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北区创强路香山大道二期扩建政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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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北区创强路香山大道二期扩建政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第一章工程基本情况及监理工作目标、范围

1.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民活动广场景观设计

建设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

建设单位: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村民委员会

设计单位:

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

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性质:

园林建设

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的监理

1.1工程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内,本工程为东莞市大岭山

镇大塘村民活动广场景观设计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1.2园建工程:

1.2.1创强路

起点于创强路和新耀北路平交口,向东一直延伸,终点为创强路和新建北路的平交口,道路全长2240m,宽70m,按城市一级主干道标准设计。

因近期场地上的高压线和高压铁塔未能拆除,目前只实施南半幅道路施工

本期施工道路宽度为:

25.5m=1m(绿化带)+12.25m(车行道)+4m(人行道)+8.25m(绿化带)

路面结构(自上而下)

22cm混凝土

20cm(6%水泥石屑基层)

20cm(4%水泥石屑基层)

香山大道二期(北段)为城市一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北起永宁大道,向南一直延伸到创誉路,道路总长2852m,道路红线宽度80m。

香山大道(一期)工程已修建道路右幅8m的路面和跨雅瑶河的桥梁为香山大道北段组成部分。

道路横断面形式为:

8.0m(人行道)+7.0m(辅道)+4.5m(绿化带)+15.5m(主车道)+10m(中央绿化带)+15.5m(主车道)+4.5m(绿化带)+7.0m(辅道)+8.0m(人行道)=80。

路面结构(自上而下)

26cmC40水泥混凝土

20cm(6%水泥石屑基层)

20cm(4%水泥石屑基层)

1.2.2新建北路

为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北区一条次干道,按城市一级次干道标准设计。

起点于新建北路和创誉路平交口,一直向北延伸,终点为新建北路与创业大道的平交口,本次施工道路总长约600m。

标准横断面组成:

4.5m(人行道)+16m(机动车)+4.5m(人行道),

路面结构(自上而下)

22cm混凝土

20cm(6%水泥石屑基层)

20cm(4%水泥石屑基层)

1.2.3新和北路

新和北路起点位于新和北路和创业大道的平交口,向南一直延伸至创誉路的平交口。

道路宽30m,本次施工范围为K0+960~K1+445.337段,总长485.337m。

标准横断面组成:

4m(人行道)+22m(机动车)+4m(人行道)

路面结构(自上而下)

22cm混凝土

20cm(6%水泥石屑基层)

20cm(4%水泥石屑基层)

1.2.4软基处理

本工程软基处理主要有换填、搅拌桩及旋喷桩施工。

1.2.5排水工程:

本工程道路排水均采用雨污分流形式。

其中香山大道排水管布置在道路两侧,雨水管道设于主车道与辅车道分隔带下,污水管道铺设在辅车道下;其余各条道路管道均布置在人行道下。

本工程排水管材采用机制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1200mm采用承插管,d>1200mm采用企口管,采用120基础,管道基础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120Kpa。

管道均按《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68-97)中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

涵洞:

位于创强路与新耀北路的交叉口内,设有双孔净跨2-5.0×3.0M钢筋砼箱涵1座,该箱涵与新耀北路平行,总长172M。

1.2.6交通工程:

本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包括道路标志、车道标线、隔离设施。

1.2.7绿化工程:

本工程园区此次绿化面积总约259813平方M。

本工程品种多种种多样,苗木有100多种,需回填种植土51380立方。

其土层厚度规格:

草本花卉为30cm、草坪地被为30cm、小灌木为45cm、大灌木为60cm、浅根乔木为90cm、深根乔木为150cm。

树穴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树穴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大小一样,规格符合设计及相关要求,种植时首先要保证苗木的质量,其次施工时要保证回填底部植土的质量及深度、苗木的摆放顺序、填土的插实、淋定根水。

对各类植物的养护应根据各类植物的特性进行不同程度的特别养护。

1.2.8路灯照明工程:

本次路灯照明工程四条新建道路的标准都不一样。

1.2.9综合管线工程

本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中预埋的通信管群和排管的管材采用PVC聚氯乙烯塑料管。

电缆沟过在交叉路口时使用φ150/8的玻璃钢筋混凝土包封电缆排管,过路管顶埋深不少于0.7M。

应预留充足数量的过路管,一般采用12φ150。

电力管线每隔200m左右设一组6φ150PVC电力横过管,路中埋深1.5m。

通信管群过交叉路口时,用一组φ110/4混凝土包封塑料通信排管,埋深不低于0.7M;每隔200M左右设一组6φ110过路通信支管,埋深不低于0.7M。

2.监理目标

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实地记录、作证,对工程实施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工程达到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评定合格和按期完工的总体目标。

●质量目标

通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控制,使本工程达到或超过预质量控制标准。

●进度目标

协调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计划,使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控制在计划进度范围之内。

●投资目标

公正、科学、及时核算工程实物量,实事求是按规定审核工程签证,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管理协调工作

高标准、高效率、电脑化、科学地做好合同及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3.监理范围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

道路(含路基处理)、给水、排水、交通标志、绿化、绿化给水、照明、交通信号灯工程。

4.监理依据

监4.1《建设工程委托理合同》,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

4.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3完整的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

4.4施工单位编制的经其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核定单);

4.5经审批的各专业施工监理细则;

4.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4.7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8政府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等;

4.9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其他决议、备忘录等;

4.10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记录,现场工程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有关通知书和指令等;

4.11各项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安装说明。

5.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号【1995】737号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我们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

对本工程的质量、投资和工程工期进行严格控制,对工程建设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协调好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5.1施工准备阶段

5.1.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

5.1.2文件资料系统的建立;

5.1.3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执行;

5.1.4协助建设单位研讨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5.1.5审查设计文件,熟悉设计图纸及与工程有关的各类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

5.2施工阶段

5.2.1督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下达开工令;

5.2.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并实施;

5.2.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5.2.4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5.2.5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5.2.6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5.2.7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5.2.8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5.2.9及时核查、统计汇总已完工程量和增加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5.2.10分阶段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5.2.11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5.2.12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2.13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及归档资料;

5.2.14组织工程竣工初验,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5.2.15审核竣工图决算,检查工程结算;

5.2.16按规定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机构

为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成立“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北区创强路、香山大道二期扩建市政道路工程工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该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以完成本监理承接的监理业务。

针对本工程特点,借鉴以往工程建设监理的经验,确定工程监理组织采用直线制组织形式。

该组织形式优点是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集中领导,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并能够充分发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

工程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的其它人员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共同搞好监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监理目标。

 

1.工程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绿

 

给排水

 

2.监理部主要人员资质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1

钟祥涛

41

工程师

总监

2

李路养

52

工程师

总监代表

3

郭叔飘

37

助工

专监

4

李国清

23

技术员

监理员

5

蔡细科

27

技术员

监理员

6

吕神全

22

技术员

监理员

3.监理人员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3.1.1确定工程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1.2主持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工程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工程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3.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3.1.6审定承包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3.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3.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3.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3.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工程的竣工验收;

3.1.13主持整理工程工程的监理资料。

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3.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3.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3.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3监理员职责

3.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3.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工作;

3.3.3复检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3.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3.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3.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4.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4.1.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4.1.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1.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1.4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4.1.5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4.1.6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4.1.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4.1.8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1.9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4.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工程信息;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不准私自承揽监理工程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1质量目标的制定: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工程

1.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2.1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施工程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1.2.2对工程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1.2.3对工程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2.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2.1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原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

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提。

材料取样、实验方法,材料的使用方位和施工要求等。

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应当是全过程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

2.2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

2.2.1采购质量的控制

·凡是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购配件、设备等,订货前应向监理申报,提交样品和实验单,经监理认可后,方能订货;

·对于永久性的设备器材和购配件,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组织采购订货;

·对于大型的和重要性的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和材料的采购应当招标采购;

·监理通过制订质量保证计划,详细提出对厂方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

·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表明能够达到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

2.2.2制造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某些重要的设备、器材和外供的构配件,可以采用对厂方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交货的质量;

2.2.3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到现场的材料、设备、器材和购配件,须有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按要求进行检验,订货方应提前书面通知;

2.2.4材料、设备存入的质量控制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测、验收,并于以签署验收单;材料、设备存入的环境和条件,事先经监理确认;

2.2.5对天然石材、现场配制的制品等,应事先进行配制,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可施工;材料的技术鉴定和有关实验、实验应用的报告,经监理认可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2.2.6对新材料新设备等,应事先提交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

3.事前质量控制措施

3.1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预先发现施工图的不足和失误,提出完善和整改的具体意见;

3.2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由工程总监签署《分包工程资格报审表》;

3.3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3.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接受承包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装修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定货前,提出的样品(或看样)和有关定货厂家及单价等资料的申报,在确认符合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建设单位,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由工程总监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

3.3.2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选型、定货,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材质化验单、复核单,并在现场对材料进行质量观感检查(凡进口设备、材料等,必须具备海关商检证明);

3.3.3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凡不符和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3.4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3.4.1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工程的组织结构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适应工程工程的需要,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内容的质量的控制和验评活动;

3.4.2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3.5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3.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分项的施工方案;

3.7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3.7.1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7.2主动与质检站联系,汇报在本工程开展质监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争取质检站的支持和帮助;

3.7.3审核承包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实验的方法和方案,审查分包单位和实验室的资质;

3.7.4审核承包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3.7.5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3.8审查承包单位实验室;

3.9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事中质量控制措施

4.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4.1.1针对本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旁站方案,采取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测量、实验、验收等手段予以控制。

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旁站部位做好旁站记录,要有现场录像或照片等永久保留资料,对于旁站要有文字记录,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4.1.2旁站监理措施

1)依据施工图列出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及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设置旁站控制点;

2)旁站监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完成,对工程施工进行不间断质量控制;

3)旁站监理的质量与监理工程师的业绩、经济收入挂钩,奖优罚劣;

4)建立旁站监理制度,合理配置旁站资源,以保证旁站监理有序进行;

5)建立《旁站监理记录》,要求参与旁站监理的人员跟班填写,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检查,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的完成;

6)对旁站监理部位进行标识,责任到人,便于追溯;

7)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对旁站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总结讲评。

4.1.3工程监理旁站部位设置表

4.1.4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质量标准;

4.1.5对已完工程(工序)的质量按规范要求的工程和抽样频率进行各项检验和独立实验。

4.1.6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职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施工前,先由承包商自检,初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

通知包括承包商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详见公司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制度》)。

·行使质量检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对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h)其它。

4.2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4.3做好质量、技术签证、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署。

4.4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4.5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4.6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4.7定期向总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4.7.1结构工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量测工程:

对建筑物的接桩和场内引测、测量控制桩(网)定位、轴线、水准点、层高及垂直度、沉降观测等进行监控。

·土方工程:

基坑、基槽平面尺寸及标高,基坑图纸与设计相符程度,异常情况下的地基处理,填土密实度等进行监控。

·砼工程:

砼的配合比,骨料级配,现场材料及改性材料、掺合材料的材质资料(原件)验证,并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样审定和抽检,试压报告认定;原材料计量、搅拌、振捣、养护和施工缝处理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砼试块数量及养护条件、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预制件:

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生产规程检验测试。

·管道安装质量检控的内容:

a)管道及其配件的产品质量除应查验产品质保书外,必要时应抽验产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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