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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我,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本事、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进取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二):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进取的作用。

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

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这些与统一相关的资料以不一样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十分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

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提高的表现。

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理解义务教育。

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经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三):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资料很多。

据参加法案审议

  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资料。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

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

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能够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齐仅8亿元。

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

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之后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

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

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

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

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异常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

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我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

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此刻,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

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

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供给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能够没有边际。

如此等等。

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期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四):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

细读那上头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

经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构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

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

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我们过去

  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

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

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本事、实践本事和创新本事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能够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

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当是免费的。

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资料。

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

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

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职责,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

原先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职责放到县一级;

此刻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职责。

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十分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

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

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

经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理解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异常是流动人口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问题;

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供给平等理解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

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

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

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

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能够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

这一新规定对调动教师的进取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

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

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

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职责,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职责,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并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职责。

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

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我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我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

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五):

我们都明白,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进取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日,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本事,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

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确自我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

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我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我的学生。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

  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

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

  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忙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

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教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

  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

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我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忙学生解决困难。

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本事,因材施教地帮忙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忙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日,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当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我的学识。

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我,为构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我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六):

  20xx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正式实施,为新的学年拉开了序幕。

新《义务教育法》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职责附则等八章六十三条。

在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做到:

一、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者: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一)不收学费、杂费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

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二)在新法中,统一性贯穿始终。

  (三)强制性又叫义务性。

让适龄儿童、少年理解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

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职责;

学校不理解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职责;

学校不供给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二、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的落实者: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处处身正为范。

  (七):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文秘家园、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

  班,十分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

  (八):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这部新的法律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亮点是更强调政府职责,法律经过强调政府的义务教育职责来体现义务教育公共性。

  在7月7日教育部举办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长期从事教育法制研究的劳凯声教授如此评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他认为,法律前三章当中涉及到政府义务教育的职责是十分明显的。

  大部分专家认为,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职责如何得到落实,是这部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

众位专家最关心的是政府职责如何进一步得到明确、强化督导制度、建立可操作的问责机制三个方面。

  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责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晓娟说,法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职责。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使义务教育今后有了可靠的稳定的来源。

作为政府负首责重要的资料是,法律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资料。

这一点十分重要,比起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府能够在大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统筹协调。

这样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的均衡。

同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负担,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加大了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

  劳凯声教授认为,法律能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负首要职责,其立法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公众对于教育的认识在发生变化。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经过国家强制力的手段,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义务教育。

从最近几年的变化来看,老百姓对于受教育的观念已经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受教育的意识大致能够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个是就学权利的阶段。

大家基本实现了就学权利平等以后,基本上能够上升到第二个阶段,就是就学条件。

大家都能够有学上,可是你上的学校占有优势的教育资源,而我上的学校则是比较差的学校,这就是教育公平性方面出了问题。

再进一步的发展,很多人也已经意识到要追求教育结果的最大限度公平。

大家都是理解的九年义务教育,就应当有统一的教育标准;

有统一的课程体系;

有统一的教科书体系,而尽可能到达发展的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

因为公众对义务教育认识的变化,也对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督导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说,义务教育法不仅仅规定对教育部门的职责,而是规定政府的职责,所以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让这部法律的理念,异常是公平、公正、均衡发展这些理念能够深入到各级政府领导的思想当中去。

  她举了个例子:

今年1月至5月,安徽省教育厅和组织部门开展了对所有的县进行教育督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两个:

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

考核结果证明,相当一部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明白什么是三个法定增长(即政府要保证在校生平均义务教育费用、教职工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更不明白怎样增长,增长用来干什么。

  由于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职责和负责人的职位挂钩,所以这些县政府负责人说,我过去不明白,学习的不够,我立刻改正。

一天之内就将拖欠一千多万元的教育附加费打到账户。

胡平平提议全国人大要尽快草拟督导条例。

她说,安徽省就这么一次督导就回来几个亿,可见督导的重要性。

根据这部法律,政府职责不落实怎样办?

哪一级政府处理?

他不落实谁去查?

他同级的教育部门敢告他同级的党委和政府吗?

不敢所以必须有监督和督导跟上去。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认为新法明确了督导的主体,是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而不是一个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这样确保督导的权威性和督导的效力;

法律强调义务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和资料。

在法律的第8条里,对义务教育督导工作主要职责和资料是三个方面,即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景,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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