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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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开放教育试点”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为落实“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将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述如下。
一、社会实践(教学实习)
(一)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3学分。
社会实践(教学实习)必须在修完汉语言文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社会实践(教学实习)为3学分。
(二)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教育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具备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汉语言文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的内容可分为文学、教育、秘书三种类型。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实习指导。
(四)社会实践(教学实习)可采取“文学(文字)专题讨论”、“模拟教学”、“秘书实习”,或“社会调查”等形式,不得免修。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课堂、模拟办公室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教学实习提供条件。
(五)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六)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的成绩评定标准为:
合格、不合格。
(七)社会实践(教学实习)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
没有参加教学实习、未交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八)参加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的学生应当填写教学实习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教学实习时的基本情况,由教学实习活动的组织单位或接受单位签署意见。
(九)社会实践(教学实习)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试点电大负责审核。
(十)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成绩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十一)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的实施细则由各地电大根据本大纲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毕业论文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教学环节之一,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旨在系统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使学生的专业素质得到提升。
占5学分。
2.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个重要的门类,是反映学术成果、传递学术信息的工具,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
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3.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4.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而不应脱离汉语文学专业范围。
撰写毕业论文既是一项科研活动,同时也是学习过程的一个步骤。
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如果选题脱离专业范围,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此外,选题还应鼓励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
6.毕业论文应当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7.毕业论文不得少于5000字。
8.毕业论文应由以下项目构成:
一份完整、规范的毕业论文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1)封面
封面既可以提供有关信息,又可以起到保护作用。
封面所登载的内容主要有:
1)分类号
分类号要在封面的左上角标注,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同时也应尽可能注明《国际十进制分类法UDC》的类号
2)本单位编号
一般标注在封面的右上角。
3)密级
一般标注在封面的右上角,如果论文可公开发表,没有保密要求,就不需要标注密级。
4)标题
要用大字号标于显著位置。
5)责任者
包括论文作者、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主席、评阅人及学位授予单位。
个人责任者的职务、
职称、所在单位名称及其地址,应当一并注明;责任者如为单位或集体,应当写明全称和地址。
6)申请学位级别
学位主要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作者所申请的是哪一级学位,要标注清楚。
7)专业名称
是指论文作者主修专业的名称。
8)工作完成日期
主要包括论文提交日期、答辩日期和学位授予日期。
9)印装日期
(2)衬页
封面之后和封底之前各有一张衬页。
(3)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首先,摘要应具有客观性。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的客观反映,要避免主观评价,避免使用诸如“本文论述了……,对……有重要意义”之类的词句;其次,摘要应有独立性和自含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摘要应为一篇相对完整的短文,读者即便不读论文全文,也能通过摘要对论文内容有大致的了解,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
最后,摘要应具有简洁性。
摘要应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不宜写得过长。
(4)关键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
一篇论文应有3-8个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5)目录
由于毕业论文篇幅较长,所以一般要设目录一项。
(6)正文
毕业论文的内容和结构要比交流论文复杂,为使文章的脉络更为清晰,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大都有章节之分,而且要尽可能加上小标题,标示各个部分的内容要点。
(7)致谢
不是毕业论文的必备项目。
(8)注释
毕业论文的注释一般采用尾注的形式。
(9)参考文献目录
参考文献目录是评定论文作者的研究状况及钻研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
由于毕业论文的篇幅长、容量大,用作参考的文献多,所以毕业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的数目要多于交流论文。
(10)附录
不是毕业论文的必备项目
9.毕业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
10.毕业论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电大的本科毕业生合乎有关条件的,可以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指导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专业修养和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开列参考文献目录,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审阅论文提纲和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解答疑难问题,评审论文,提出评分意见,指导学生作好答辩的准备工作等等。
指导教师应当及时向毕业论文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论文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
每位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
(三)毕业论文的答辩
.毕业论文的答辩,是审查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作者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
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锻炼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开放教育试点”文经科类的本科毕业生采取抽答辩形式。
2.毕业论文的答辩过程主要由答辩人介绍研究概况、答辩组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及答辩组评议并评定成绩几项程序构成。
3.各试点电大应设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
答辩组根据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设立,由3人以上单数的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组成。
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答辩组成员,但可以列席参加。
答辩组应在认真审阅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作出初步评价,并在论文的研究范围内,提出相关质疑问题,要求学生进行答辩。
答辩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答辩组设答辩主持人一名,答辩主持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经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统一培训、考核取得。
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定工作,并对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
专科答辩人员的要求可适当降低。
5.完成答辩的毕业论文交由试点电大教务处集中存档、保管
(四)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1.评定内容
(1)论文质量
1)学术性:
2)独创性:
3)逻辑性:
4)规范性:
(2)答辩情况
态度是否端正、认真;对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到位;语言表述是否清楚、流畅。
2.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按照百分制。
取得60分以上成绩者给予
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85分以上):
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
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已很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作者在答辩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
(2)良好(75分—84分):
观点明确,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作者在答辩中有较好的表现。
(3)中等(65分—74分):
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作者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答辩。
(4)合格(60分—64分):
观点明确,材料较为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作者在答辩中能够比较正确在回答问题。
(5)不合格(60分以下):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便为不合格:
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6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3.参加答辩学生的成绩评定的步骤及办法
指导教师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给出论文初评成绩,答辩组根据初评成绩和答辩情况给出论文综合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应在答辩结束时当场公布,论文综合成绩和评语一同记入学生成绩册中。
成绩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不参加答辩学生的成绩评定办法请参照四川电大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中央电大负责毕业论文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的部署及检查评估;省级试点电大主要负责根据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拟定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安排答辩工作,对所属地(市)级试点电大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审核其报批的工作计划及毕业论文成绩;地(市)级试点电大和试点教学点根据上级电大的要求,具体组织各项工作。
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各试点专业、试点学校对此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并在组织管理及时间、人员和物质保障等各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项工作高质量地进行和完成。
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总路经验,探索新的模式,把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各试点电大可以依据本实施意见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