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资料第十二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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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脚手架、卸料平台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安全设施之一,也是每次检查的必查项目之一。
为了保证施工脚手架、卸料平台的安全性能,本项目部制订以下制度:
1、脚手架、卸料平台由分公司质安科验收合格后每隔十天,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验收。
2、如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后,放长假、春节过后等)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对吊物卸料平台和脚手架拉结等进行仔细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
整改完毕后组织人员进行重新验收。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应填写检查表,填写具体检查内容和数量部位,并履行签字手续。
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验收表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序号
验收项目
技术要求
验收结果
1
立杆基础
基础平整夯实、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砼地坪、砼预制块、金属底座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外侧设置20×
20厘米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厘米宽以上的砼路面。
2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脚手架与建筑物采用刚性拉结,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米,垂直方向不大于4米设一拉结点,转角1米内和顶部80厘米内加密。
3
立杆间距与剪刀撑
脚手架底部(排)高度不大于2米,其余不大于1.8米,立杆纵距不大于1.8米,横距不大于1.5米。
如搭设高度超过25米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脚手架外侧从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大于9米、角度在45-60度上下左右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
4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25米以下脚手架:
顶层、底层、操作层及操作层上下层必须满铺,中间至少满铺一层;
25米以上架子应层层满铺;
脚手架应横向铺设,用不细于18号铅丝双股并联绑扎在外立杆内侧;
脚手架从第二步起须在1.2米和30厘米高设同质材料的防护栏杆和踢脚杆,脚手架内侧如遇门窗洞也应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杆。
脚手架外立杆高于檐口1米-1.5米。
5
杆件搭接
立杆必须采用对接(顶排立杆可以搭接),大横杆可以对接或搭接,剪刀撑和其它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并不少于4只扣件紧固;
相邻杆件的接头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总数的50%,小横杆两端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小于10厘米。
6
架体内封闭
当内立杆距墙大于20厘米时应铺设站人片,施工层及以下每隔3步和底排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7
脚手架材质
钢管应选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A3钢管,无锈蚀、裂纹、弯曲变形,扣件应符合标准要求。
8
通道
脚手架外侧应设来回之字形斜道,坡道不大于1:
3,宽度不小于1米,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立杆应单独设置,不能借用脚手架外立杆,并在1.3米和30厘米高分别设防护栏和踢脚杆,外侧应设剪刀撑,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脚手板横向铺设,并每隔30厘米左右设防滑条。
外架与各楼层之间设置进出通道。
9
卸料平台
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单独设计计算,编制搭设方案,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平台采用4厘米以上木板铺设,并设防滑条,临边设1.2米设护栏和30厘米设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卸料平台应设置限载牌,吊物卸料平台须用型钢作支撑。
验收结论意见
验
收
人
员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架子搭设负责人:
有关人员:
验收日期:
悬挑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悬挑梁或悬挑架制作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挑架立杆与悬挑型钢必须连接牢固,防止滑移;
架体与建筑物必须刚性拉结,按水平不大于7米,垂直等于层高设置,在转角1米处增设拉结点。
脚手板
脚手架应层层满铺,用不细于18号铅丝双股并联4点绑扎,不得破损、不得留有空隙,不得有探头板。
荷载
施工荷载应均匀,不超过3.0KN/㎡。
杆件间距
步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立杆间距不大于1米,纵向间距不大于1.5米。
架体防护
挑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围护,并用不细于18铅丝绑扎牢固、严密,挑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厘米应铺设站人片,挑架外侧应设置1.2米高栏杆和30厘米踢脚杆,内侧遇门窗洞也应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杆。
层间防护
挑架作业层与底层应用密目网或其它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钢管、扣件、型钢、脚手板应符合要求。
签名:
盖章: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搭设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验收部位:
架体构造
架体必须严格按专项方案搭设。
施工荷载通过脚手架立杆传到支撑桁架,再由支撑桁架通过主框架传递到建筑物上;
主框架必须是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架体。
架体上部悬壁部分不得超过架体高度的1/3或4.5米。
附着支撑
主框架必须与每个楼层设置螺栓式连接点,沿竖向侧均不得少于2处,连结质量应做到严密、平整、牢固;
钢挑架与墙体的连结可以采用预埋钢筋环或螺栓式连结。
升降装置
必须安装同步升降装置且确保能达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
当有2个节点同时升降时,严禁使用手拉葫芦,升降时至少有2个附着装置,架体上严禁站人;
非升降状态时,索具、吊具应呈放松状态。
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必须两处以上设置灵敏有效的防坠落装置;
设置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斜装置;
严禁将坠落装置设置在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
脚手板应层层铺设,脚手板必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4点,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板完好。
防护
架体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围护,绑扎牢固,作业层和底层还应用密目网或其它措施封闭严密;
架子外侧均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厘米高的踢脚杆。
安装单位人员:
使用单位人员:
悬挑式钢平台验收单
安6-9
单位名称
验收日期
载重量(kg)
工程名称
层次
合格牌编号
设计制作安装要求
验收要求
结果
按规范进行设计和制作,计算书及图纸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施或设备上。
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一道作保险钢丝绳。
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连接部位应使用卡环。
安装时钢丝绳采用绳卡时不得少于4个,间距10~12cm,并设安全弯。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左右不得晃动。
平台铺设牢固、密封,不准使用竹笆,三侧面设不低于1.05m高围护,栏杆红、白漆相间。
显著标明容许荷载值、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验收意见:
。
搭设人员
参加验收人员
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
1、挑式钢平台,每移位一次须重新验收。
2、悬挑式钢平台不宜过大,应控制其面积。
吊篮脚手架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制作组装
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必须符合施工方案;
使用前应进行荷载试验,电动(手动)葫芦等辅助动力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
安装装置
吊篮必须具有2根直径不小于12.5毫米的钢丝绳作保险绳,升降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吊钩有保险装置。
两个吊篮一起升降需有可靠的同步装置。
架体稳定
吊篮作业时应与建筑物之间有可靠的锁定装置。
施工荷载不超过设计要求和说明书的规定,并应均匀堆放。
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漏电保护和接零保护措施,挑梁锚固最高处设避雷装置。
塔吊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七、塔吊
1、塔吊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2、塔吊基础隐检记录
1、验收前先验证,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2、查阅塔吊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上述2个条件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3、装拆单位应对装拆班组下达装拆任务单,明确装拆负责人和参加装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4、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装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6、塔吊应用出厂合格证。
7、塔吊基础应有隐检记录,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鉴证。
1、塔机生产许可证
2、塔机出厂合格证
3、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
4、塔吊司机、指挥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5、塔机安装人员操作证
6、塔机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塔机基础钢材质保书
8、塔机基础钢材检验报告
9、塔机基础砼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10、塔机安装申请表
11、塔机安装任务书
12、塔机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3、塔机基础检验表
14、塔机安装过程记录书
15、综合调试记录
16、塔机安装自检记录
17、塔机安装验收单
18、塔吊安全技术要求验收表
19、浙江省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装拆备案表
20、塔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
21、塔吊司机安全技术交底(详见台帐四)
22、塔吊司机交接班制度(详见台帐一)
23、塔吊承台沉降观测记录
24、塔机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25、塔吊电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力矩限制器
塔吊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发生报警号;
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
限位器
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限位)起重变幅限位和起重超高限位,并灵敏有效。
保险装置
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应设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
当爬梯高度超过5米,结构内部距离大于1.2米时,应设护圈。
架体的基础安装和附着必须符合说明书和方案要求,架体的垂直偏差应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行走式塔吊必须安装齐全的防风夹轨器,保证塔吊非工作力作用下静止状态。
钢丝绳
钢丝绳不得有断股、绳芯外露、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断丝及磨损必须在允许范围内,绳卡固定符合要求。
塔吊指挥
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高塔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路基与轨道
路基应坚实平整、无积水,枕木道钉应坚固,道轨接头螺栓齐全,接头应错开1.5米,接头下垫枕木,枕木不得松动;
道轨轨距误差不得大于1‰,并不超过60毫米,平整度误差不超过1‰,并不超过6毫米,平整度误差不超过1‰,接头空隙不大于4毫米,高差不大于2毫米。
电器安全
行走式塔吊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塔吊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1KV以下垂直1.5米,水平1米;
1~15KV垂直3米,水平1.5米。
塔吊应做好避雷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10Ω,并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保护接零系统贯通。
多塔作业
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应有2米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点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米。
外用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六、外用电梯
1、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2、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基础隐检记录
3、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司机交接班制度和班前试车记录
2、查阅外用电梯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上述2条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5、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6、使用的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应有出厂合格证。
安全装置应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有检测报告。
7、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基础必须有隐检记录,并由甲方或监理鉴证。
外用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安全装置
吊笼应设有安全装置即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当悬挂或支撑装置在工作时失去作用或吊笼失控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能将吊笼制停。
吊笼门应设有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
安全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应有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踢脚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每层卸料口必须设防护门,并有防止外开措施,要求定型化、工具化;
平台应采用4厘米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牢固;
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架体三侧应搭设牢固防护棚;
低于30米电梯宽度不小于3米;
高于30米电梯,宽度不小于5米;
防护棚应双层,间距60厘米,上层还应设50厘米翻边。
司机
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试车,同时建立司机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荷载
严禁超载运行,荷载应均匀;
电梯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当重量与人数超过规定时,限制器动作自动停止提升;
载人外用电梯必须设置平衡重。
架体的基础、附着装置必须符合说明书和施工方案要求,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架体垂直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联络信号
电梯司机与各梯层应有准确的联络信号,可采用低压电铃方式。
外用电梯的控制箱、电器线路、电气设备、绝缘情况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控制箱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避雷
当电梯高度超过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设避雷装置,避雷针高度应为1-2米,接地装置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并与施工临时用电的保护接零线系统贯通。
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八、起重吊装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2、起重机械验收试吊记录表
3、起重机械作业试吊检验记录表
1、起重机验收前应先验证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2、起重扒杆验收前查阅安装设计要求和计算书。
3、起重机必须有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4、验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
以上4条符合要求后验收。
5、每次作业前应根据当天的最大起重量进行试吊检验,并填写“起重机械作业试吊检验表”。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起重机械
起重机有可靠有效的超高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起重机和起重扒杆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钢丝器与地锚
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5,滑轮、地锚的设置符合方案要求。
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须符合规范要求。
吊装指挥
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信号传递。
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起重作业
被吊物件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牢固、可靠,人员上下应设置人员专用爬梯、斜道。
作业平台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须有可行的立足点,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底板应用4厘米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临边防护应符合要求。
构件堆放
构件堆放应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米,其它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固措施。
10
警戒
吊装作业场。
机修工:
操作工:
起重机械验收试吊记录表
起重机型号:
试吊环境
试吊应在晴朗天气进行,风速应小于五级,场地应平整、坚实,倾斜度不得大于5/1000,在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空载试验
下列各试验动作须重复进行不少于3次;
吊臂、吊钩要作起落、升降到规定的极限位置;
回转机构向左右各回转360度;
前进、后退,在原地向左、右各90度转弯;
各仪表、信号应显示正常,安全控制装置应灵敏有效,运转部位应无异响、过热现象。
满载试验
力矩限制器自检功能必须灵敏有效,额定载荷试验以最低和最高速度进行提升、制动、变幅、回转、行走试验,重复次数不得少于2次;
试验过程中各项动作应连续进行。
超载试验
以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110%进行超载动态试验,试验程序参照满载试验要求,动态试验后起重量增加到125%,提升到离地20厘米高度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重物与地面距离应保持不变。
起重机械作业试吊检验记录表
起重机型号:
试吊检验记录情况
试吊结论意见
试
吊
试吊日期:
基坑支护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1、基坑支护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表
3、基坑毗邻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验收前先验证基坑支护安全施工方案和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等,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2、基坑支护验收时应查阅“变形监测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
基坑支护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临边防护
基坑深度不超过2米的可采用1.2米高栏杆防护,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围护;
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
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
坑壁支护做法及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支护设施产生变形应有加固措施。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应按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措施。
坑边荷载
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边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有具体措施。
上下通道
基坑施工必须设专用上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上方开挖
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
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出。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方案进行变形监测;
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记录。
作业环境
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变
形
监
测
结
果
表
监测点编号
第次
支撑(护)方式
及简图
年月日
相对
距离(m)
变形量(㎜)
本次
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