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行和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修改定稿090709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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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
(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
(四)章程;
(五)同业拆借内控制度;
(六)负责同业拆借的人员情况;
(七)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八)近两年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审核,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经批准后即可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第八条港澳人民币清算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吸收人民币存款上年末余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九条境内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超出其总行规定限额外的临时性融资业务,1个月内短期融资及3个月内短期拆借,需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范围内审批。
第十条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对交易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负责,境内结算银行履行交易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一致性的审核职责。
试点企业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资金与进出口报关单相对应的台账,完整、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试点企业货物进口的人民币支付,境内结算银行应在审核试点企业提供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附件2)、进口合同、发票,以及结算方式要求的单据等材料的基础上,区分货物已进口报关与货物未进口报关的不同情况,按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审核后,为企业办理支付手续。
试点企业货物出口的人民币收入,境内结算银行应在审核试点企业提供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付款说明(附件3)、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结算方式要求的单据等材料的基础上,区分货物已出口报关与货物未出口报关的不同情况,按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审核后,为企业办理收入手续。
境内结算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时,试点企业未报关的,境内结算银行应进行跟踪。
对应货物报关后,试点企业应及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报关单,以便境内结算银行登记实际报关时间。
到预计时间仍未报关的,试点企业应主动通知境内结算银行,调整预计报关时间。
试点企业不主动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境内结算银行询问后试点企业不答复者,境内结算银行可以暂停办理该企业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实行比例管理。
从试点之日起的第一年内,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比例依照试点企业进出口合同的约定。
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贸易合同,由境内结算银行将该合同的基本要素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试点企业进(出)口项下退款业务应在原付(收)款境内结算银行办理。
试点企业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情况说明、进(出)口合同、退款协议、原付(收)款凭证等材料。
境内结算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收付手续后(包括事后提交报关单重新登记报关时间),应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附件4、5、6、7从试点之日起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管理部门报送上一月的报表。
第十二条本指引未及事项,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
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
编号:
境外参加银行信息:
银行机构全称
中文
英文
注册国别或地区
SWIFTBIC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及邮编
境内代理银行信息:
银行机构代码
金融许可证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同业往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存款人类别
境外参加银行
账户性质
境外特殊专用存款账户
资金性质
跨境代理资金
可否取现
开立账户证明文件种类
证明文件编号
开立日期
铺底资金
本银行根据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的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立以上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特此备案。
经办人(签章)
境内代理银行(公章)
年月日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账户管理专用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一联由境内代理银行留存,一联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留存。
2.本表编号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填写。
附件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年月日
企业名称: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金额合计:
元
其中:
一般贸易项下:
元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
其他贸易项下:
请提供报关单号码:
□□□□□□□□□□□□□□□□□□
□□□□□□□□□□□□□□□□□□
预付货款项下:
其中预付货款占合同比例:
%
退(赔)款:
贸易从属费用:
人民币报关时
□已报关元
进口报关日期:
□未报关元
预计天后报关
备注:
本企业申明: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金额合计:
来料加工贸易项下:
其中实际收款比例:
%
请提供报关单号码:
预收货款项下:
其中预收货款占合同比例:
无货物报关项下:
退(赔)款:
已报关:
出口日期:
未报关:
附件4
系列表格表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主体报表
时间段:
银行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
万元人民币
指标
跨境人民币收入
跨境人民币支出
跨境购买人民币
跨境出售人民币
人民币贸易融资余额(时点数)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融资融出(拆出)总余额(时点数)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融资融入(拆入)总余额(时点数)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个数(时点数)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时点数)
人民币境外债权
人民币境外债务
境外参加银行资金划入
对境外参加银行资金划出
金额
合计
注:
境内代理银行账户融资融出资金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
附件5
系列表格表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账户融资余额监测月报表
日期:
境内代理银行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
序号
境外参加银行名称
对该境外参加银行账户融出余额核定金额
统计当月末账户融资余额
统计当月对该境外参加银行新增账户融资融出(拆出)人民币(明细,含到期后展期)
融出资金期限(明细,包括起息日和期限,利息率,以及到期日)
统计当月境内代理银行从该境外参加银行新增账户融资融入(拆入)(明细,含到期后展期)
融入资金期限(明细,包括起息日和期限,利息率,以及到期日)
统计当月到期账户融资融出(拆出)当中已到期还款或当日提前还款金额
统计当月到期账户融资融入(拆入)当中已到期还款或当日提前还款金额
统计当月到期账户融资融出(拆出)当中已到期但未还款金额,请说明原因
统计当月到期账户融资融入(拆入)当中已到期但未还款金额,请说明原因
注:
1、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账户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2、账户融资融出余额=上月余额+当月新增融出-当月已到期还款或当月提前还款金额
附件6
系列表格表3: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主体贸易融资监测月报表
银行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
万元人民币
该行贸易融资核定金额
统计当月末贸易融资余额
统计当月该行新增贸易融资(明细,包括贸易融资种类,起息日,利息率,期限,到期日等)
对应贸易合同号
贸易合同签订金额
统计当月到期贸易融资(已到期并已还款或提前还款)
统计当月到期贸易融资(已到期但未还款,请逐笔说明原因)
贸易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贸易合同签约金额
附件7
系列表格表4: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购售监测月报表
银行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
万元人民币
该行人民币购售头寸核定金额
统计当月购买人民币金额
统计当月出售人民币金额
当月末贸易人民币头寸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