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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瓦斯防治为重点

以瓦斯防治为重点不断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是在2001年由原沈阳矿务局改制而成的国有独资公司。

矿区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是一个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俱全的企业。

全公司现有6对生产矿井,其中红菱矿、红阳三矿、西马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林盛矿、蒲河矿、清水矿为低瓦斯矿井。

各矿井煤层均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自然发火期一般为1~6个月,最短为20天。

各矿井煤尘均有爆炸危险,煤尘爆炸指数为23%~48%。

红菱煤矿和西马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比较严重,红菱煤矿1998年“12.2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最大突出强度达5390吨,瓦斯突出量43万立方米,死亡28人。

特别是随着矿井开采范围的扩大和延伸,瓦斯涌出量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日趋严重,不仅制约了生产发展,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2007年,全公司共生产原煤870万吨,安全生产实现了零死亡。

特别是在“一通三防”方面,连续3年消灭了死亡事故,为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强化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落实

为了确保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公司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公司的首要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落实,为沈煤集团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确立安全工作的中心地位

为了使公司上下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确保企业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2005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职工生命权和建设和谐矿区的高度,将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作思路转向“以安全工作为中心”。

同时,集团公司明确要求,所有工作都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在安全生产与其它工作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必须服从和让位于安全生产,进而在全公司确立了安全工作的中心地位。

通过工作思路的调整和安全工作中心地位的确立,公司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保证了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二)牢固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

通过对以往事故的总结分析,我们认为:

虽然煤矿是事故易发企业,但所有事故并非是不可控制的。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公司领导班子在2007年明确提出了“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的安全管理理念,并在全公司各级干部和职工群众中很快达成了共识。

一年来,公司上下牢固树立这一管理理念,以实现死亡事故为零为目标,认真研究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公司6个生产矿井全部实现了零死亡,创出了企业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三)不断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政策

近几年,我们在制定政策时不断加大向安全生产的倾斜力度,相继实行了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矿井领导班子年薪与安全生产挂钩、领导干部提拔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职工收入与安全生产指标直接挂钩等多项政策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各单位、各级干部和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特别是在当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今年公司又做出了煤炭主业调整、主动压缩煤炭产量的决定。

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煤炭主业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采掘关系,建立正常稳定的生产秩序,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加大投入,建立健全防灾抗灾系统

建立完善可靠的防灾抗灾系统,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近几年来,随着公司经济形势的持续改善,我们在充分利用国补和省补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资金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投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特别是在“一通三防”方面,我们做到了不遗余力。

(一)改造和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近几年来,我们相继为全公司6个生产矿井共计更换了10台主通风机。

并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审查,不断调整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为简化优化矿井通风系统,2007年各矿井共封闭废旧巷道5000多米,既减少了供风量,又减少了通风阻力和巷道的维护量。

同时不断完善专用回风巷道,各矿井共计施工完善专用回风巷道25000余米,确保了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此外,对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在全面使用“三专两闭锁”的基础上,强力推广使用“双风机双专电源”,即在1个掘进工作面设置2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1台使用、1台备用;2台通风机全部为“三专”供电,且电源来自不同的变电所,实现了自动倒机;并上齐了分风装置,坚持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局部通风机连续安全运转,杜绝了局部通风无计划停风现象。

(二)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系统

近3年来,我们结合各矿井瓦斯地质和涌出规律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以抽为主,风排为辅”的瓦斯治理原则,相继为林盛煤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增建了4套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为林盛煤矿、红菱煤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新建了6套井下固定瓦斯抽放系统。

现已建成19套瓦斯抽采系统,共安装瓦斯抽采泵31台,井下铺设瓦斯抽采管路4万米,配备瓦斯抽采钻机48台,并将原有的瓦斯抽采泵更换为CBF730、CBF610等大功率抽采泵,配套的抽采主干管路由原来的直径273~325毫米增加为直径529毫米,极大地提升了矿井整体抽采能力。

同时,公司各生产矿井对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全部设置“先抽后排”管路,固定抽放管路与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10米,末端使用软连接管路,随工作面前掘而及时延接抽放管路,保证了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安全、可靠。

(三)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我们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6个生产矿井均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且将6套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与省局调度和集团公司调度及业务部门实现了联网,使省局和集团公司对各矿井实现了实时监控。

同时,各矿井均上齐了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开停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各种传感器,目前全公司的传感器数量已经达到1560台。

此外,我们还定期对全公司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修和调校,确保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做到灵敏可靠。

(四)建立健全防火防尘系统

在防火方面,我们为各矿井均购置了制氮机,目前除西马矿外,其他各矿井均已配备了2台制氮机;并为林盛矿、西马矿增建了防火灌浆系统,使6个生产矿井全部建立了防火灌浆系统,其中红阳三矿、蒲河矿还建立了束管监测系统。

同时,我们通过加强发火隐患分析和排查工作,采取注氮、上下尾巷封堵、喷洒阻化剂、注白泥、注罗克修等预防性综合防火措施,消除了自然发火隐患。

在防尘方面,我们为各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全部上齐了三通阀门、转载点洒水喷雾、净化风流水幕、隔爆设施等防尘设施,使各矿井均建立了完善的防尘系统,并认真执行定期洒水消尘制度,防止粉尘堆积和飞扬。

同时,我们在各矿井积极推广应用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措施,大大地降低了产尘量,从根本上消灭了煤尘堆积和飞扬现象。

三、突出重点,从严瓦斯日常管理

瓦斯管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生产,首先要抓好瓦斯日常管理。

(一)健全制度

近几年,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严格矿井瓦斯排放管理的规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石门揭煤工作的若干规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管理制度》、《炮采放顶煤瓦斯治理的若干规定》、《瓦斯超限追究和处罚管理规定》等多项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办法和措施,并狠抓落实,使瓦斯管理工作实现了法制化。

特别是集团公司《瓦斯超限追究和处罚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各矿井的瓦斯超限现象一律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进一步提高了瓦斯管理制度的威慑力和约束力,有效地遏制了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二)严密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突管理,我们在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更加严密的防突管理措施。

如在石门揭煤管理上,集团公司明确规定:

各矿井每次石门揭煤前必须编制石门揭煤措施上报公司审批,每次石门揭煤的措施落实都必须经公司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实施;每次放炮的起爆点必须在距离爆炸点500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放炮连线必须采取“三检测”措施,即对每个雷管进行阻值检测、所有雷管全部连接后进行阻值检测、连接放炮母线后进行网络总阻值检测,确保了安全揭煤。

(三)加强检查

我们在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的基础上,对新开采工作面的瓦斯治理和防火措施全部实行公司联合检查验收制度,凡是措施不到位的工作面坚决不准开采。

特别是对终采工作面和废旧巷道的封闭管理十分重视,明确要求各矿井每一处的封闭设计都必须经公司通风处审查,并且每次封闭都必须经公司通风处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情况,以确保封闭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因密闭封闭不严而出现发火和瓦斯渗漏现象。

(四)严格要求

我们的瓦斯监控系统在回采工作面内距离上隅角10米处增设了瓦斯传感器,使采空区瓦斯异常涌出时及时切断电气设备电源。

同时,我们把各矿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报警值、断电值设置为0.8%,进一步减少了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现象。

在巷道排放瓦斯工作上,我们实行排瓦斯前必须采取“先抽后排”措施,只有将巷道内瓦斯浓度抽放到3%以下时,方可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对封闭再用的巷道时,在封闭时必须预留抽放瓦斯管路;在启封密闭前,首先进行抽排密闭内高浓度瓦斯工作,只有当闭内瓦斯浓度低于3%后方可进行启闭作业。

通过采取“先抽后排”和“三专两闭锁、双专电源”的双保险措施,消除了局部通风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和排放瓦斯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隐患。

四、依靠科技,不断提高瓦斯治理能力

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瓦斯治理能力,是做好瓦斯防治工作的突破口。

近几年来,我们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和煤科总院抚顺分院等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在西马煤矿开采13煤保护层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又在红菱煤矿实施了开采解放层进行区域性防突试验,并取得了重要进展。

特别是通过开采解决层等区域性防突措施,使沈煤集团真正实现了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一)合理布局,下保护层解放强突出煤层

西马煤矿12煤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13煤为无突出危险煤层,12煤与13煤层间距在3.5~26米,平均18米。

突出危险区域内12煤瓦斯含量为15~18立方米/吨,13煤瓦斯含量为6~8立方米/吨。

我们采取先开采13煤下保护层后,解决了12煤的瓦斯问题,被保护层12煤的瓦斯含量80%被抽采和释放。

保护后的12煤各采掘面风流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已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防治瓦斯措施,彻底消除了突出危险,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极薄保护层开采,消除强突出煤层的突出隐患

红菱煤矿在历史上是一个煤与瓦斯突出非常严重、瓦斯事故频发的重灾矿井,自1972年建井期间发生第一次煤与瓦斯突出至今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136次,死亡53人。

其中建设期间4次,生产期间132次,平均突出强度166吨,最大突出强度5390吨。

自1996年我们采取了大量的防突措施后,突出次数开始减少。

但2000年后,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的突出危险性变大,突出次数又有增大的趋势。

2005年,我们开始集中精力开展列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的“极薄保护层开采、瓦斯治理及综合防突技术研究”的科学试验研究,在中国矿业大学和煤科总院抚顺分院等的配合下,找到了“科学、合理、安全的消突手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基本解决了影响矿井发展的瓶颈问题。

红菱煤矿极薄保护层11煤工作面煤层倾角37°,开采厚度1.4米,煤层厚度0.4米,另需开采岩石1.0米。

在被保护层瓦斯治理上,我们采取在风巷和腰巷打钻截抽瓦斯和底板巷钻场抽采、实行网格式布置钻孔措施(孔底间距20米×20米),从而达到了瓦斯抽采的目的。

图1钻孔布置剖面示意图

图2钻孔布置平面示意图

图3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图

保护层开采后,在其上、下的煤岩层发生变形、位移、卸压、透气性增大,通过被保护层的瓦斯强化抽采,煤层瓦斯压力与瓦斯含量下降,煤体变硬,突出煤层地应力下降,卸压瓦斯抽采在层间距的2~3倍时抽采效果最好。

通过考察孔观测数据计算,被保护层瓦斯压力由原始的7.6兆帕降为0.2~0.3兆帕;被保护层的绝对膨胀变形量为43毫米,相对变形量为7.2‰;被保护层的透气性系数由原来的0.014m2/(MPa2·d)增加到14.14m2/(MPa2·d),增大了1010倍。

被保护层预抽率为77.5%,相应的矿井瓦斯抽放率达到50%;被保护层12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22.5立方米/吨,残余瓦斯含量为5.06立方米/吨。

经过11煤层保护层的开采及12煤层的卸压瓦斯抽采后,不但全面消除了12煤层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而且被保护层工作面由高瓦斯突出危险煤层变为低瓦斯无突出危险煤层,满足了被保护层工作面高产高效的生产要求。

五、抓好源头,加强瓦斯抽采和综合利用

(一)优化抽采工艺,提高抽采效率

近几年,我们在瓦斯抽采实践中积极探索研究,总结出了本层预抽法、井下水平长钻孔抽采法、井下高位斜交长钻孔抽采法、钻孔下套管抽采法、顶板瓦斯巷抽采法、外瓦斯巷高位斜交长钻孔抽采法、回风顺槽采空区埋管抽采法、采空区密闭内抽采法、相邻工作面采空区导入抽采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瓦斯抽采方法,并不断创新发展,使瓦斯抽采效率实现了逐年提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由原来的0.6%~0.9%降低为现在的0.4%~0.6%,进而实现了瓦斯由“风排为主、抽采为辅”向“抽采为主、风排为辅”的转变,发挥了从源头治起、靠抽采治本的作用。

(二)坚持以用促抽,加强综合利用

近几年来,我们在加强瓦斯治理的同时,积极实施瓦斯利用工程,实现了将瓦斯变废为宝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目前,全公司6个生产矿井均建立了瓦斯发电站,共建瓦斯发电站7处,安装500千瓦发电机组44台,总装机容量达到22000千瓦,2007年全公司共利用瓦斯1200万立方米,发电2165万度,实现创效974万元。

今年,集团公司又制定出台了瓦斯利用经效挂钩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各矿井利用瓦斯的积极性,预计全年全公司可利用瓦斯2500万立方米,发电5200万度,实现创效2600万元。

总之,近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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