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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切实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与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充分发挥安吉县生态优势、区位优势,把安吉县打造成长三角先进特色制造业的集聚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休闲生态经济的先行区、山地新型生态城市化的样板区和创业与人居的生态优选地。

第二条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保护并重转变。

2、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节约集约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通过产业升级、用地布局优化等一系列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彻底转变安吉县目前比较粗放的用地方式。

4、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用途,将县域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土地用途区,通过土地用途区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

5、强调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各乡镇发展,扶持欠发达乡镇发展;强化乡村居民点与城镇产业区联系;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共建共享。

第三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

(9)《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办[2009]96号),等。

3、相关规划、调查成果

(1)《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安吉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

(3)安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4)安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5)安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资料;

(6)安吉县县域总体规划;

(7)安吉县交通规划、安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安吉县水利及河道整治规划、安吉县中部分区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生态县规划、旅游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

第四条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2、规划范围:

全县1886平方公里,15个乡镇。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第五条土地利用结构

安吉县2005年土地总面积为188611.7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68734.7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5327.27公顷、未利用地面积4549.74公顷,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46%、8.13%、2.41%。

农用地所占比重最大,以林地为主;建设用地所占的比重在区域建设用地安全比重之内,但是其中的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偏大;未利用地面积最小,现状土地利用率高,后备资源稀缺,规划期间将尽量保留现有未利用中的水域、滩涂沼泽用地,保护安吉县的土地生态系统平衡。

各类用地构成如下:

1、农用地

全县农用地面积168734.7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237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7%;园地面积14764.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83%;林地面积115775.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8%;其他农用地面积5819.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9%。

耕地、园地主要分布在由西苕溪干流和支流冲积而成的连片河谷平原以及河谷平原四周坡度较平缓的丘陵地上,林地主要分布在东部、西部和南部的山地上。

2、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15327.2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00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4%;交通水利用地386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5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

3、未利用地

全县2005年未利用地面积454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

其中水域面积(河流水面)3627.66公顷,滩涂沼泽面积422.73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499.35公顷。

第六条土地利用的特点及挑战

1、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比重较大,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建设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3%,处于区域建设用地安全比重之内,但是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偏大,用地较粗放。

现状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3平方米/人,远超国家标准上限150平方米/人;现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43平方米/人,与上级下达的至规划期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不超过125平方米/人相比,还有一定距离,规划期间需要提高城乡建设用集约利用水平。

2、耕地质量有待提高

安吉县成片的优质耕地基本上都分布在西苕溪干流和支流冲积而成的连片河谷平原上,河谷平原上的耕地因近年城乡建设插花式占用,优质耕地细碎化加剧;山地、丘陵地区由于开垦荒山造成的植被蓄水能力下降,农田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抗自然灾害能力较低。

为了保证县域内耕地质量不下降,需要通过农田整治等措施,对县域内的耕地质量进行整体提升。

3、土地利用率高,后备资源稀缺

安吉县现状土地利用率高达97.59%,未利用土地仅占总土地面积的2.41%,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考虑到要保持土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未利用地中的水域与滩涂沼泽在规划期间应当尽量予以保留,耕地占补平衡应尽量不通过土地开发的方式来实现。

4、村庄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双挂钩潜力巨大

安吉县2005年人均村庄用地面积223平方米/人,远超浙江省人均面积(106.42平方米/人)、国家标准上限150平方米/人。

安吉县农居点用地较粗放,需要加以控制,应力争在规划期间,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双挂钩等政策措施,使之降到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土地利用效益

1、投资密度

安吉县近几年城市化加速,人口加速向城镇集中,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迅速。

在城镇化加速的同时,工业化进程也处于提速的阶段,工业园区用地开始大量扩张,投资密度相对比较低。

2、单位面积经济产出

1997-2005年安吉县建设用地单位面积经济产出稳步增长,单位面积经济产出从1996年的1.6万元/亩,增长到2005的4.04万元/亩,单位面积经济有继续增强的趋势。

3、单位面积财政收入

安吉县的建设用地单位面积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比较快,从1996年的0.07万元/亩,增长到2005年的0.4万元/亩,有继续增强的趋势。

第八条土地利用条件

1、区位条件

安吉县中心城区距上海仅209公里,距杭州仅65公里,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组成部分。

随着长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上海、杭州建设加快,安吉受其辐射作用将越来越强。

杭长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与沪苏湖轨道交通等交通干道可以作为纽带,将安吉良好的生态资源融入杭州、浙江乃至整个长三角经济圈,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双赢。

2、经济发展模式

安吉县的一、二、三产支柱产业关联性非常密切,属于内部关联性较强的产业发展模式。

如:

一产支柱产业毛竹业既是二产支柱产业竹木产品以及转椅、家具业最重要的工业原料,又是安吉重要的旅游观光资源;而竹工艺品也是安吉重要的旅游产品之一,形成良好的一、二、三产业链。

3、城镇经济分布特征和城镇化特点

“极核化”的城镇经济分布特征。

县域经济发展空间分布呈现“极核”+“圈层”的态势,县城为全县的经济增长极核,相邻乡镇围绕中心城区,形成了经济比较发达的经济圈,中心城镇递铺镇强大的“极核”效应,使县域人口、产业均呈“向心集聚”的分布形态。

“高首位度”的城镇化特点。

安吉现状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4.26%,城镇人口25~26万人,14.5万人居住于中心城区,中心城镇首位度高达3.13。

4、县域旅游资源条件

安吉县旅游资源总体上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旅游资源分布广泛,覆盖全县;二是旅游资源类型分布聚集性好,精品资源相对集中;三是旅游资源类型南北有别,呈显著的地域性特征。

南部山势高亢,形成了以峰、岩、洞、潭、高山植物等为主体的竹乡山区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分布,北部形成了以名人故居、古城镇、历史遗迹等为主体的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分布;四是旅游资源类型繁多。

安吉县旅游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以生态旅游业前景良好。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第九条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

1、发展思路

坚持生态立县、突出工业强县、加快开放兴县。

以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基础,优化提升传统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生态产业,建设生态型工业城市;以“生态、养生、观光、休闲、度假”为休闲旅游业主题和特色,推动安吉城市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都市农业。

最终把安吉打造成长三角先进特色制造业的集聚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休闲生态经济的先行区、山地新型生态城市化的样板区和创业与人居的生态优选地。

2、县域规划目标

安吉县域规划目标:

中国生态竹乡、旅游休闲胜地、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地

(1)以中国竹乡、黄浦江源、吴昌硕故里为特色的长三角沪杭大都市圈生态腹地和休闲度假人居目的地

依托高品质的生态环境和便捷的交通网络,建设成为长三角的旅游观光基地、生态休闲度假会务胜地、生态影视基地和户外运动基地。

(2)长三角重要的特色产业制造基地

充分利用杭长高速公路、申嘉湖延高速公路伸段、安吉标准集装箱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依托上海、杭州的科技力量带动产业提升,打造区域性的特色产业基地,包括竹木、家具、生态农业、医药科技和无污染、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

(3)杭州大都市的人居板块、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及产业外延基地

利用地处杭州半小时交通圈的区位优势,开发旅游地产,打造杭州大都市的人居板块;建立生态特色农业区块,成为杭州大都市区的菜篮子基地。

(4)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安吉自然生态优势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建设新农村示范区。

3、经济发展目标

不断完善生态型工业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4%;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率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10%;

第三产业比重继续上升,达到4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10%。

4、社会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生态县,文化综合实力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健康素质普遍提升。

全面繁荣文化事业,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推进文体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科技创新不断进步。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贫困人口继续减少,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中国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至202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68%左右。

5、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

生态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发展循环经济取得重要突破,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阶段性目标,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71%。

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生态环境继续得到改善,全县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第十条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保护耕地

耕地资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它在数量与质量上的变化必将影响到粮食生产的波动,从而影响到粮食有效供给甚至粮食安全,所以保证一定数量的耕地面积是实现安吉县粮食安全的关键。

规划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3.87万亩以上。

防治农田面源污染、地表水污染与污水灌溉农田,保护土地生态环境。

2、集约用地

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工业园区的投资强度与产出效益。

整合现有的工业用地布局,引导各类企业向园区集中,筹集财力、用地指标集中建设城北、城西工业区块、天子湖园区、临港经济区等区片,使其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

3、城乡一体化建设

有层次地发展中心城区递铺镇、次中心孝丰镇、五重镇(北部两个组合型工业镇和南部三个特色镇)、46个中心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为发挥引导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方向,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与产业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

4、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工作

规划村庄(包括采矿地)整治区面积不小于2671公顷,村庄待整治区面积378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双挂钩区域)。

各乡镇根据农村土地整治规划,需预先划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试点区,其余村庄整治,待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后,稳步推进。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指标

1、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25719公顷以上,且质量有所提高。

2、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规划期末标准农田面积保持在18220公顷以上。

3、耕地保有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246.67公顷。

4、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93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

5、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总规模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20公顷以内。

6、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间通过农村综合整治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预期增加耕地不少于1216公顷。

7、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期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

8、用地效益和集约利用指标

通过效益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至2020年农用地产出效益上升到4.5万元/公顷。

通过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合理布局,至2020年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小于51.4平方米。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十二条调整与优化的原则

1、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拓展生态空间;

2、合理保障农业用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强化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的整体调控作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4、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安排;

5、各类用地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用地、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产出率。

第十三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切实落实上级下达给安吉县的耕地保护任务,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鼓励规模化笋竹、白茶、畜禽产、种子种苗等经济农业。

规划农用地规模从2005年的168734.7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69862.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89.46%调整为90.06%。

 

1、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义务。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切实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2005年全县耕地总面积32375.22公顷,2006-2020年因建设占用减少耕地面积不超过988公顷;农用地内部地类转换减少耕地不超过3356.55公顷,同期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庄及采矿用地)复垦与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须达到1216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29246.67公顷。

2、园地

根据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规划,合理确定园地保护目标,明确名、特、优、新果品基地保护面积和范围,禁止不利于园地保护目标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

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

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2005年全县园地总面积14764.75公顷,2006-2020年因农用地内部地类转换园地面积增加1320.55公顷,因村庄(采矿地)用地整治园地面积增加699.91公顷;因建设占用园地面积减少148.80公顷,因开发整理园地面积减少327.55公顷,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16308.85公顷。

3、林地

根据安吉县林业用地规划、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保护的面积和范围,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管好、用好现有林地。

2005年全县林地总面积115775.10公顷,2006-2020年因农用地内部地类转换林地面积增加2036.00公顷,因村庄(采矿地)用地整治林地面积增加949.45公顷;因建设占用林地面积减少260.50公顷,因开发整理林地面积减少43.45公顷,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118456.60公顷。

4、其他农用地

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设施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布局、治理坑塘水面;合理规划缩减农村道路、田坎面积,美化村庄生产、生活环境环境。

2005年全县其他农用地总面积5819.64公顷,规划期内因新增建设占用,其他农用地减少22.30公顷;在农村土地整治增加其他农用地52.55公顷,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5849.89公顷。

第十四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建设用地

以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来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5327.2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3%。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减少至14178.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2%。

2、城乡建设用地

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充分运用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005.78公顷,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992.70公顷,村庄、采矿地减少面积2668.48公顷(不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的3782公顷村庄待整治区)。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330公顷。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结合全县交通发展布局和建设进度,严格控制新增规模,集约利用土地。

规划期间全县新增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重点项目见附表9,其中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由省内统筹安排,市、县级项目因线型工程等项目难以定位,预留272公顷新增交通、水利、旅游基础设施以及其它民生用地指标,并按历年新增交通、水利、旅游基础设施以及其它民生用地占用耕地比率,规划期内预先安排补充耕地量。

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面积3862.88公顷,至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达到3942.08公顷。

4、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458.61公顷,其中,特殊用地面积310.60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148.01公顷。

规划期间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增加448.10公顷,到2020年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调整为906.71公顷。

第十五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4549.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1%。

规划至2020年未利用地调整为4570.9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2%。

1、水域

严格保护浒溪生态控制区、西苕溪生态控制区等公益性水域,保护水域面积。

2005年全县水域面积3627.66公顷,规划期间水域面积基本保持稳定,至规划期末水域面积为3607.66公顷。

2、滩涂沼泽

严格控制对滩涂沼泽等基础性湿地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滩涂沼泽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

2005年全县滩涂沼泽面积422.73公顷,规划期末滩涂沼泽面积增加到453.73公顷。

3、自然保留地

2005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499.35公顷,规划期间因建设占用减少80.40公顷;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90.57公顷,至规划期末调整为509.51公顷。

第十六条农用地布局优化

安吉县不仅农用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较大(89.46%),而且农业经济区域特色明显:

毛竹立竹量达3亿支,年产商品竹8000万支以上,产量占全国产量的1/5;茶园单位面积产出达到了1.81万元/公顷,2005年总产量4408吨,素有“世界竹子王国”、“白茶之乡”的美称。

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布局优化,实现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农业向品牌农业、加工农业、效益农业转变;农业与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具体优化方案:

按照农业发展基础和资源条件,引导特色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扩大特色农产品产业规模,让特色农产品产业(笋竹产业、白茶产业、种子种苗产业)与观光农业有机给合,重点培育20个特色农业村,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重点布局区域见附表7。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充分考虑县域空间发展总体布局框架,城镇、工矿用地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平台建设相挂钩,基础设施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相匹配,交通用地项目与区域化进程相匹配,在效率和公平之间逐步找到平衡点,建设和谐社会。

新增城镇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主要向县域主、次中心城镇,即递铺镇和孝丰镇倾斜;新增工业用地主要安排在“金三角”地区(递铺、梅溪以及高禹、良朋);旅游产业用地以环灵峰区块的基础服务中心为重点,合理布局天荒坪风光游、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游、黄浦江源探秘游三条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轴的优质旅游项目用地;新农村建设用地重点安排在县域46个中心村。

1、城镇工矿用地

县域城镇发展总体布局框架:

强化中部主次中心;共建东北、北部工业强镇;扶持西部、西南、南部乡镇特色乡镇;打造发展产业“金三角”。

(1)强化中部主次中心:

主中心递铺镇近中期重点建设城北区块、城西区块的部分用地,并将皈山乡孝源区块作为工业拓展空间;远期完善城西区块;远景发展城西北区块。

次中心孝丰镇,远景与递铺实现各项设施的对接,形成递铺-孝丰组合型城镇。

(2)共建东北、北部工业强镇:

东北部乡镇为梅溪镇、昆铜乡、溪龙乡,以月亮山区块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宜建低丘缓坡资源的开发,发展港航经济,建设区域物流基地。

北部乡镇为高禹镇、良朋镇,在邻近高速公路出入口,两镇之间沿12省道安排部分工业用地,用于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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