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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

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1年12月

 

前言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1903年创办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中原大学教育学院,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

学校下设24个院系、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

拥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所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涵盖了哲、法、经、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大学科门类。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29年筹建的华中大学教育学院音乐组,1932年4月举办首届音乐会,主要演唱宗教声乐作品。

四十年代,曾有阴法鲁先生在此任教。

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华中大学音乐组在与原湖北教育学院音乐科合并的基础上于1953年正式命名为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首任系主任是陆华柏教授,在声乐演唱专业,拥有蒋箴予、臧玉琰等教授。

文革后的1986年恢复建系并招收本科生。

2000年增设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其中,声乐演唱成为我院重点建设的专业方向。

2004年成立音乐学院。

学院下设五系一所一中心——分别是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和音乐学研究所与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

现有教师87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8人,博士12人,硕士36人。

在音乐表演人才培养方面,成果十分显著。

例如,闫国宜教授在80年代培养出了黄华丽,现为总政歌剧团国家一级演员,在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中多次获奖;2004年,我院2001级两位本科生万莉、梁译元又分别获得央视“盖中盖杯第十届青年歌手大奖赛”职业组和非职业组3等奖,并参加了央视“2005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2008年,万莉又获得央视举办的“隆力奇杯第十一届青年歌手大奖赛”民族唱法决赛优秀奖。

田晓宝教授指挥的“天空合唱团”,2007年获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演唱银奖,2008年获得中央电视台第十三届青年歌手大奖赛合唱组比赛亚军。

我校音乐学院的教学实力已得到中南地区的承认,其影响还辐射到全国其他地区,成为中南地区具有较高艺术声誉和学术影响的音乐学院。

我校音乐学院于1996年开始挂靠文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2001年获得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点,2010年获国家一级艺术硕士点。

迄今已培养了合格硕士260多名,现有在校硕士生182人。

现有硕士生导师26名(其中声乐9名、钢琴5名、器乐1名、理论11名)。

在恢复研究生教育后的10多年间,我院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已经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合本校实际的研究生教学及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适应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原则,我们新增设了艺术硕士学科门类,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大学的经验,调整了艺术硕士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进一步规范培养过程,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施措施。

2011年12月

 

声乐演唱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独立从事音乐演唱实践和相应专业教学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的音乐演唱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关于声乐演唱的现状、历史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音乐表演实践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声乐艺术研究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总学分不得少于36学分。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计学分)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任课教师

00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54

2

1

李中一等

0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0003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

102

6

3901

艺术原理

54

2

邱紫华等

3902

音乐学书目与文献

54

2

2

臧艺兵

3903

高级视唱练耳训练

54

2

3

张业茂

3904

音乐分析学

54

2

1

薛花明

(二)专业必修课程

研究

方向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及简介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任课教师

 

声乐

艺术

研究

 

声乐

艺术

研究

 

1

声乐演唱艺术

(本课程以提高学生演唱各种声乐作品的技巧和掌握各种风格为主旨。

72

4

1、2

赵钢

张介甫

梁劲

2

中外歌剧演唱与作品研究

(本课程以排演中外经典歌剧和研读其作品风格为主旨)

36

2

2

韩勋国

张介甫

李秀英

梁译元

3

外国艺术歌曲演唱与作品风格研究

(本课程以提高演唱各国艺术歌曲技巧并掌握其风格为主旨)

54

3

3

周燕

熊培

陶联合

陈岭

4

中国艺术歌曲演唱与作品研究

(本课程以提高演唱中国艺术歌曲与研读其风格为主旨。

54

3

4

孙静梅

梁译元

蒋惠琴

兰晓薇

5

声乐舞台表演

(本课程通过排演各种歌剧片断、表演唱、小品、音乐剧等,提高学生表演能力和掌握各种表演方法。

72

4

1、2

王静萱

李祝华

赵雨薇

8

中国民歌与民族风格创作歌曲演唱

(本课程通过演唱中国民歌、曲艺和民族风格声乐作品提高学生对不同时期、不同民族声乐作品风格的诠释能力)

54

3

2

彭哓玲

周希正

钟晓虹

刘盛昌

万莉

9

歌唱语言与朗诵

(包括各种声乐演唱语言如汉语语音、意大利语、德语、法语等音韵与歌唱知识以及汉语朗诵)

54

3

2

张晓玲

李祝华

10

综合艺术实践(包括声乐艺术指导,钢琴伴奏,声乐与室内乐,演出排练伴奏及指导等内容)

54

3

3

李祝华

王静瑄

王丹萍

赵雨薇

(三)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任课教师

1

中国古代艺术歌曲演唱与研究

(本课程旨在弘扬民族传统声乐艺术,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传统琴歌、诗词歌曲、戏曲唱段,宗教歌曲、依托古代诗词的创作歌曲,等,系统学习其演唱风格。

极其实践研究)

54

3

4

韩勋国

周希正

陈永

2

合唱表演与研究(该课程包括了除独唱以外的重唱、小组唱、合唱等的表演训练及研究,旨在让学生掌握多声音乐及音乐表演的协调合作的能力)

36

2

4

田晓宝

曹冠玉

3

声乐艺术指导(钢琴伴奏)研究

(本课程旨在通过训练声乐演唱与伴奏的合作能力提高学生的对音乐表现的整体领悟和把握能力)

54

3

2

谭述晔

詹艺虹

朱力

涂波

辛欣

贺新春

4

中外声乐艺术史(包括对中国、外国声乐艺术发展历史过程、历史文献、人物、事件等进行系统的理论讲述和文献阐述)

54

2

3

钟晓虹

熊培

五、教学实践

本专业教学实践以艺术硕士为对象,通过教学第一线的实践工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声乐演唱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

主要授课形式有:

1、声乐演唱单独授课

2、声乐演唱舞台表演训练

3、声乐理论的课堂讲授、讨论和学习

4、声乐演唱的实际公开表演实践。

5、围绕专业实践的其他理论训练与写作。

六、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的重要环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调查研究的主要形式有:

1、收集、整理研究资料;

2、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

3、学术访问等。

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调查研究尤须突出科研资料的查找、收集、整理和索引工作。

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调查研究工作应安排在第4或第5个学期,即完成硕士论文前进行,累积时间为4周。

调研工作前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调查计划;调研结束后硕士研究生须写出调研报告,并由导师评定成绩。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音乐会

1、各演唱、演奏专业方向艺术硕士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

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

学位音乐会所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可包括独奏、重奏(室内乐)、协奏曲等。

在风格上则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必须至少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

音乐会具体要求院教学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

(二)学位论文

1、艺术硕士的论文必须与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各自领域的特点,结合其学位作品或学位音乐会内容进行分析和理论阐述。

2、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应在第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写作计划。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的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

4、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格式规范,能体现艺术硕士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优良的学风。

论文一般不少于0.5万字(谱例、图表在外)。

作曲、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剧作曲、电子音乐设计、录音艺术研究、音乐数字媒体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同时还必须提供一篇涉及本人学位作品的创作札记(简述每部作品的创作观念及写作技法,字数不限)。

5、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论文选题要有一不定期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同时又是研究生本人在学习和研究中有较深入的了解和思考的问题;论文选题应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紧密结合。

(2)本专业硕士生的论文选题应结合本学科发展的特点与优势,形成系列化。

学科与导师应通过本学科、本方向硕士生的论文写作,推动和深化某一领域、某一课题或某一问题的解决。

(3)硕士生论文应在理论上有新见解,或在资料的占有分析上有新发展。

论文应能反映作者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

硕士论文应达到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水平。

(4)硕士论文如有任何形式的抄袭现象,立即取消抄袭者当年的答辩资格。

6、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条例》。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专业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硕士研究生。

教学工作实行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培养工作实行三个结合,即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结合、课程讲授与自学讨论结合、知识积累与思维训练结合。

鼓励硕士生在学好专业基础知识更的前提下拓宽视野、勇于创新,进行跨学科的学习和研究。

强调学以致用,强化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指导教师要注意教书育人,充分调动硕士生的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

1.总体要求:

我国现行的学位制度规定,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是艺术表演专业(作曲除外)的最高学位之一。

因此,注重和强调表演专业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在表演领域的专业水准是制定其培养方案的重要考量依据。

2.文献阅读:

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在就读期间,完成至少3篇(部)本研究领域的外文文献资料、10篇(部)本研究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中文文献的阅读,并撰写读书札记,接受导师、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或研究生部的抽查。

3.学术报告:

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就读期间,须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举行1次学术报告会。

其内容可涉及文献阅读综述、学位作品构思设计或学位音乐会准备情况等,以取得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的集体指导和帮助,报告时间约为40分钟。

4.课程学习:

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上规定的各类学位课程学分并通过艺术实践及外语达标要求。

5.外语达标:

通过本院相关英语达标考试。

6.教学方案:

声乐表演各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2)高级视唱练耳训练

(3)歌唱家与声乐作品研究

(4)室内乐(重奏合奏协奏、伴奏)

九、其它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科学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

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

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3、本专业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参加3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5、每位硕士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6、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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