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桥拆除施工方案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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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安全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 4
2、安全施工围护措施 4
3、交通管制及疏导 4
4、施工安全组织措施 5
第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 6
2、基本原则 6
3、应急准备 7
4、应急物资 7
5、应急响应 8
6、应急措施 9
7、事故善后及处理 11
8、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11
一、编制依据
1、施工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8、公路桥涵设计技术规范;
二、编制说明
1、为了杜绝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确保施工中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此编制该项安全技术方案。
2、本方案编制时经项目经理部.公司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报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
第二章拆除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东入口改扩建道路K1+080跨长滩河原有两孔块石砌筑拱桥,宽度7.4米,扩大基础,桥面距河床底部5.3米左右。
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进行过桥梁加固,桥面进行混凝土行车道处理。
因此处桥梁位于G212线,是昭化区主要东入口位置,日车流量大,重载车辆多,原有石拱桥已成危桥,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基础设施第三批次项目工程整体设计,在原桥位处新建桥梁一处,需对原桥进行拆除。
二、拆除方案
1、修建临时便桥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为确保交通,本桥在拆除前需在原桥址线路右侧拆除房屋,修建临时栈桥(详见临时便桥施工专项方案)。
2、交通疏导、安全围护
施工前,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提前在公共媒体、施工现场发布交通疏导公告,由政府部门在显著位置张贴改路疏导绕行方案指示图,临时栈桥采用限载措施。
临时栈桥两侧设置交通疏导道路标志、反光交通隔离墩,并悬挂照明灯具,配置四人专职疏导交通。
在便道两端的入口处各设置1个2.2m的限高架,以限制大型社会车辆通过,从而保证便道的使用安全。
桥头两侧使用彩钢围挡全部封闭施工,围挡上注明施工项目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规范标语、工程简介等,施工机械、人员从围挡预留大门处进出作业,社会人员严禁出入。
3、旧桥拆除施工工期
机械进场施工准备:
2天
桥面破碎及拱板破断:
5天
拱板破碎清运:
3天
墩、台结构破碎清运4天
4、桥面及防撞墙凿除
用机械破碎机将桥面铺装、防撞墙混凝土全部破碎,破碎顺序为由0#台向1#台或由1#台向0#台依次将每一跨的桥面铺装破除并清理干净。
桥面及防撞墙的破除必须同拱板的凿断下落交替进行,以保证桥梁上部结构的整体性和拆除施工安全。
凿除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
5、拱板凿断下落、破碎
机械坐落在桥台一侧,利用破碎锤振动将拱板进行凿断,使拱板下落至桥下河道中,机械最前端应距离相邻两跨拱板端缝至少1.0m,且机械应顺桥向站位而不得横桥向站位作业,然后根据机械作业比的长短在拱板的合适位置处将拱板逐段凿断下落至桥下。
待一侧凿除完毕后,及时用挖掘机和装载机将已破碎的混凝土装车,运卸至弃土场,避免造成河道堵塞。
6、桥墩、桥台拆除
在将拱板破碎完毕并清运干净后,在桥下河道内用机械破碎机对1#桥墩进行破碎,桥墩破碎的深度应低于河床面0.5m。
然后用挖掘机将已破碎的混凝土装车,运卸至弃土场。
最后用破碎机械对桥台结构混凝土进行破碎拆除,将破碎出的混凝土碎块清运干净。
三、现场组织机构
1、现场管理人员
总负责人:
宫玉旭现场负责人:
陈伟
技术负责人:
兰书恒安全负责人:
于普英
现场施工员:
冯亮胥刚
2、机械配置
液压机械破碎机:
1台260挖掘机:
1台
自卸汽车:
3台装载机:
1台氧气乙炔割枪:
2套
第三章旧桥拆除施工安全专项组织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宫玉旭
副组长:
于普英兰书恒
组员:
刘德朋王立忠
2、安全施工围护方案
在桥头两侧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施工,并预留施工进出大门,专人值守。
在施工区域封闭的彩钢板围墙的外侧设置交通进行标志,粘贴交通进行标志和反光条
3、交通管制及疏导
我项目部积极配合路政部门、交警部门完成对G212道路的临时交通疏导工作。
在广巴高速出入口处张贴大型车辆绕行公告,由交警部门负责对过往车辆的疏导,由路政部门完成相应交通标志及设施的设置。
同时我项目部分别在便道的两端设置交通爆闪警示灯,施工便道两侧全部布设隔离墩并在隔离墩上粘贴交通标志和反光条,以对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进行交通引导及警示。
4、施工安全组织措施
4.1施工机械
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验收,以核实机械的性能、数量是否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每天检查施工机械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并做好机械运转检查记录。
4.2施工人员
对参与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和作业队人员进行施工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进行交底,使现场作业的每一名工人明白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施工方法、安全防护及施工中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
4.3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3.1设置专人负责现场时的全面施工和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
4.3.2破碎桥面、防撞墙时必须从一端开始逐跨破除,将桥面上破碎出的钢筋及钢筋间的焊接全部割除干净。
并避免对梁板顶面造成破坏以影响桥梁整垮的整体性。
桥面铺装及防撞墙应破除至相邻下一跨的0.5m处,以便将两跨间的连接全部切断。
4.3.3边跨拱板凿断使机械必须站在桥台台后,机械最前端应距离相邻两跨板梁端缝至少1.0m,且机械应顺桥向站位而不得横桥向站位作业,然后根据机械作业比的长短在梁板的合适位置处将拱板凿断,下落至桥下河道内并及时清理拉运至弃土场。
4.3.4设置专人看护河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3.5由专人负责指挥老桥拆除机械的施工。
4.3.6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和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派。
第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提高自防自救意识,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故此特制定石门大桥改造工程老桥拆除安全施工应急预案。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处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项目部、施工作业队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3、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
小组组长
财务部
人力、经费调动、善后
办公室
维护现场治安、参加事故调查
设备物资部
机械设备、物资材料调拨供应
质安部
事故调查
工程部
现场医疗救护事故情况报告
事故应急响应有关班组
小组副组长
4、应急物资
项目部配备充足的安全应急救援物资,以保证及时高效的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把事故伤害及损失降至最低。
项目部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下表。
序号
应急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状态
报废或更换时间
1
急救箱
2个
正常,可使用
即时更新
2
毒蛇咬伤药材、防止中暑药
若干
3
手提ABC式干粉灭火器
10只
2016.3
4
消防沙
2000kg
工程竣工
5
消防用水
大量
6
对讲机
3部
7
手电筒
6个
8
应急灯
4个
9
紧急救援车
1部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与报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专业预案,同时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总监办、项目办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2应急程序
①、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③、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
④、各专业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⑤、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同时,排专人引导施工现场周围车辆通行,以免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
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事故发生的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在采取救援措施的时候同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供事故调查、取证、事后处理备用。
⑦、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事故发生施工区应当尽快恢复被损的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⑧、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项目部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应急措施
我部将定期检查安全施工应急方案的落实方案,经常性的进行组织演练,并对器材、救援设备设专人进行维护。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救援处理。
6.1发生安全事故,我部将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迅速控制危险源点和现场,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机构;
6.2及时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3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我部的技术管理人员将工程技术资料(地质土层资料、桥涵设计等相关资料)立即取至现场,供营救人员参考;
6.4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我部迅速调集吊车、挖机等各种设备,展开突击抢救行动,情况紧急时,安排技术专家制订抢救方案,并请求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抢救。
6.5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安排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并做好安全提示工作,设置警示牌,指挥过往车辆绕行。
6.6事故报告
①、在接到施工单位或现场险情通知后,项目部救援工作小组人员在10分钟内必须迅速进入各自工作岗位,同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下达人员撤离命令,并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时向监理、业主及公司有关业务部门通报,事故发生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项目部以事故续报形式报至总监办、项目办,本单位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情况。
②、对于一次死亡(失踪)1-2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和属地省辖市的市级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快报、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保。
省辖市的市级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在接报后2小时内快报、48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厅质监站。
③、对于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含3人0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和属地省辖市的市级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保。
省辖市的市级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厅质监站。
④、若项目建设单位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或厅属的,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厅质监站。
厅质监站在接到快报后30分钟内报厅安全处,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按规定上报省政府和交通部。
7、事故善后及处理
7.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到现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抢救、抢险工作,统一调派所需的车辆、人员、物资,派人协助指挥交通、疏散人群,努力将事故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
7.2派专人协助重、特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7.3派专人进行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7.4根据事故调查组认定的事故原因的分析,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根据事故责任分析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应急电话:
18693131883
交通事故紧急电话:
112
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