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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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通信设备是指电话机(含手机)、传真机、文字处理机等设备。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等设备。

第四条对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保密工作原则。

学校各单位主管领导为本单位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学校保密处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任何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学校各单位在安装办公电话时,严禁使用无绳、子母电话机。

第六条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由学校统一配置,并由学校机要室负责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七条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内,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

对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密钥,须按绝密件严格管理,妥善保管。

不用时,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严禁带出机要室。

第八条通过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事项的,必须按照国防科工委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使用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使用。

第九条学校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使用手机的保密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中办发[2005]29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校保密委[2005]6号)。

第十条禁止使用手机谈论、传递涉密科研项目研制情况、生产试验情况及学校内部工作或商业秘密,禁止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

第十一条召开涉密会议时,必须使用会议保密机(手机信号屏蔽器)。

机密级以上的涉密会议严禁带手机。

第十二条学校各单位配备的传真机、复印机,须在保密处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学校各单位管理使用的普通传真机严禁传送涉密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非涉密文件、资料,须填写《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普通传真机发送登记表》(附件1),将发送人、发送的文件资料名称、收件人、发送页数等信息进行如实和完整登记,必要时还应保留传送底稿备查。

使用普通传真机接收非涉密文件、资料,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普通传真机接收登记表》(附件2),将发送单位、发送的文件资料名称、收件人、发送页数等信息进行如实和完整登记,必要时还应保留接收件备查。

第十四条来学校参观访问、讲学、交流的境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学校的电话机、传真机等通信设备时,须由负责接待的部门派人陪同。

必要时,应告知保密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通信设备管理人员在聘用前应进行严格审查,并由单位保密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密教育。

内部通信网络的构成、线路路由、保密措施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十六条凡配备复印机的部门应指定专人操作和管理,建立岗位保密责任制,使用复印机复印非涉密文件、资料,必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普通复印机复印登记表》(附件3),将复印人、复印的文件资料名称、复印页数等信息进行如实和完整登记,并保存备查。

严禁他人擅自动用复印机。

第十七条复印涉密的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经审批后,到学校机要室或院系指定的涉密复印机复印。

严禁复印绝密级文件、资料。

复印机密级文件、资料,应当经院、部、处领导审核,批准。

复印秘密级文件、资料,应当经科级领导批准。

涉密文件资料的制发部门或单位已经明确告知制发的文件、资料不得复印的,严禁复印。

第十八条复印涉密文件、图纸资料等,须即送即印。

学校机要室和指定涉密复印机的复印人应对复印日期、原件收发文号、原件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及复印件份数、页数等严格编号、登记,将复制原件和复印件交原件管理部门,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04年3月22日印发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工作条例》(校保发[2004]163号)中相关内容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普通传真机发送登记表

单位:

序号

发送时间

传真件名称或主要内容

发送人

收件单位(电话)

接收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普通传真机接收登记表

单位:

序号

接收时间

发件单位(电话)

传真件名称或主要内容

接收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普通复印机复印登记表

单位:

序号

复印件名称或主要内容

复印份数/页数

复印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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