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解读——党课讲稿(36页)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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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给大家捋一捋
《条例》发布的背景和意义;
然后聚焦条文,对《条例》内容进
行学习,并从中总结体会《条例》的特点;
最后讲《条例》该如何实施。
一、《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和意义是我们在学习党内法规时都会接触到的一个问
题。
这里我主要结合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规范来讲一下
《条例》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一)背景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内法规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了。
为什么?
我认为是出于客观需要。
《条例》充满了问题意识,它提出的规范是回应我们之前出现的一些问题,经过概括、总结、系统化、集成化得来的,因此都是客观实践的需要。
另外,党对如何领导国家有了自觉意识。
作为执政党,不仅要搞好自身建设,还必须搞好国家建设。
管理国家在现代社会就要讲规范化、法制化、系统化,所以这么多年来党一直在进行党内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尤其是最近几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了。
有两点体现:
第一个是体系化。
《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强调: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我们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了金字塔似的结构,最高处是党章,党章之下是准则,准则之下是条例,再基础的是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
我们今天讲的《条例》在整个体系中处于什么位置呢?
条例属于主干法,在各自所规定的重要关系和重要工作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是对某一个领域的全面规定。
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是一个涵盖全面、主次分明的系统。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对它做了另外一个调整,形成了党内法规的一个新的宏观架构,即“1+4”模块。
“1”指党章,在党章的统领之下,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分为了“4”块,即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
从这个划分来看,我们今天讲的《条例》又处在一个什么位置呢?
一个条例可能主要处在一个分类里,但是与其他分类也有关联性,划分没有那么明确。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个人认为它是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把它放在了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这个板块里。
在体系中找准《条例》的位置,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它的管辖范围及相关内容,对我们结合《条例》内容深化对它的了解有所帮助。
第二是更加注重规划。
党的十八大是2012年10月召开的,
到了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就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五年之后,2018年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
以前主要是国家建设有五年规划,现在我们的党内建设,尤其是党内法规制度化建设也有了五年规划,包括我们对干部教育也有
了规划。
我认为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势所趋,是一个大的背景。
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对完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提高组织工作制度化的水平。
它在第四部分的第六条提出了要如何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紧制定国有企业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里我们已经提出了要“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然后在2020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出台了该《条例》,说明《条例》的制定是有规划性的。
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专门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8年2月印发的第二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五年计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党的组织法规:
“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党内法规制度工作是到2022年,在时间上涵盖了党的十九大之后,实际上是要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并通过党的全面领导,
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所以2018年之后,各种党内法规密集出台,比如党务工作者非常关注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以及我们正在解读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两个五年规划展示出我们党内的法规建设和法规体系建设是有规划、分步骤的。
《条例》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工作在国有企业里怎么展开,那么它的大背景肯定要包括国有企业党建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党的
建设。
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明确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
正是这些年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加上各地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我们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没有这些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条例》。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从政策的角度来说,《条例》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系统集成,把从前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工作作出了整体设计和规范。
(二)意义
中组部负责人就《条例》颁布答记者问时提到: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
和‘魂'
,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所以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大特色就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条例》解决的是如何通过党的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带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整个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目标的问题,因此具有非凡的意义。
中组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作出了“《条例》是新时代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的表述。
这一提法在《条例》颁布时附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的通知中也有出现。
通知指出:
“《条例》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除此以外,通知还再次明确了“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对接到《条例》的条文中,《条例》总则的第一条和第二
条中再次重申了上面我们讲的内容,即制定《条例》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我们要在国有企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我们怎么能抓住这个“根”和“魂”把它贯彻下去?
这就要通过《条例》的主要内容来展开铺设、架桥修路,最后达到这个目的。
前面我们介绍过《条例》共九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
中组部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时将条例的内容进行了总体性概括,我将其分为了四层意思:
第一,《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二,
《条例》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第三也是最核心的一层意思,《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四,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
在此基础上,《条例》还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这是比较新的。
整体来说,《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保障都作了全面、系统且较为具体的规定。
正是因为《条例》内容系统、全面、集成、有问题导向,所以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
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注、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我们国家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企业非常多,有一般的也有特殊的,可以说是千差万别。
《条例》对整个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行指导,必然不能一刀切,它既要注重一般要求和整体效果,又要对特殊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也是《条例》的一个特点,我们在学习条文时会有所体会。
(一)主要内容
接下来我将《条例》内容分成五个部分进行讲解:
1.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应《条例》内容的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分为3条,第一条明确了《条例》制定的目的,第二条阐明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第三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
先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第一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怎样把指导思想落实下去,这里用了三个坚持:
第一个坚持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
第二、第三个坚持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的前两
句话。
通过三个坚持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最重要的是通过国有企业的党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可能大家觉得这个指导思想就是一般化的内容,但是它其实也有内在结构:
一是明确了我们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性质,二是明确了对它的工作要求,三是说明了它的工作目标。
有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及目标之后,要怎么开展工作呢?
接着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也就是第一章
(总则)的第三条,提出了五个坚持: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2)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4)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5)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我认为这五个坚持中也有层次划分。
第一、第二个坚持是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怎样工作的总体性要求。
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国企,这个工作标准是什么?
如何来检验
党组织的工作成效?
所以前两个坚持就强调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融入国企,与国企相统一的,是内置的,而不是挂在一边的。
并提出检验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是否实现深度融合的评判标准,即看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从国内状况来看,其实我们的国有企业,包括整个中国经济都面临了很大的压力,这就需要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创新取得突破。
这时候党组织要发挥力量,通过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来促进改革和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带动整个中国的经济,同时也是在厚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强大经济基础。
这是原则的前两个坚持,讲了国企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式和标准。
第三个坚持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我觉得党组织只有两种类型的人:
一种是企业的员工,基础工作者;
另一种是企业的领导者。
所以第三个坚持明确了企业发展不仅需要领导干部,还需要具有关键技术的人才,每个层级都缺一不可。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这里的“专业化”指技术层面的能力,即工作本领,“高素质”则不仅体现在要具有专业的企业治理和工作能力,还要讲政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方向,要明白搞企业为了谁、依靠谁。
这是我认为“高素质”可能具有的内涵。
第四个坚持阐明了高素质是怎么来的,通过党建得来的。
“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
《条例》主要讲的是国企的党建工作,属于党建中的基层党建工作,最后落实到了党支部
的建设上。
第五个坚持就是讲政治了,明确提出了企业的发展靠谁发展、为谁发展,最后落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标上。
五个坚持从工作方式、工作标准、工作队伍、工作依托、工作目的五个层面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明确表述和规范。
2.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设置和组织职责
基层党组织怎么在国有企业里开展工作呢?
我们得有抓手。
首先最重要的是得有组织依托,有载体。
所以组织设置和组织职责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
前面我们说国有企业有很多种,千差万别,比如国资的、全资的、独资的、混改的等,不能一刀切。
那么,对于党组织该如何设置、有什么职责,《条例》专门作了明确安排。
先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设置。
中组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依据《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设置作了概括:
“在组织设置上,要求规范各类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在临时工程项目、研发团队成立临时党组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这一概述同时也回答了《条例》是怎样体现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关于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这一要求的。
结合具体条文来看,第二章(组织设置)包括从第四条到第
十条共七条,讲的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的一般性规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了国有企业中党员的人数,即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是以党员的人数为标准来设立的。
如下图所示:
党员人数超过或等于100人国有企业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
会,简称党委;
不足100人的在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
设立党委;
多于50人不足100人的按一般规定设立党总支;
不
足50人的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置党总支;
多于3人就应
该成立支部;
多于7人就要成立党支部委员会。
另外还特别明确了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的党委。
第五条对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换届,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换届选举工作作了明确规范。
我觉得主要就是两个内容,产生和换届。
从产生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党委是由党员大会或党员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
般为3年。
从换届的角度看,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组织产生之后就要组建党委了,所以第六条讲了党委的人员构成,也是根据人数来定的,如下表所示:
国有企业的党委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产生之后一般由5至9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到2人。
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
一般15至21人,都是单数。
此外,还有对党委委员党龄的要求,一般国企里党龄至少是三年,在中央企业及其直属或省属的企业里要求党龄至少是五年。
这是对国有企业党委组织的人员构成及配置要求。
第六条里还讲了党总支。
党总支人数不多,一般由5至7人
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也是单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
设1名书记,一般情况下没有党总支副书记,但必要时也可以设置。
对书记的党龄也有明确要求,至少一年。
大家可以发现《条例》中对国有企业的党委、党总支成员构成的要求非常细致。
第七条对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央企的党委(党组)作了明确构成要求。
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现实中确实有指派的情况,尤其是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指派党组织的负责人。
这是对核心人物的产生作出的明确要求。
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的党委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也要设立纪检委员。
也就是说党委可以设置一个机构或一个人来管纪检,总支和支部是设置一个纪检委员。
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在混改的国有企业中党组工作要怎么开展。
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就是对于混改的国企要在其混改过程中同步对没有党组织的进行设置,对有党组织但由于混改产生人员、结构、工作部门变化的进行调整。
第十条对党组织设置时的一些特殊情况作了明确安排。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
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的工程研发必须有临时党组织,现在我们很多走出去的企业都设立了临时的党支部、总支,对于这些企业的人员我们也对他们进行培训,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时都会把他们召集回来。
组织设置以后到底要做些什么事呢?
接下来就是第三章(主要职责),这一章讲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共2条。
第十一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发挥的是领导作用。
它的领导作用不是说企业的大小事务都要去参与,比较宏观的大事肯定要管,但不包括特别微观具体的小事。
所以第十一条一开始就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具体有哪些重大事项,在第十一条下面细分了7点来回答。
我觉得“把方向”主要体现在第一点和第二点。
第一点是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你的政治站位要高,靠近目标,同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如果说第一点是政治建设,那第二点就属于思想建设,你要达到那么高的觉悟就得通过学习,即深入学习和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企业里的党组织工作人员如果不去学习就不知道党中央有哪些重大部署决策,自然也就无法保证这些决策能够在企业里面得到落实。
所以第二点是从思想的角度来把方向。
第三点是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注意研究讨论的是重大事项,后面我们讲工作机制的时候还会提到一个前置讨论,这些内容都是串联贯通的。
第四点是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靠人去做、去管,关键人物做关键的事情。
第五点是要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六点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
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第七点是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整个的第十一条罗列了7点国企党委(党组)在发挥领导作
用层面上需要履行的主要职责。
接下来看第十二条,与第十一条相较,第十二条的主体往下挪了,进入了基层。
国企党组织中最基层的就是党支部。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怎么样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细分为6个小点。
第一点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
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生产经营也要讲政治,这一点跟第十一条是对接的。
紧接着第二点是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
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要如何参与呢?
在第三、第四点给出了答案。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这是从正面来说的。
第五、第六点从反方向提出了要求。
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