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副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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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9月底)
1、主要是对班组、部门、公司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情况验收,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整改落实。
2、总结安全隐患百日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找准下一步改进的对策措施,切实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生产现场、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南通市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特点进行,做到既查找现场的安全隐患,又查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检查,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和安全责任的考核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4、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5、查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6、“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7、消防器材配备及日常检查执行情况。
8、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9、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情况。
10、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1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12、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1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1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15、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16、职工宿舍、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是否落实等。
17、
17、对前一段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18、检查部门班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五、整治措施
1、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
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进行停工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2、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3、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
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1、隐患排查小组按本方案时间节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发动全员参与,每次活动均有记录并留有相关活动照片。
2、隐患排查过程中,各部门及时将自查隐患报安企部备案,安企部负责及时将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检查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3、隐患排查小组对本方案重点排查内容,必须逐条排查,对未例出的内容一并检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限时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治责任、整改时间、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
**有限公司百日安全隐患排查(周)检查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检查单元
序号
检查依据及内容
符合
不符合情况描述
隐患原因分析
是
否
办公楼
1
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2
办公楼设有防雷接地时,必须定期检测。
3
电源电器线路正常,无易燃易爆物质。
4
门、窗完好无损。
5
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钢瓶检测站
试压、除锈装置运行良好。
试压人员规范操作。
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规范
6
试压站被检钢瓶余气排放规范。
7
告知牌必须完好、齐全。
充装台
设备检查
1.1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2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3
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1.4
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1.5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行为检查
2.1
制订和贯彻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
2.2
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烤;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4)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5)夏季防止日光曝晒;
6)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2.3
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气瓶装车应固定,横向放置时,气瓶头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同车运输。
乙炔丙烷区
乙炔丙烷库区设有防雷接地时,必须定期检测。
可燃性报警仪必须灵敏可用。
必须做到“一书一签”。
必须无泄漏现象。
储罐区
低温储罐必须定期检测。
压力表必须完好,且在有效期内。
安全阀必须完好,且在有效期内。
低温储罐阀门必须灵敏可靠。
低温泵润滑油油位必须正常。
管道必须无泄漏现象。
其它补充检查事项
附件2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表
检查人员
排查内容
检查问题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是否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
制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是否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三、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是否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是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6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四、风险评价与隐患控制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方面:
是否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
2
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在隐患治理方面,应满足:
1.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五、事故管理、变更管理与承包商管理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是否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
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2)变更审批:
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在承包商管理方面,企业应满足:
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2.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六、作业管理
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是否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
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
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并严格按照相关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
七、应急管理
是否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是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厂级、车间级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是否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企业是否制定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是否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附件3: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检问题
一、区域位置
危险化学品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GB50016、GB50160、GB50074、GB50183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的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罐区,是否采取防止泄漏的危险化学品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进入水域的措施。
当区域排洪沟通过厂区时:
1.不宜通过生产区;
2.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
对下列自然灾害因素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抗震、抗洪、抗地质灾害等设计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1.破坏性地震;
2.洪汛灾害(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
3.气象灾害(强热带风暴、飓风、暴雨、冰雪、海啸、海冰等);
4.由于地震、洪汛、气象灾害而引发的其他灾害。
二、总图布置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生产装置与下列场所防火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控制室;
2.变配电室;
3.点火源(包括火炬);
4.办公楼;
5.厂房;
6.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7.空分空压站;
8.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
9.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3
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可燃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下列设施应满足:
1.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不应穿越生产区;
2.地区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
3.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三、道路、建构筑物
装置区、罐区、仓库区、可燃物料装卸区四周是否有环形消防车道;
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与生产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建、构筑物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安全通道;
2.安全出口;
3.耐火等级。
建、构筑物抗震设计是否满足GB50223.GB50011.GB50453等规范要求
建、构筑物防雷(感应雷、直击雷)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应满足:
1.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仓库内容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四、安全警示标志
按照GB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
附件4:
工艺隐患排查表
一、工艺的安全管理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应纳入企业文件控制系统予以管理,保持最新版本。
工艺安全信息包括:
1.危险品危害信息;
2.工艺技术信息;
3.工艺设备信息;
4.工艺安全安全信息。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
应定期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
企业应每三年对以前完成的工艺危害分析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工艺可结合法规对现役装置评价要求频次进行。
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
编制并实施书面的操作规程,规程应与工艺安全信息保持一致。
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
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操作阶段的操作步骤;
2.正常工况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
纠正或防止偏离正常工况的步骤;
3.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的事项。
如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危害、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接触或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联锁、监测和抑制系统)等。
操作规程的审查、发布等应满足:
1.应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
应每年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
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是强制性的。
3.应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修改以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确保使用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
工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
1.应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培训管理程序。
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明确制订各个岗位的具体培训要求,编制落实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和演练。
2.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培训反馈评估方法和再培训规定。
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教师的表现以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改进和优化培训方案的依据;
再培训至少每三年举办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频次。
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告知或培训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应保存好员工的培训记录。
包括员工的姓名、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都要以记录形式保存。
二、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在非正常条件下,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是否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1.
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如: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
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3.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
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主要包括:
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2.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4.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三、现场工艺安全
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操作室要有工艺卡片,并定期修订;
2.现场装置的工艺指标应按工艺卡片严格控制;
3.工艺卡片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建立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摘除联锁有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