总监有义务要求所有监理机构人员均应通过正式培训并持证上岗。
8)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岗位职责均要上墙并规范张贴。
2、技术文件的准备
1)总监应根据本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监理范围向事业部申请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法律、法规和贯标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文件),由资料员或总监填写《技术性文件需用计划表》,经总监审查签字后提交事业部,再由事业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购置及编码发放。
2)领用的技术文件要齐全、有效和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台帐。
3、监理设施的准备
1)总监负责申请各种检测工具、各种表格、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填报《检测设备计划表》、《办公用品领用表》,提交事业部,由事业部按规定程序办理;
2)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配置的办公、生活、通讯等设施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登记《顾客财产台帐》,工作完成后归还;
3)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已到位,技术文件已齐全,监理设施已到位的情况下,由总监填报《项目监理机构开工前检验表》,一式三份,按规定提交公司审批。
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包括分阶段交底与会审)
1)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专业分工审阅图纸,了解工程特点、所用材料、质量要求、安全生产要求,记录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2)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由总监组织成员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用书面形式汇总,通过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习惯作法是纳入施工单位图纸审查记录中,会审时一并会审;
3)按规定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组织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若委托监理时应由总监组织主持,项目监理组成员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总监负责协助建设单位或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答疑资料的准备,会议签到表和交底与会审后的会议纪要的形成和签字盖章工作;
5)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的内容应由总监负责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印发给有关单位并签字盖章;
6)各方均同意图纸会审变更的内容,应由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登记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7)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含分阶段)工作由总监督促其相关单位在工程正式动工前完成;
8)由总监指定人员对受控的设计图加盖发放章,作废图纸加盖作废章,有保留价值的加盖保留资料章。
9)熟悉图纸时应核查的主要内容为:
⑴施工图是否已经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是否有“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图纸上是否有审查人员的签字;
⑵施工图纸审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政府有关批文和有关规定,图纸或设计文件中是否注明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⑶图纸和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⑷图纸中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
⑸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无主管部门鉴定和确认的批准文件;
⑹施工图纸中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规程,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不易施工或不易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问题;
⑺施工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如各部分尺寸、标高、位置、地上地下楼层之间、室内室外之间、各专业之间等);
⑻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
如环保、消防、人防、绿化等;
⑼各种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⑽图纸的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需要专项深化设计。
5、组织分析委托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1)总监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监理合同进行分析,主要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①监理工作的服务范围;
②监理工作的服务期限;
③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④违约的处理条款;
⑤监理酬金的支付办法;
⑥其他有关事项。
2)总监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分析,主要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①工期目标;
②质量目标;
③承包方式及中标价(或合同总价);
④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生产规定与要求;
⑤适用的工程质量标准;
⑥与项目监理有关的条款;
⑦风险与责任分析;
⑧违约处理条款;
⑨其他有关事项。
3)在总监组织指导下对两个合同的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制定对两个合同的管理、检查和反馈制度,并在监理规划中作出具体规定。
6、编制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由总监组织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2)安全监理规划由总监组织主持编制,安全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安全监理规划可以与施工阶段的项目监理规划合并编制,当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有要求时应单独编制;
3)总监在组织主持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提出编制大纲,熟悉有关编制依据,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⑵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编制时间和编制质量;
⑶总监审稿,专业监理工程师修订,最后由总监定稿。
4)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和收到设计文件后15天内编制完成,工程施工前审批完;
5)监理规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6)监理规划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提交;
7)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8)监理规划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向施工单位作全面交底,交底时要有交底文件和有关记录;
9)项目监理规划具体编制要求与内容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安全监理规划请参照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文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补充教材》的有关要求和内容编制。
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以及其他专业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参照各专业和有关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编制。
7、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总监负责提出编制大纲、编制依据、编制时间、编制要求和编制质量;
2)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由总监组织交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对施工单位作交底,交底要有书面文件,应在施工前进行,且有相关记录;
3)总监要确保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编制完;
4)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时,由总监提出修订意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补充完善,总监批准后实施;
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由总监负责检查并审定稿;
6)总监在审查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注意以下环节:
⑴是否符合监理规划,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内容;
⑵各种流程图、检验批验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是否符合上海关于建设工程“备案制”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
⑶材料见证取样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台帐管理要求是否有明确规定;
⑷旁站监理是否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
⑸是否有缺项和不完整情况;
⑹安全监理旁站内容、检查内容是否符合(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规定。
7)监理实施细则具体编制要求与内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与内容参照上海市(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文,《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补充教材》、施工安全措施、安全规程等内容编制。
8、协调与沟通
1)总监要了解和掌握建设单位的愿望、动机、要求与目标,保持经常性地交流与沟通。
要善于抓住建设单位就该项目想要解决和实现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目标,经过认真分析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适当的方法来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可。
2)要清楚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及能力状况,摸清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等方面的纵横关系。
根据掌握的情况和要达到的目标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扬长避短,实现监理目标。
3)总监要做好监理机构人员的思想工作,有责任带领团队共同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在条件许可下,解决实际困难。
9、监理工作准备会
项目监理机构成立后总监应及时召开监理工作准备会,会议由事业部领导主持,宣读总监授权书,介绍工程概况和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工作守则,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职务分工及岗位职责,会议要形成书面记录。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总监控制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是指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开展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阶段。
是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后到工程正式动工前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
1、对总承包单位及人员的控制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负责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审查要点如下:
⑴质量管理体系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A检查;
⑵质量保证体系按施工单位的贯标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检查;
⑶技术管理体系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图纸会审与交底制度;
b、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制度;
c、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制度;
d、测量放线与复核制度;
e、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f、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工艺审查论证制度等。
⑷安全保证体系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a、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完备情况;
b、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计划及落实情况;
c、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锅炉工等)是否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f、新工人岗前是否进行三级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g、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h、是否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i、是否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
j、是否编制重大/一般危险源和重大环境控制措施方案及清单;
k、是否有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l、是否有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动火审批制度;
m、是否有脚手架、支架模板、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用电等检查验收制度。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人员是否按计划进场;
3)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总监签字认可,被检查的资料应复印一份留存项目监理机构;
2、对分包单位资格的检查
无论是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原材料和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等均属分包范围。
审查要点如下:
1)分包工程开工前,供应商供货前资格是否报审;
2)报审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业绩等,供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检测报告等。
具体要求详见《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培训教材。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4)必要时应要求分包单位、供货商提供原件供核对。
5)报审表格采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A3表》;
6)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条件的分包单位,总监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3、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检查
工程开工前总监要检查以下几点:
1)对进场的原材料是否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并复试合格,是否符合上海关于“材料备案制”规定;
2)材料是否报监理审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3)材料监理监督台帐是否建立与登记。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
1)总监要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程序先由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完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
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一般不应超过14天,施工方案的审核一般不应超过7天;
2)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建议或意见,总监确认建议或意见后,若需要修改由总监签署意见(书面意见)后退回施工单位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后要重新报审,对重新报审的施组或方案由总监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查批准;
3)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际情况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调整、补充时,应按原定程序报审,总监应组织审查和批准。
4)总监审核(含调整、补充文件)或审查符合要求,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5)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总监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专题论证,经论证后由总监予以签认;
6)按规定总监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以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
⑴5m以上深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工程;
⑵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⑶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工程;
⑷拆除、爆破工程(包括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⑸施工起重机安装与拆除;
⑹脚手架工程;
⑺技术复杂、专业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
7)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控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专家组(按上海市及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件规定)进行论证、审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首次报审、退回后重新报审、安全方案报审、修订后报审)均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A2表》。
5、工程项目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
1)项目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当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总监应开好“监理工作准备会”。
2)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9,5.2.10,5.2.11条规定。
6、工程项目开工前第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交底会议
1)质监站在工程开工前通知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其中包括对监理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检查,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等;
2)由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进行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有①工程开工前监督;
②施工过程中监督;
③竣工质量监督;
④其它质量监督规定与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颁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沪建质监总(2001)第053号文件;
3)首次质量监督会议前总监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⑴项目监理机构所有成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要齐全有效;
⑵有公司总裁签署的总监任命书;
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查批准(含安全监理);
⑷监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已制定完毕(含安全监理责任制);
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审查批准;
⑹监理管理制度已制定完毕。
4)总监及其成员要参加第一次质量监督会议。
并将交底记录收编归档,在以后的工作中遵循执行。
7、市政工程(如地铁工程)开工前的交底会议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环境、资料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交底;
2)总监要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交底会议;
3)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将交底的全部资料(一套)发给监理机构。
总监应组织监理机构人员学习和掌握,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8、施工准备阶段的测量验线工作
总监要掌握以下几点:
1)高程、坐标控制点的交接工作是否进行及其交接情况;
2)总平面图上建设用地红线桩的位置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3)平面及高程控制点是否进行复核确认;
4)建筑物定位线是否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9、核查开工条件批准工程动工
施工单位认为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申请动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文件。
1)工程开工前要满足以下条件
⑴施工图纸会审完(总监检查审阅机构出具的审图报告,图纸会审纪要各方是否签字盖章、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规定,总监是否批准(总监检查);
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单位是否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⑷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含安全)已向施工单位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总监确认);
⑸施工高程、坐标已复核无误(专业监理师检查、总监确认);
⑹原材料、构配件已检验和复试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⑺分包单位已审查批准(总监检查确认);
⑻施工机械设备已检查合格(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⑼施工现场标养室已具备养护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
⑽施工许可证已批准,质量监督手续已办好(总监检查);
⑾质保、安保体系已审查并符合要求(专业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总监确认);
⑿检测中心已审查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
⒀计量器具已检定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
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
⒂第一次工地例会和质量监督方案交底会议已进行完(总监检查);
⒃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
⒄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总监检查);
⒅质量、安全记录表式已落实(总监检查)。
⒆建设单位已对该工程的周边建筑物情况、地上、地下管线情况情况已进行交底,且其保护方案已审查通过(总监检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具备上述18条或主要部分满足开工条件时,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A1表》,准予开工,施工工期即应从批准动工日起算,并报建设单位;
3)分项工程或分阶段开工的工程应同样具备满足相关开工条件,由总监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4)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查审核认为暂时不符合开工条件时,一方面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另一方面由总监签署审核结论。
5)总监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开工日期及相关情况。
10、监理工作交底:
监理工作交底会由总监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执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交底会也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合并举行。
1)监理交底会参加人员;
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
⑵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参加;
⑶需要时请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加;
2)监理交底会的主要内容:
①介绍国家及本市适用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②介绍监理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③介绍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的控制目标(进度、安全、质量、造价等);
④介绍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