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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哪些对象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1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哪些保障?

(1)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2)提取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

(3)在购建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4)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时,可提取使用;

(5)职工调离本地、外地户籍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办理帐户转移或提取;

(6)按其他相关规定提取的情况。

14、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征个人所得税?

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留存在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15、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

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

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6、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凭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到承办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17、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不跨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计人职工个人帐户。

住房公积金自存人职工个人帐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1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所在单位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本人当月工资收入计算。

19、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是多少?

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各按职工月缴存基数的%计缴;

在企业,单位和职工各按%计缴。

企业缴存比例未到各%的应调至各%,在各%幅度内未达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各%。

20、企业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包括哪些收入?

计缴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人工资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2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人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年工资总额)÷

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月份)。

22、新职工的12%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单位为其缴存12%住房补贴的月缴存基数口径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口径相同。

2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按实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

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

个人缴存比例)。

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见角分进元。

2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25、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凡是单位在职职工,不论是否属本市户口,单位都应当为其缴存。

2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吗?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

27、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

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公积金管理机构重新复核。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8、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如何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9、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如:

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发生严重亏损的、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及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并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报公积金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并提供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书面报告,职代会或工会决定(决议),上年度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0、单位发生合并、分立,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有关文件材料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核文件,到承办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单位所持有关文件材料分别为:

上级主管部门批文、营业执照、法院判(裁)决书等。

31、哪种情况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可办理托管?

所在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暂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管理机构托管,即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户转移申请表》,并交验托管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办人员核准后,到承办银行办理托管入户手续。

32、职工出大市范围工作或返回原籍,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应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外地新单位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或证明)、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汇缴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帐号及新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到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33、职工怎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和咨询相关政策?

语音查询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短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缴存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咨询电话:

网站:

34、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工可以用书面形式向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和向本单位工会组织反映。

三、贷款

3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二手房不低于%;

(3)已提供贷款担保;

(4)未发生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6、什么叫做按期足额缴存?

按期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未缴的现象。

之所以将它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因为单位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履行义务的意识较强,职工收入稳定,偿还贷款有保障。

37、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担保方式?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

(1)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2)有价证券(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

(3)借款人名下或他人名下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

以有价证券和定期储蓄存单担保的,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

38、购买小面积的新建房或二手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只要是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成套二手房,对小面积住房贷款没有限制。

39、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凡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购房均具有申请资格。

40、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不可以。

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请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条件。

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41、购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在计算贷款比例时,可否将其房款合井计入购房款?

购买阁楼的房款,在购房合同中载明的,可将其合并入购房总额计算贷款比例。

42、夫妻间任何一方以第一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是否会影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双方都符合“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条件的,不会影响;

如仅一方符合,购房合同(协议)上的第一买受人必须以符合条件的作为借款申请人。

43、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配偶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

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4、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须提供如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贷款银行留存”文本;

(2)首付款收据;

(3)夫妇双方身份证;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5)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6)如以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7)夫妇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卡》。

以上各项在提供原件的同时,第

(1)项另交复印件1份;

(2)-(6)项各交复印件3份。

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人证明。

45、住房公积金货款年限有哪些规定?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借款人的贷款年限加实际年龄目前规定最长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6、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应在什么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应在预付首期房款到付清全部购房款期间申请办理。

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经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

47、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1)(房屋置换成交协议》;

(6)如以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7)夫妇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卡》;

(8)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

(9)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上各项的第

(2)一(8)项提供原件,第

(1)项交复印件2份、第(9)项交复印件3份(均须加盖经认可的中介机构公章);

(2)-(6)、(8)项各交复印件3份。

48、自(翻)建住房,应在什么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尚未竣工的,应在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办理;

已经竣工的,应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理。

49、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办理抵押时须经产权人及共有产人同意。

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若选择住房置业保证担保方式的,应由夫妻双方到场共同办理抵押(反担保)手续。

50、单身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提供证明?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单身职工本人在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化(本人声明》上签名即可。

5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

30%(规定比例)×

l2(月)×

贷款年限(年);

(2)新建普通住房购房款的70%,二手房购房款的60%;

(3)贷款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常熟市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产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贷款最高限额标准按50%计算。

52、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除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外,如有其他共有产人,贷款额度能否合并计算?

借款人的父母或一名子女(含配偶)是共有产人、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5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

以上程序除首付购房款外,其余环节均可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一站式”完成。

54、在本市范围内,职工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合并计算吗?

在市区及所辖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分别在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在其中一地购(建)住房,可以按双(多)方月缴存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55、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器要多少时间?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实行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一般情况下可以当场办结。

56、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利率是多少?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

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06年5月8日起执行)1-5年期月利率3.45‰,6-20年期月利率3.825‰。

57、贷款期间遇银行存贷欲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金贷救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贷款利率政策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在法定利率调整日前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继续执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

贷款年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旧起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58、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任选一种,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不能变动。

59、什么是等额本息还款?

它有什么特点?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相等,每月偿还本金先少后多,偿还利息先多后少。

其特点是,贷款期间还贷压力比较均衡,贷款前期月还款压力相对较小,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

60、什么是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又称利随本清法,是指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每月相等,随之应偿付的利息随着贷款余额的减少而减少,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支付的利息之和逐月递减。

其特点是:

还款压力随还款时间逐年递减,而且支付利息总额相对较少。

61、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支付违约金吗?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支付违约金。

6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几种形式?

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形式:

(1)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在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同时,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如当月偿还的金额大于本次应还本息额,也属提前还款。

63、提前还货后利息负担能减轻吗?

由于提前还贷使借款人贷款的实际占用金额和时间减少,故贷款利息支出比原还款计划相应减少,对于借款人来说,利息负担将减轻。

但按政策规定,原合同已约定的贷款利率档次不变。

四、提取

6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的;

(6)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7)调离郑州市或出境定居的;

(8)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办理提取时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除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外,其他均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

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贷款银行出具(经公积金管理机构确认)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或清单。

66、购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人的直系亲属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的配偶及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本处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67、支付房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租住住房支付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额度的核定为月租金乘以支付月份数。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提取额不足以支付应付租金的,其配偶可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时,应同时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如涉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在租赁期内。

一年可提两次。

68、购买新建住房的需带哪些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带职工个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或者市契税征收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

69、购买存t住房(二手房)的需带哪些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带房产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买卖协议)、市契税征收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证。

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什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建制镇镇级以上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建设许可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

71、偿还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什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

72、购建住房或还清全部贷款本息而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留存保底数吗?

不需要。

提取额可为相应票据(购房发票、还清全部贷款证明)开具当月本人帐户中的余额。

73、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什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契约、房屋产权单位开具的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

74、私房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什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与房屋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书、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

职工所提供拆迁协议书中的被拆迁人,原则上应与原私房所有权人一致。

如不一致,应提供被拆迁人与原私房所有权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原私房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私房拆迁非安置住房而是结付资金购买定销房等新建住房的,提取需提供凭证与购买新建住房凭证相同。

75、职工出境定居的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

76、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什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77、对下岗失业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上有什么特定政策?

女职工满40周岁男职工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的,可以全部提取本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

78、对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上有什么倾斜政策?

凡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职工,并提供下列之一证件:

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当地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如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可给予销户提取。

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年可提两次。

79、职工调离郑州市范围,其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凭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户口迁移证明。

(2)外地户口薄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市区户口暂住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3)不迁移户口的,需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外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签证)。

80、在什么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为提取手续。

如代办人不知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卡密码的,代办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应持上述证明材料等先到公积金服务大厅代设密码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8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怎样提取?

代为领取人凭本人身份证、缴存职工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代领手续。

8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和次数有什么规定?

(1)购建住房或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凭相应票据(购房发票、还清贷款证明)可一次性提取。

提取时效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在偿还贷款期间的,凭还贷证明可一年提取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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