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铁路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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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铁路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某某市稻香路铁路箱桥工程施工
政府采购编号:
PZC2009-0886Ag-9775
招标编号:
2009-B035
招标人:
某某市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PZC2009-0886Ag-9775
招标编号:
2009-B035
1、工程概况:
稻香路下穿平煤铁路箱桥工程分为东、西两幅单孔箱桥,两幅箱桥结构形式一致,每幅箱桥为三孔形式,中孔为行车道,净宽12m,净空高度≥4.5m;两侧边孔为人行道,净宽3m,净空高度≥3.5m,箱桥长约40m,总投资约:
1360万元。
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标的内容。
3、报名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铁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铁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4、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9月22日至2009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
30-12:
00;下午15:
00-18:
00(北京时间),到某某市新城区建设大厦东配楼三楼(某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报名。
5、本工程招标采取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公告同时在《某某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某某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
某某市建设委员会
代理机构: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某某市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工行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某某市建设委员会
地址:
某某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某某市稻香路铁路箱桥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某某市区
1.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标的内容(绿化和路灯除外)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铁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铁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经招标人许可后,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合格资质的分包人
1.12
偏离
不允许
1.13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2.1
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17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17日当日10:
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某某市新城区建设大厦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以内
2.4.1
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截止时间
开标之日前7天
2.4.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控制价的截止时间
收到招标控制价通知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10万元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户名: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某某市工行支行
帐号: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和密封要求要求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应统一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在外层封口处仍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函及附表除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外,必须再另册装入信封中,作为唱标的依据,该部分不得封入正本、副本的密封袋中。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招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4份副本
3.7.5
装订要求
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
不接受活页装订
4.1.2
密封袋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某某市建设委员会
工程名称:
某某市稻香路铁路箱桥工程施工
投标人:
(全称)
投标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地址:
在2009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某某市新城区建设大厦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由招标代理公司签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某某市新城区建设大厦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5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不授权,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3.1
履约担保
以保函形式办理,金额为中标价的10%。
补充
内容
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和履约保证金(施工单位)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应以保函形式办理,在招标办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时,招标人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交由招标办统一集中保管。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需单独提供原件明细登记表,由招标人核查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按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文、[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注:
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2、类似业绩均指合同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铁路桥涵项目。
3、投标人所提供业绩均以2005年以来签订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铁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铁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经招标人许可后,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合格资质的分包人。
1.12偏离
不允许。
1.1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前17天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递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须在招标管理机构及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具有和招标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公布
2.4.1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7天
2.4.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控制价的截止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1.3投标保证金;
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5施工组织设计;
3.1.6项目管理机构;
3.1.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1.8资格审查资料;
3.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不计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2009年9月20日以后开具的或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地市企业进平(豫)介绍信(外地企业适用)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招标人将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应先分别密封,分别密封后在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再统一装入一个密封袋中,仍需在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函除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外,必须再另册装订于信封中,作为唱标的依据,该部分不得封入正、副本密封袋中。
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递交表。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应具有专家库人员相应的资格),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5人,其中至少有一名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7.2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
7.3.1在招标办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
根据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出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
10.2招标人根据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市招标办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前,将缴纳相关手续交与招标办集中保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
保证金
投标总报价
(元)
社保费
(元)
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元)
住房公积金(元)
意外伤害
保险(元)
暂估价(元)
暂列金额(元)
质量
目标
工期
其他
说明
投标人签字
招标人的拦标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铁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铁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2009年9月20日以后开具的或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市企业须提供进平(或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人投报的综合单价、人、材、机价格不符合实际;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报价;投标总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人材机用量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违背造价管理规定;该投标人将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不进入详细评审。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外地企业进平或进豫备案证明(外地企业适用)
根据平建[2009]149号文,本工程中标人若为外省、外地市
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进
豫或进平备案证明。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
根据平劳社监察[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