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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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大力推进区域集中供水,规划、建立备用水源地及应急保障机制。
全面启动西北片、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以长江为水源提高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和进村入户率。
(二)深入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
大力提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率、设施正常运转率、达标排放率和社会化运营率。
一是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截污入管率,重点解决污水处理厂“吃不饱”问题,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能。
二是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整治,大力实施达标入管工程,严肃查处超标入管行为。
加大园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的力度,对设施陈旧、工艺落后、能力不足的污水处理厂要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努力促进达标排放。
要积极推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社会化运营,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规范运行管理。
加强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实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全覆盖,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运行稳定、信息畅通、数据准确。
(三)深入开展开发区(包括工业集中区、园区,下同)环境专项整治。
完成全市1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面落实建成区环境影响评价和回顾性评价。
一是加快推进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各开发区要把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区域环评要求。
同时,要对开发区建成区适时开展有步骤回顾性评价和环保验收工作,凡区域环评批复下达满5年的开发区,都应开展回顾性评价和环保验收。
对区域环评批复下达虽未满5年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责成开展回顾性评价和环保验收。
二是健全完善开发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大江大河及沿海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的环境安全监管。
要按有关要求,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构,落实应急设施。
涉及化工等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开发区每年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组织至少1次应急演练,要事先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邀请当地环保部门参加。
今年各开发区的应急演练要在7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演练开展情况。
三是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
对以化工、印染、IT等产业为主的开发区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是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的生产废水达标入管等情况。
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
(四)大力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实现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一是推进通海片区钢丝绳行业环境整治。
大力度推进热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金属制品热处理中心标准厂房、污水处理厂、供热中心基本建成。
二是推进观音山印染行业环境整治。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印染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决不手软。
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大限期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对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排污企业,坚决关停。
相关责任主体要抓紧协同实施营船港河清淤疏浚工作,加速推进观音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及环保主题公园建设,确保到年底实现观音山镇印染行业污染得到根治,区域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开展化工行业整治。
加强对已关闭化工生产企业的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在搬迁过渡期内,相关部门要协同加强对搬迁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指导各地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这些企业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开展通启、通吕两河流域环境整治。
研究制定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规划,落实整治责任。
切实加强两河流域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查违法排污企业,促进达标排放。
要推进流域工业、生活污水截污入管集中处置,逐步取缔沿河的工业排污口。
认真落实流域限批制度,对不能实现污水集中治理的新建项目一律限批,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一律限批扩建项目。
积极开展两河流域综合整治,对农业面源、生活垃圾、船舶等污染,加大垃圾收集治理力度,积极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强船舶污染的监管,大力度实施污染物定点收集处理制度,严查船舶违法排污行为。
三、环保专项行动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确定挂牌督办事项,制定工作方案。
组织召开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各县(市)、区要在认真回顾总结前五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围绕今年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认真排查,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排出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大力实施重大环境事项挂牌督办制度,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本级挂牌督办事项不少于10项,各区不少于5项。
严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有效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制定和落实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形成本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接受上级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市政府建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将环保专项行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听取工作报告,研究解决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落实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案件移交等制度,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持续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和执法优势,切实加强密切配合和协同动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惩治违法排污行为。
对直接把污水排入长江、两河流域,涉及印染、钢丝绳、化工三个主要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从重从快查处。
对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或已被查处又明知故犯、阳奉阴违的环境违法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依法从重处罚,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并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持续加大挂牌督办力度。
要建立和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重大事项挂牌督办制度,按照“政府负责、依法监督、公开透明、责任追究”的原则,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区域、流域、行业污染治理等重点环境工程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实行“五公开”,即公开督办事项内容、责任单位、解决时限、进展情况、处理结果。
对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即时挂牌督办。
要细化督办任务,明确督办要求,落实督办责任。
要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环境事项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确保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凡是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基层政府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反复投拆长期得不到解决,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或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开发区和区域、流域实行限批。
(四)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建立健全重大环境保护事项纪检监察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对环保专项行动组织不力、问题突出,以及发现严重环境违法问题后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做出处理决定。
凡是地方各级政府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一律追究责任;
凡是各级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一律追究责任;
凡是应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也要追究责任。
(五)持续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要制订宣传计划,分阶段确定宣传重点,组织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
附件:
1.南通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挂牌督办事项一览表
附件1:
南通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 晋 副市长
副组长:
陆伯新 市环保局局长
辛鸿堂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李吉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施黄彬 市经贸委副主任
殷 蓓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有刚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立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 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菊生 南通工商局副局长
范正满 南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由孙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内。
附件2:
南通市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挂牌督办事项
序号
地区
事项名称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海安县
缫丝行业水污染整治
废水回用,实现“零排放”。
海安县政府
2008年12月
2
南莫镇铝加工企业大气污染整治
铝加工企业全面整治,废气实现达标排放。
3
如皋市
长江镇(如皋港区)水污染整治
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截污入管,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如皋市政府
4
如东县
十八总化工区、洋口化工园区水污染整治
十八总化工区区内企业及区集水池废水全面截污入管,纳入洋口化工园区泰禾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泰禾水处理有限公司实现达标排放。
如东县政府
5
通州市
通州南部地区印染企业污染整治
企业截污入管,达标排放,南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通州市政府
6
海门市
海门市永源纸业有限公司水污染整治
生产废水回用,实施零排放。
海门市政府
7
启东市
上海牛奶集团启隆奶牛场跨界污染整治
完成整体搬迁
启东市政府
8
崇川区
开发区
营船港河河道整治
完成清淤疏浚。
水利局
崇川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9
城郭界河河道整治
生活污水截污入管,河道清淤疏浚,引排正常。
崇川区政府
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
10
港闸区
南通船舶配套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
整治环境违法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港闸区政府
11
通海片区钢绳行业环境整治
钢丝绳热处理中心标准厂房、污水处理厂、供热中心基本建成。
钢绳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注:
表中所列为既定挂牌督办项目,专项行动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