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的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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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废弃煤矿的排查必须做到时时监管、不留死角;
对取缔的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废弃井要全面建立一户一档,分类管理;
落实包保责任;
涉及非法采煤采矿的村(居)发现非法运输和非法销售情况立即报镇打非办,以便及时打击;
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进行宣传,做到家愈户晓;
要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档案和打非工作档案。
三、职责分工
(一)由镇国土所、安监所负责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
(二)由派出所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存储、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案件;
查办有关部门移送的非法开采案件;
保障执法部门履责安全,对拒绝、阻碍、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国土、安监、派出所、林业等职能部门和各村(居)落实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措施;
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
组织巡查炸封后井口复采情况;
(四)由镇纪检负责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开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
依法追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政策不执行的单位、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由国土所、安监所负责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
打击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现象。
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非宣传力度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做到普遍宣传、重点宣传相结合。
将专项打击行动、查处非法开采典型案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广大群众,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全民参与的局面。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居)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清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讲政治、保稳定、迎“全国两会”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严从细开展好此项工作。
工作中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不互相推诿,快速有序地推进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村(居)及各职能部门要保持打击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彻底斩断非法开采行为。
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打击无证非法开采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工作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四)周密部署,密切关注不利因素
各村(居)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非法开采行为的动态掌控,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苗头要及时发现,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行政手段,争取主动,稳妥解决,防止非法开采面的扩大。
(五)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村(居)及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能,依据《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六)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居)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打非”成果,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措施,探索建立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长效机制。
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执法效率低下、失职渎职、腐败等问题。
问题一经查实,要立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迁就。
朱昌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扩展阅读:
**镇关于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威打非办发【201*】12号)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保障公共安全,维护我镇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定于201*年4月10日至5月31日结束,对煤矿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打击。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实施资源保护,恢复山区生态,维护社会稳定,为一节一会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彻底斩断非法开采整条产业链,从源头上铲除对爆炸物品的黑市需求,消除引发涉爆违法犯罪的不稳定因素,遏制非法开采现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废弃点的排查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对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废弃井的取缔达到“六条标准”;
对取缔的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废弃井要全面建立一井一档,分类挂牌管理;
发生过非法采煤采矿活动的工委、村都要建立和及时更新采煤采矿窝点分布情况的“一村一图”;
工委、村发现非法运输和非法销售情况立即报镇打非办,以便及时打击;
宣传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工委、村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每逢赶集天进行宣传,做到家愈户晓;
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动态巡查档案和打非工作档案。
三、职责分工
(一)由国土资源所负责查处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从事煤炭开采的违法行为;
(三)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国土、安监、派出所、林业等职能部门和各相关工委、村,落实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措施;
组织巡查炸封后井口复采情况。
依法追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政策不执行的单位、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由国土资源所负责牵头查处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打击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现象以及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行为;
扣押所有非法开采原煤和挖掘机、铲车等生产工具;
(六)由安监站负责查处无《安全许可证》从事煤炭开采的违法行为;
提供原始和现有合法煤矿详细名单。
(七)由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设立检查站,查处非法运营、无号牌、报废等不符合规定上路的车辆。
(八)各有关工委、村。
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并具体实施煤矿井口炸封工作。
为保证此次专项打非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在**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镇打击非法开采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所。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加大打非宣传力度,减少打击面。
各相关部门牵头,工委、村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做到普遍宣传、重点宣传、面对面宣传相结合。
将专项打击行动、查处非法开采典型案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广大群众,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上下共识、全民参与的局面。
(三)、矿山巡查由打非领导小组牵头,由相关部门配合,对各工委、村煤矿非法开采重点区域,实施拉网式巡查,做到昼夜不间断。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将非法开采人员带离现
场,依法处置。
四、镇纪委对在专项打击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工作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政策不执行的单位、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工委村要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打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讲政治、保稳定、迎一节一会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严从细开展好此项工作。
各单位抽调的人员,要政治、业务、作风过硬,人员相对固定,确保专项打击工作衔接有序。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要保持打击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彻底斩断非法开采产业链。
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打击煤矿非法开采领导小组及办公会议,分析、研究打击煤矿非法开采工作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三)周密部署,密切关注不利因素。
此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各单位要加强不稳定因素的动态掌控,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苗头、倾向性问题高度关注,及时发现,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行政手段,争取主动,稳妥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能,依据《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打非”成果,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措施,探索建立打击煤炭非法开采的长效机制。
**镇人民政府2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