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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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流程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项目及流程图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标准和依据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

局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皖价费【2006】240号50元/次

2

人事代理

《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

局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皖价费【2006】240号60元/年

3

人事代理人员转正定级

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发(1996)118

局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不收费

4

大学生报到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

局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不收费

5

未毕业高校生就业见习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12号)

局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不收费

 

人才中心工作项目及流程图

 

流动人员档案接收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即时办结

档案审核

办理接收手续

编号登记

整理存档

二、流程说明

⒈办理接收手续。

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办理机要投递接收手续;接收其他流动人员档案,当事人提出申请,中心向原档案保管单位发调档手续。

⒉档案审核。

审核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档案转递是否符合规定,审核合格的予以接收,否则,说明原因退回原发件单位。

⒊编号登记。

对接收的档案按毕业年份进行编号登记,建立电子文档。

⒋整理存档。

整理新接收档案,按档案编号顺序将接收档案存入档案室。

三、工作依据

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⒉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1991年4月2日组通字〔1991〕13号)

流动人员档案转出流程

一、流程图

5个工作日

确认校核

核对转出

申请

文档登记

资料留存

二、流程说明

⒈申请。

学生及除名、开除、自动离职等无工作籍人员,应出具《调档函》、本人身份证。

外埠市(县)调档的,调档函需由外埠市(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县内调档的,调档函需由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

如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⒉确认校核。

对当事人提供的调档函进行确认校核,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应在《流动人员档案转出登记薄》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调档等费用;不符合规定的,将调档函退回。

⒊核对转出。

接到调档函后,5个工作日内对转出的档案进行核对。

转出的档案要密封并加盖印章,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转递。

三、工作依据

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⒉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1991年4月2日组通字〔1991〕13号)

四、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名称

归档时间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档案转出登记薄

年底

长期

人才中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借)阅流程

一、流程图

阅(借)档案

即时办结

审核登记

申请

资料留存

核对入库

二、流程说明

⒈申请。

组织查(借)阅档案的,查(借)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查(借)阅档案申请表》;流动人员个人需查(借)阅的,应提供身份证、《查(借)阅档案申请表》。

⒉审核登记。

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材料后,详细填写《查(借)阅流动人员档案登记薄》和《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借阅清单》,并由查(借)阅人签字确认。

⒊阅(借)档案。

查阅档案应按照人事档案查(借)阅有关规定在阅档室查阅。

对借阅的档案,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后方可借出,借阅档案15天内应归还。

⒋核对入库。

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与查(借)阅人共同核对档案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⒌资料留存。

《查(借)阅流动人员档案登记薄》和《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借阅清单》归档保存。

三、工作依据

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⒉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1991年4月2日组通字〔1991〕13号)

四、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名称

归档时间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查(借)阅档案登记薄

年底

长期

人才中心

档案材料借阅清单

登记后

长期

人才中心

人事代理业务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5个工作日

申请

审核

签订合同

提供材料

资料留存

 

二、流程说明

1.申请。

单位委托的,需提供《人事代理委托书》、《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就业状况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委托的,本人需提出申请。

2.提供材料。

单位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表》及代理人员档案;个人代理的应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表》及提供代理人员档案。

档案未在人才中心的,由中心按规定发调档函调档。

3.审核。

对代理人员的档案和上报的材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4.签定合同书。

审核合格后,按物价部门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人事代理费,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

5.资料留存。

《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表》存入代理人员个人档案,档案存入档案库。

三、工作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令2001年1号)

2.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发〔1997〕76号)

四、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名称

归档时间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人事档案

接收后

永久

人才中心

人事代理人员办理转正定级及

正常晋升工资流程

一、流程图

5个工作日

审批

存档

申请

二、流程说明

(一)转正定级

1.申报。

代理人员见习期满后,填报经用人单位鉴定并签章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2.审批。

对人事代理人员报送的转正定级相关材料,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正常晋升工资

1.申报。

代理人员提供经用人单位签章的《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代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表》。

2.审批。

对人事代理人员送报的有关材料,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办理正常晋升工资审批手续。

三、工作依据

1.《关于定向培训毕业生和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职及流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1998〕80号)

2.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发〔1997〕76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07〕8号)

4.《关于安徽省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皖人发〔2007〕8号)

5.印发《关于我省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7〕123号)

6.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复函(皖人复〔2005〕126号)

四、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名称

归档时间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档案工资办理

相关表格

审批后

长期

人才中心

接收大学生报到业务流程

一、流程图

即时办结

填写登记表

毕业生报到

提供就业服务

审核登记

资料存档

二、流程说明

1.毕业生报到。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带毕业证、报到证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2.填写登记表。

报到的毕业生应认真填报《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电子档)。

3.审核登记。

接收人员对报到信息审核无误后,在报到证上加盖“已报到”章。

4.提供就业服务。

对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人事代理、职业介绍等相关服务。

5.存档。

接收人员对报到的学生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分别录入大中专毕业生人才库和求职人才库后存档。

三、工作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令2001年第1号)

2.《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一、流程图

单位(个人)申请

按文件要求时间办结

提供材料

审核

资料存档

签订协议书

二、流程说明

1.申请。

2.提供材料。

申请见习单位的单位应填报《灵璧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方案(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要求、专业技能要求、见习待遇及见习生管理办法等);毕业生填写《灵璧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毕业证及身份证原和复印件。

3.审核申请信息。

确定提供材料真实及有效性。

4.签订协议书。

签订《灵璧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书

》、《灵璧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5.资料存档

三、工作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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