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空调机组设备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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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空调机组设备招标文件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
空调机组设备招标文件
第XX部分
用户需求书
(最终稿)
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1年03月
1.招标要求及范围
1.1一般要求
(1)本用户需求书涉及到22座地下车站小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和柜式空调机组,提出了对空调机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用户需求书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用户需求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成熟产品。
(3)投标单位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结构特点和主要零部件组成等情况详细描述。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用户需求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和“技术部分响应表”中详细描述。
(4)本用户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本用户需求书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招标要求
(1)投标人在设备和材料制造中严格执行本技术条件。
凡本技术条件未作规定的均应按国家及省、市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国家相关国标、行业标准执行。
(2)本用户需求书的主要技术要求(图纸)、主要设备及主要材料数量,不应理解为完整的技术要求(图纸)和设备及主要材料数量,投标人应按本用户需求书要求和工程经验对主要设备、材料、辅助材料等进行补充完善(需经澄清并经过招标人确认),并分部分项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在工程规定工期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系统功能、完整、可靠的设备。
(3)投标人在中标且合同生效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承担与其它承包商的技术协调、接口配合、试验、调试工作,并对工作做适当安排。
所有安排必须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如果发生争议,应由招标人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投标人应对此进行分部分项报价,如果投标人未分项报价,而该项工作又是工程中所需要的工作内容,则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认为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本招标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间的内部接口均由投标人负责实施,并视为含在投标总价内。
(4)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软件(若有,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产品必须为正版软件。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的通信协议必须向招标人开放,且保证本工程及与本工程有接口的所有系统及相关功能的完整实施,投标人应对此进行分部分项报价,如果投标人未分项报价,而该项工作又是工程中所需要的工作内容,则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认为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制裁、诉讼和相应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应承诺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执照费和其它方面的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6)投标人应制定完善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其为实施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所用的设备、器具、设施均应自行保证相应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器具、设备、设施、人员损害和伤害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造成的对其它所有人员、设施的干扰、损害、伤害,均由投标人自行协调和赔偿,投标人应承诺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7)本工程以及其它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因此投标人应有足够的工期风险意识和准备(如加班、采取其它特殊措施等),以满足招标人规定的工期要求和工程的整体工期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为保证工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8)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系统、软硬件、材料、安装工程必须以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气候环境温度为环境条件确定制造标准,保证在青岛一期工程(3号线)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在本工程完整正式交接给招标人或试运营前,如由于气候环境条件超出前述气候条件及其它所有原因引起的所有设备、系统、软硬件、材料、安装工程的损坏或不能达到招标人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均由投标人在正式交接前或试运营前负责更换和维修,投标人应承诺由此引起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9)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谈判和设计联络),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更换某些配件的品牌,投标方应无条件的接受,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工期、服务等)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10)招标人对投标方所推荐使用的、非投标方自己生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材料、品牌生产商等),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招标人对所确认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材料、品牌生产商等),并不减轻投标方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工期、服务等),投标方必须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其承担全部责任。
(11)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材料等)进行检测、试验等,并确保监测和试验结果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监测和试验机构必须经过招标人的书面认可。
此检测和试验并不减轻投标方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工期、服务等),投标方必须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其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所处地区湿度大、污染重、盐雾重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保证其投标产品全寿命周期内的抗锈蚀能力。
投标人应提出所采用的详细的防护措施供招标人确认。
(13)工地现场可供存放物料的场地极为有限,因此投标人对设备的运送必须事先有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送方案。
(14)招标人保留对所采购设备数量、参数等变动的权力。
(1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6)本招标文件凡有“★”者为必须响应的条款。
★投标人必需在投标书中对上述声明做出完整的承诺。
1.3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证明。
如果是代理商投标还应出具授权单位针对本工程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提供代理同一生产商的同一类产品的3年以上的业绩。
2)投标单位应出具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所投标类型产品须有5年以上制造经验。
4)投标单位应出具近3年以来投标产品的轨道交通经验主要业绩。
5)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
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认证。
6)投标设备已取得CRAA认证。
7)投标人应介绍投标产品的生产力情况,包括:
厂房面积,技术人员数量,生产加工设备(高精度数控设备)和检测设备且要求年生产能力大于500台。
1.4招标范围
(1)本文件的招标范围包括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范围内的22个地下车站的小系统用组合空调机组和柜式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组合空调机组带就地控制箱、找平架、隔振垫、箱体照明及变压器、过滤器阻力报警装置、箱体内照明灯、变压器、电子空气净化设备及自带的控制箱及相应线缆等;柜式空调机组带就地控制箱、找平架、隔振垫、箱体照明及变压器、过滤器阻力报警装置、箱体内照明灯、变压器、电子空气净化设备及自带的控制箱及相应线缆等。
(2)投标人应提供全部设备的技术资料。
(3)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生产、检验、运输、报关、仓储、交货、安装督导、编程调试、验收、培训、维保服务等方面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文件。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各专业之间配合与协调因素,并根据情况作出调整解决问题。
(5)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材料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责任内的工程修复、设备元器件材料更换。
在质保期内,设备、材料正常运行操作所发生的设备损坏,投标人应予免费提供维修及设备更换。
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包括运营维护所需备品备件),均由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在质保期外,也应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6)工程范围内招标人认为应属投标人职责范畴之内的其它所有项目或工作。
2.技术要求
2.1工程概况
线路概况: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线路西起自市南区的青岛火车站,向东沿广西路、太平路、文登路、香港路,至五四广场(市政府)拐入南京路向北,经江西路、宁夏路、辽阳西路,后进入哈尔滨路、黑龙江路、万年泉路至李村,向西沿京口路、振华路至终点铁路青岛北站。
总体呈“西-东-北-西”走向,途经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全长24.915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2座,其中换乘车站6座,分别与规划1号、2号、4号、5号、8号线换乘,由南向北分别是青岛火车站、五四广场站、浮山所站、错埠岭站、李村站、火车北站。
本线在北端的火车北站附近设安顺车辆段和综合基地一座。
设控制中心一座。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平均站间距1.165km,最大站间距在长沙路站至河西站,为1581.482m;最小站间距在湛山站至五四广场站,为754.691m。
线路最小曲线半径350m,共有4处;线路正线最大纵坡29‰,位于五四广场站至浮山所站之间。
本工程2009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通车。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的设计年限为:
初期为2017年;近期为2024年;远期为2039年。
工期:
全线洞通2012年12月31日
全线轨通2013年04月30日
机电设备安装2013年04月01日~2013年12月31日
设备联调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具备试运行条件2014年07月01日~
2.2青岛的自然气象
青岛属华北暖温带沿海季风区,大陆性气候。
受海洋影响,空气湿润、气候温和,雨量较多,四季分明,具有春迟、夏凉、秋爽、冬长的气候特征。
(1)风
以团岛20年统计资料,青岛风向以SE、N、NNW向频率最高,分别占12%~11%和10%。
6级以上大风以N、NNW向最多,年平均风速5.5m/S,最大风速38m/s(ENE)。
强风向为WNW和NNW,风速为23m/s,多出现在3月及12月。
瞬时风速大于17m/s的天数为42.83天/年。
年平均受台风侵袭或受台风外围影响达13次。
(2)降雨
青岛累年平均降水量为714mm,年最大降水量为1225.2mm(1975年),最小降水量347.4mm.。
由于受地形、地貌的影响,降水量地区分布很不均匀,累年平均降水量等值线走向呈SW—NE向,年最大降水量与最小降水量比值在3~5之间,73%的降水集中在6~9月。
按日降水量≥0.1mm/日计算,年平均降雨日为82天,最多116天,最少56天。
累年平均暴雨日,即日降水量≥50mm,为2.9天,最多为7天。
年最大降雪量270mm。
(3)气温
青岛年平均气温12.3°C。
累年各月平均气温:
8月最高,1月最低,分别为25℃,和-0.4℃。
极端最高气温38.9℃(2002年7月15日),极端最低气温-20.5℃(1957.1.22)。
青岛寒潮一般发生于11月~次年2月,平均每年发生4.9次,年均结冰日82天。
(4)雾
海雾频繁是青岛特点之一,夏季是海雾盛行季节。
以SE风产生雾最多,累年平均雾日,即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雾出现日数为43.4天,多发生在4~7月,雾盛行季节,有时可持续近10天。
(5)相对湿度及蒸发量
青岛累年年平均相对湿度75%,累年7月最大,可达92%,11月最小为64%。
陆上水面蒸发量1398.90mm,陆面蒸发量521.70mm.。
2.3系统说明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采用隧道通风系统与车站通风空调系统集成设置的闭式空调系统,系统开、闭式运行。
空调通风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隧道及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小系统)、空调水系统、其它隧道通风系统(活塞风井及射流风机)。
本工程22座地下车站均设空调通风系统。
地铁地下车站一般为地下二层结构,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
车站通风空调机房一般布置室内地下一层的两端,机房内设有组合式空调机组或柜式空调机组等设备,为设备及管理用房提供空调服务。
2.4★标准与规范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空调机组设备应满足如下标准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如下述内容不是最新版本,请执行最新版本。
投标人在生产过程中所采用全部标准,均须经招标人确认。
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
(1)《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2008;
(2)《柜式空调机组机组》JB/T9066-1999;
(3)《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2003;
(4)《空气过滤器》GB/T14295-1993;
(5)《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GB10891-1989;
(6)《空调用通风机与安全要求》GB/10080-2001;
(7)《房间风机盘管空调器安全要求》JB9063-1999;
(8)《盘管技术条件》JB/T4292-1991;
(9)《盘管耐压试验与密封性检查》JB/T9064-1999;
(10)《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GB/T13326-1991;
(11)《制冷与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4330-1999;
(1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9068-1988;
(13)《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2888-2008;
(14)《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JG/T22-1999;
(15)《空气分布器性能实验方法》JG/T20-1999;
(16)《工业用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实验》GB1236-2000;
(17)《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与清洁度》JB/T7246-1994;
(1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JB/T9062-1999;
(19)《冷暖通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9065-1999;
(20)《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5171-2002;
(21)《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2000;
(22)《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GB14296-1993;
(23)《室内空气品质标准(VentilationforAcceptableIndoorAirQuality)》ASHRAEIC62-1999;
以及所有与设计、制造、使用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设备的生产、检测、设计、安装及验收等必须执行并满足以上规范及标准,但不限于以上规范及标准,如出现各规范及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及规范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涉及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和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本次招标采购设备选用的材料、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投标人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应加以说明。
应清楚地说明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
当推荐的标准和规范等效于或优于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时,才可能为招标人接受。
2.5定义
本用户需求书涉及到的空调机组为组合式空调机组(含新风机组)和柜式空调机组。
(1)“组合式空调机组”是指由不同空气处理功能段组装而成的不带冷、热源的空气处理设备,由表冷段、风机段、初效过滤段、电子空气净化段、箱体等组成,本线组合式空调机组一般采用卧式安装,且通风量大于8000m3/h。
表冷器部分采用5℃温差(7/12℃)供冷。
组合式空调机组用于车站的设备管理用房风量、风压较大时。
(2)“柜式空调机组”是指由不同空气处理功能段组装而成的不带冷、热源的空气处理设备,由表冷段、风机段、初效过滤段、电子空气净化段、箱体等组成,本线柜式空调机组一般采用立式安装,且通风量小于8000m3/h。
表冷器部分采用5℃温差(7/12℃)供冷。
(3)“机组功能段”具有对空气进行一种或集中处理功能的单元体。
(4)“标准空气状态”是指空气温度20℃,压力101.3kPa,密度1.2kg/m3时的空气状态;
(5)“额定风量”是指在标准状态下,每小时通过机组的空气体积流量,单位m3/h;
(6)“漏风率”是指机组内部在一定静压条件下的漏风量与额定风量的比率,用“%”表示;
(7)“左式、右式”是指空调机组冷冻水接管的方向;
(8)“额定供冷量”是指机组在规定试验工况下的总除热量,即显热和潜热除热量之和,单位kW;
(9)断面风速均匀度:
指断面上任一点的风速与平均风速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平均风速20%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比。
(10)“风机盘管”是由风机和盘管及外壳组成。
2.6柜式空调机组
2.6.1★工作条件
柜式空调机组设置在车站通风空调机房内,用于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的空调系统,机房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进行通风,换气次数6次/h,环境温度-20℃≤T≤45℃,相对湿度10%≤φ≤95%。
2.6.2基本要求
(1)本工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空调系统的空调机组通风量小于8000m3/h时,采用柜式空调机组,为框架模数复合结构型式,由混合段、初效过滤段、电子空气净化段、表冷段、风机段共5个功能段组成,分左式、右式两种,立式安装。
(2)新风机组为框架模数复合结构型式,由进风段、初效过滤段、电子空气净化设备段、表冷段、风机段共5个功能段组成,分左式、右式两种。
(3)空调机组运输尽量整机进场,个别站因运输条件限制,考虑采用分段或散件进场,现场拼装,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4)空调机组内配置的过滤器、表冷器、风机、电机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权威单位测试证明。
(5)空调机组构件表面应作防锈和防腐处理。
(6)空调机组外表面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汽泡和剥落,机组清洁干净,箱体内无杂物。
(7)空调机组箱体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牢固密实,箱体连接件有防冷桥措施。
(8)空调机组设排水口,凝结水排放流畅,无溢出和渗漏。
(9)空调机组横断面上风速均匀,气流不应产生短路,表冷器面风速≤2.5m/s。
(10)空调机组应留测孔和测试仪表接口。
(11)过滤段、混合段、风机段应设置检修口,检修口应严密、灵活,开启及锁紧功能良好,净宽度不小于470mm。
箱体内应设有24V/60w低压照明防潮灯。
(12)轴承更换周期不小于75000小时。
(13)空调机组颜色由设计联络时确定。
(14)机组在额定电压下能正常启动和运转。
(15)如机组需要现场组装,组装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
(16)机组外形应紧凑,投标人应提供最大的运输路径的尺寸要求。
(17)附表一、二中的机组尺寸为控制尺寸,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产品特点进行优化设计,但应结构紧凑,满足安装空间及运输要求。
当投标设备大于该尺寸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投标人应考虑制作非标产品的可能性,并承诺由于机组尺寸变化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3盘管耐压试验
盘管均应进行水压或气压试验,在下列条件时应无渗漏。
(1)水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允许偏差±0.02MPa,但不得低于1.2MPa,保持压力至少3min。
(2)气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倍,允许偏差±0.02MPa,但不得低于1.2MPa,保持压力至少1min。
2.6.4机组整体实测时应满足
在规范规定的试验工况下(详见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2008):
(1)风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5%。
(2)全压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0%。
(3)功率实测值不超过额定值的10%。
(4)★机组内静压保持700Pa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3%。
(5)机组供冷量的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3%。
(6)挡水段的过水量不应超过0.4g/㎏干空气。
(7)机组测试时,凝结水应排放流畅,无溢出。
2.6.5凝露试验:
在使用环境的露点温度为22.8°C~26.2°C和机组供水温度7°C的条件下,机组连续供水6h,检查机组表面应无凝露滴下。
2.6.6材料要求
(1)机组所采用的钢板、型材、管材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机组箱体采用的保温、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并具有难燃或自熄性和不易吸水的特性。
(3)除了过滤器滤材、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运行不少于15年,投标人还应提供主要部件使用年限。
(4)投标方应对空调机组要求提供有关数据、图纸和技术文件
1)图纸:
反映整机的结构型式、安装要求等。
2)技术文件:
针对要求的机组性能提供机组设计方面有关资料。
3)试验报告:
说明风机各种试验采用标准、试验平台和试验结果。
2.6.7柜式空调机组机组应提供以下接口
(1)表冷挡水段:
提供冷冻水进出水管接口,其接口管径应根据表冷器的冷却能力确定,采用法兰连接方式且每根管提供一对法兰,法兰与水管采用丝扣连接;凝结水排放口管径应根据机组除湿能力确定,并提供水封装置,接管方式采用丝扣连接。
(2)每台机组应在箱体外壁提供一个220V/50Hz电源接线箱(箱内配置220V/24V的变压器等)为各功能段箱体内部照明所用。
同时动照专业提供一个220V/50Hz电源给电子空气净化设备。
(3)混风段:
设回风、新风法兰接口,应保证入口风速不大于7m/s;法兰面应超过箱体外65mm以便安装及维修;
(4)应设置过滤器阻力报警装置,需向BAS专业提供无源接口。
(5)应设置电子空气净化装置开关和故障报警装置,需提供无源接口
2.6.8箱体要求
(1)箱体框架采用铝合金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整体结构应设计成便于拆装,采用满足密封要求的连接方式,并进行防腐处理以满足使用年限要求。
(2)箱体面板应美观大方,面板材料宜为彩钢板,内外板厚不小于1mm。
箱体结构采用双层面板结构,中间夹保温层,保温层与面板应结合牢固、平整、无间隙,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总厚度不小于50mm;面板与框架的固定不可采用自攻螺钉;机组在最大静压下(即机组全压),面板和框架应能承受持久的扭曲但不能产生永久变型;底层面板应有足够强度,满足检修安装要求。
(3)检修口的结构型式和材料应与面板相匹配,根据各段正负压力情况设置开启方向,且能从箱体内外方便开启且转动灵活,密封条与口的连接应牢固,在运行中不能松脱,检修口应与面板保持平整且应有可靠的锁紧措施。
(4)箱体内应提供带有蒸汽防护型灯罩的24V交流船用灯具,并配备220V/24V变压器,并有效固定,且箱体内照明灯开启应与检修口开启联锁。
(5)箱体应有足够的防冷桥措施。
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叙述箱体的结构制作型式、防冷桥措施。
2.6.9基座:
供方应提供用于组合式空调器现场安装不小于100mm高的槽钢基座,基座设计应使机组的运行重量沿长度方向均匀的支承在基础座上。
槽钢基座应进行特别的防腐处理以满足运行年限的要求。
2.6.10初效过滤段
(1)初效过滤器应采用板式粗效过滤器,过滤器材料应为非燃型。
过滤效率应符合GB/T14295-93的要求,对于≥5μm粒径的大气尘径限的计数效率应在20~80%内。
(2)在设计风量下,通过过滤器的面风速应不超过过滤器制造厂商建议的风速。
过滤段的进风断面风速均匀度应大于80%。
(3)过滤器前后应设检修口以方便过滤器的检修、更换,检修口的设置位置可在本段内设置或要前后段或前后其它功能段上。
(4)过滤器前后应设置压差报警装置,采用电流信号且引至该功能段面板接口端子上。
(5)过滤器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