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通三防操作规程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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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个测风地点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并及时记录有关数据。
5、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
在局部通风机前10m、后5m测定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在距迎头10-20m或风筒末端测定工作面风量;
在距回风口10-15m测定回风风量。
6、测风时注意事项:
①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太近,一般应保持200mm以上的距离。
②在倾斜巷道测风时,要注意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③在遇到列车或人员通过时,必须等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定。
④在有架线的巷道内测风时,风表与架线要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⑤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有关参数,所测结果要及时填写在记录手册和测风牌板上。
⑥风表叶片不得与其它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及时放入盒内。
7、每次上井后,及时整理数据后填写记录、台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斯机、胶皮管、温度计、记录手册,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2、在领取瓦斯机时应检查药品、光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瓦斯操作
1、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方法: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挤压吸气球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瓦斯浓度。
连续测3次,取其平均值。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瓦斯浓度;
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瓦斯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
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2、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进风巷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0m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③上隅角;
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巷风流);
⑤专用排瓦斯巷。
⑥局部冒高区域。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④局部冒高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的风流中进行;
3、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检查管理牌板,瓦斯检查日报表,必须做到“三对口”。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瓦检员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当其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若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及时汇报,按“三级排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专用排瓦斯巷的挂在栅栏外;
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外。
7、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8、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和瓦斯器所测数据进行比对、并将记录填写在记录本上,班后及时和监控室数据进行对照。
必须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跟班电工处理。
9、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调度室汇报。
10、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特殊地点检查瓦斯的操作
1、高瓦斯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跟班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
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m内,距煤壁300mm、距顶板200mm范围内的瓦斯。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0mm、距顶板200mm范围内的瓦斯。
当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m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3、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对于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
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
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5、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爆破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爆破。
四、瓦检员完成当班任务升井后,应及时交回瓦斯检查日报表,通风部填表人员必须每天把瓦斯员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发现填写不规范,及时通知瓦斯员进行更改。
三、通风木工操作规程
一、风门制作前的准备工作:
工作前把所需的工具及材料准备齐全。
二、井上制作风门的操作:
1、熟练掌握加工工具的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风门扇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木板要平整;
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mm。
3、风门扇尺寸、规格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工。
4、风门扇要穿门带,上下两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有一定间距。
5、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行地装2条规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面式圆筒。
6、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三、井上木工操作注意事项
1、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
2、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4、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
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5、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工作完毕后,杂物要清扫干净。
四、井下风门安装、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1、入井前带齐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2、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3、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的风门能自动关闭。
五、永久风门的安装:
1、稳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稳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度左右为宜。
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
2、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3、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丝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
4、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5、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档风帘,克保严密不漏风;
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6、安装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7、风门安装必须实现“三化”。
六、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
1、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
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
2、稳门框操作:
(1)先稳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度左右为宜。
3、稳框后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毫米,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4、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5、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
七、临时木板密闭施工操作
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
2、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
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压茬宽度不少于20mm,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
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明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八、风门维修
1、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2、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实,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
3、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
4、拆除的风门、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拔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5、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四、封闭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下井前带齐各种工具。
2、把各种材料运送到施工地点。
3、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架、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由一人处理、一人监护。
4、拆除密闭地点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
若顶板破碎,应先打好托棚,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5、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矸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保持后路畅通。
2)掏槽深度不少于0.3m,见实帮实顶实底。
3)砌碹巷道密闭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
二、永久密闭施工操作:
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应既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
2、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
砂浆要饱满,灰缝要均匀一致;
干砖要浸湿;
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
墙厚要符合标准。
3、双层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4、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放水孔、措施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1m以上,外口伸出密闭墙200m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关闭。
5、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
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后再掏槽砌墙。
6、密闭墙厚度不小于0.5m,砌实后要勾缝或抹平,墙四周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并打光压实。
7、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240毫米,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三、永久风门墙施工操作:
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
砌墙垛时应按永久密闭施工振作要求施工;
两边墙垛施工要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2、风门墙垛中必须预留电缆孔、管子孔,暂时不用的要封堵严实。
3、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
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
四、调节风窗安装操作
1、密闭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
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
2、当密闭、风门墙砌筑到预留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嵌入墙内。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
3、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与永久风门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五、测风站施工操作
1、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巷帮凸凹变化大时,应首先用喷浆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
再用和匀的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参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
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米。
2、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首先加固巷道支架;
再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
进、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
3、在水泥棚、铁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
4、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米。
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档风帘。
5、测风站施工完毕后,站内必须设测风记录板。
6、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米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
7、在架线巷道中施工时,要事先制定专门的停送电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施工。
五、风筒工操作规程
1、入井必须带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承包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进度等。
2、风筒吊挂要平直,避免车刮,必须逢环必挂。
铁风筒每节吊挂2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勾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3、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接头要反压边,无反接头,胶质风筒可用双反压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4、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
局部通风机和铁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
铁风筒与胶质风筒套接处要用铁丝箍紧。
5、风筒的直径要一致。
6、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集团公司的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7、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8、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9、斜巷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绑扎要特别牢固。
10、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
若需停机时,必须提前申请,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进行。
11、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通风部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
拆除的风筒要装车运至井上,进行除尘、晾晒和修补。
12、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向外依次拆除。
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13、修补风筒时,应根据破口大小裁剪修补,修补以圆形为好;
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毫米;
为防止补丁补后翘边,补丁边应裁成斜面;
补丁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全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粘补严密,保证不漏风。
对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须选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14、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
如果需要加长风筒时,风筒之间压边粘合的宽度一般为200毫米。
15、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应晾晒一次。
16、制作弯头或过渡节时,要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
过渡节长度不应少于2米。
17、焊接铁风筒时,要按电焊工的有关规定进行,圈要焊牢固,并要砸平调圆。
18、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便取用。
19、装卸风筒时应注意安全,要防止铁丝划手、扎脚和碰伤眼睛。
六、老硐检查工操作规程
1、老硐检查工应携带瓦斯器、胶皮管、温度计、记录手册,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2、在领取瓦斯器时应检查药品、光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
3、下井到达地点后认真检查安全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4、下井检查老硐时必须有副总陪同,向前行走时,要坚持一步一检查。
当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或感到不适时,应停止前进,立即返回,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汇报。
5、认真检查封闭墙前的气体浓度,当气体浓度都没有超过规定时方可检查墙内气体或取气样。
6、检查封闭墙内气体,首先打开观测孔(打开过程中人不能正对观测孔),然后将瓦斯器胶皮管、温度计伸入观测孔内进行气体、温度检查。
7、查完墙内气体后,及时将观测孔的闸阀关闭,然后对封闭墙情况、栅栏及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维护、清除杂物。
8、详细记录检查的有关数据,并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牌板。
9、升井后将检查数据及情况及时填入封闭墙管理台帐,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通风部、调度室汇报。
七、调度员操作规程
1、接班时必须与上一班调度员交接清楚各种资料、跟班副总下井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完成情况。
2、参加坑口班前会,明确生产任务和班组当班安排的工作及工作重点,以加强调度。
3、按时记录当班瓦斯员汇报的瓦斯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报处理。
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与下一班调度员交接清楚。
4、对井下汇报的管路跑风、跑水、检测装置故障等,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安排相关的值班人员立即下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记录。
5、调度员必须将当天的调度综合台账记录好,由调度主任审核并签字,送交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存档。
6、对瓦斯员交上来的瓦斯检查手册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处理后方可签字。
7、认真做好与下一班调度员的交接班工作,把任务和问题交接清楚。
八、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井下爆破工作必须责任心强的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2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爆破和火工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实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爆破说明书及本操作规程。
第3条爆破工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4条不合格的爆破器、爆破母线、瓦斯报警仪不准下井使用。
第5条在高瓦斯矿井及煤尘有爆炸危险的煤层中爆破,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6条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炮。
第7条掘进工作面装药与爆破、打眼与装药、装药与机械出煤等严禁平行作业。
第8条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以及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爆破。
第9条贯通爆破、采煤工作面开帮生产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0条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挑顶、刷帮、卧底、落车等特殊爆破,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第11条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第12条装药封泥应在爆破工监督下进行。
第13条爆破材料存放:
1、爆破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爆破材料箱内只准存放爆破材料并上锁,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2、装药前,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距工作面至少30米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远离机电设施的安全地点,并且应将爆破材料装在药包内。
3、存放爆破材料地点不准有任何人休息。
第14条爆破工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爆破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爆破→验炮→撤除警戒)→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㈠准备
第15条与炸药库联系确定当班使用爆破材料、雷管数量。
第16条领取并检查爆破器,瓦斯报警仪。
第17条爆破母线的长度、材质符合要求,并带齐药包、水针、炮针、炮棍、小刀、警戒牌(网)等爆破工具。
第18条领取电雷管、爆破材料:
1、当面点清雷管数量;
2、检查雷管编号,无号雷管严禁领取;
3、领取的电雷管必须装在雷管箱内并加锁,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携带;
4、领取爆破材料的数量由爆破工当面按卷点清,交给生产单位运药工,装入药包中,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到指定地点;
5、携带爆炸材料人员须直接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6、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严禁乘坐接送人车。
第19条准备好足够使用的引药、炮泥、水炮泥。
第20条装配引药:
1、只准由爆破工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抽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3、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4、装配引药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5、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7、每个药卷内只准插入一发电雷管;
8、装好的引药要整齐摆放在药包内,点清数量,不准随地乱放。
第21条装药前,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要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应及时处理。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
1、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煤溜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