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如泰运河邓元大桥改造工程环保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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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如泰运河邓元大桥改造工程环保监理细则

如皋市如泰运河邓元大桥(连续梁桥)改造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监理依据

三、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四、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五、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范围和任务

六、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及方式

七、环境隐患的处理

八、环境污染和生态事故处理

 

一、工程概况

如泰运河邓元大桥位于如泰运河上,为南北走向,为改建桥梁,上跨如泰运河,相交处桥梁中心桩号:

K0+875.45,如泰运河为五级航道,规划通航净宽45m,净高5m,设计最高通航水位3.037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1.237m,桥位处现状水面宽度约45m,桥梁中心线与航道中心线交角为90°

待建大桥断面组成为2*0.5(栏杆)+2*2m(人行道)+2*2m(绿化带)+15m(行车道)=24m;主桥采用35+55+35m的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两侧引桥采用跨径20m和25m的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全桥跨径组成为:

(1-25)+(2-20)+(35+55+35)+(2-20)m=230m。

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

3、南通市地方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文件

4、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5、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

6、经审核批准的安全监理规(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三、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我监理部是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组建的,监理公司一贯强调环境保护监管是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之一,要把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覆盖全部施工项目。

1、满足环保排放要求,节约能源,杜绝恶性环境事故;

2、无重大环境保护隐患;

3、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4、和谐施工,确保无刑事案件发生;

5、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工地”市级示范工地项目建设。

四、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建立监理部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1、组织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协调会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

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编制单项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环境保护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2、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调管理

3、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4、编写工作纪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向业主提交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和报告

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范围和任务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

由于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监理部在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中,将严格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公路施工的环保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建设过程的环境保护监理任务。

2、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范围和任务

监理部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另一方面对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六、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及方式

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须熟悉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工作方式主要以工程监理的方式进行,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1、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和要求。

2、工程施工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测各项环境指标,出具监测报告或成果;

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5)参加工地会议:

6)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根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可以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环境监测,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均予以详细记录。

1)、生活服务区

生产服务区潜在环境影响

项目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食堂

1

油锅炉灶油灶

1.漏油2.能源消耗3.产生油烟

2

油烟机

1.油烟排放2.噪声

3

废弃物污水

1.污水2.废物3.能源消耗

4

冰箱

1.产生有害气体

办公室

1

空调

1.产生有害气体

2

电脑手机使用

1.产生辐射

3

复印机打印机

1.产生有害气体2.噪声3.废物回收

4

生活用水用电

1.能源消耗

5

纸张使用及废弃

1.资源消耗2.废物回收

宿舍

1

生活垃圾

1.资源消耗2.废物处置3.有害气体

2

生活用水

1.资源消耗2.污水

3

厕所

1.水污染2.土壤污染

停车场

1

车辆

1.资源消耗2.有害气体3.污水4.噪声

供电设施

1

发电机

1.噪声2.资源消耗3.油料污染

对生活服务区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1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

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1.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1.3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

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

1.4施工单位生活服务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生活服务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

服务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出风口安装消声器。

1.5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1.6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

2)、临时施工道路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

主要防治措施有:

2.1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

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2.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2.5的水土侵蚀量评价,结合临时道路在运行期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程度以及对沿线水土流失的影响。

2.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4施工便道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即时洒水清洁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2.5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夜间在居民区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3)、临时材料堆放场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此外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

主要措施和办法:

3.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3.2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

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3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4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4)、搅拌场和预制场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2

预制场

1.废水污染2.噪声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4.1稳定土拌和站、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4.2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4.3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4.4大型拌和站(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沙石料场应及时洒水;沙石装卸时应尽量降低落差。

施工人员应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

小型临时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4.5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

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4.6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剂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5)、桥涵工程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河道开挖

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2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1.噪声2.漏油污染3.钻孔作业时拓放污水污染环境3.钻孔打桩对河床的破坏4.泥浆外泄对土壤污染和泥浆泄漏的水污染

3

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

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2.进出场运输时有机油泄漏和泥尘粉尘洒落

4

水泥混凝土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3.砼插入震捣机震捣噪声4.商品砼运输、泵送噪声5.震捣棒维修滴油、配件丢弃6.浇筑时砼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6

钢筋

1.装卸、声内搬运噪声、扬尘2.锈蚀产生锈水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4.焊接和生电火花、电弧光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6.零星废钢筋等未及时回收

7

机械设备

1.漏油污染2.能源消耗3.废配件丢弃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9

钢模钢管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2.搬运噪声3.钢模施工噪声、扬尘4.支模架搭拆噪声、声尘5.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6.零星扣件散落

10

钻孔平台搭设

1.使用后的处置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5.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夜间禁止打桩。

5.2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5.3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5.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

5.5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5.6桥梁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5.7水泥混凝土的搅拌、振捣、运输、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同前。

5.8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生境控制在最小范围。

6)、水上作业

1.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水保的要求。

2.水上钻孔作业不得向江河中,也不得向岸边弃碴,应集中用船运至指定弃碴区域。

3.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筑岛或修建临时丁坝不应引起水流大的改变,防止一侧冲刷,另一侧淤积。

4.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

5.严禁向河湖倾倒建筑垃圾。

七、环境隐患的处理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一般性和程序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

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业主汇报。

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发布工程停工指令。

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处理

1、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组外,应尽快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措施等;

2、立即向业主汇报,及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3、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上报业主单位,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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