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3780222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2.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7页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7页
亲,该文档总共2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docx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报批

 

化验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4—9—15发布2014—10—1实施

目录

1、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

2、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4

3、精密仪器的管理制度7

4、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8

5、气瓶管理制度9

6、化验室安全制度11

7、化验室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3

8、化验员培训管理制度16

9、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管理制度18

10、玻璃仪器、分析仪器管理制度22

11、分析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质量月报、检验印鉴管理制度25

12、实验室器皿清洗与洗液配制操作制度30

1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33

14、质量检验事故管理制度35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3727-1999《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

在具体采样方面要依据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三、采样管理要求

1、根据工艺要求实施采样。

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1-86《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

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态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3、槽车取样必须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与操作工配合采样。

5、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

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室联系。

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如并车作业、错车作业、无通道等);

2)雨天且风速在4级以上(直接影响采样样品品质);

3)采样通道有大量积水;

4)所采的样品外观有异常;

5)槽车取样无现场管理人员配合;

6)无雨但风速在6级以上(包括6级)。

6、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一般准备铜质活扳手12英寸两把或F型扳手一把),严禁使用其它不防爆工具。

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超过7级以上(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7、严格执行铁路、道路有关管理规定(如:

不准横跨或越行铁路)

8、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

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车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9、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挥发、变质和污染。

四、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50-500mL;原料保留500-1000ml。

4、中控分析样品(包括日罐)一律保留至24h以上,特殊情况根据临时要求保留。

  

5、外购大宗原材料、原料罐、中间罐样品保留一周。

6、外购化工辅料样品保留1个月~3个月。

7、成品发货样品:

产品样品一般留样48h或产品收货方已收货为止。

8、样品过保存期后,操作定期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留样管理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的卫生清洁。

5、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后,可回收至粗品罐或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1.1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互供料,接到生产调度或有关装置岗位人员的采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采样。

1.1.2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

1.1.3对成品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或质量管理要求到生产装置现场或指定部位采样。

1.1.4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样。

1.1.5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

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

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

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

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

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

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标注“作废”、“检修”、“停运”等。

1.7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五种。

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班)组长。

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9(班)组长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立即用电话报告给生产装置或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

(班)组长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质量记录一般可在分析室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2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遵守化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6、上级抽检时,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室,分析室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

7、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班)组里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精密仪器的管理制度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

建立专人管理制度,仪器的名称、规格、数量、出厂和购置的日期都要登记准确。

大型精密仪器每台都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仪器说明书、装箱单、零配件清单。

2.安装、调试、性能坚定、验收记录。

3.使用规程、保养维修规程。

4.使用登记本、检修记录。

 

.

 

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剧毒品保管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

双锁,两人同时到场开锁。

2、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

  3、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对库存试剂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对剧毒品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

5、凡是领用单位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6、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

7、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8、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9、对使用后产生的废液不准随便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的废液桶或瓶内。

废液必须当天处理不得存放。

10、产生的废液要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学方法中和处理。

11、要建立废液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废液量、处理方法、处理时间、地点、处理人。

气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安全使用气瓶,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涉及钢瓶:

标准气、液化气、载气(氢气、氮气、氩气)、燃气(氢气)、助燃气(氧气、空气)的钢制容器。

三、管理要求

1、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

 3、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严禁直接采气或直接使用气体(除采干冰)。

4、特殊气体的钢瓶要使用特殊专用的减压器,严禁违反规定改变减压器安装结构和方法。

5、防止气瓶受热升温。

6、正确操作、合理使用。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

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

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

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搬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

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都禁止沾染油脂。

手或手套上、工具上沾染油脂时不要操作氧气瓶。

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露时不得继续使用。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

一般应留有不少于0.5Mpa的剩余压力。

 7、开启钢瓶阀门要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器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器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严禁敲打钢瓶阀门或减压器;开气时应先开钢瓶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门后关闭减压器阀门。

 8、防止气瓶受剧烈震动、碰撞、冲击,装在车上的气瓶要妥善地加以固定,防止气瓶跳动或滚落。

气瓶的瓶帽及防震圈应配戴齐全。

搬运、装卸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不得采用抛装、滑放或滚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9、防止气瓶受热或着火。

10、存放气瓶时,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

气瓶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11、钢瓶间内,可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瓶不准混放,要有隔离措施,钢瓶要直立放置,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12、保持气瓶间清洁,规整放置。

13、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区分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氮气瓶--黑色黄字;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瓶--铝白黑字。

化验室安全制度

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5.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

必要时用水冷却。

6.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

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7.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

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8.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9.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

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10.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

最好能做到实验时

都戴上防护眼镜。

11.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1.1对外购化工材料,依据采购部的委托单,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取样。

1.1.2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供料,接到生产调度的取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取样。

1.1.3对于中控分析,按《分析手册》中“分析检测频次表”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取样。

1.1.4对成品检验,按《分析手册》到已经包装好的汽车槽车、船舱或包装大桶按要求取样。

1.1.5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取样。

1.1.6取样作业,要执行取样管理制度。

1.2取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

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

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

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更换标准液和使用不同批号的主要化学试剂,要用已知结果的样品对照。

1.5不准用过期的,标志不清的或未经鉴定的试剂、药品溶液。

1.6使用的玻璃计量仪器必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进行复检。

1.7成品分析在计算结果时,必须将所用玻璃计量仪器、温度计、天平砝码、标准溶液浓度的校正值或补正值等考虑在内,对分析结果进行补正。

1.8苯、甲苯等成品须固定专人分析,不经分析主管同意,不得更换。

其分析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该产品分析工作。

1.9原料、成品分析必须做平行样,平行结果在同一等级内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方可取平均值,报出结果。

分析数据须经复查,准确无误后方可报出结果。

检查内容:

记录、公式、计算、平行数据的合理性,询问分析者的分析情况。

1.10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结果过高过低,或颜色不正常)要进行汇报保留样并进行复检。

并检查计量仪器如天平、温度计、秒表、计算器等。

1.11重要的分析样品应按该产品检验标准中规定时间保留,以备复查。

1.12凡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必须二次取样,对不合格项再次按规定检验仍旧不合格后,方可出具不合格质量证明书,并由分析主管确认。

1.13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

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

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

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标注“作废”、“检修”、“停车”等。

1.14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分析检验月报表五种。

1.15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

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6分析领班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生产装置有关负责人员,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

分析领班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分析检验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中控质量记录一般可在分析领班处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遵守化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6、有关监督机构质量抽检时,分析主管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领班、化验员,分析主管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

7、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各领班未接到上级的指令,一律不得受理。

 

化验员培训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验员培训考核的组织与分工及其内容与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对化验员的培训及考核后的处理。

2职责

化验员培训考核由分析主管负责。

其基本职能是通过对化验员的培训考核,逐步提高化验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3.责任者

3.1分析主管负责编制化验员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分析主管负责编写化验员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材料,以及考核的命题、判卷。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对化验员的培训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其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4.2专业理论知识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

a)专业技术标准;

b)计量与测试技术基本知识;

c)数据统计与抽样检查知识;

d)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分析记录、检验报告单的填写方法;

e)与化工分析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4.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

a)原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控制指标;

b)分析操作规程;

c)分析用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知识;

d)其它应知应会。

4.4培训考核方法

4.4.1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法。

4.4.2考核采取笔试、实际操作两种方式,实行百分制,达到六十分者为合格。

4.5考核结果处理

4.5.1化验室设立化验员培训考核档案,考核成绩作为工资晋级的依据之一。

4.5.2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5.3经考核不合格者,限期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者,自动离职。

 

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管理的范围、分类、管理内容与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对检验和试验用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的管理。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化学试剂的管理

2.1.1化学试剂、药品由分析班长负责管理。

存入、领取时办理登记手续。

2.1.2固体和液体试剂药品,必须设专柜避光、避热、密封,分类摆入整齐。

2.1.3试剂、药品瓶上必须贴有完整清晰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规格及有效期等。

2.1.4液体试剂、药品必须按性质分类摆放,不得将互相能起化学反应的试剂、药品放在一起,如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

2.1.5对木质材料有腐蚀作用或能引起木质材料燃烧的试剂和药品,如硝酸、混酸、硫酸等,应存放在垫有胶皮或塑料板的铁箱内。

2.1.6易燃品、易爆炸品必须隔光、隔热、防火、容器应密封,置于铁柜内贮存。

2.1.7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品、易爆炸品不准与水接触。

2.1.8遇水分解或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品、易爆炸品不准混放。

2.1.9使用易燃品、易爆炸品前必须熟知其危险性和燃烧爆炸的起因,并具备有效的防火、防爆和抢救措施。

2.1.10易燃品、易爆炸品的加热、浓缩、蒸馏和萃取实验一律不准直接在明火上进行。

应使用蒸汽浴、水浴封闭或用电热板加热。

所有试验设备应保证不使易燃品、易爆炸品的蒸气泄出。

2.2标准样品、标准溶液管理规定

2.2.1标准样品必须按照产品的国家标准配制,由化验室分析领班负责配制、标定、保管和发放。

2.2.2配制好的标准样品应贴上标签,标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限。

2.2.3从外单位索取的样品(包括进口样品)必须及时交化验室保管,标签上写明样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到厂日期和索取人,并附有提供样品单位的分析结果。

2.2.4配制标准溶液要正确选用药品的等级,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过量的药品不得返回试剂瓶中。

2.2.5配制标准溶液浓度与规定浓度相对误差不得大于5%。

2.2.6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煮沸并扩冷却的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2.2.7碘量法反应时,溶液温度不能过高,一般在(15~20)℃之间进行滴定。

2.2.8配制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干燥,与溶液无化学反应。

2.2.9标准溶液标定工作所用分析天平的砝码、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等均需定期校正。

2.2.10标准溶液标定时所用的基准试剂为容量分析工作基准试剂。

2.2.11使用不同厂家的药品或分析指标变更时,应做相应的对比试验,以消除系统误差。

2.2.12“标定”或“比较”标准溶液浓度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八次,两人各作四平行,每人四平行测定结果的偏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0.1%,结果取平均值。

浓度值取四位有效数字,须换算为20℃的结果经复查者复核无误后报出。

2.2.13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贴上标签,标明溶液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标定者。

2.2.14对易氧化和需避光的标准溶液应存放在棕色瓶中或用黑布罩子罩住,每15天应复标一次,其它标准溶液每月复标一次。

2.2.15取用标准溶液应避开标签往外倾倒,不得吸取或返回,取用完毕应立即盖好瓶塞。

2.2.16有毒、易燃的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指示剂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执行。

2.2.17除酸碱标准溶液和EDTA标准溶液有效期为30天之外,其它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20天。

2.2.18配制标准溶液应做好原始记录,其内容应包括:

标准溶液名称、所用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试剂批号、称量情况、玻璃量器编号及校正值、标定温度、计算式、配制人、标定人、审核人、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结果。

2.2.19回收的标准溶液如需利用,应重新进行标定。

2.2.20回收的标准溶液如已污染,不能利用时,按《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3保留样品保存及处理.

2.3.1需要保留样品的原料、产品包括:

苯、丙酮、苯酚、双酚A

2.3.2检验样品按GB6679、GB6680的规定取得,经混合均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样品保存量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其中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经密封后送交样品储存室分类保管。

2.3.3保留样品应贴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样品名称、生产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人。

2.3.4保留样品储存室应避光、防潮、温度适宜(一般在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