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发Word格式.docx
《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发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发Word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发Word格式.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4/30/ab3e883c-668d-489f-a68d-960bb828eeca/ab3e883c-668d-489f-a68d-960bb828eeca1.gif)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定
五、行政审批条件
1.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员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并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作业绩。
2.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内容发生变化后2个月内提交申请变更材料。
3.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六、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
2.联系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一式2份)
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含2张照片,延续注册时提供)。
3.《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培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原件交验);
4.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交验),学历证或职称证复印件2份(原件交验);
5.《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延续注册提交);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延续注册提交)。
(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1.《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三)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
1.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申请表(一式1份,含2张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3.水利工程造价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原件交验);
4.工作业绩证明(1份);
七、申请书式样(见附件3-6)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1.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2.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
3.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初审
九、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
按照水利部的布置和时间要求,申请人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
政务服务中心水利行政审批窗口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内,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如不完整,则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如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当场做出不受理决定,材料退回申请人;
如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即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凭证,转承办人办理(1工作日)。
3.初审:
窗口承办人员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水利厅基建局,基建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水利部,时间20天(从水利部通知的截止时间算起,不计入审批承诺时限。
水利部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公布结果、办证、发证所需的时间也不计入初审时间)。
4.审批:
窗口自收到审查机构送达的书面材料及意见次日开始在17工作日内办结,包括窗口承办人员送水利厅基建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后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具体答复意见(5个工作日)、窗口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3个工作日)。
受理后18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答复意见文书送达申请人(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承诺办结时限)。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18日(不含定额站对申请人组织报名、考试,水利部复核、公示、打印证书等前置时间)。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2)
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不需定期检验
附件1:
《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发》
流程图
不需审批、不属本厅职权范围
按水利部要求的时间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面材料
材料不全或不符法定形式
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材料退回申请人
水利窗口接收材料,首问责任人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补充材料通知(当场或3日内一次性告知)
同意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1日),转承办人办理
委托技术审查机构审查(20日,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承诺办结时限,以水利部通知截止时间起算)
水利窗口受理,承诺办结时限:
17日
负责人阅处后交承办人(1日)
承办人阅处,对材料进行初审(10日)
窗口承办人员对申报材料报进行复核,协调,提出审批意见(11日)
领导审核(2日)
窗口负责人审核(3日)
水利部公示、公布结果、发证(所需时间不计入前置初审时间
报水利部(1天)
水利部返回(1天)
分管领导审签(3日)
负责人签发(1日)
厅办公室或主管部门制作决定文件
(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整理材料形成书面意见送交窗口(4日)
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和主管处室、部门
(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
1、以上流程图中“日”指“工作日”。
附件2: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变更》流程图
窗口负责人审核(2日)
窗口承办人员对申报材料报进行复核,协调,提出审批意见(5日)
不需审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送水利厅基建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书面申请材料
以上流程图中“日”指“工作日”。
附件3: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身份证号
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年度
造价专业工作年限
注册(工作)单位
省或流域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
在何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主要负责内容
证明人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书号
初始注册单位
初始注册时间
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现注册单位
邮政编码
注册有效期内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主要业绩
工程项目名称
负责工作内容
附件5: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一寸)
原注册单位
原注册初审机构
现注册初审机构
通迅地址
变更事由
申请人签章:
原注册单位意见
现注册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原注册初审机构意见
现注册初审机构意见
办理完变更注册后,此表交由现注册初审机构保存。
附件6:
广西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报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逐项如实填写(如用计算机打印,申报表封面应由申请人签名),字迹工整清晰。
2.“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栏目填写的内容应与毕业证书相一致,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
3.“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时间”须填写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
4.如填写的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所加附页均应加盖单位印章。
广西水利造价员资格认定申请表
出生年月
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
单位名称
邮编
最高学历
学位
现从事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工作年限
培训证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个
人
声
明
本人声明本表所填信息属实。
签名:
日期:
本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审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