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检查 具体监管措施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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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前调查、贷时审查管理的是可能发放的贷款,其风险虽然存在,却要以贷款的发放为先决条件,信贷资金的所有权还在银行手巾,风险没有最终形成,并且可以通过否决贷款的于段来防范风险;
而贷后检查管理的是已经发放的贷款,信贷资金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借款人手中并投入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中去,如果贷款风险已经形成,就小能通过否决贷款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只有通过不问断的贷后检查管理去防范和化解。
同时贷后枪查是要对借款人、保证人、抵押物在贷款发放后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注重的是判断当初审批决策时同意贷款发放的有关条件有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及早期预警信号,是否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如果是,则银行应立即采取各种措施,提前收阿贷款,避免贷款形成不良。
4、认为在现有信贷管理体制下,贷款发放的对象都是优质客户,还款不成问题,贷后检鸯工作不重要,因而在贷后检查作中掉以轻心,走过场,甚至不深入贷款户实地检查,贷后检查形同虚设。
5、认为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主要是在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阶段,贷后管理阶段不承担责任,因而对贷后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存在一些不负责任的思想和行为。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重贷轻管错误思想的延续,对贷后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在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应负的责任认识不足,思想上重视不够。
事实上,贷款“三查”各阶段都有其应负的责任,贷前调查应对所形成的客户评价报告、信用等级评定报告等提交决策审批材料监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贷时审查应对决策审批时是否执行了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审批负责;
贷后检查应对检查后所掌握和提供的客户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对客户进行了制度规定的有效管理负责。
(二)贷后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尤其是监督、考核、奖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l、随着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各种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的新规章、新制度、新办法不断出台,为信贷经营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对于贷后检查工作环节的新规章、新制度、新办法还不是很多,也远未完善,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缺乏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行使贷后检查工作的定期检查监督职能,大多数检查都由经办行及经办部门自行完成,这种自查自纠的监督方式容易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管理行又由于人员、时问等因素难以对下级行进行全面检查,不能起到真正的检查监督作用。
(2)缺乏明确的工作程序对贷后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成果进行评价。
经办行贷后检查工作完成后,由于缺乏明确的贷后检查报告的集体研究、讨论和评价制度,造成大部分的贷后检查报告等材料完成后就直接归档管理,造成贷后检查工作质量的严重失控
(3)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对信贷人员贷后榆查工作进行合理奖惩。
目前对贷后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大多数以通报方式予以批评警示,或责令相关行限期整改,没有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而对于做得较好的正面典形,也很少于以奖励。
这使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形成贷后检查工作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错误观念,并导致部分基层银行的贷后检查工作处于一种应付状态,只做表面文章,没有真正起到贷后检查工作应起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作用。
2、相对于贷时审查和贷款审批环节而言,目前贷后检查工作没有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基本上是由信贷经营部门负责。
由于信贷经营部门同时还肩负信贷营销、企业存款、收贷收息、压逾盘活及其它一些基础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在协调处理各种工作及业务关系时难免有时会忽略贷后检查工作,没有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因而降低了贷后检查工作的质最3、对信贷从业人员如何进行贷后检查工作培训小够。
“质从人起”和“以人为本”是一项基础管理理念,尤其是在贷后检查管理工作中,人的素质尤为重要。
它要求贷后检查人员知识面广泛,不仅要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而且要具备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常识和财务知识,其次,面对调查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料,贷后检查人员要有较强的综合判断分析能力和及时发现风险的能力,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要增强这方面的能力,单纯依靠信贷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自我提高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
提高贷后检查工作质量的建议[1]
1、完善贷后检查工作的内容。
正确的贷后检查管理应包含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
监督借款人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用。
对于固定资产贷款还应监督项目其它来源资金与银行贷款同比例运用。
(2)对宏观经营环境的分析,掌握其对借款人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3)对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
重点是对借款人、产品供臆、借款人生产、销售情况的检查。
(4)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的检查。
重点在于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和财务比率的分析,掌握借款人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的发展变化趋势。
(5)对借款人管理水平的检查。
重点是调查了解借款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可能对偿债产生的影响。
(6)借款人重大事项的检查重点调查分析借款人的重大投资决策、重大体制改革、重大债权债务纠纷、重大事故和赔偿等情况。
(7)对保证人的检查。
参照对借款人的检查进行,重点分析保证人保证能力的变化趋势。
(8)对抵押(质)物的检查。
主要检查抵押(质)物是否完好无损,价值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被抵押人(出质人)擅自处理、抵押登记是否继续有效等。
2、完善贷后检查工作和管理的程序。
如每月进行一次贷后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形成贷后检查报告,定期召开全体信贷人员例会,根据检查结果形成贷后检查报告,定期召开全体信贷人员例会,由信贷专管员对贷款客户、担保情况的当前发生事项、还款能力、资金走向、担保能力、担保时效等可能影响银行贷款安全的事项进行分析、汇报,全体信贷人员共同研究判断是否出现了风险预警信号并应采取何种对策等。
信贷主管负责审阅、核实贷后检查报告并提出相应意见,以及组织对贷后检查报告的分析、讲解、评比,主管行长每季度对贷后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等。
3、建立贷款风险预警信号及快速反应制度预监管警信号是指出现了可能导致客户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或履约的不良情况或征兆。
信贷人员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识别贷款户是否已经或即将出现对信贷资产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预警信号,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行报告,尽早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4、加强会计前台与信贷部门的协作、沟通,及时监控企业资金走向。
前台会计同样也是贷后管理对企业监控管理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信贷部门应与前台会计部门紧密协作,建立完整的贷款客户的存款资金台帐(包括企业的存款余额和结算量)和利息台帐,严格监控贷款户资金流向。
5、设立信贷后督工作专门岗位和人员,检查,指导、督促贷后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银行应调配优秀人才充实到信贷后督工作岗位,专门负责对贷后检查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信贷后督人员的数量与质量要以保证完成督查任务需要为原则,同时督查工作应实行定期和全面检查制度,不放过每一笔贷款和每一户贷款人为确保信贷后督岗位工作质量,后督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可以上岗同时还应定期对信贷后督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促使信贷后督人员的业务认识和技能不断更新,以适应政策、市场、客户情况变化的需要。
6、完善贷后检查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
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必然包括严明合理的奖惩办法,银行应按照贷后管理的要求制定出贷后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把贷后管理工作质量纳人对信贷员和信贷部门的综合考核评比内容之中,使责权利有机结合。
同时对在贷后检查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人员应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造成风险和损失部门的人员也应予以一定的处罚,并在职务晋升中予以体现,从而增强信贷人员对贷后检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7、提高贷后管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通过举办各种贷后检查业务培训I班,对贷后检查人员进行分批、全面培训,着重提高信贷员对借款人及其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能力、及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能力并在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贷后检查工作。
通过这种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贷后检查:
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贷后检查工作质量。
扩展阅读:
贷后管理办法(3)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201*-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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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包括贷后检查、风险监管与预警、本息回收、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良贷款管理、信贷
业务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
预警、快速处理、责任追究、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
同)所有的表内、表外信贷业务。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
第五条客户部门职责
(一)建立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台账(附件1),维护信贷管理系
统,登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组织、指导、督促贷后管理人员按规定频率和内容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
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按权限反馈和处
置;
(三)按时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
时效;
(四)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和信贷资产风险初分工作。
第六条信贷管理部门职责
(一)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
情况;
(二)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也可延伸到客户
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
(三)定期对客户所属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客户部门发布;
组织拟定和调整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
(四)对客户部门报告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提出化解和
处置意见或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五)定期向分管主任、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
及风险状况;
(六)负责管理客户部门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呆账核销等;
(七)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及认定工作;
(八)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
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七条个人贷款的贷后检查
(一)首次跟踪检查
1.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首次跟踪检查。
贷后管理人员应在贷款业务发生15天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
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以及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
须将检查信息形成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首次检查表》(附件2)。
2.个人消费贷款(含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下同)、农户小
额信用贷款可不进行首次跟踪检查。
(二)日常检查
1.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
每季度检查一次。
重点检查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按规定对担保物进行监管和复测保证人信用等级;
收集借款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健康、婚姻变化情况,个人资产、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等。
须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贷后检查
表》(附件3)。
2.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
(1)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的,每半年检查一次。
重点检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监督客户是否能正常还款;
收集借款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
按规定对担保物进行监管和复测保证人信用
等级。
须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贷后检查表》。
(2)采取分期还款方式的,对能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
对未能按期还款的
客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按月分期还款的贷款逾期1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0天(含)以内的,贷后管理人员应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借款人催收,做好电话记录,并按规定通知担保人或保险人。
②按月分期还款的贷款逾期2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1至60天(含)的,贷后管理人员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取得回执,同时督促客户落实还款计划。
将检查信息形成《四川省农
村信用社个人客户贷后检查表》。
③按月分期还款的贷款逾期3期,或按季还款逾期60天以上的,贷后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贷后检查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资产,避免损失扩大。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日常检查。
贷后管理人员应每半年与村(或社)干部配合对辖区农户贷后情况进行逐户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农户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家庭收支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等。
检查情况以村(或社)为单位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后检查表》
(附件4),同时更新农户经济档案。
第八条公司类客户的贷后检查
(一)首次跟踪检查。
贷后管理人员应在每笔信贷业务发生15天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低风险业务除外)。
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以及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首次跟踪检查按笔进行,应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首次检查表》,并将检查信息
及时登录信贷管理系统。
1.日常检查的频率。
公司类客户信贷业务的日常检查原则上按
季进行,以下情况必须提高或适当降低检查频率:
(1)次级、可疑类贷款客户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2)损失类贷款客户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检查频率;
(3)全额存单、国债质押等低风险业务的客户,未出现实质性改变贷款低风险状况的风险信号(如账户被查封、涉诉以及贷款逾期
等)前,可不进行日常跟踪检查;
(4)出现风险预警信号,视其情况随时跟踪检查。
2.日常检查的内容
(1)客户及其内部管理情况。
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经营策略及经营方式有无变化;
有无分立、兼并、收购、破产、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行为;
主要管理人员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态度、偿还债务的意愿有无变化;
有无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
为等。
(2)生产经营情况。
客户主要产品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变化情况;
客户经营是否合法,有无经济纠纷等。
(3)财务状况。
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情况;
资产和负债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
产值、销售收入及效益变化情况;
现金流入量、流出量情况及货款归社(行)情况;
在各金融机构融资和履约情况;
对外担
保及其他或有负债变化情况等。
(4)担保情况。
保证人代偿能力变化情况;
抵(质)押物保管和权属、价值变化情况;
抵(质)押物的财产保险情况;
抵(质)押
合同、保证合同等贷款法律文书合法、完备情况等。
(5)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资金是否按期到位,是否纳入专户管理;
项目进度是否按项目计划进行;
总投资是否突破;
项目累计完工量与财务支出是否相当;
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设备是否出现较大变化;
项目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
项目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效益和市场情况如何;
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及预销售款使
用情况等。
(6)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检查。
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贷款是否在诉讼时效之内;
抵(质)押物的保管、价值的变
化及变现能力情况;
保证人保证能力情况等。
3.日常检查要求。
日常检查应按户(项目)进行,应收集客户和担保人后续基本资料、当期财务报表资料和公开信息资料,复测客户和担保人信用等级。
属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应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检查表》(附件5),其他信贷业务应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表》(附件6)。
检
查信息应及时登录信贷管理系统。
第九条贷后管理人员通过对贷后检查和其他渠道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各种因素,判断客户的
总体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或补救性措施。
第四章风险监管与预警
第十条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暂行办法》及时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真实、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质量
和潜在风险。
第十一条信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所辖地区信贷业务营运
情况,按季撰写风险分析报告并提出监管措施。
第十二条建立信贷退出机制。
对列入不良信用客户内部控制名单和高风险行业、区域的客户,要制定信贷退出计划,采取提前收回贷款、到期减少续贷、停止贷款或诉讼的措施,清收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通过对客户账户信息、信贷管理系统、贷后检查、客户财务报表及公开信息、上下游企业、行业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客户信用等级监测及贷款风险分类等及时发现并处
理风险预警信号,控制、化解信贷风险。
(一)风险预警信号的主要内容(附件7)。
(二)风险预警信号反馈与处理
1.贷后管理人员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及时填制《风险预警信
号处理表》(附件8),并报告客户部门负责人。
2.客户部门应采取限期纠正、要求补充担保物或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3.若预警信号仍未消除或预计预警信号不能解除的,客户部门要及时将《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报信贷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委员会(重大风险事项,还应及时向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信贷管理部
门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视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应化解措施:
(1)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2)依法处置担保物;
(3)追索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
(4)依法提起诉讼;
(5)提请法院宣告其破产还债;
(6)积极参与企业改制;
(7)其他有效措施。
第五章本息回收
第十四条正常回收
(一)到期信贷业务的通知。
贷后管理人员应在短期贷款到期10天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30天之前,填制《贷款到期通知书》(附件9)发送给借款人(采取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除外),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到期前10天,客户账户资金不足以还款的,及时通知客户存足,保证信贷资
金的按期回收。
(二)信贷业务到期时,客户部门应通知会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扣划款手续。
归还后,客户部门应将有关还款凭证及时归入
客户信贷档案。
(三)本息收回后,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台账登记,同时将收回信息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协助客户办
理解除担保的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提前归还。
客户提前偿还贷款本金时,客户部门应当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确定是否同意提前还款及如何计算违约金。
合同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应当要求客户提前提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附件10)(法人客户20天、个人客户10天),经借贷双
方协商后确定。
第十六条到期尚未归还的信贷业务
(一)客户拖欠贷款本息或表外信贷业务到期出现垫款时,贷后管理人员要在逾期、欠息或垫款发生后的15日内,向客户、担保人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附件11)或垫款催收通知书,要求客
户、担保人立即还款。
(二)客户在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或垫款及欠息之前,公司类客户至少每季度,个人客户至少每半年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垫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
对无法取得回执的客户,应当视具体情况采取上门催讨、公证送达、申请支付令、诉讼等方式
及时中断诉讼时效。
(三)到期尚未归还的信贷业务,列入逾期催收管理,会计部
门从信贷业务到期的次日起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七条利息催收。
公司类客户在距结息日5天前,贷后管理人员要向借款人发出《提示付息通知书》(附件12);
个人客户在结息日前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便捷方式提示客户准备资金按时付息。
对贷款已经到期的客户,利息催收与本金催收同时进行。
第六章贷款展期
第十八条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原借款合同确定的贷款期限的行为。
第十九条展期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营业执照和贷款卡按规定进行了年检;
个人客
户身体健康、职业稳定、家庭状况良好;
(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还贷意愿好,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无逃废债务
或恶意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公司类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低风险业务除外);
(五)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贷款担保;
(六)贷款风险分类应为正常或关注;
(七)没有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
(八)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展期,应在贷款到期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