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乐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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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乐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化乐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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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隆煤业有限公司化乐煤矿
2011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010年12月20日编制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安监 部:
年 月日
工程部:
年 月日
机 运 部:
年 月 日
总 工 程师:
年月日
筹备处经理: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5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5
二、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5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6
一、组织体系……………………………………………………6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6
第三章:
预警预防机制…………………………………………… 10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10
二、预警行动……………………………………………………11
第四章:
应急响应…………………………………………………11
一、分及响应及有关部门的响应…………………………………11
二、指挥和协调……………………………………………………12
三、紧急处置………………………………………………………16
四、医疗卫生救助…………………………………………………16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16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17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17
八、现场检测与评估………………………………………………18
九、信息发布………………………………………………………25
十、应急结束………………………………………………………25
第五章:
后期处理………………………………………………… 25
一、善后处理………………………………………………………25
二、保险……………………………………………………………26
三、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26
第六章:
保障措施…………………………………………………26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26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27
1、救援装备保障…………………………………………………27
2、应急队伍保障…………………………………………………27
3、交通运输保障…………………………………………………27
4、医疗卫生保障…………………………………………………27
5、物资保障………………………………………………………28
6、资金保障……………………………………………………… 28
7、社会动员保障…………………………………………………28
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28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28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41
1、公共信息交流…………………………………………………41
2、培训……………………………………………………………41
3、演习……………………………………………………………41
五、监督检查………………………………………………………41
第七章:
附则………………………………………………………42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42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42
三、国际沟通与协作…………………………………………………42
四、预案实施时间……………………………………………………43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对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和事故控制应变能力、预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大事故及危险源辨识》、《重大事故及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贵州华隆煤业有限公司化乐煤矿实际,特制定《贵州华隆煤业有限公司化乐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
在化乐煤矿建设、生产、生活范围内,针对各类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可能危害,按照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矿的安全生产技术特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人员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
工作原则:
减少人员伤亡,控制事故损失和影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科学管理,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组织体系
1、筹备处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具体分工如下:
总指挥:
筹备处经理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
成员:
筹备处各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部室部长(主任)、各区队队长、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筹备处调度室(工程部兼),调度室主任(工程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1、经理:
负责应急指挥,协调各个应急小组间的工作关系,安排部署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通过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和事故经过。
2、总工程师:
为经理应急指挥的第一助手,在经理的领导下,制定处理重大事故和避免事故蔓延的应急方案及措施,着重负责“一通三防”方面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应急方案措施工作,并组织落实。
3、安全副经理:
监督应急工作中的各项措施、工作的落实,并根据各类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特征和应急进展实际情况,提出安全可行的建议、方案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4、生产副经理:
负责调集应急所需人员及时待命,调集应急所需设备、工具、材料,着重负责生产方面重大事故及危险源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
5、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根据经理命令,负责分管职责范围的应急工作的落实,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方面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应急工作。
6、采掘、基建副总工程师:
根据经理命令,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职责范围的应急处理工作。
7、机电副总工程师:
根据经理命令,负责分管职责范围的应急工作的落实,协助机电副经理做好机电运输方面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应急工作。
8、调度室主任:
负责建立应急原始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矿山救护队、经理、总工程师及主管部门汇报重大事故及危险源泄露时间、地点、性质等状况,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按预案要求到指定岗位,随时完成经理布置的有关应急工作任务。
9、工程部部长:
负责落实采掘方面的应急技术工作,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参与制定处理重大事故和避免事故蔓延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协助经理、总工程师进行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应急处理工作。
10、安监部部长:
负责监督检查处理重大事故和避免事故蔓延的应急方案及措施的落实工作,完成经理下达的重大事故及危险源应急处理任务。
11、机运部部长:
负责提供机电、运输范围应急所需的图纸资料,负责机电、运输应急的技术工作,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正常供风、供水、供电和排水需要。
协助机电副经理作好机电、运输、安装方面的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应急处理工作。
12、瓦斯防治工区区长:
及时组织撤离事故及危险源威胁区域的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发现的事故及危险源泄露性质、现象、范围、原因等第一手资料如实汇报调度室,并按指挥部命令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13、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及时组织撤离事故及危险源威胁区域的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发现的事故及危险源泄露性质、现象、范围、原因等第一手资料如实汇报调度室,并按指挥部命令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14、综合办主任:
负责落实遇险人员及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后勤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器材、车辆及人员的运送,联系遇险人员的救治及护理工作。
负责事故及危险源应急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矿山的正常次序,禁止闲杂人员在事故及危险源应急处理工作范围内的逗留、围观、滋事。
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职工思想教育、宣传动员工作,负责落实各项公共关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5、供销科科长:
负责及时准备必须的应急物质、器材,并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落实运达到指定地点。
16、财劳部部长:
负责落实对遇险人员的安置及善后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所需要的财物、资金准备及调集工作。
17、经营部部长:
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职工思想教育、动员工作,负责落实各项公共关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8、结算中心主任:
负责事故损失统计工作。
19、后勤保障部部长:
负责对遇险人员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工作,协助综合办公室主任做好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筹备处成立预警预防领导小组并层层建立预警预防工作小组,部室、区队、班组设预报员,形成完善的信息网络并正常和规范运转。
各有关职能部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处理有关事宜,认真搞好预测,通过对各个时期出现的具体问题的相关信息进行搜集、汇总、分析,准确预测和把握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筹备处采用工业电视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手段对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防范于未然。
当事故、灾难发生时,可以从各个监控系统中最先了解和掌握情况,为处理事故和应急救援赢得时间。
筹备处安监部成立信息站,专门收集和整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针对各种隐患的性质,监督责任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第一时间处理解决问题。
二、预警行动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筹备处调度室在第一时间内向总指挥、副总指挥、各应急指挥部成员汇报事故情况并召集人员。
各有关人员接到指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与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及有关部门的响应:
1、本预案主要采用电话通讯方式,进行接警与通知,必要时对特别重大事故及危险源泄漏,可起用矿区报警系统。
2、通讯系统。
(1)调度通讯总机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日常应根据生产通讯状况,明确了解通讯信息传送情况,对存在通讯故障的场所、地点,应及时汇报,安排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处理,保障筹备处内外、井上下通讯的正常。
(2)筹备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必须配备移动电话,各部室配置固定电话,以便应急时联络。
(3)通讯维护单位按照经理指挥要求,及时安装调整救援通讯电话,井下电话必须是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话,地面无防爆要求的场所的救援通讯联系可采用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4)指挥部所用电话必须具有自动录音和信息存贮功能,在任何情况下,调度室都必须做好指挥救援的通话原始记录。
4、通告报警程序
二、指挥与协调:
1、一般事故及危险源:
经经理授权,由公司当班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协调落实应急抢险的人、财、物及技术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必须落实现场应急抢险指挥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施工人员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指挥,利用现场一切可用的物资、材料、方式,实施抢险救灾。
2、重大事故及危险源:
(1)初期指挥由筹备处调度室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设法通知井下,立即撤出受灾人员和停止采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
(2)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水灾及采掘、机电运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及危险源泄漏时,经理接到通知,立即成立以其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筹备处有关领导,部室负责人及救护队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介绍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提升机、压风机、瓦斯抽放泵及其他主要保障安全救援的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并派有关领导和部室负责人去上述相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3)通知有关区队(施工单位)、井口、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备统计当班井下(或事故及危险源泄漏现场)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或撤离危险现场)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4)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或进入现场)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和自救器,并不准入井。
(5)根据事故及危险源泄露情况,选定井下救护抢险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但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处置并立即汇报地面应急指挥部;落实井下救护抢险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抢险器材等。
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6)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医院。
救护队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困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报告应急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险。
(7)应急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应急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救援任务,如救灾过程中出现事故反复或灾情扩大时,应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救援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8)井下人员撤出和抢险人员完成救灾任务后,总指挥应投入二线、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状况,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规程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由井下救护抢险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应急指挥部确定。
(9)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命令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并派人检查核实。
对总工程师提出的应急抢险处理方案,经慎重研究讨论后予以批准,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争取得到支持。
(10)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动员。
一切工作落实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各方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根据灾情变化,应及时修改应急抢险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应急抢险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各个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应急指挥部结束工作。
(11)应急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对事故原因,应急抢险处理过程,经验教训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汇报、存档。
(12)应急指挥部在应急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到筹备处协助应急处理时的领导指示,应在决策过程中采纳他们的合理意见,处理好指挥部内部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本着爱护关心的原则,帮助解决井下直接从事应急抢险人员提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及专业骨干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参谋作用。
(13)在应急指挥过程中,经理不能自行放弃对应急抢险工作的领导权,而到事故及危险源泄露现场直接救灾,如确实需进入灾区时,必须指定代理人,授予其指挥权,处理好灾区必要事务后,必须立即返回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三、紧急处置
(1)事故及危险源泄露现场周围必须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应急无关人员进入应急工作现场,保障应急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及清查,传达紧急信息。
警戒治安人员应视事故及危险源泄露物质状况,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品;并协助监督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情况,对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人员严禁进入应急现场。
(2)地面重大事故及危险源泄露现场的警戒治安人员,由筹备处经警及指挥部调集的具有专业应急处理能力的人员组成,井下重大事故及危险源泄露现场的警戒由救护队员及指挥部调集的具有专业应急处理能力的人员组成。
四、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及危险源泄露现场人员及受伤人员,首先应采取现场包扎,止血等急救措施自救,必要时,可请医护人员进入现场救治。
对进行急救处理后的受伤人员,必须及时转送医院治疗。
综合办公室及时通知就近的化乐、水城和六枝医院,并立即做好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疗及健康检测等的准备和安排。
医院对入院的伤员,必须立即实施急救。
对本院无力救治的重危伤员进行先期医疗处理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上级医院求援,可实施外援和转院治疗。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必须十分注意自身安全。
在采取某项救援措施时,须确认自身所处的位置不存在重大险情,并佩带必须的防护用品。
在处理瓦斯突出事故时,原来有电的设备不能停电,原来没电的设备不能送电,以免因电流突变出现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在处理瓦斯燃烧和爆炸事故时,应先尽快息灭火灾,实时监测瓦斯,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在处理冒顶事故时,要打好支护、清理退路;在处理水灾事故时,要十分注意因水泡巷道过久造成顶板、支护强度下降而垮塌伤人。
地面处理电危害事故时,注意再次发生触电,低压触电要尽快断开火线,高压触电时要尽快通知断电,现场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将人员与线路断开,同时采取急救措施抢救人员;爆炸物品火灾或爆炸事故,要注意避免高压水直接冲击引起未爆物再次爆炸;对易燃易爆物品火灾事故,要注意灭火器材的正确选择,防止引起火灾扩大或爆炸。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应急救援行动中,重点是保护危险区域的群众生命安全。
发生灾害时,要尽快通知受灾害威协的群众撤离,并划定灾害警戒范围,安排治安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对通知撤离的群众,要妥善安置安抚,对受伤群众要给予及时救治。
同时在平时的宣传教育中,要加强对群众的应急救援和救护、自我保护等知识的教育。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在启动应急救援行动时,应依据灾害的等级决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当灾害特别严重、筹备处内部无力处理或无力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响应中心请求高级别的响应,或者依据与外单位的应急救援协议请求外单位的支援。
在上级应急响应中心(主要指政府部门)的救援行动中,可以依据应急救援实际征用社会的应急力量和资源。
与地方政府和周边群众保持良好的密切联系,设立相应的交流、沟通、协商机制,争取在灾害发生时,可以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八、现场检测与评估
(一)事故及危险源单元及危险性等级划分
依据重大事故及危险源的物质特性、危害方式,将化乐煤矿重大事故及危险源划分为瓦斯、煤尘、突出、火灾、水患、电气、机电、吊装、提升、运输、冒顶、压力容器、地质灾害、易燃易爆、爆炸物品十五个单元进行辨识,依据各单元物质含量,生产装置(系统)、设施、场所状况,将各单元划分为若干子单元进行辨识。
危险性等级划分为Ⅰ级:
安全;Ⅱ级:
临界;Ⅲ级:
危险;Ⅳ级:
灾难性。
(二)辨识、评估
1 、瓦斯
(1)、瓦斯的性质概述
瓦斯是矿井中以甲烷(CH4)为主的有害气体,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物,无色、无味,比空气轻,经常积聚在巷道顶部,上山掘进工作面及顶板冒落的空洞中,在空气中扩散性很强,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程度后,遇高温火源能燃烧或爆炸,瓦斯本身无毒,但不能供人呼吸,在空气中浓度很高时,会引起窒息。
(2)、矿井瓦斯赋存状况、危害
化乐矿井煤层瓦斯含量较高,开采过程中,如管理不善,将会造成施工场所的瓦斯超限和积聚。
其危害有造成人员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
(3)、危险辨识及等级评估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瓦
斯
综
合
治
理
煤层
突出危险因素未得到消除将可能引起CH4突出
Ⅳ
瓦斯抽放
瓦斯抽放泵突然停运,影响正常抽放,瓦斯管泄露。
抽放设计、设施不合理,抽放效果差
Ⅲ
瓦斯监测
监测探头悬挂位置不当,校对维护不及时,瓦斯数值显示不准确,影响准确判断
Ⅲ
瓦斯检查
瓦斯检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素质差,可能导致空班漏检、假检,造成瓦斯检查达不到要求。
检查仪器、维护、校对不符合规定,导致检查数据不准确。
Ⅲ
通
风
系
统
系统
系统、设施布置不良或设施未起作用造成老巷、采掘工作面、抽放钻场、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巷密闭附近、冒顶区顶部、瓦斯抽放管裂处,未及时封闭的无风巷道等场所瓦斯积聚或超限
Ⅲ
通风机
主扇、局扇突然停运造成局部区域瓦斯积聚或超限
Ⅲ
地质、矿压
地质构造会造成瓦斯突然变化,矿压显现造成密闭、风门损坏,CH4泄露或风流、CH4浓度改变
Ⅱ
施工操作
违章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放炮警戒或排放瓦斯警戒不合规定,人员误入瓦斯超限区域
Ⅲ
火源管理
存在电气火花,人员带烟火入井,爆破火焰不符合要求等危险因素引起CH4爆炸
Ⅳ
其它
教育培训不力,导致职工对瓦斯危险认识不足,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不能满足治理和防治瓦斯的要求
Ⅱ
2、煤尘
化乐矿井煤层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煤尘飞扬、堆积,对施工人员安全造成的危害有尘矽肺病、煤尘爆炸。
危险辩识情况如下表:
单元
辩识
危险性等级
通风
风速过大,引起煤尘飞扬,风速过小,影响排尘效果
Ⅱ
防尘设施
洒水喷雾管路间断或缺水,管路断脱,喷雾装备失效,隔爆水袋吸尘效果不好
Ⅱ
机械
机械设备切割,机械运输时引起煤尘飞扬
Ⅱ
施工作业
打眼未按规定采用湿式作业,爆破不按规定使用黄泥、水泡泥,出矸时不按规定洒水降尘,粉尘清扫不及时
Ⅱ
火源管理
矿井内、外因火源引起煤尘燃烧或爆炸
Ⅳ
劳动保护
员工不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Ⅱ
3、突出
化乐矿井关于突出危险性鉴定暂未开展,根据地质报告各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
突出对造成的危害有人员窒息、发生瓦斯爆炸、燃烧及煤流埋人。
单元
辩识
危险性等级
煤层地质
误揭煤层、地质断层带、构造应力集中区、保护层未解放区等突出危险区域,地址构造预测不准确或预测准确而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就掘进施工诱导突出
Ⅳ
瓦斯抽放
设计不合理,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预抽不充分,安全保护距离不够而采掘施工诱导突出
Ⅳ
施工作业
爆破装药量过大,未按“先抽后掘”规定施工而超掘超采
Ⅲ
火源
突出危险区域存在的矿井内、外因火源未消除,发生突出时火源诱发瓦斯、煤尘爆炸
Ⅳ
安全防护
揭煤时不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挡栏、反向风门等防突设施不全或者失去效用
Ⅲ
个体防护
爆破时撤人、警戒不到位,人员未撤离突出危险区域;不佩戴自救器
Ⅲ
安全培训
培训不力,员工不能正确辨识突出预兆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能准确认识安全操作的重要性而在突出危险区违章作业
Ⅱ-Ⅲ
4、火灾
化乐矿井有内因火灾危险,有因违章爆破作业、机械摩擦,电器短路,吸烟、烧焊、油料管理使用不当等突发性外因火灾。
内外因火灾产生以一氧化碳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施工人员中毒,高温火源烧伤人员,火灾在瓦斯煤尘超限区会造成瓦斯煤尘爆炸。
化乐矿井地面重大火灾事故及危险源主要在油库、木料场、瓦斯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