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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考物理拖把题看学生实践体验之必要修改版

第一篇:

从高考物理拖把题看学生实践体验之必要

从高考物理拖把题看学生实践体验之必要

江西省分宜中学

张香保(336600)

2012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本人有幸参加江西省理综第24题物理试题阅卷工作,对该题的命题思路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同时对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了梳理。

现就该试题及答卷情况作一分析,旨在帮助师生理解题目涵义,把握命题规律,明确教学要求,掌握答题技巧。

一、试题分析

[题目]拖把是由拖杆和拖把头构成的擦地工具(如图)。

设拖把头的质量为m,拖杆质量可以忽略;拖把头与地板之间的动摩擦因数为常数μ,重力加速度为g,某同学用该拖把在水平地板上拖地时,沿拖杆方向推拖把,拖杆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为θ。

(1)若拖把头在地板上匀速移动,求推拖把的力的大小。

(2)设能使该拖把在地板上从静止刚好开始运动的水平推力与此时地板对拖把的正压力的比值为λ。

已知存在一临界角θ0,若θ≤θ0,则不管沿拖杆方向的推力多大,都不可能使拖把从静止开始运动。

求这一临界角的正切tanθ0。

本题属于全国高考(新课标卷)理综第24题计算题,该题和往年考法截然不同,从2009年到2011年每年的第24题都是考查运动学知识,而今年转变为考查共点力的平衡知识,这是今年考题最大的变化。

试题对新课标理念作了完美的诠释,新课标理念即是从生活及实践中学习物理,运用物理知识及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从物理的角度思考生产、生活,思考世界。

试题源自现实生活,以生活中常用的拖把为载体考查高中物理教学中的核心知识——平衡问题及平衡中的临界问题,让真正会学习的同学、善于联系生活的同学得到不小的收获,称得上是一道好题。

1、题目是关于拖地的拖把平衡问题,情景取材于生活,让考生在日常生活中找得到原型,使之觉得题目倍感亲切,有利于缓解考场紧张情绪,增添考试信心。

2、考查对拖把模型化并受力分析,涉及平衡状态、平衡条件及“自锁”问题。

须要学生充分利用题干所给信息,将立体图转化为平面图,把问题模型化,并利用所学物理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试题分两问设计问题,第一问考查基础知识的应用相对较易,有利于在考试中提升学生的考试信心,第二问则数理结合需要较强的综合能力,体现了问题的台阶性,具有较高的区分度。

3、注重对物理知识、方法、思想、能力的考查,体现物理对“理”的追寻及注重“理”的运用。

考题突出了物理方法的考查。

物理方法是物理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高考突出考查的重点。

在高考诸多能力要求中,分析理解能力和应用数学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是制约物理学科成绩的最大问题。

4、注重物理与生活的联系,强化实践体验。

试题以实际生活为背景材料,融进物理与生产生活实践的紧密联系,加强生活常识与体验的考查。

“拖把拖地”问题以生活中的拖把为例考查把学生物理知识用到实际生活中的能力,其中包含十分生活化内容,试题语言生活化。

但部分学生进入高中甚至从小学开始就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更谈不上参加劳动做家务了,因而对“拖把”结构认识模糊及使用方法缺乏体验,导致不能正确理解题意而失分。

试题对忽视生活体验,只专注课本理论知识学习的学生敲响了警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5、问题设计层次性,兼顾基础性和选拔性。

试题起点较低,层次分明。

本题分两问设置,第一问很简单,绝大部分学生都能做出来。

而第二问则难度较大,实际考的是摩擦角的问题,看起来好像是超纲题,它实际考的是学生对滑动摩擦和最大静摩擦的微小区别的把握。

第一问较为第二问搭建了适当的台阶,对不同层次的考生有较好的区分度。

可以说试题既考查了学生进一步学习物理知识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同时又考查学生学习物理的基本素养,充分体现了试题的选拔功能。

起点低,落点高,摩擦力自锁问题大量应用于建筑、桥梁、机械制造等的设计。

这种命题方式有利于考查学生的学习潜能。

成功解答这一类问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对拖把拖地问题的有正确的文字理解;二是学生应具有把生活情境转化为物理模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必须具有应用数学方法进行分析和计算的能力。

学生这种转化意识的形成是和他们学习过程中的实践体验息息相关的,如果物理教学中,注重学生的实践体验,设计一系列能体现物理规律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能使学生从亲身感知中体会物理规律的具体内容,这就自然地建立了物理理论与实践情景的联系,从而增强了实践意识。

本题命题语言更加生活化,将物理模式化的知识附着到现实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中,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让重视实践体验的学生得到了解题优势,这对中学物理教学具有良好的导向。

二、答卷情况分析

命题组对该题提供的解答过程是:

解:

(1)设该同学沿拖杆方向用大小为F的力推拖把,将推拖把的力沿竖直和水平方向分解,按平衡条件有:

式中和

分别为地板对拖把的正压力和摩擦力。

按摩擦定律有

联立①②③式得

(2)若不管沿拖杆方向用多大的力都不能使拖把从静止开始运动,应有

2

这时①式仍满足。

联立①⑤式得

现考察使上式成立的角的取值范围。

注意到上式右边总是大于零,且当极限为零,有

使上式成立的角满足

,这里

是题中所定义的临界角,即当

时,不管无限大时沿拖杆方向用多大的力都推不动拖把。

临界角的正切为评分说明:

列出①②③④式各给2分,第

(1)问记8分;列出⑤⑥式各给2分,列出⑦⑧式各给1分,第

(2)问记6分。

若列出相应的综合式也给相应的分值,但只有结果没有解答过程不给分。

第一问主要考查学生对物理模型的转化、物体的受力分析、共点力的平衡条件的应用知识的能力。

据抽样调查可知,该题第一问平均得分高达到6.68分,得分率超过80%,这表明绝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达到了一定的水准。

但从部分失分的试卷可知,该问失分的主要原因:

一是对拖把转化为物理模型的能力相对欠缺,无法从生活模型中突出主要因素忽略次要因素建立“拖把头”受力的物理模型;二是对题目信息把握不准,抑或对拖地过程缺乏体验,分析拖把头受力时多力、少力、错力,特别是不少学生将人对拖把头的力画成“拖力”即斜向上的“拉力”,让人啼笑皆非。

受思维定势的影响,对题中“拖杆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为θ”理解成推力与水平方向成θ角,不少考生在分析“水平推力”——F·sinθ和“地板对拖把的正压力”——mg+F·cosθ时出错继而造成全题失分;三是数学知识功底不够扎实,部分学生对正弦和余弦函数概念不清,列出的方程丢三落四,不能准确求解方程;四是解题表述不够规范,不少学生不能用题中给定的物理量符号进行列式求解,而是另起炉灶造成答非所问。

第二问是涉及摩擦力自锁和平衡临界条件问题,需要在第一问建立模型分析受力基础上利用数学知识进行推理论证,能力要求层次高。

第二问满分为6分,据抽样得知考生答题平均得分仅为1.89分,得分率不足32%,该问可以归为较难之列。

联系试题的两问不难看出,两问设计具有较好的梯度,试题起点低,落点高,有利于考查不同层次学生水平,具有较好的甄别能力。

尽管考生有第一问的答题基础,但不少考生对第二问感到很茫然,对题目情景模糊而丢分。

一是不能准确理解题意,特别是对题目中给出的“能使该拖把在地板上从静止刚好开始运动的水平推力与此时地板对拖把的正压力的比值为λ”理解不清而丢分。

其实考生稍作思考会发现,这里的λ实际上是静摩擦因数;三是审题时缺乏生活体验,不少考生对题中“若不管沿拖杆方向用多大的力都不能使拖把从静止开始运动”缺乏真正的理解,不少考生认为只有竖直用力才不能推动拖把,找不出临界条件

,当然无法得出Fsinθ≤λ(mg+Fcosθ)表达式而丢分;四是应用数学知识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欠缺,本题需要

3用到极限思想——“不管沿拖杆方向的推力多大,都不可能使拖把从静止开始运动”即F→∞,考生不能将这一思想准确应用解题之中而引起丢分。

五是部分考生对q和q0,u和l不分,造成丢分。

临界条件和缩放思想分别是高中物理和数学的难点,因此本题第二问对考生而言可以说是属于较难的问题。

当然阅卷过程中,欣喜的发现了一些闪光的解答方法。

如有的考生直接将第一问的推力表达式引入第二问,不费吹飞之力就得到了4分,然后令其分母为零即找不到使拖把运动的推力,很快求出其角度的正切表达式;不少考生将临界条件归结为临界点来处理,将不等式用等式来处理,使解答过程简单明了;有的考生直接利用摩擦角概念(摩擦力自锁)迅速得出结果,这其中无不体现了曾经参加过竞赛辅导这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再停留在一般水平上,可以说本题给这部分学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空间。

还有个别学生根据“不管沿拖杆方向的推力多大,都不可能使拖把从静止开始运动”得出F→∞,即F远大于重力,重力可以忽略不计,直接列出Fsinθ≤λFcosθ,大大简化了运算过程,节省了运算时间。

总之,今年的拖把试题对新课标理念的进行了较为完美的诠释,新课标理念即是从生活及实践中学习物理,运用物理知识及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从物理的角度思考生产、生活,思考世界。

试题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导向,物理教学不仅要关注课堂更要关注社会。

教学中要有意识的强化实践体验重视经验积累,深刻剖析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律,让学生全面理解规律的内涵和外延,转化为学生内在的知识,培养学生如何在新情境和新材料中提取物理信息,将生活语言转化为物理情境,建立模型,应用物理基础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的能力。

2012.07.27

第二篇:

从高考看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

高考考什么

——从高考看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

高考考什么?

一是知识二是心理素质。

所有人都是12年寒窗,但结果却只看这四场考试,9个小时决定一切。

我们除了要战胜高考题目,更要战胜自己。

可是,常见的误区总是轻前者,重后者。

事实上,心理素质的培养和知识的累积一样:

有一定的规律可循,非一朝一夕之功。

而且,这种素质也并非只有高考时才需要,在人生的考场上它也不可或缺。

所以,在高考来临时,有必要提出“高考心理素质的培养不能临时抱佛脚也不能过后就拉倒”的观念,因为这对往高考方向走和走过高考之路的学生都是必要的。

高考心理素质重要不言而喻。

据东方网消息:

著名心理学家、高考研究专家王极盛教授,2000年通过对全国74位北大、清华高考状元的调查研究认为,考前和考场的心态,是学生能否发挥自己能力的最重要因素。

据新华社报道:

从心理上战胜高考,可以说高考就成功了一半,这是74位高考状元的共识。

因此,每年高考前老师和家长都会教育学生不要紧张,媒体上也有各种相关指导。

应该说,高考前放松心情,睡个好觉,做做户外运动等等这些方法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有助于考生的临场发挥。

但,高考心理素质的培养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只有到高考时,许多家长和老师才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对那些平时心理素质比较薄弱的学生来说,这种急功近利临时抱佛脚的行为,收效多大,值得怀疑。

春日未耕秋有何获?

临渴掘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

事实上,健全的人格、遇事不乱、处变不惊、败而不馁的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关键在于日常要做好家庭教育的慢功,慢慢培育孩子的心理素质,而不是高考临时抱抱佛脚就能取胜的。

应该说,素质教育的概念即包括了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

但“惟分”是举的倾向,仍然导致我们忽视了对孩子成长过程中健康人格的关注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案例】

孙圣楠:

2009年从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考入清华大学第一门就考“砸”了6月6日,高考前一天。

语文是第一科,也是考前心里最没底的。

睡得比较晚,一直在背课文,背得不好,晚上11点多才睡下,还做了梦,梦到第二天的语文考试,梦到了作文题目。

6月7日,第一科,语文。

紧张。

打开语文试卷,最先看的就是作文题目,跟昨天梦里的不同,也跟老师在最后冲刺阶段要求我们重点准备的不符,这个题目挺好写的,但当时紧张到几乎无法思考,反倒不知道写什么了。

6月7日,第二科,数学。

虽然语文没考好,但是,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数学正常发挥。

6月8日,第三科,理综。

题目很难,又没考好,从考场出来,所有考生的脸色都不好,家长呼啦啦围上来,问长问短,很多考生当时就哭了。

我考得也不好,但是想,既然大家都没考好,那也就这样吧,再把剩下的考好。

16月8日,第四科,英语。

考了3科,竟然有两科都砸了,英语就好好考吧。

这样想着,反倒轻松了。

结果,英语考得超好,除了作文,一共就错了两个选择题。

最后,我如愿考上了清华,我的体会:

可以化“悲愤”为力量,但不能一直悲愤下去。

【案例分析】孙圣楠的个案向考生提出了一个问题:

考砸一门影响情绪怎么办?

其实,很多考生都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考砸了一两门就等于全砸了。

实际上在每次考试中,特别是在高考这样重大的考试中,全部科目都100%地发挥最好水平,甚至正常几乎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发挥不理想的科目或内容,有自己不满意的地方,这是极为正常的现象。

因此,你认为考砸了的科目,可能是因为试题较难,大家都面临着同样的难题,所以平均分就会下降,因而你算不上考砸。

即使是你个人的问题,那么每个人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紧张,只是体现的科目和形式不同。

因此考砸一两门应当视为正常情况,没必要为此殃及其它。

因此,家长、学校、社会各方形成的合力,通过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辛勤浇灌,培养学生良好的情商,养成健康的人格和遇事不慌的心理素质,不仅有利于孩子在高考中正常发挥,更有利于他们在整个人生中获得一个又一个优异的成绩。

因为,从宏观上看,高考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梯而已。

走过这一步,也仅仅是个开始,今后人生中将面临的比高考要难的考试还有许多。

而在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却面临这更多的压力和挑战,这使得他们必须拥有更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但真实的情况却并不是这样的:

只要在互联网上敲出“校园暴力”这四个字,马上就能跳出两万多条与此相关的信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校园暴力事件频频见诸媒体。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专家指出,14岁至16岁是非常危险的“犯罪年龄”。

是什么原因使得花季少年变得如此血腥暴力?

案例一

11月18日下午,只因篮球场上的一句小小口角,西安南郊某重点高中一名17岁的高二男生纠集朋友将对方活活打死。

案例二

11月12日晚自修时间,广东省恩平市一中学校园内发生暴力案。

三名同学用刀子将一名男生刺至重伤不治身亡。

另一名劝架男生被刺重伤留医。

案例三

10月11日和14日,只因为同学间起了小摩擦,广州市海珠区某中专学校连续发生了两起斗殴事件,造成一叶姓男同学于15日伤重不治身亡。

警方介入调查,3名涉案学生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四

9月22日,西安市西郊某专科学校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校园暴力案。

仅因同学阻拦他们为非作歹,几名校园恶霸竟将劝架同学殴打致死。

案例五

9月11日下午1时左右,甘肃省一中专中医班三年级女生肖诗(化名),被同校五名男生折磨一个多小时。

他们就用浸了水的毛巾轮番在她脸上使劲抽打。

10分钟后,强迫肖诗像狗一样钻课桌。

然后逼迫肖诗抽烟。

更为过分的是,他们竟把3张凳子垒起来,让肖诗坐在上面,美其名曰“耍杂技”。

他们发出哭的口令,肖诗就得放声大哭,他们发出笑的口令,肖诗就得哈哈大笑,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事后,医生认为肖诗患上了反应性精神病,属强烈外界刺激所致。

2案例六

7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中学上演了一幕校园悲剧;因为没钱送给同学“消费”,该校初一(3)班学生赵阔天的左臂被同学用打火机和烟头硬生生烫伤了5处。

案例七

5月27日,武汉新洲区李集镇李集中学初三(4)班学生张俊杰猝死在校内。

这名16岁少年的死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新洲警方29日证实,猝死学生张俊杰事发当晚曾因争座位与人发生口角,并在随后的冲突中致死。

案例八

5月12日晚11时,扇耳光、脱衣服、拳打脚踢、泼冷水„„西安16岁一少女因不愿拉帮结派,在学校宿舍里遭到近十名女同学的围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案例九

1月13日,宁夏灵武农场发生一起中学生群体性持械斗殴事件。

参与斗殴的25名中学生中,有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案例十9月30日下午3时50分,西安市81中初一学生于某与同班同学李某在教室因琐事发生打架,于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不锈钢单刃匕首捅入李某左肋部,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十一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高陵县原后小学三年级学生巨某与五年级学生唐某放学回家途中,戏耍发生口角,打闹中唐某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划破巨某的颈部,巨某因流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十二10月24日凌晨,长安太乙宫街道办事处黄岱湾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焚尸案。

11月3日,太乙宫初中三年级学生左某,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去太乙宫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例十三11月2日晚10时40分,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中专学生甄某与同学史某等打斗,被史某用雕刻小刀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十四11月3日下午6时45分,西安高级中学高二学生刘某服下约50克氯化钡药品,留下一份遗书。

他将此事告诉老师后,即被学校领导和老师送往第四人民医院全力抢救,11月4日凌晨4时20分,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个个的血淋淋的事件让我们这些作为教育者的人心痛,也让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人心痛,心痛之余,我们不仅要问:

“现在的孩子究竟是怎么了?

他们为什么这么容易冲动和富有攻击性?

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身为他们的父母、他们的老师以及他们的长辈,在教育方面是不是忽视了哪些重要的因素呢?

应如何避免孩子产生这种不良的攻击行为呢?

现代的健康概念已不仅仅是身体的健康,而是身心的全面健康,它包括心理健康和生理的健康。

心理健康教育也称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是指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调节心理状态、开发心理潜能、完善个性发展、保持心理健康的一种教育过程。

中小学生在生理或心理方面还不成熟,尚处于成长、学习阶段,他们容易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遇到各种心理困惑和问题。

这些困惑有的能通过他们的自我调适自然地解决,有的则未能及时解决,形成心理障碍,严重的发展成为心理疾病。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就是要面向全体学生,围绕发展性目标和防治性目标来开展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和训练,使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得以健康发展,保持最佳的心理状态,预防学生的心理障碍,矫正心理偏差,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15岁的初二花季少女张雪被同班男生残忍地用砖头拍死在了菜田:

后脑勺变形,耳朵变形,眼球爆裂,甚至口腔里的牙齿也被砸掉了六七颗!

原因是因3为她拒绝了该男生的求爱”

在生理逐渐成熟而心理还未成熟的青春期,青少年与异性交往的需要逐渐强烈。

与异性交往,能暂时缓解释放因性生理发育产生的性活动的压力。

在马斯洛(Maslow1970)的需要层次理论中,人类的需要被分为五个等级:

“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只有当前一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人们才会产生更高的需要。

爱和归属需要的满足能带来被接纳的心理感受。

这种需求的满足与否会影响到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特别是自我同一性的形成。

埃里克森(E.H.Erikson)在其《人类发展的心理—社会理论》一书中,按照个性发展各时期主要矛盾的出现,把人生个性发展分为八个阶段。

在少年期,12岁至18岁。

这个阶段的特征是有了同一感、个性感、差异感。

埃里可森认为,只有一种坚实的内在同一性才标志着青年过程的结束,而且也才是进一步成熟的一个真正条件。

一个人获得了同一性,就意味着他取得了内外的平衡和适应能力,对自己和对他人、对社会环境能从容地适应。

与同一性相对立的是同一性混乱,意味着这个人内外失调,难以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

而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正处于自我同一性建立的过程中,因环境的变化而导致的心理变化十分剧烈。

案例中的男生,其求爱行为体现了青少年对爱和归属的正常需要,面对求爱被拒,其实还有很多其他的应对方法,可以取得心理平衡。

但可惜的是,在此需要暂时不能被满足时,他却选择了实施凶残的报复。

青少年的性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自我中心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的特点构成了这起悲剧。

案例二:

“北京盛基艺术学校2005级表演系学生林静(化名)被同校2003级表演系的六名女学生堵在宿舍殴打1小时:

扇耳光泼冷水踢肚子。

青少年时期,同伴关系无疑是继亲子关系外,青少年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

在与同伴的交往中,存在着“相似相容,相近相亲”的规律。

他们自由的选择同伴,组成一个个小团体。

而同伴的选择标准不一而同。

有的是学习成绩,有的是兴趣爱好,有的是个性性格,有的是衣着打扮。

在不同的标准下,相似的个体聚集起来。

在这一个个小团体中,有着十分鲜明的团体文化。

每个个体都必须自觉遵从认同团体文化,如果团体中大部分成员认为某个成员犯了规矩,就有可能出现惩罚该成员。

为了避免被孤立,独自面对成长的烦恼,成员们的行为有着高度的一致性。

有时为了与团体保持一致而不得不违背放弃自己的意志,如团体成员在一起行动时不顾道德法律规范。

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成为青少年陷入某些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另一个导致青少年团体暴力事件的频频发生的原因是在团体中,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

相应的各个成员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被弱化,每个成员都会产生后果是由团体成员分摊的感觉。

结果就是团体暴力往往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如案例二。

案例三:

“今年9月1日,福建南安市石井镇年仅13岁的女学生小旋突觉头疼,被送往医院抢救,没想到竟永远地离开了疼爱她的家人。

小旋的父母亲在整理女儿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一本上锁的日记本,里面记录着小旋从五年级下半学期开始,长期遭两名同班男同学殴打、生活在恐惧中的经历”。

4关于攻击性行为,有人认为是出于人的攻击本能(如弗洛伊德),也有人认为是因为受到了挫折才发生(如多拉德)。

班杜拉则明确指出,如同一切其它的后天习得行为。

攻击性行为也是社会学习的结果。

他的"充气娃娃"实验,是有关攻击行为的著名系列研究。

研究的结果明白地告诉我们,青少年会从范型的榜样中学习到行为。

具体地说,青少年通过观察习得的行为,也许会直接的表现出来,但也可能并不表现出来。

青少年在观察学习后没有表现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习到行为。

只要外部条件和内部动机相适应,习得而未表现的行为就会表现出来。

攻击性行为不仅可以从现实的成人那儿学到,也能从电影、电视的人物形象身上习得,甚至还能从卡通形象身上习得。

此外,个人的直接经验对攻击性行为的产生也具有重要作用。

青少年在尝试-错误行为中出的攻击性行为,如果得到了强化(暂时因为实施暴力而获得利益,如同伴间的地位),其发生的频率就会大大加强。

一个长期受同伴欺凌的青少年,在忍无可忍时作出反抗而又获得成功,那么,他的攻击性行为也会加强。

这就是为何校园部分暴力的加害者又往往是暴力的受害者。

据报道,符合以下情况的青少年,如“性格严重内向自卑,不能与他人沟通”,“家庭不和睦或存在家庭暴力”,“是非观念和法制意识的薄弱”容易出现暴力甚至是犯罪行为。

国外资料显示,从言语性的取侮辱性绰号,散布不利对方的谣言,挖苦讽刺,威胁恐吓,到面对面的挑衅行为,甚至是直接的躯体攻击,各式各样的欺凌事件或多或少得潜伏在校园中,给青少年的心身发展、人生安全带来危害。

许多欺凌事件都是在给受害造成严重伤害后才被发现,如案例三。

是哪些因素为校园暴力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又有那些因素使得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放弃应有的反抗,间接助纣为虐,最终成为暴力的牺牲品?

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往往担心因为自己的检举而遭到更严重的报复而不敢检举。

对欺凌事件的调查不彻底,处理不严肃不仅对实施欺凌的青少年不会起到教育作用,还会传递“暴力事件是可以被接受的”信息。

无怪乎,最终受害者逐渐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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