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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古代西亚各国文本

第三章古代西亚各国

地理环境:

古代西亚,又称西南亚,包括伊朗高原、两河流域、叙利亚、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

课程的重点:

1,古代西亚是最早的古代文明发样地之一。

古代两河流域南部,是西亚最早进入奴隶制社会的地区。

公元前三千年前后,在这里相继出现几十个个城市国家(城邦)(苏美尔-阿卡德城邦)。

2,公元前2371年建立的阿卡德王国是两河流域南部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统一的集权制国家。

3,古巴比伦王国汉谟拉比时代(公元前1792——1750年),两河流域内部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已趋于完备,奴隶制社会已经达到了兴盛时期。

4,古巴比伦王国衰落后,小亚的赫梯、地中海东岸的腓尼基各商业城邦以及以色列和犹太王国,在历史上产生过相当的影响。

5,至公元前八世纪,亚述帝国形成。

6,新巴比伦王国统治时期(公元前626——538年),两河流域的奴隶制经济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7,波斯帝国(公元前550——330年)兴起,征服了整个西亚、埃及以及其他地区,形成为横跨亚、非、欧的大帝国。

考古:

十九世纪中叶,两河流域的考古发掘,主要在两河流域的古亚述地区进行。

在这里发现了亚述国王萨尔贡(公元前八世纪)的王宫废墟。

特别重要的是在尼尼微城的遗址中发现了亚述巴尼拔国王(约公元前668——625)的王宫图书馆。

该馆藏有约二万块泥版文书,包括条约、法律、书信、命令等文献以及各种宗教铭文、文学作品、科学著作、王宫经济报表等等。

还有全部藏书的目录。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两河流域南部进行了系统的大规模的发掘工作。

一些最古老的城市如拉格什、尼普尔、乌尔、巴比伦以及近邻地区的古埃兰首都苏撒等遗址。

第一节苏美尔·阿卡德各城邦的建立及其统一

古代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和民族

两河:

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

发源于今土耳其亚美尼亚高原的托鲁斯山脉,注入波斯湾。

两河流域的中下游平原地区,古代希腊人称它为“美索不达米亚”,意即河间之地。

(伊拉克)北部约以摩苏尔为中心,古代称亚述;南部约从巴格达至波斯湾,叫巴比伦尼亚。

巴比伦尼亚北部叫阿卡德;南部叫苏美尔。

两河每年泛滥(从三月至七月间),为了调节水的供应,古代农业居民必须排涝蓄水,进行人工灌溉。

两河流域最早的居民是谁?

尚无定论。

旧石器时代,北部就有人居住。

公元前五、四千年代,南部地区的主要居民是苏美尔人。

公元前三千年代初,游牧的塞姆族人(即闪族)从叙利亚进入巴比伦尼亚,被称为阿卡德人,和苏美尔人融合。

公元前三千年代至二千年代在巴比伦尼亚四周,有亚述人(塞姆族)、苏巴里人、胡里特人;东面:

库提人、加喜特人;伊朗西南河谷地带住着的埃兰人;西边阿摩利人、阿拉米亚人、迦南人、希伯来人等。

苏美尔城市国家的产生(第三阶段最重要)

1,约在公元前七千年,在今伊拉克北部伊尔库斯坦山地出现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

2,到公元前五至四千年代,南部苏美尔地区的发展逐渐超过了北部,在这里产生了最早的苏美尔文明。

3,公元前五千年代后期,苏美尔人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

到公元前三千年代初期,是苏美尔氏族制度解体、国家形成时期。

在第三阶段中大体可分为三个文化期:

埃利都·欧贝特文化期(约公元前4300——3500年)

乌鲁克文化期(公元前3500——3100年)和

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公元前3100——2700年)。

埃利都·欧贝特时期:

1,开始使用铜器工具

2,并兴建了最原始的城市和最早的塔庙。

3,居民的住房:

泥砖建筑和芦苇建筑,(贫富分化)。

4,父系家长(或军事首领)的权势已经出现(埃利都发掘出的陶制男像,右手执一棍棒,上附泥丸)。

 

乌鲁克文化期

1,大批的铜器和轮制陶器

2,出现了一千五百多个象形文字符号

3,还出现了巨大的石造的塔庙建筑物,面积达二千四百平方米。

乌鲁克石膏瓶上描绘生动的献祭场面。

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

1,农作物有大麦和小麦;家畜有山羊、绵羊、牛和驴等;手工业以冶金和制陶。

2,商业发达,许多粮、油、酒等容器的盖上,留有标记私人财产的平面和圆柱形的图章。

3,这时期开始使用轮车、木船等运输工具

4,应用十进位与六十进位的计算制度。

5,这个时期出土的经济文献中,奴隶已经出现,女奴称“姆鲁斯库尔”,(外邦女人),男奴称“尼塔库尔”,(外邦的男人)。

6,苏美尔楔形文字产生。

乌鲁克文化和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时期是城市国家形成时期,反映在这一时期所建造的宏伟的神庙遗址。

 

苏美尔各城邦从苏美尔城邦的开始产生到公元前2371年统一的阿卡德王国的兴起,在巴比伦尼亚地区先后出现了几十个城市国家(城邦),其中主要有埃利都、乌尔、乌鲁克、温玛、拉格什、尼普尔和基什等。

苏美尔城邦的特征:

1,由几个农村公社围绕一个中心城市所组成,地不过百里,人不过数万。

2,城市的中心建筑物是神庙。

3,城邦首脑(称帕达西、恩西、恩、卢伽尔(霸主?

)),最高行政长官、最高祭司、军事统帅。

4,国家管理机构保留有长老会和民众会这两个民主机构。

5,各城邦的政体不完全一样,如乌鲁克民众会的作用较大,而拉格什长老会则拥有较大权。

6,神庙经济(土地占有量为三分之一或一半)。

三类:

(1)神庙公用地(教材:

祭田),由神庙所属人员(奴隶或者丧失公民权、神庙依附者)为神庙公用而共同耕种的土地;

(2)神庙份地(教材:

口粮田、职田、服役份地),以服务为条件,分配给神庙服役人员的份地;(3)神庙出租地,即出租给佃户(大都是神庙的服役人员)耕种,收取地租(约占收成的三分之一至六分之一)的土地。

谷物或者货币。

神庙土地不能买卖。

7,其余均为农村公社的土地,分配给各个家族,可以买卖。

村社农民必须向国家纳税、服徭役(修建寺庙、宫殿和水利工程)。

由于神庙、王室和贵族的剥削和侵占,村社土地日渐缩小。

失地和无地的农民,不得不投身神庙,成为神庙的依附者——“古鲁什”。

8,苏美尔各城邦奴隶(包括神庙奴隶和私人权隶)的数量较大。

如拉格什人口约十二、三万,其中四分之一是奴隶。

乌鲁卡吉那的改革

原因:

在苏美尔城邦发展过程中,拉格什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特别尖锐。

拉格什的卢伽尔安达(约公元前2384——2378年)独断专行,欺压平民,同时也侵犯了神庙的经济利益,迫使拉格什郊外神庙向国家纳税。

平民和下层祭司推翻了卢伽尔安达的统治,拥立乌鲁卡吉那为王。

内容:

乌鲁卡吉那在位的七年(前2378——2371年),在平民的支持下进行改革:

(特点:

减轻对平民的压迫,废止国家对社会下层的税收)

撤销遍布全国的监督和税吏;减轻死者家属所付的丧葬费;保护普通士兵的财物;恢复神庙财产并废除神庙的纳税义务;禁止以人身保证作为借贷条件;禁止官员用低价强买平民的房屋、牲畜;禁止侵犯别人的住宅;禁止劫掠、残杀和欺凌孤寡等。

结果:

乌鲁卡吉那的改革打击了贵族寡头势力,满足了平民的某些要求,恢复并扩大了一些公民权力,使全国公民人数增加十倍。

神庙依附农民“古鲁什”的境遇得到明显的改善。

但这些改革并没有使得拉格什兴盛起来,在乌鲁卡吉那在位的第八年,拉格什被温玛和乌鲁克的联军所灭。

温玛称霸苏美尔的时候,北部一个新兴的奴隶制城邦——阿卡德。

阿卡德王国之兴亡

阿卡德城位于巴比伦尼亚北部(约今巴格达以北)。

发展过程:

1,公元前2371年,萨尔贡一世(约公元前2371——2316年)征服阿卡德地区,建立了统一的阿卡德国家。

后来征服了苏美尔诸城邦,第一次统一了巴比伦尼亚地区。

2,萨尔贡还征服了埃兰(今伊朗库齐斯坦地方),并用兵于小亚东部、叙利亚、阿拉伯半岛东岸一些地方。

自称为“天下四方之王”或“大地之王”。

3,纳拉姆·辛统治时期(约前2291——2255年),再度扩张势力,并自称为“天下四方之王”、“神圣的纳拉姆辛、阿卡德的强大的神”。

开始神化王权。

4,纳拉姆·辛死后,王位三年内更迭四次,阿卡德王国迅速走向衰落:

公元前2230年,东北部山区的库提人侵入两河流域,灭亡阿卡德王国,统治南部两河流域近一个世纪。

萨尔贡对国家建设:

1,萨尔贡建立了两河流域历史上第一支常备军;

2,统一了度量衡制,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在乌尔、埃什努那发现有印度河文明的印章,证明这时对外贸易远达印度河流域。

3,萨尔贡不断出兵镇压苏美尔各邦的反抗,打击了地方旧贵族的势力,逐渐形成了依附于国王的新的军事官僚贵族集团。

但是也引起苏美尔各邦的不满。

也因连年征战,加重了阿卡德人的负担。

萨尔贡统治时期,国内爆发了有众多平民参加的大规模起义。

乌尔第三王朝

建立过程

1,库提人在苏美尔地区的统治较弱,苏美尔各邦乘机逐渐复兴。

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初,拉格什的帕达西用大量贡物贿取独立,建立了稳定了社会秩序,发展了经济和文化。

2,于此同时,乌鲁克和乌尔等城邦也在积蓄力量。

约在前2120年,乌鲁克人起来赶走了库提人。

3,乌尔城邦兴起,取代乌鲁克人,统一了南部两河流域,史称乌尔第三王朝。

王初的开创者为乌尔纳姆,共传五代(约前2113——2006年)。

乌尔时期,南部两河流域社会经济的进展:

1,政治:

中央集权制近一步强化。

国王的权力高于一切(权力包括:

任命官吏,统帅军队,控制法庭,集军、政和司法权力了一身,并且被神化)。

原先具有相当独立性的地方统治者(帕达西),须听从国王调遣。

地方贵族势力受到严重削。

2,乌尔第三王朝的创立者乌尔纳姆制定了成文法典——《乌尔纳姆法典》(现只有几条残片)。

对奴隶制和私有制予以保护。

在法典序言中,提到禁止欺凌孤儿寡妇,不许富者虐待贫者。

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社会贫富分化情况。

3,经济方面,国家规定了粮、油、羊毛、盐和铜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这也说明当时中央集权的强化程度。

4,奴隶劳动者有两种,战俘奴隶和(由过去的公社成员演变为半自由民身份(近似奴隶)的依附者)古鲁什。

古鲁什的境遇较前者略好一些,但也和战俘奴隶一样被编成劳动队,在监督下进行生产。

乌尔王室庄园的战俘奴隶可达一千人,而古鲁什大约二千多人。

5,奴隶制经济主要体现在王室奴隶制经济发展方面。

特点:

a,王室庄园规模大,占有全国五分之三的土地。

包括农庄、牧场、种植园和各种作坊。

全国各地的神庙经济多为王室经济所吞并。

b,王室庄园从中央到地方有严密的经济管理机构,拥有众多的行政管理人、监督和书吏,据温玛的档案材料,单是监管古鲁什劳动队的监督就有七十多人。

c,除了奴隶之外,王室农庄雇用大批的雇工。

据统计,全国十个城市的王室和寺庙经济大约需要二万一千个雇工。

6,私人奴隶制经济也有了发展,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国王、神庙和大庄园中的奴隶和私人奴隶各占全体居民的百分之十五左右,全国奴隶的总数约占全体居民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左右。

灭亡:

自公正前二十一世纪下半期开始,乌尔第三王朝的实力下降了。

前2006年,在埃兰人和阿摩利人的夹击下,乌尔第三王朝灭亡,末帝伊比新为埃兰人所俘。

第二节古巴比伦王国

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1,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埃兰人不久退回故地,而阿摩利人居留下来。

他们接受了当地文化,并在苏美尔地区建立伊新和拉尔萨两个国家。

在伊新的北部兴起一个塞姆语人的国家——埃什努那。

此外还有西北方幼发拉底河岸上的玛里。

2,约公元前1894年,另一支阿摩利人以苏姆阿比为首领占据巴比伦城,建立古巴比伦王国第一王朝(约公元前1894——1595年)。

与此同时,两河流域北部的亚述,亦日益强盛起来。

3,到公元前十八世纪,玛里和埃什努那已屈服于亚述,伊新也日益衰落,拉尔萨又为东方的埃兰人所征服。

这时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1750年)乘机,赶走了埃兰人,征服了伊新、拉尔萨,重新统一了苏美尔·阿卡德地区,最后又攻克了玛里,并一度占领过埃什努那和亚述城。

汉谟拉比的统治

政治:

汉谟拉比在统一巴比伦尼亚的过程中,建立起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

总揽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宗教大权,称自己为天神的后裔。

他任命中央各部大臣,委派地方各级官吏。

经济:

汉谟拉比发展农业,大力兴修水利。

按汉谟拉比的年代记,在他统治的第八、九、二十四和三十三年,都是开凿河渠和运河,兴修水利之年。

军队:

士兵被称为列杜(里都)、帕以鲁(巴以鲁)。

他们从国家领得服役份地(包括田园、房屋和牲畜)。

列杜、帕以鲁被俘或死后,只要他的儿子接替他服役就可以继承这种份地,但不得买卖。

如果被俘者的儿子还小,保留三分之一土地,让被俘者的妻子抚养孩子。

如果被俘者返回,仍可领回原来的份地。

军官不得侵占士兵财产,犯者处以死刑。

一般人如买了战土的田园、房屋和牲畜不仅如数归还,并且不得索取买时花去的银子。

汉谟拉比实行份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连的兵役制度并保护士兵的份地,保证国家的兵源。

法典:

在各邦原有奴隶制法典的基础上,结合阿摩利人的氏族部落习惯法,制定了一部新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它是汉谟拉比即位后的第三十年刻石公布的。

汉谟拉比法典石柱后来被移到埃兰的首都苏撒。

1901年为法国考古队发现,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

共282条条文,发现时有35条条文(第66——100条)己被磨损,后来根据苏撒以及亚述图书馆等处所存的法典副本(泥版断片)将缺文补足。

法典分序文、正文、结语三个部分。

序文:

宣扬王权神授,立法宗旨是为“发扬正义于世”(神人关系法色彩)。

正文的内容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军人份地、租佃雇佣关系、商业高利贷关系、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买卖和处罚等等。

法典旨在保护贵族、僧侣、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调整自由民内部的关系,维护奴隶制度。

社会与经济根据《汉谟拉比法典》以及古巴比伦时代其他一些文献,可以较清楚地了解古巴比伦王国各方面。

汉漠拉比时代农业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重视灌溉系统。

手工业:

除农业外,手工业也有所发展。

《法典》曾提到数种手工业行业,如制陶、织布、冶金、木器、皮革、造船、制砖、建筑等等,实际上当时手工业已有二、三十种之多。

手工业作坊主要国王作坊和神庙作坊,也有私营作坊。

商业:

对商业活动比较重视。

神庙甚至国王本人亲自洽谈大规模的交易。

他们的命令由代理人“达木卡”和“达木卡”的助手“沙马鲁”(零售商)去执行。

输出谷物、油类、枣、织物、皮革以及陶罐等,进口金、银、铜、石头、木料、盐、奴隶、香料、染料以及奢侈品。

银和铜越来越成为一般交换的媒介,但铸币仍末出现。

土地:

古代巴比伦王国时期,国王拥有大量的土地(一半),王室土地主要是由各种穆什根努分散经营的。

1,“纳贡人”,(无权自由民)他们依附王室,领取土地耕种,交纳租税;2,负担兵役的士兵列杜、帕以鲁,他们从国王那里领取份地作为服兵役的报酬。

以上两种人从王室所领取的土地,按法典规定“不得出卖”。

3,祭司、“神妻”(女巫之一种)、达木卡或负有其他义务之人(例如手工业者及公务人员等)。

他们领取份地也是作为服役的报酬。

这种土地按法典规定可以出卖,但买者须服与此相应的义务。

在这些人中很多是富人或奴隶主。

以上这几种人“自行买得”的土地是可以自行处理的。

阶层:

按《汉谟拉比法典》,巴比伦尼亚的居民分为两大类,即自由民和奴隶。

自由民按其社会法律地位的不同,又可分为两个等级

(1)全权自由民(阿维鲁),包括僧侣、贵族、高级官吏和高利贷者,也包括自耕农、佃农、独立的手工业者以及各行各业的雇工等等。

他们之中有贫富贵贱之分。

(2)非全权自由民(穆什根努,无权自由民),他们在经济上是依附于王家的。

有的是投靠王室分得田园房屋的“纳贡人”及其后代,有的是分得田园房屋充当常备军士兵的人(帕以鲁和列杜)。

穆什根努中富有者亦拥有土地、房屋和奴隶,如达木卡。

可见,按经济地位来论自由民不论是全权或非全权的都有富人与穷人,奴主与非奴主之分;但按社会法律地位来说,穆什根努则较为低下。

(如人身损害的惩罚)

奴隶:

除了战俘奴隶外,奴隶来源是买来的奴隶或债奴,特别是后者,在这一时期达到了空前的发展。

奴隶的应用广泛。

奴隶是可以买卖的财产(约等于一头牛的价格)。

(凡盗窃奴隶.帮助奴隶逃跑或窝藏逃奴者,都要处以死刑)。

古巴比伦王国的衰落:

汉谟拉比死后不久,统一的两河流域又重斯出现各邦互相争夺的局面,而四周的游牧部族,又纷纷侵入两河流域。

王朝更替:

约公元前1595年。

赫梯对巴比伦进行了掠夺性的袭击,灭古巴比伦第一王朝,但不久便退回去了。

南方伊新城建立了海国王朝,即巴比伦第二王朝。

这个王朝可能曾经占据巴比伦城。

约于公元前1530年,底格里斯河以东山区的半农半牧的加喜特人,灭海国王朝,统治两河流域近四百年之久,这就是加喜特王朝,即巴比伦第三王朝(约前1530——1157年)。

后在亚述、埃兰的不断打击下,加喜特王朝灭亡了。

代之而起的是巴比伦第四王朝,第四王朝曾一度战胜亚述、埃兰,但未能抵御阿拉米亚人的入侵,公元前729年终了为亚述所吞。

第三节亚述帝国与新巴比伦王国

 

亚述国家的发展亚述国家的历史,一般分为古亚述(前三千年代末至十六世纪),中亚述(前十五世纪至九世纪)和新亚述(前八世纪至七世纪)三个阶段。

至新亚述时期,亚述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帝国。

城市:

亚述城位于底格里斯河西岸,是西亚重要的商业中心之一,也是战略要地。

资源丰富:

牧场、木、石、铜等原料,并邻接小亚东北部的铜铁产地。

亚述商人很早就在小亚东部、叙利亚东北部等地建立商业殖民据点。

殖民地是自治组织,不是独立国家,政治组织与母邦相似,实权操在贵族手里。

民族:

亚述最早的居民是胡里特人。

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当操塞姆语的阿卡德人定居于两河流域的中部后不久,另外一支塞姆人迁徙到两河流域的北部居住,同胡里特人融合。

亚述曾附属于阿卡德王国和乌尔第三王朝。

古亚述:

1,公元的三千年代末、二千年代初,在南部两河流域走向统一的奴隶制专制王国时代,两河流域北部以亚述城为小心,逐渐形成了以塞姆人为主的奴隶制城邦。

亚述城邦至国王沙姆希亚达德(沙马什阿达德)一世时(约公元前1813至1783年)开始向外扩张,势力曾达地中海东岸,自称“天下之王”。

2,但在其死后,古巴比伦王国强大起来,亚述遭到严重的打击。

至公元前十六世纪,胡里特人在两河流域北部建立起米丹(坦)尼王国,控制了亚述。

从此,亚述处于半独立状态,古亚述时期至此宣告结束。

最初亚述城邦是贵族共和国,国家大权在长老会议手里(没有民众会)。

首领称“伊沙库”(相当于苏美尔的帕达西),掌管宗教、公共建筑,召集长老会议。

另外还有一名“名年官”,号为“里木(模)”,管理财政,一年一任,抽签选出。

中亚述时期,亚述王权加强,长老会议失去作用,其政体由贵族寡头共和制过渡到君主专制。

中亚述:

1,公元前1400年左右米丹尼遭到赫梯沉重打击后趋于衰落,亚述乘机独立,开始了中亚述时期。

亚述再起,引起赫梯人的严重不安,赫梯人力图挑拨亚述与巴比伦加喜特王朝的关系,但没有成功。

前十三世纪前半期,正当赫梯人与埃及人斗争激烈的时,亚述灭掉了米丹尼。

2,中亚述在提格拉·比利萨(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一世时期(前1115至1077年)曾强大一时,向南征服了巴比伦,向西达地中海东岸。

3,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亚述在遇到阿拉米亚人(属塞姆族)的进攻后,陷于四分五裂。

阿拉米亚人成批移居到两河流域,但亚述人所建立的许多孤立居住地仍保留下来。

这是他们以后重新征服这块土地的基础。

4,阿拉米亚人定居两河流域后,逐渐与当地居民同化。

到前十世纪末,恢复了元气的亚述才开始转入反攻。

到公元前九世纪前半期,在亚述拿西拔(那西尔帕)二世(前883——859年)的领导下,亚述打败了阿拉米亚人的城邦,并击败北面的乌拉尔图王国。

从此拿西拔二世奠定了未来亚述帝国的基础。

作为中亚述时期的一个重要遗产是《中亚述法典》。

法典泥版保存主要有三表。

其中规定有关地产、债务、抵押、买卖、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从法典来看当时土地已属于私有可以进行买卖。

从法典对债务抵押的一些规定来看,这一时期债务奴隶制盛行。

法典对奴隶的惩罚非常严厉。

 

亚述帝国(新亚述)

1,至前八世纪后期,提格拉·比利萨三世(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公元前745——727)(改革)加强了中央集权制,改组了军队,开始实行募兵制。

他把常备军分为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辎重兵以及工兵等专门兵种。

军队装备改由国家供应,配备有铁制的刀枪、弓箭、盔甲、战马以及攻城用的冲城器和投石机;还利用充气皮囊做渡河用具。

亚述的战车兵和骑兵由贵族充任,步兵则由农民充任。

公元前八世纪后期,是亚述军事强国最盛的时期。

提格拉·比利萨三世拥有当时世界上最优良的军事体制,境内拥有比较众多的自由牧人和农民可供驱使,所以兵源充足。

2,提格拉·比利萨三世及后来的萨尔贡二世(前722——705年),利用当时两河流域及西亚其他地区许多国家衰落或灭亡的有利条件,先后征服了小亚细亚东部、叙利亚、腓尼基、以色列和巴比伦,并摧毁了乌拉尔图强国。

萨尔页二世征服以色列首都撒马利亚(掳回二万七千二百九十人和无数财富)。

辛那赫里布(前704——681年)攻占巴比伦尼亚,毁灭巴比伦城。

(带回二十万零八千俘虏和无数牲畜)。

到公元前七纪,亚述国王又侵入阿拉伯半岛,后征服埃及,毁灭埃兰,建立地跨西亚和北非奴隶制帝国。

亚述帝国社会:

亚述帝国上层基本上分为两个集团。

一是军事贵族集团,是国家的支柱,主张国家应服从于军队的利益,要不断地发动掠夺性战争。

此外,他们认为应当取消神庙、城市的特权和自治权。

另一个集团是祭司贵族和工商业、高利贷贵族。

他们关心工商业的发展,认为过于频繁的军事掠夺和专制王权,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主张国家应给神庙和城市以各种特权和自治权。

这两个集团之间进行了剧烈的斗争。

由于两河流域祭司集团势力雄厚,亚述统治者不得不跟他们妥协。

军事统治为特征的帝国:

亚述帝国军事统治和武力掠夺特征明显。

为建立新征服的地区统治,在战略要地上建立堡垒,控制军事、商业通道。

此外用高压手段统治臣民,扶持地方傀儡势力(如在埃及)。

在公元前八世纪中期以前,亚述征服者对被征服地区(尤其是重要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心),往往采取抢掠、烧杀、民族灭绝政策。

提格拉·比利萨三世上台后,开始采取一种新的政策,(强制迁移)即将被征服地区的居民,除少数被认为没有多大危险的编入亚述军队或留居原地外,其余绝大部分部强制迁走,以一个或几个家族为单位,分散安插到其他被征服的地区,然后将空余的土地分配给亚述人屯垦,或者将其他被征服地区的居民迁来耕作。

并尽可能将各种不同语言和不同出身的人们结合在一个地方

这些移民分得小块耕地,有权签订契约和到法庭去作证,有自己的家室,也可以在亚述军队中服役,但必须交纳沉重的租税而且没有人身自由。

他们本身和耕地一起直接归王室所有,或由国王赐给寺庙、大臣,或卖给奴隶主个人。

(卖地文书)所以这种移民实际上是农业奴隶。

这是在亚述帝国的特定条件下对奴隶采取的一种新的剥削方式。

(军事移民)

亚述统治者在帝国境内开辟了宽阔的石砌驰道,设立了“驿站”制度。

客观上对沟通商业贸易也具有重要意义

奴隶制度

军事掠夺,大量的奴隶流入,促使亚述的奴隶制经济和商业贸易(包括奴隶贸易)繁盛一时。

奴隶大量地充斥于王室、寺庙和私人经济中,也广泛应用于建筑运河、铺设道路、扩建新都尼尼微等巨大工程中。

由于商业贸易的发展,致使首都(尼尼微)商人之多“多过天上之星”。

亚述帝国的灭亡

原因:

1,亚述霸权的建立是由于大量的自由民——战士阶层的存在,但是亚述帝国的建立、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奴隶的大量使用,使自由民破产,人数大减。

自由民负担沉重的贡赋和徭役。

自由劳动者的减少,使兵员短缺,国家不得不从被征服居民中扩招新兵,因而削弱了亚述军队的战斗力。

2,被征服地区民族与亚述统治者的矛盾也日益激化。

叙利亚、腓尼基、巴比伦尼亚和埃及等地区不时爆发起义。

帝国最后一个强有力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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