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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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日期: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消防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造价为元。
图纸如有变更和甲方要求变更追加的项目,投标的工程量清单以外需要增加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费,依现场签证为依据,据实变更追加预、决算。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价款。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通用条款
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11项47条款解释说明的相关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参照通用条款第一款
二、文件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1、合同语言:
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现行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的规定。
4、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图纸。
(1)
提供图纸日期:
(2)
提供图纸套数:
。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派驻工程师代表负责施工现场工程监理,乙方应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和要求。
工程施工出现异议情况时,依据消防规范要求及时协商解决。
1.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双方签订合同后,次日起在五日内完成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等施工管线在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五日内接至施工现场。
(3)施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确保施工运输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地址和地下管道的材料。
(5)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相关的批准手续。
(6)确定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核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10)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2.乙方工作
(1)及时提供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在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2)提供施工方案、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及相应进度报表。
(3)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加强安全防卫。
(4)向甲方申请提供必要的办公和仓库及生活设施等保障工作。
(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6)做好现场以完工成品保护工作。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构建物(含文武保护建筑)等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管理有关规定。
(9)乙方应做好其它安全保护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乙方应按土建工程进度和甲方的要求,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提供进度计划。
2.确保按期竣工。
3.工期延误:
按双方协商延期工期的日期顺延。
4.暂停施工执行通用条款第三项第12条。
五、质量与验收
1.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验收前48小时内通知甲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继续施工。
(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工程师在48小时内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不再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
2.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按消防规范标准,达到优等工程质量,确保验收合格。
六、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
施工中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等地段施工,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如发生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任何费用。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与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确定,工程最终价格依据工程审计部门的最终审核价为准。
(2)甲方要求或图纸发生变更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格。
2、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预付工程款总造价的30%。
3、工程量确认
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为准。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
主要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后,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付工程总造价的。
(2)
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工程竣工自检合格,付工程款总造价的50%。
(3)消防工程全部竣工,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再付工程总造价的15%
(4)
工程总造价的5%为质保金。
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八、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按施工图纸(见材料设备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及各种器材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九、工程变更
如发生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变更时,甲方应提供变更设计图纸或文字通知说明,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标准的要求。
其变更价格应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变更追加(或减少)合同价款。
一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施工完毕,自检合格经甲方工程师代表验收后,由甲方向消防建审验收部门申请,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确保消防验收合格。
其工程款结算按工程进度款协议条款执行。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索赔损失。
2、争议:
双方约定的协议条款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2、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造成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有关条款各负其责。
3、担保
双方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合同解除
因故发生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程款全部结清,保修期满,此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份数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