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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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附件2:

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1

盗伐

森林或者

其他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轻微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以立木材积0.3m3以下或者

幼树10株以下的

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

依法赔

偿损失

较轻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立木材积0.3m3以上0.5m3

以下或者幼树10株以上20株以下的

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并处盗伐林木价值4倍至5倍的

罚款

依法赔

偿损失

一般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p-4-Xncj-.一c1、【L.一c

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依法赔

偿损失

三十八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

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

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

立木材积0.5m3以上2m3

以下或者幼树20株以上100株以下的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并处盗伐林木价值6倍至7倍的

罚款

较重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依法赔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

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

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

倍的罚款。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盗伐天然林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

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树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树木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立木材积2m3以上3m3以下

或者幼树100株以上150株以下的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并处盗伐林木价值8倍至10倍

的罚款

偿损失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2

滥伐

森林或者

其他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

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二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

轻微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木材积1m3以下或者幼树20株以下的

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

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

较轻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立木材积1m3以上2m3以下或者幼树20株以上50株以下的

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

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

一般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立木材积2m3以上6m3以下或者幼树50株以上300株以下的

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

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

较重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立木材积6m3以上15m3以

下或者幼树300株以上700

株以下的

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

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滥伐天然林林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一十八

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已采伐林木的,以滥伐林木行为论处。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3

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

条:

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轻

违法所得金额在1000元以

下的

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

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所得金额在1000

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

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进出口证

明书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4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

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较轻

非法收购木材数量3m3

以下或者幼树150株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木材或者变卖所得;

可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1倍的罚款

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无证经营、加工木竹材和收购无证木竹材的,由林业主管部

一般

非法收购木材数量3m3以上10m3以下或者幼树150株以上500株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木材或者变卖所得;

可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2倍的罚款

较重

非法收购木材数量10m

3以上或者幼树500株以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木材或者变卖所得;

可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3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竹材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擅自移栽古树名木和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非法购买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移栽的,没收树木或

其变卖所得,可并处购买价1至3倍的罚款;擅自移栽致使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死亡的,处评估价3至5倍的罚款。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5

毁坏森林、林木(进行开垦、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

较轻

毁坏林木0.5m3以下或者幼树25株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

可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的罚款

依法赔

偿损失

序号

违法行为

石、米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处罚依据

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

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

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

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

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三十五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一般

毁坏林木0.5m3以上1m3以下或者幼树25株以上50株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2倍的树木;

可处毁坏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

罚款

依法赔

偿损失

较重

毁坏林木1m3以上或者

幼树50株以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

可处毁坏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

罚款

依法赔

偿损失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垦、采石、采砂、米土和从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活动,致使天然林受到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处毁坏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川省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第

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防护林内开荒、采石、采砂、取土的,责令立即停止,恢复植被;拒不恢复造成损失,并处相当于损失金额3倍以下罚

款。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6

毁坏森林、林木(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疋,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较轻

毁坏林木10株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

依法赔

偿损失

序号

违法行为

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处罚依据

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

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一般

毁坏林木10株以上30

株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2倍的树木

依法赔

偿损失

较重

毁坏林木30株以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

依法赔

偿损失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由违法者支付。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二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垦、采石、采砂、米土和从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活动,致使天然林受到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处毁坏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川省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林区剃枝、放牧的,责令立即停止,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7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

较轻

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

工)的木材数量10m3以下的

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

得;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营(含加工)木材行为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

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较重

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

工)的木材数量10m3以上的

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

得;

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8

擅自

开垦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疋,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擅自开垦其他林地5亩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每平方米5元以下罚款

一般

擅自开垦公益林3亩以下或其他林地5亩以上8亩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每平方米5元以上8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擅自开垦公益林3亩以上或其他林地8亩以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每平方米8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9

采伐

林木的单

位或者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五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

较轻

(一)连续2年未完成

更新造林任务,面积在15亩

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可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

需费用1倍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权不再发给米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连续2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

以下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的50%,未完成面积在10亩以下的;(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面积在50亩以下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

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面积在50亩以下的。

较重

(一)连续2年未完成

更新造林任务,面积在15亩

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可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

需费用2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造林面积的50%;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

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

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

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以上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的50%,未完成面积在10亩以上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

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面积在50亩以上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面积在50亩以上的。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10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三条第一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冋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三十六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

续或退还所占用的林地,处以每平方米5至15兀的罚款;造成林地破坏或其他实际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较轻

1、擅自改变用材林、新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

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下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1、擅自改变用材林、新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

1亩以上2.5亩以下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1、擅自改变用材林、新

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

积在5亩以上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20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5亩以上的。

11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三条第二款: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三十六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

续或退还所占用的林地,处以每平方米5至15兀的罚款;造成林地破坏或其他实际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较轻

1、临时占用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逾期不归还的面积在2亩以下的;

2、临时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逾期不归还面积在1亩以下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1、临时占用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逾期不归还的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的;

2、临时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逾期不归还面积在

1亩以上2.5亩以下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1、临时占用用材林、薪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炭林、经济林,逾期不归还的

面积在5亩以上的;

2、临时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逾期不归还面积在2.5亩以上的。

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2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12

无木材运输证、持无效木材运输证、运输起止地点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运输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四条第一款: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

较轻

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在

5m3以下的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

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

款10%的罚款

一般

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在

5m3以上12m3以下的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

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

10%至20%的罚款

条:

运输木材无效木材运输证、无木材运输证或者运输起止地点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和无效证件,

较重

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在

12m3以上的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

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

20%至30%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可以并处相当于木材价款10%至30%的罚款。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擅自移栽活立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移栽的树木;对已栽种的,处活立木价值1至3倍的罚款;擅自运输移栽的活立木的,依照《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有关无证运输的规定予以处罚。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13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四条第三款: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

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较轻

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在

5m3以下的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

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

10%至20%的罚款

一般

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在

5m3以上12m3以下的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

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

20%至30%的罚款

较重

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在

12m3以上的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

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30%至50%的罚款

14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四条第四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较轻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

材,运费1000元以下的

没收运费;

并处运费1倍的罚款

一般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

材,运费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

没收运费;

并处运费1倍至2倍的罚款

条:

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单位和个体运输户,可以处以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

款。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擅自移栽活立木

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移栽的树木;对已栽种的,处活立木价值1至3倍的罚款;擅自运输移栽的活立木的,依照《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有关无证

较重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

材,运费2000元以上的

没收运费;

并处运费2倍至3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运输的规定予以处罚。

裁里标准

备注

分档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15

未经批准擅自将已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

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倍以下的罚款。

较轻

擅自改变国家重点公益

林和省级公益林林种面积50

亩以下的或其他公益林100

亩以下的

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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