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含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排除等相关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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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

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取固体药品时,可以用药匙,块状的可以用镊子。

用过的药匙要马上擦干净。

十、未经许可,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必须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边注入边搅和,才有消除高温、避免液体溅散的可能。

若酸、碱溶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水冲洗皮肤10~15分钟。

十二、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用玻璃棒搅和器皿里的液体时,玻璃棒转动的方向必须跟器皿底部平行。

十三、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十四、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

十五、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

十六、实验结束,应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危险药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酸、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

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

废酸废碱应倒入各自指定的容器里。

二、强氧化剂(如氯酸钾)与某些药品的混合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使用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

三、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

它在空气中能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四、有机溶剂(乙醚、乙醇、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源,用后应把瓶塞盖严,放到防火、阴凉的地方。

五、钡盐有毒(硫酸钡除外),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身体伤口;

汞易挥发,它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

如遇汞洒落时,须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为硫化汞。

六、硝酸盐要轻拿轻放,不能研磨,否则会引起爆炸。

七、金属钾、钠等不要与水接触或暴露在空气中,应保存在煤油里,并在煤油内切割。

取用时,要用镊子。

八、下列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制取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气体(如H2S,Cl2,CO,

NO2,SO2,Br2等)或进行能产生这些气体的反应;

(2)进行能产生氟化氢(HF的反应;

(3)加热盐酸、硝酸和硫酸时。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及

生物样品操作,必须要穿戴防护具(例如防护手套等)。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灼伤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实验室内不得穿拖鞋。

5、操作高温(低温)实验,必须戴防高温(低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2、食物禁止储藏在实验室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试剂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守则,严禁自行更改实验流程。

2、使用试剂时,要首先确认容器上标示的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试剂。

确认药品是否为危害品,有无警告标识。

3、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有毒试剂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4、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性和碱性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的化学药品必需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内保存。

5、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6、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8、进行实验操作时(蜗旋、挥干、吹干等),严禁容器口对着人。

四、用电相关安全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大功率实验设备用

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空气开关功率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

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凡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

要定期检查线路。

5、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6、手上有水或潮湿的,禁止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

7、实验室内的鉴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程操

作。

8、每日值班人员或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负责水、电、气体、仪器、门窗的安全检

查。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固;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不定期检查各类气体钢瓶压力表是否正常,并填写《气源使用情况表》。

六、环境卫生及条件

2、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

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

物垃圾应定期收集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相关有资质部门处理,并填写《实验室废弃物交接记表》。

3、凡有毒性或易燃的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4、实验室人员养成随时拾捡地上杂物的良好习惯,确保实验场所清洁。

5、实验室环境必须满足相关仪器要求。

6、污物污染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清理干净。

七、安全防护

1、防火

a、乙醚、酒精、丙酮、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可根据情况,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b、实验区域需配置干粉灭火器、烟雾报警器和喷淋装置,并定期检查。

2、防爆

a、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等可燃性有机溶剂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热源诱发,极易发生爆炸。

对于这些物质要密封保存,试剂防爆柜必须接地,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其蒸气散失在空气中引起爆炸。

b、过氧化物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热爆炸,这类物质要防震,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C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防爆柜内需安装气体报警装置。

3、

d、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防灼伤

a、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

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B、实验室应配置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并对所有实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并定期检查装置是否正常。

八、实验室伤害的应急处理

1、普通伤口:

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医用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

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t以生理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7紧急送至医院。

(注意事项:

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学药物灼伤:

以大量清水冲洗t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t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4、药物中毒,应紧急送医院处理。

九、废弃物及检材处理

实验室内废弃物和检材的处理严格按照符合规范的方式进行处理。

十、其他

1、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内设施。

2、实验场地一律不准对外开放,外来人员参观实验室要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年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登记表》。

3、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领导和责任部门。

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

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

路,并确保关好。

14、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隐患与预防措施

马福林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

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

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

使

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

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

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二、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

1.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药品管理员统一组织购置,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

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持许可证方可购置。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

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

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

3•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

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剧毒品保险柜内,库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必须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领用剧毒物品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处批准,应根据

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同时要做到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5•从事危险化学药品实验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所使

用药品的性质,熟练掌握相应药品的操作方法。

特别是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以及有压力反应等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药品做实验,严禁盲目操作,必须

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

6•各实验室产生的验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

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

实验废液废物要采取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确实无

法处理的各实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理,实验室应采用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存放,防止渗漏、丢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实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实验室设备管理处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实室室设备管理处联系环保局指定认可的具有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

1.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

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

5.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

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

6.实验室应当建立病源微生物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病源微生物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

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实验室建立并保留的实验档案应当如实记录与病源微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和设施、设备工作状态情况,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的情况。

7.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的场所、设备必须与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相适应,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

实验室从事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8.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

四、大型仪器设备安全

1.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配有一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要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2.要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3.必须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注意仪器设备的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五、实验技术安全

1.实验室检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

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学生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对进行受压容器、强电、驾驶、易燃、易爆、剧毒等实验的实验室,应按照

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

对从事上述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实验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

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本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验药品和试剂的管理

1、实验药品和试剂要分类存放,常用药品及试剂放在试剂架上,其他药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对特殊药品及试剂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响。

2、有毒和无毒药品要分开存放,剧毒药品和危险品(如浓H2SO4)

要专柜、专室存放,由负责人保管,擅自不得动用。

3、对易燃、

易爆的有机试剂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二、玻璃仪器及化学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仪器及器皿分别、分类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挤压,不堆放,各柜应张贴仪器的标签。

2、所有玻璃仪器用后必须洗干净,不得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及毒性物质,用后需归放回原位。

3、玻璃仪器和器皿不得随意外借,外借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严格做好仪器外借登记。

4、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玻璃仪器及器皿进行数量清点和统

计,若仪器不能达到实验需求,需及时向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反应。

5、

实验操作人员在损坏玻璃仪器及器皿时要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并做好登记,对贵重仪器要进行相应适度赔偿。

三、精密仪器的管理

(包括实验室现有的大型精密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

计、精密电子天平、实验操净台、高压灭菌锅等)

1、以上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

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2、各设备应张贴责任卡,明确设备性能时间等,应配备使用、检查、维护、交接登记表和记录表;

3、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

面责任;

4、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应。

5、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导师及相关领导反应。

6、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

接登记。

7、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8、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或因故无法使用时应上报导师及相

关领导。

9、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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