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3705767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62.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2页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2页
亲,该文档总共3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质量员考核评价大纲及习题集第二版文档格式.docx

[解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如下:

1)高度200m及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m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m2及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m及以下的建筑工程。

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揽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总储存容积500m2及以下液化气储罐场(站)工程施工。

[解析]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单跨25m及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t/d及以下的

给水厂:

6万td及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10万t/d及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t/d及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

直径lm及以下供水管道:

直径1.5m及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kg/cm2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50万m2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m及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m2及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9.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二级承包企业可承担深度不超过24m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工程。

[解析]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二级承包企业可承担深度不超过24m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工程

10.劳务分包企业依法只能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解析]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1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只要实际资质等级达到法律规定,即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解析]《建筑法》规定: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由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由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1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缴费参加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20条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考核不得收费。

1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作业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先把紧急情况完全排除经主管单位允许后撤离作业场所。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未经主管单位允许停止作业后,生产经营单位有权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8.《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1条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19.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不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应当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生产和使用。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31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21.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审批制度。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35条规定: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太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22.某施工现场将氧气瓶仓库放在临时建筑一层东侧,员工宿舍放在二层西侧,并采取了保证安全的措施。

[解析]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2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报告。

[解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补充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生

产安全事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国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4.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处理。

[解析]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5.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钢结构焊接工人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所以不享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应享有的权利。

[解析]生产经营单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

26.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解析]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解析]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8.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61条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住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9.某施工现场脚手架倒塌,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故等级属于一般事故。

[解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放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

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

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0.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目管理的施工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1.施工单位应对全部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

[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宇后实施。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2.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有所了解,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解析]施工前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都

对安全生产有所了解,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

33.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二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31条规定: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4.在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前,施工单位应对质量问题履行返修义务。

[解析]在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前,施工单位应对质量问题履行返修义务。

35.《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解析]《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7.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8.某建筑施工单位聘请张某担任钢筋L,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试用期4个月,4个月后

再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

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9.《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可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0.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解析]用人单住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二、单选题

1.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 )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A.社区

B.市民

C.社会团体、公民

D.地方社团

[答案]C

[解析]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在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其法律效力从高到低依次为()

A.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B.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建设规章、地方建设法规

C.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建设法律、地方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D.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地方建设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建设规章[答案]A

[解析]在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其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地方建设规章。

法律效力高的成为上位法,法律效力低的成为下住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其相应规定将被视为无效。

3.以下法规属于建设行政法规的是()

A.《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解析]建设行政法规的名称常以“条例”、“办法”、“规定”、“规章”等名称出现,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建设部门规章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规章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规章,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

4.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建筑法》规定约束的是()

A.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B.建筑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

C.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D.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答案]B

[解析]《建筑法》共8章85条,分别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5.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是指()按资质条件把企业划分成为不同等级。

A.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资质管理部门

C.国务院工商注册管理部门

D.国务院

[答案]A

[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是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按资质条件把企业划分成的不同等级。

6.建筑业企业资质,是指建业企业的()

A.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的总称

B.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的总称

C.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的总称

D.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等的总称

7.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

A.特级、一级、二级

B.一级、二级、三级

C.甲级、乙级、丙级

D.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

[答案]D

[解析]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8.在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划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个资质类别。

A.10

B.12C.13D.60

[解析]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12个类别,专业承包资质分为36个类别,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类别。

9.按照《建筑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A.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C.该类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解析]按照《建筑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10.建筑[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

C.特级、一级、二级、二级

D.甲级、乙级、丙级门

[解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以下各工程中,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担的是()。

A.高度120m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B.单跨跨度36m及以下的建筑工程

C.建筑面积12万m2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D.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3倍的高度130m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解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m及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m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m2及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m及以下的建筑工程。

12.以下各项中,除()之外,均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企业可以承担的。

A.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B.建筑面积1.2万m2单体工业建筑工程

C.单跨跨度24m及以下的建筑工程

D.高度60m以内的建筑工程

[解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以承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m以内的建筑工程:

2)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m2及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m及以下的建筑工程。

13.以下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规定的施工总承包-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单项合司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7倍的城市道路工程

B.单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