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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至最近村庄大竹箐1km,大竹箐距离阳宗镇4km,距澄江县城约15km。
建设项目区内植被类型主要以杂草为主,覆盖率约50%,生物群落一般,生态结构一般。
项目区没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不属于自然保护区。
本文从项目开采对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等方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从政府对于该项目环境影响的判断,对于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的预测,对策措施的选择和发展控制方向的引导开展此分析,以期该建设项目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没有做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项目地处农村荒山坡,砂场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周围是荒山坡和部分林地。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及项目周围环境情况,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区,按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进行保护。
评价区范围内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环境空气质量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1.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地基开挖、原料运输、土建施工等产生的扬尘量较大,对周围大约200m范围环境空气会造成一定污染,应及时洒水抑尘,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遮蔽、覆盖等措施,杜绝运输途中沿路漏洒,材料堆放要规整,场地挖方产生的土方应及时回填,使施工时产生的扬尘降到最低限度,达GB162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的要求,即周界外最高点颗粒物浓度≤1.0mg/Nm3。
1.3生产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矿山露天开采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爆破、采装、破碎筛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炮烟。
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大部分为粒径大的颗粒物,在重力作用迅速沉降,影响范围较小,通过采取洒水措施可防止粉尘高浓度扩散。
项目地处偏远山区,距离居民区在800m,矿山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较局限,并且只发生于白天。
因项目作业场地开阔,炮烟很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1)粉尘:
建设工程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
凿岩粉尘、爆破粉尘、矿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露天采装时的扬尘以及运输扬尘。
为无组织排放。
①凿岩粉尘:
凿岩钻孔时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2.90m3/a。
②爆破粉尘:
爆破产生粉尘约2.25m3/a。
③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在晴天,每年破碎时产生的粉尘量为4.77吨/年,以无组织形式随风扩散。
项目采用湿式破碎作业,即向空气中以及碎石洒水雾的方法降尘。
其除尘率按80%计,粉尘排放量为1.908吨/年。
在雨季,空气中水分含量大,矿石含水率高,破碎作业时基本不产生粉尘。
④采装时筛分扬尘:
根据类比,该项目筛分时所产生的无组织扬尘约为6.75m3/a。
经洒水除尘后,除尘率按80%计,排放量为1.35m3/a。
⑤道路扬尘:
项目使用道路距离大竹箐村民小组约650m,且间隔许多高矮林木,要求运输车辆在经由居住区附近时以≤5km/h的速度行驶。
根据《工业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中的经验估算,运输扬尘产生量约为4.5m3/a。
经道路洒水除尘后,除尘率按80%计,排放量为0.9m3/a。
(2)炮烟:
矿山爆破一般炸药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气体总量(包括CO和NOx等)折算成CO的生成量,不得超过80L/kg。
根据资料计算,炸药爆破时产生的CO约28.0L/kg(标况,下同),NOx约2.7L/kg,折算成CO总量约45.6L/kg,远小于80L/kg。
可见矿山爆破时产生的有毒气体量很少,项目属露天爆破,其大气扩散能力很强,有毒气体难以积聚,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的危害。
(3)食堂油烟:
项目职工食堂拟设1个灶头,采用液化石油气。
废气来源于职工食堂烹调产生的油烟和石油气的燃烧,类比分析,油烟排放浓度为1.016mg/m3。
排放废气的油烟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2.1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附近的主要地表水为南盘江和阳宗海。
首先,项目区域属于南盘江柴石滩水库出口—狗街段支流汇水区域,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南盘江柴石滩水库出口—狗街段水质为Ⅳ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项目区域为支流的发源地,无明显的地表河流。
其二,阳宗海是一个集工农业生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渔业、旅游业发展为一体的多功能性湖泊。
根据《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规定阳宗海水质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标准保护。
昆明市阳宗海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阳宗海水质情况,2010年一季度,阳宗海湖体砷浓度超过Ⅴ类水标准,总磷、总氮达到Ⅲ类水标准,其余指标符合Ⅱ类水标准。
经调查,项目纳污水体宝山龙水库目前主要用于农业灌溉,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划分,宝龙山水库水质为Ⅳ类。
2.2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在此期间日均施工人员为10人计,施工人员有半数(按5人计)工地食宿,不在工地食宿的人员(5人计),施工期生活用水及排水量详见表2-1。
表2-1项目施工其工人用水及排水量估算表
(m3)
食堂用水0.150.127511.475
总施工人员
日最大用
日排水量
总排水量
用水类型
用水定额
(10人)
水量(m3)
(m3)
工地食宿
盥洗用水
100L/d۰人
0.5
0.425
38.25
10L/餐۰人
按3餐/天计)不在工地住宿(5人)食堂及其它用水
50L/人、天0.250.212519.125合计————0.900.76568.85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等,排放情况详见表2-2。
表2-2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日排放量总排放量排放浓度(mg/L)废水量0.765m368.85m3—CODCr0.3825kg34.425kg500SS0.1912kg17.2125kg250
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来自浇筑水泥工段,主要污染因子为SS。
项目施工期日用水量大约为1m3,总用水量为90m3,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5%计算,总排放量76.5m3;
含有水泥、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类比同类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废水中SS浓度为1000~2000mg/L。
SS日产生量大约为8.5~17kg。
则建设期每日共计产生废水量约1.8m3,拟建一容积为2m3的临时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3生产运行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用于凿岩和洒水抑尘产生的废水,以及场内职工的生活污水。
(1)采石场废水
项目采石区用水环节主要是钻机冷却用水,用水量40m3/d,产生34m3/d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
为补充蒸发及渗透造成的水量损失,每天需补充6m3。
(2)加工场废水
加工场用水环节主要是除尘水及洗车用水量为30m3/d,产生25.5m3/d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
为补充蒸发及渗透造成的水量损失,每天需补充新鲜水4.5m3。
根据生产特点,项目采石场和加工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其初始浓度约为1500mg/L,经沉淀后浓度约为70mg/L,水质较好;
又由于采石场和加工场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因此,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
(3)生活污水
矿山工作人员共计18人,在距采场西南面约250m外的矿山简易公路旁居住,厕所使用旱厕,粪便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生活用水主要为食堂用水和职工盥洗、沐浴、洗涤用水,其中将食堂污水分为剩汤、剩菜及含油水收集后由附近农户运走喂猪,洗菜污水及职工洗漱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估算,项目生活用水及排水量见表2-3。
表2-3项目用水量及排水估算表用水类型用水定额[1]数量日最大用水量(m3)日排水量(m3)年用水量(m3)年排水量(m3)盥洗用水100L/d۰人18人1.81.53504428.4食堂用水10L/餐۰人(按3餐/天计)18人/餐0.540.46151.2128.8合计————2.341.99655.2557.2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SS、CODCr、BOD5、动植物油等。
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类比通海光明锻造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4。
表2-4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污染负荷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污染物SSBOD5CODcr动植物油1.99m3/d;
557.2m3/a污染物排放浓度mg/L19514827632污染物排放量kg/d0.4310.3270.610.071kg/a129.398.1153.721.2GB8978-1996一级标准mg/L702010010
项目生活污水量很小,拟建一容积为3m3的污水收集池,将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地表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采矿对地表植被及土壤的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和采矿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水量较少,主要用于湿法抑尘和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抑尘用水易于蒸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1建设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工程建设期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总量为5370m3(含剥离表土900m3),回填总量4470m3,弃方900m3(为剥离表土,用于后期绿化、道路区缓坡平整等)。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若按每人每日0.5kg计,施工人员10人,施工期为90天,则共产生生活垃圾0.45t。
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并入大竹箐村生活垃圾,统一处理。
按照以上方法处置,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3.2生产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过程产生的剥离土石和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分析,矿山表面剥离废弃土石方量为14795m3,堆放于排土场;
以后逐年产生的废土石总量11.2万m3,先堆放于弃渣场,按设计要求,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和平整缓坡路面以及回填。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kg/d,5.04m3/a,并入大竹箐村生活垃圾,统一处理。
按照以上方法处置,本项目生产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4.1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区周围均为山地及乡村道路,不存在大的噪声源,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参照同地区的监测资料,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规定的要求。
4.2建设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施工期间,由于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电锯、电钻、吊车等施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
挖掘机、推土机噪声源强约为90db(A);
本7工程施工使用的打桩机采用静压管桩方式,噪声源强度较低;
电锯、电钻等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度达到95db(A)以上;
大型施工运输车辆的噪声源强度也超过90db(A).施工噪声的特点是突发性和间歇性。
源强79~95db(A)
4.3运营期间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爆破、采装、破碎机、矿石运输车等。
爆破噪声强度120dB(A)以上,同时还将产生振动影响,本工程拟采用中深孔爆破工艺,尽量减轻爆破噪声与震动影响。
爆破为间断性的不连续声源。
类比同类工程,机械设备噪声强度一般为75~105dB(A)。
矿山开采中钻孔、爆破、破碎、装卸等工序都将产生噪声,据工程分析,矿山机械设备噪声强度一般为95~105dB,采用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对其50~250m范围内噪声贡献值计算,得到矿山设备噪声在无任何减噪措施时,昼间经80m、夜间经150m自然衰减后,噪声值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的要求。
矿区周围村庄分布在800m以外,矿山噪声对周围关心点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1生态环境状况
经野外调查,矿区内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开裂、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矿区内大部分为荒山、灌木杂草地,植被弱发育,植被类型主要为灌木,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该区动物种类及数量很少,未发现珍稀动物、植物,区域内也没有发现大型野生动物,仅有如蛇类、鸟类,鼠类等小型动物出没,无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矿区内岩石覆土较薄,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
5.2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影响因素主要有采矿对地表植被、土壤的破坏,采矿土石方对土地的占用以及引起的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该项目主体工程总占地6.23hm2,项目区占地类型主要为:
坡耕地、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其它土地。
工程占地总面积6.00hm2。
其中,坡耕地1.46hm2,林地0.04hm2,草地1.42hm2,交通运输用地0.04hm2,其它土地3.04hm2。
该项目矿山占地面积为3.95hm2,占阳宗镇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很小,对区域性土地利用结构影响不大,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土地利用格局。
同时,对于荒草地和裸岩,矿山利用后可提升其土地利用价值。
(2)对自然植被的影响分析
项目矿山开发活动对评价区内自然植被的影响表现在建设期及生产期的全过程。
露天采矿开采面上覆盖层的剥离和排土场地废土石的堆置等开采活动将对剥离面和排土场上生存的植被造成彻底毁坏,使采矿区内地表植被完全消失,形成光秃的裸露地,自然植被的破坏将对矿区生态系统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这种影响是永久性的,且是不可逆的。
(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矿区及周围植物种类为云南滇中广泛分布的种类,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和古树名木,周围也无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矿山开采对本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项目建设区内的地表将遭受不同程度的扰动、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改变。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拟建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类型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的预测时段为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和自然恢复期;
项目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为6.00hm2,建设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2.05hm2,运行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5.90hm2,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57hm2;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为1.46hm2,为林地和草地;
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925.08m3,其中建设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9.83m3,运行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3876.61m3,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38.64m3,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489.48m3。
通过水土流失预测,工程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露天采场,应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
大竹箐采石场项目在方案服务期内共产生土石方20165m3,其中建设期5370m3(含剥离表土900m3),运行期14795m3;
回填土石方4470m3;
弃土15695m3(含剥离表土900m3)。
废弃土石方堆放于排土场,用于方案服务期末绿化覆土。
(5)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矿区现状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不发育,其他不良地质现象及环境地质问题主要为:
岩溶中等发育,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拟建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诱发的地质灾害有采场边坡岩土体滑坡、崩塌,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
废土石排放不当引发堆体滑坡和泥石流,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小。
结合矿山特点,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a.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选择合理的开采边界、边坡参数和开采面,分台阶由上往下开采,控制台阶高度;
b.在矿区周围设置排水沟排出地表雨水;
c.选择地形地质条件有利的场地建立排土场,并按要求修建拦土坝,避免就近任意排放在采场下方而引发地质灾害,对露天开采形成的采坑合理回填,利于复垦及绿化;
d.开采过程中对采场边坡进行监测,发现松动块石和不稳定岩体及时清除,并做好边坡顶部地表排水工作;
e.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预警系统,设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重点监测露采边坡变化迹象,发现险情及时采取人员撤离等应急措施;
因矿区范围较小,矿山闭坑后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性较小,矿山在开采后期应逐步进行覆土植树工作,同时在采空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外来人员及牲畜进入。
(6)景观影响分析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表的扰动改变了当地的地形、地貌,降低了矿区原有的自然景观美学价值,给予人的视觉效果较差。
景观影响主要包括挖掘和剥离造成的地表和植被的破坏、废土场的不良景观等。
项目建成投产后,随着复土植被、道路绿化等工作的开展,景观影响将会有一定的改善。
矿区开采造成的地表改变和破坏不可避免,只能采取措施加于修复或减缓。
措施如下:
①搞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采空区应及时进行回填、覆土植被工作,形成新的人工绿色景观。
②低品位矿石应及时处置,不能乱堆,可作回填用,不能长期大量堆置。
③.采场边坡深切,岩石裸露,生态景观视觉效果差,可考虑在边坡顶上种植速生藤类植物,改善景观质量。
5.3闭矿期环境影响分析
采矿结束后,将不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生产设备和装载车辆均可回收利用。
闭矿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废弃土石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景观影响等问题。
因此闭矿后,须按照“谁10开发、谁保护;
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对采空区和废弃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和按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然后报有关部门验收。
因此本项目在闭矿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7结论
7.1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7.2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项目地处偏僻的山区。
周围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和文化、自然遗产,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
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远离城市规划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矿产资源开采规划。
7.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期:
产生的扬尘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是暂时性的,只要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使这种影响降至最低。
随着施工期结束,这种影响也将消失。
(2)生产期:
距居民点较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炮烟,可以通过洒水抑尘的方式来减小其影响;
食堂油烟能够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气、粉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7.4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建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边的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抑尘;
项目场内初期雨水和经场外径流经截、排水沟汇入场外200米处小水塘内,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7.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及生产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渣通过收集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生产项目建设及生产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至最近村寨垃圾堆存点统一处理。
按照以上措施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7.6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于项目区距离居民区较远,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7.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7.8总体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开采工艺合理。
本项目没有工艺废水、废气产生和排放,爆破噪声、震动较大,项目区距离居民区较远,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评价区域内植被稀疏,生态环境一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采矿及矿区道路修建对地表植被、土壤的破坏,和因此引起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项目场址及其周围1km2范围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范围。
项目只要按水土保持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措施进行科学采矿,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8对策措施
8.1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洒水抑尘,使表面有一定的湿度,缩短物料的堆放时间,减少扬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设置容积为2m3的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污水沉淀后上清水用于工地洒水抑尘。
(3)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施工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或筑路,建筑垃圾收集后用于场地平整回填,生活垃圾运至大竹箐村垃圾堆存点统一处理。
(4)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进行施工;
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文明施工。
8.2生产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矿山露天开采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爆破、采装、破碎筛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炮烟。
所以必须及时洒水抑尘。
(3)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音开采、运输设备,在噪声源附近作业工人配备隔声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减轻噪声对工人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采过程中的废弃土石堆存于弃渣场,开采结束后及时回填;
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大竹箐村垃圾堆存点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
②弃渣顺坡堆存应尽量选择植被少的难利用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对地势陡,堆存量较大的堆土场应修建挡土墙(或挡土坝)和排洪沟,防止滑坡、泥石流和水土流失。
③项目结束后必须对采空区、弃渣场等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消除。
④矿山生态恢复要坚持“谁破坏,谁治理;
谁受益,谁恢复”的原则。
闭坑后,探矿方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负责矿山植被恢复,覆土还林;
对矿洞要进行封闭处理,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9建议
(1)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浪费,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
(2)教育职工不得随便砍伐树木,不得破坏生态植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