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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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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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里新汶矿区,年轻的**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和钦佩。

从医15年来,他以其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精良的服务,先后为上万名眼疾患者驱走黑暗,送来光明,在矿区树立起了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被称为矿区的“光明使者”。

他本人也连续5年被集团公司评为劳动模范,先后荣获集团“十大优秀医务工作者”、“创业标兵”、“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并被泰安市卫生局评为“优秀医务工作者”、“全市卫生科技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评为“山东省煤炭工业劳动模范”。

一、高尚的医德:

以强烈的责任感,立足医院,面向社会。

常言道:

医者父母心。

这简短的一句话,对医生的医德提出了至高要求。

**自小就神往医生的职业,对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充满敬畏之情。

上学后,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纪念白求恩》,不但进一步坚定了他从医的决心,而且使他对医生的职业和责任有了更深的理解,这为他走上从医道路和树立高尚的医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毕业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就为自己确立了一条从医的准则,明确了自己的责任:

医生的责任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为患者解除痛苦。

他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

从医十多年,从一位普通的医生到治疗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副院长,他从未收受患者一次红包,从未接受患者家属的吃请。

有时患者的家属和朋友不理解,他还要反过来做患者家属的工作,感动的患者家属不知说什么好。

济南长清一位94岁的白内障患者,因行动不便,无法到大医院就诊。

其亲属先后高薪邀请数家医院的专家上门手术,但因老人年岁较高,手术风险太大,搞不好会危及患者的生命,钱挣不到不说,还有可能身败名裂。

因此几家医院都婉言谢绝了。

无奈之下,老人的儿女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

**经过慎重考虑,毅然冒着风险为老人实施了针拨手术。

短短的5分钟,使老人告别了黑暗,重新见到了光明,术后视力恢复到了0.4。

老人的几十位亲属奔走相告,连称**为神医。

自走上领导岗位以后,**的责任意识更是愈见增强。

他意识到,要为患者解除痛苦,单靠个人的力量不行,必须注重人才的培养,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队伍。

为此,**在眼科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把个人的技术和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大家。

特别对新分配来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或有培养前途的人员,**总是积极鼓励他们坚持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为消除他们的顾虑。

他总是鼓励说:

“没事,出了问题我负责。

”正是在**的影响和带动下,**矿眼科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一批年轻人也逐渐脱颖而出。

不仅如此,**在立足矿医院的基础上,眼睛向外,面向社会。

在他的积极推动和倡导下,以**矿医院为中心,与临沂市蒙阴县的常路医院、莱芜市新矿莱芜中心医院、济宁市泗水县的兴村医院、泰安市新泰天宝医院等十一家医院联合,成立了眼科协会。

矿医院将这几家医院作为定点联系医院,**发挥矿医院眼科技术先进、医务人员年轻精力充沛的优势,积极带领和组织人员,深入各家医院定期无偿为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不但提高了上述医院的医疗水平,而且为**矿医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本人高尚的医德和精湛的技术也深深折服了患者,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实现了医院和患者的双赢。

二、精湛的医术:

以创新的意识,善于学习,勇于实践。

**矿医院作为一个“二级甲等”资质的矿区医院,位置偏僻,规模较小,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想取得一定的业绩困难可想而知。

但面对不利条件,**不但没有气馁,反而在**矿医院响亮地提出了“做一个手术,出一个精品”的理念。

为实践这一理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着临床工作。

为了提高医疗水平,他始终注重业务学

**不仅善于学习,更善于创新,勇于实践。

他主持创新实施的“自闭式小切口人工晶体植入术”治疗白内障,切口由原先的9mm减少到了3mm,不但减少了患者的创伤,而且减少了并发症的出现,术后第二天患者即可正常生活,且治疗费用仅为同类手术的三分之一。

该项技术荣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了省内空白,多次在省立医院、泰安附院眼科进行手术演示,并在省卫生厅举办的首届眼科新技术推广应用学习班向全省推广。

“T型切口眼胎植入术”获泰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此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近几年来,先后在全国各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其中,“聚胞疱和氟美松结膜下注射治疗单疱病毒性深层角膜炎”等三篇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并有二篇论文在全国学术交流会上交流。

为了搞好学习创新,**还十分注重和开展学术交流。

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广泛开展学术交流。

一方面积极走出去,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到各大医院和院校学习深造,另一方面积极请进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主持举办了**矿医院眼科学术交流会,邀请了南京、省立医院、泰安及周边县市眼科专家80余人,进行学术交流。

在位置偏僻的矿区医院举办如此规模和规格的眼科学术交流会,在全省还是初次。

通过学术交流,不但使**矿眼科新创的技术得到了认可和推广,而且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引进了超声乳化仪、眼底激光造影仪、眼科A/B超、眼内手术纤维系统等先进设备,为创建技术先进、设备齐全的综合性眼科医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精良的服务:

以诚信的理念,服务患者,开拓市场。

同时,为进一步搞好医疗服务,**又提出了“看一个病人,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并在眼科专门建立了患者档案,对所有住院治疗的患者,在征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详细记录了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及病历等。

期间,**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治疗的患者进行回访,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患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广泛赞誉,**矿医院眼科的知名度也因之迅速提升。

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患者,促进防盲、治盲、残疾复明工作的开展,**还组织眼科与当地残联联合,积极开展“扶贫困,送光明”活动。

每年为新泰等四个县市的50名贫困失明患者免费进行手术。

新泰市放城镇72岁的卢德山老人,在黑暗中生活了5年,生活不能自理,通过**的无偿手术,术后第二天就复明了,高兴的热泪盈眶。

15岁的小姑娘孙文燕失明多年在家,通过**的手术,术后第二天拆除纱布后,激动的拍手喊到:

“我看见了,我又能上学了。

”看到通过自己的努力,解除了他人的痛苦,**心中也感到一种莫明的知足和幸福。

**以其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精良的服务,实践了医务工作者的责任,体现了医务人员的价值,树立了一个基层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他不愧为矿区的光明使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主要作了下列规定: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七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八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九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一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二十五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第二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劣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依照本条例第二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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