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144586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198 大小:454.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98页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98页
亲,该文档总共19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19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docx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

序号

专家评审意见

修改说明

1

完善项目由来,核实项目产品方案及其规模。

核实主要原料钢带清洗剂用量,完善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其理化性质,核实项目再生料用量和主要原料最大存储量,明确再生料来源及使用限制要求,补充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1P1已完善项目由来

2P23已核实并修改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3P26已核实原辅材料种类,修改钢带清洗剂用量;已核实项目再生料用量和主要原料最大存储量

4P27已明确项目再生料来源及使用限制要求

5P29完善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油漆、稀释剂等)理化性质

6P32已补充主要设备清单

2

核实雨水、污水排放途径,完善项目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及合法性分析。

1P33已核实项目雨污分流及相应的排放途径

2P111已完善了项目依托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及合法性分析;并补充了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

3

完善大气等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核实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1P9已完善PM10、TVOC等因子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及标准

2P63已补充湘阴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

3P10已修改工艺废气中VOCs的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4

细化项目周边现状分析,补充区域污染源调查

P74已细化项目周边现状分析,并补充金龙新区工业园污染源调查统计表

5

细化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完善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控制措施

P34-35、P75-78已细化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并完善施工扬尘及噪声控制措施

6

细化项目投料方式,明确钢带清洗方式,冷却方式和废料回收方式,细化完善项目产排污节点

1P36已细化投料方式(密闭运料通道及料仓);

2P37已明确钢带清洗方式、产品冷却方式

3P42已明确废料回收方式

4P39已细化门处理产排污节点及图

7

核实项目废气产生节点及废气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完善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控制措施,核实项目大气污染源强,结合废气量及排放参数,核实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处理措施

P36-41已修改部分废气产生节点图

1P47已修改废气收集方式及收集效率

2P51已修改胶加热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收集及处置措施

3P49已修改家具加工时颗粒物产污情况

4P79-88已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排放源强重新进行预测分析

5P110已调整喷漆废气的处置措施为“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

8

根据核实的钢带清洗废水、直接冷却废水等污染源强,完善相应废水处理措施,强化废水总磷等预处理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分析。

1P89已核实钢带清洗废水水量及污染因子,完善废水处理措施;

2P114已分析钙法除磷合理性及可靠性

3P54建设单位核实确定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损失水

9

核实项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各类危废产生量、储存量及处置方式

P56已核实修改喷漆废气处理时废过滤棉与废活性炭的产生量

P96已核实项目危废的存储量及处置方式

10

完善项目与园区规划定位的符合性分析,强化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P20强化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并完善与园区规划定位的符合性分析

11

完善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完善项目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分析,完善相关附图及附件

1P18完善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2P22完善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3附图完善附图2、附图3、附图7

4附件补充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批复、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签到表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大气评价基本信息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周边水系及地表水监测断面示意图

附图4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5金龙新区工业区规划图

附图6金龙新区污水管网分布图

附图7建设项目四至图

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附件2土地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

附件3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附件4湘阴县金龙新区工业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附件5湘阴县项目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项目的联审意见

附件6湘阴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附件7金龙新区管委会准许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入园的证明

附件8建设项目标准执行函

附件9PUR胶报告中VOC检测报告

附件10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11钢带清洗剂检测报告

附件12UV光油成分报告

附件13底漆成分报告

附件14面漆成分报告

附件15环评报告书评审会意见及签到表

附加16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

附件17初始分配的排污许可证指标量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概述

一、建设项目简介

PVC、PE合成树脂等高分子材料,已与金属、木材、水泥一起构成现代社会四大基础工程材料。

合成高分子材料,更具有“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节能、环保特性,是支持现代高科技发展的重要新型材料之一。

PVC、PE、PPR等塑料管道,具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工“五节”及耐腐蚀、无污染等特点,广泛用于城市管道建设。

目前,城市雨水、污水管道铺设长度每年多达1.5万公里,其中φ2.5m以下的管道均为HDPE钢带增强波纹管或PE缠绕管所取代;农村饮水和农业、市政工程每年需塑料管道约2万公里;城市供水管道每年约需1.5万公里。

木塑型材及制品(英文缩写WPC)属于当今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前沿技术,既可变废为宝,节约森林资源,又兼备了木材、塑料二者优点,具有可锯、可刨、可钉,防潮、防腐、防蛀等特点,被广泛应于各个领域。

(如托盘、露天栅栏、桌椅、门窗、家具及枪托等),目前正在快速发展,需求量以50万吨/年的速度递增。

本项目建设单位—湖南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系隶属于湖南航天管理局的建材生产企业。

该公司开发生产的PVC塑钢型材,PVC管材、PE管材和树脂套装门及木塑制品三大系列产品,均系国家大力推行的以塑代木,以塑代钢的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行业。

目前康达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SH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湖南省名牌产品证书,湖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此外康达公司还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湖南省建筑节能协会、湖南省装饰协会会员单位,并先后被授予“创新型企业”、“长沙市小巨人企业”的称号。

项目由来:

2010年3月25日,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与湘阴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及《补充合同》(详见附件2),拟在湘阴县界头铺镇投资建材项目。

但因土地征拆延误,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直至2015年8月5日才取得“湘国用【2015】第0309422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约98.68亩)和“湘国用【2015】第03094221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约109.86亩)两宗工业用地权属。

2011年同湘阴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的合同书后,建设单位委托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1万吨各类管材、型材、板材和30万樘套装门窗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并通过了环评审批,文号“岳环评批【2011】46号”(原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详见附件3所示)。

由于土地一直没有完成征拆,该“年产11万吨各类管材、型材、板材和30万樘套装门窗生产线项目”始终没有动工建设。

2015年岳阳市湘阴县调整了规划产业布局,决定收回上述两宗工业用地,将位于金龙新区机场路以南、安康路以东工业园内一宗面积为150亩的工业用地置换给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土地置换成功后,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拟成立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将置换后的工业用地(150亩)交于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2018年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层拟定在金龙新区机场路以南、安康路以东工业园内新建“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二、评价工作过程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第十八条“47塑料制品制造—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涂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再生PE颗粒料、再生PVC颗粒料为原料生产PE类管材、PVC管材/型材/板材,此外对门进行喷漆处理时使用的油性漆(含稀释剂)总量为11吨/年。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10月,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1)。

我单位承接任务后,随即组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安排环评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

收集企业基本资料,调查厂址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并根据项目的规模、污染物排放量及其“三废”处理措施,分析和预测企业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以上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完成了《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建设单位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本评价按照所述步骤开展相应的工作,具体评价阶段见图1。

图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岳阳市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建设进行了备案(详见附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湖南岳阳湘阴县金龙新区机场路以南、安康路以东,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湘阴县金龙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通过对项目建设情况、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确定此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一)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以及现行国家各项产业政策,分析本项目原料、设备和工艺等方面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二)通过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了解工程所属区域的污染源分布及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问题等;

(三)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工程污染物及排放情况,预测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四)对项目生产中污染物的产生及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五)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选址的合理性,总平面布置的适宜性,论证本工程的环境可行性,提出工程环境管理监控计划,确保工程建设与环保措施“三同时”。

五、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金龙新区内,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湘阴县金龙镇总体规划》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属于国家鼓励类技术和产品。

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广阔。

项目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相关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投产后能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项目选址位于金龙工业园,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生产所采用的原料、设备、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其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建设单位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努力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生产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在认真执行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情况下,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0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实施);

1.1.2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

(3)《关于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34号);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17]第44号令)(2018年修订);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0)《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2)《“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13)《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

(1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

(15)《关于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

(16)《“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

1.1.3地方性法规及文件

(1)《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6月18日

(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12月24日

(4)关于印发《湖南省VOCS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10月25日;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2018年7月25日;

(6)《岳阳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3月31日;

1.1.4相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原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生态环境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原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原环境保护部;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原环境保护部;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原环境保护部;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原环境保护部;

(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原环境保护部。

1.1.5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1)环评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湘阴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各类管材、10万吨装配式建筑及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函》湘阴县环保局,2019年1月;

(4)《关于湘阴县金龙新区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5)《湖南湘阴县金龙新区工业区规划(2013~2025)》长沙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湘阴县规划局,2013年3月;

(6)《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国航空工业设计研究院,2016年12月;

(7)《湘阴县金龙新区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5月;

(8)建设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1.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建设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筛选识别,结果列于表1.2-1。

表1.2-1环境问题筛选结果

序号

工程行为

对环境影响

影响程度识别

可能显著

非显著

1

项目选址

地方规划

2

工程内容

产业政策

3

工程施工

主要为厂房建设、设备安装

4

废气排放

大气质量

5

废水排放

达标排放

6

涂料/稀释剂泄漏

污染地下水

7

设备噪声

厂界声环境质量

8

固体废物

贮存与处置的二次污染

9

环境事故

环境风险

10

有效的环境管理和运行保障措施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2.2评价因子筛选

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或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应重点关注环境制约因素。

评价因子须能反映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建设项目特点、排污特征。

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2-2。

表1.2-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评价要素

评价类型

评价因子

大气

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因子

SO2、NO2、PM10、PM2.5、CO、O3、TVOC、甲苯、二甲苯、氯化氢

污染源评价因子

颗粒物、VOCs、苯系物、氯化氢

预测因子

颗粒物、VOCs、苯系物、氯化氢

地表水

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因子

pH、COD、BOD5、NH3-N、TP、石油类

污染源评价因子

pH、SS、COD、BOD5、NH3-N、

动植物油、石油类、磷酸盐

预测因子

/

地下水

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因子

pH、NH3-N、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总大肠菌群

污染源评价因子

pH、COD、NH3-N、BOD5

预测因子

/

声环境

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污染源评价因子

A声级

预测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油漆/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碳、废UV光管、废漆渣、

1.3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项目区域功能调查和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执行标准的批复,本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1.3.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

1.3.2地表水功能区划

评价区域内主要水体为湘江(湘阴段)及洋沙河,湘江(湘阴段)为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本项目上游,距离项目拟建场地约2.4km,项目排水与该水体无直接关系;洋沙河主要功能为农灌及排洪,为项目废水的最终受纳水体。

根据湘阴县环保局关于本评价执行标准的函(附件),湘江(湘阴段)静河萝卜洲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执行II类标准、静河萝卜洲断面下游200米及以下执行III类标准。

洋沙河功能为农灌及排洪,但目前的水质达到III类水体指标要求,故洋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1.3.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1.3.4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区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

1.4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区域功能调查和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执行标准的批复(详见附件),采用以下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

1.4.1环境质量标准

一、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的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4-1。

表1.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2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

24小时平均

80

μg/m3

PM10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TVOC

8h均值

600

μ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

甲苯

1h均值

200

μg/m3

二甲苯

1h均值

200

μg/m3

氯化氢

1h均值

50

μg/m3

二、地表水

评价区域内主要水体为湘江(湘阴段)及洋沙河,湘江(湘阴段)为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本项目上游,距离项目拟建场地约2.4km,项目排水与该水体无直接关系;洋沙河主要功能为农灌及排洪,为项目废水的受纳水体。

故本次评价主要评价水体为洋沙河,执行III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4-2。

表1.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pH无量纲)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III类)

1

pH

6~9

2

COD

20mg/L

3

BOD5

4mg/L

4

NH3-N

1.0mg/L

5

TP

0.2mg/L

6

石油类

0.05mg/L

三、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表1.4-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Ⅲ类标准限值

项目

Ⅲ类标准限值

pH

6.5~8.5

总硬度(以CaO3计)

≤450

NH3-N

≤0.5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3.0

总大肠菌群(个/L)

≤3.0

四、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