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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节税、纳税调整

目录

摘要2

Abstract3

1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因5

1.1原因5

1.2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5

1.3为达成社会公平的目标5

1.4存有自动稳定机能税收的自动稳定机能5

1.5避免资源配置的扭曲。

5

2主要误解7

2.1主要误解7

3政策解读8

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问题9

4.1个人所得税六大弊端9

4.2公民纳税意识淡薄10

4.3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10

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1

5.1工资、薪金所得11

5.2劳务报酬所得11

5.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2

6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筹划13

6.1制定合理避税计划13

6.2采取合理的避税政策13

7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筹划15

7.1分项申报纳税筹划法15

7.2增加支付次数筹划法15

7.3费用转移筹划法15

8稿酬所得税收筹划17

8.1系列丛书的税收筹划17

8.2著作组的税收筹划17

8.3再版的税收筹划17

8.4费用转移的税收筹划17

9结论18

参考文献19

1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因

1.1原因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税种,无论是纳税的主体

还是纳税的对象,与其他税种相比都有着极大的广泛性。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征税

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例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 

项,具体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劳动报酬所得;

财产转移所得;

偶然所得、其它个人所得。

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2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得为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所以,对所得课税就是从源课税,税源失漏较少,政府所得征收到的税收较多。

因此,所得税,特

别是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1.3为达成社会公平的目标

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西方许多国家劳资对立等社会问题丛生,实施分类所得税制,可重课于财产所得,轻课于勤劳所得;

实施综合所得税制,可重课高所得者,而轻课低所得者。

二者都能对均平所得一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有所助益。

1.4存有自动稳定机能税收的自动稳定机能

存有自动稳定机能税收的自动稳定机能又称之为内在稳定功能。

说的是税收可以不经过税率的提高,既可与经济运行自动匹配,并借助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

税收的有差别征收,会引起商品之间相对价格的改变,是资源由生产效率的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较低的部门,这样,效率降低的部门就称之为超额负担。

这种因课税而产生的后果通常称之为资源配置的扭曲。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会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因此,常常被认为不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扭曲,也不会产生超额负担。

因此,个人所得税比起商品劳务税,更能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所以,综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原因,可以发现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人的重要来源, 

又是调节个人收人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随着客观情况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其存在的缺陷,因此,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加大税收对个人收人分配的调节力度十分必要。

2主要误解

2.1主要误解

公众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往往误读为“起征点”、“免征额”。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

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两者都是税收上的一种优惠政策。

所谓优惠政策,即对于某些单位或者个人的一种奖励措施。

既然是优惠,那自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能享有的,就如对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收一样。

而公众所提及的“

起征点”是平等的,是所有公民都能够享有的。

显然和优惠政策没有任何关系。

严格意义上说,个人薪酬中扣除的费用,是对个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精力等的一种补偿。

是你在劳动过程中放弃的其他一切所具有的价值。

就和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前需扣除成本一个道理。

两个都是“费用扣除标准”的一种形式。

3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日前,由高顿财务培训和高顿税务峰会联合举办的“解读个税新编,重塑薪酬架构”税务专场活动在上海四季酒店举办。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3—5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该负责人在讲演中指出,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原来的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

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充分考虑了居民基本生活支出不纳税的原则,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仅较大幅度地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负,而且也更具前瞻性。

在未来3—5年内,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调整的空间已经不大。

而对于网上征集意见阶段,有网友提出的把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甚至是8000元的建议,该负责人认为,过高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不利于发挥调节公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不利于培养民众自觉纳税和利得财富意识,大幅度的调整也不利于财政收入

和信托网建设的稳定。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下一步打算,

将更多地集中在转变税制模式,完善税制要素、取消不合理的税务减免项目,调整征管方式,健全配套条件等方面。

未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将逐渐转向以个人申报为主,单位代扣代缴为辅的征管方式。

此次活动的主办方高顿财务培训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系统财务培训供应商,坚持关注时下最新的财经热点,并在第一时间提供解疑释惑的交流平台,秉持“传播经世商业智慧”的原则,将在未来持续举办高质量、高人气的财务培训与交流活动。

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问题

4.1个人所得税六大弊端

其一, 

工薪阶层税率偏高,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

目前, 

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扣除额800人民币元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在国内居民扣除基础上再扣除人民币3200元。

“入世”后的中国,税收应当按确WTO规则体系和国际惯例进行调整, 

促进税收公平、公正, 

消除现行国内外居民纳税的不平等性。

其二,逆调节。

来自工薪所得项目的税收收人占到我国个人所得税收人的左右, 

中低收人工薪阶层本不是个人所得税要调控的对象,反而成为了征税主体。

从调节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走到了事情的反面。

其三,分类征收。

中国的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征收,由于纳税人收人来源不同,征缴的次数不同,存在收人多的纳税人缴纳的税少,收人少的纳税人却缴纳税多的现象。

其四,纳税人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市场经济中, 

纳不纳税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

纳税越多,将来所享用的东西就应该越多。

但我国目前存在纳税人权利缺失的问题。

纳税者对自己所缴税收的使用无投票权,纳税人得不到应有的政府服务,甚至纳税人对自己所缴纳的税收被人贪污和浪费,也无法有效止。

其五,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不科学。

有的人收人具有季节性,如有的本月收人较多但下月可能失业没有任何收人有的上半年有收人但下半年收人少甚至没有人。

显然按取得收人月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既不公平又不科学。

其六,税率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区分不同的项目,分别采用5%-45%、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其中,工薪所得的边际税率达到45%,劳务报酬加成征收后边际税率为40%,个体工商户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的边际税率为35%,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的边际税率为20%。

本来同属勤劳所得的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税收待遇却不一样,一方面违背了公平原则,另一方面也给税务管理带来了不便。

而且这种规定容易使人产生税负不公平的感觉,实际上也极易产生累进税率的累退性。

结合我国实际的薪金水平,一直以来我国大部分纳税人只适用于5%和10%两档税率,20%以上的另六档税率形同虚设,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主体部分落在了一般工薪阶层身上。

根据广东省地税局公布的消息,2004年广东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39.6亿元,其中约70%即168亿元,来自代扣代缴方式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纳税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薪阶层。

这与此前公布的全国情况基本相同。

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

4.2公民纳税意识淡薄

“纳税光荣”还仅停留在口头上。

相当多的人, 

当自己的纯所得在免税范围内时高唱“纳税光荣”,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心里总不高兴, 

于是就使出浑身数逃税。

越是高收人者逃税的越多。

他们可利用权利自订纳税标准,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权、股权分配等方式逃税,或拉拢税官以吃小亏占大便宜等手段逃税。

工薪收人者逃税几乎不可能不是不想逃税,他们没有前述的权利和经济实力支付逃税费用,且工资薪金收人基本上是单位代扣代缴,逃税无门。

4.3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人。

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

正全部收人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人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人,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人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人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人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

正因为有上述情况, 

工薪收人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与扣除标准有待完善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征管法,确定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项目可扣除,根据我国国情确定扣除标准,以年度为一个计算纳税期间,计划预缴,年终后结算,多退少补。

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5.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5.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换算系数(%)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超过3360-21000元的部分

84

超过21000-49500元的部分

2000

76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68

5.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750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3750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

975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14750

6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筹划

6.1制定合理避税计划

要制定合理的避税计划,企业的财务人员一方面必须对现行税法进行全面研究,并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另一方面,还要对企业职工在近期内的收入情况作出估测,并且作出合理的收入安排。

具体是将

体的做法有延长收入的时间、降低收入的数额、增加收入的题将应纳税收收入转化为非税收入、改变支付方式等。

这样的话,达到了降低名义收入额的目的,从而降低税率档次,降低了职工税负。

6.2采取合理的避税政策

其一,将非税项目收入全部扣除,在员工的个人收入中,企业必须清楚地了解哪些是应税收入,哪些是非税收收入,并且这些扣除的项目主要由企业扣除,不能让税务人员插手。

根据现行的税法,职工从企业获得的收入中的非税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抚恤费、救济金等;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企业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

个人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据实报销的通信费用;

个人按照规定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取得的手续费;

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

托儿补助费、差旅费;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员工以股份的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等。

其二,均衡发放员工的收入由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算的,如果职工的月收入低,那么税率也相应较低,收入越高,税率也会相应提升。

因此,企业应该尽量减少一次性累计发放的奖金和补助。

很多企业在进行内部业绩考核时,采取的做法大多是一次性兑换奖金以及一些福利补助。

这样一来,就会造成发放月份税收增多的现象,损害了职工的个人利益。

如果企业将按年考核改为按季度考核或者按月考核,并且能够及时兑现收入,那么职工缴纳的税收总额就会下降,并且在不增加企业的开支的情况下,增加了职工的收入。

其三、让职工充分享受福利,有些单位职工的收入较高,远远超过了费用扣除额,但是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本社会保险费等,使得原本可以扣除的收入项目不能扣除,增加了职工的税负。

如果企业和个人能够按照国家的规定,用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社会保障性款项或者转为发放免税补贴,不仅达到了国家对社保的要求,而且具有减税的效果,企业的利益没有受到影响,职工利益得到了提升。

有些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税前列出,并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这些收入不会作为个人所得进行处理,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筹划方法。

比如,企业可以将发放的交通费采取实报

实销的方式,将其他的差旅补助、通信费用、误餐补贴等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放。

其四,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转化,在应纳税所得额较少的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低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时,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低于20%时,企业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这样也能达到节税的效果。

7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筹划

7.1分项申报纳税筹划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总共列举了28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所得,对于这些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这里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

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明白并充分利用这一点。

7.2增加支付次数筹划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同一项目取得连续性收入的,以每一月的收入为一次。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某些行业收入的获得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即在某个时期收入可能较多,而在另一些时期收入可能会很少甚至没有收入。

这样就有可能在收入较多时适用较高的税率,而在收入较少时适用较低税率,甚至可能达不到基本的抵扣额,结果造成总体税负较高。

其实,这时候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些很简单的筹划活动,就可能会获取较好的节税效果。

即纳税人和支付劳务报酬的业主商议,把本应该短期内支付的劳务费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支付使该劳务报酬的支付每月比较平均,从而使得该项所得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

同时,这种支付方式也使得业主用不着一次性支付较高费用,减轻了其经济负担,相信业主也会比较乐意去做。

7.3费用转移筹划法

为他人提供劳务以取得报酬的个人,可以考虑由对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提供,以达到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下列方式可以考虑:

由对方提供餐饮服务,报销交通开销,提供住宿,提供办公用具,安排实验设备等。

这样就等于扩大了费用开支,相应地则降低了自己的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得该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或扣除超过20%的费用。

这些日常开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由个人自己负担就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由对方提供则能够扣除,这样做虽减少了名义报酬额,但实际收益却会有所增加。

也可采取由被服务方提供一定服务节税。

比如,由被服务一方向提供劳务服务一方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就等于扩大了提供劳务方的费用开支,降低了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保持在较低的纳税水平上,如此亦能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8稿酬所得税收筹划

8.1系列丛书的税收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将一本书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使该作品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

8.2著作组的税收筹划

如果稿酬所得预计数额较大,就可以考虑使用著作组筹划法,即改一本书由一个人写为多个人合作创作。

和上一种方法一样,该种筹划方法利用的是低于4000元稿酬的800元抵扣,该项抵扣的效果是获得了大于20%的抵扣标准。

8.3再版的税收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每次以图书的形式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就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谓再版的税收筹划方法,就是指在作品市场看好时,与出版社商量采取分批印刷的办法,以减少每次收入量,节省税款。

8.4费用转移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在一定限额内扣除费用。

应纳税款的计算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得,由于税率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大。

如果能在现有扣除标准下,再多扣除一定的费用,或想办法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

9结论

通过上述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的说明,我们发现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

本文对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各种途径的阐述及案例诠释,使我们能够结合生活实际,将所述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强化我们对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认识。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为自己节省开支,公司也在控制其费用的同时尽量提高员工的福利,达到双赢的局面。

在既取得工资、薪金又有劳务报酬或其他收入时,我们就要考虑如何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使其适应较低的税率,如何利用费用的扣除,以降低税负。

在为公共事业做了应尽义务的同时使自己的税式支出最小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各个阶层个人收入的提高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的力度变得更为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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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收入降低个税[N].中国税务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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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筹划临界点[N].中国税务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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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凌辉贤.个人所得税筹划三法(下)[N].财会信报,2006.

[6]凌波.新个税时代税务筹划巧打理[N].经济参考报,2007.

[7]中央财经大学童伟.利用税收优秀筹划个人所得税[N].证券日报,2007.

[8]魏俊刚.依法纳税是税收筹划的前提[N].中国税务报,2004.

[9]刘厚兵.个税筹划谨防六大误区[N].财会信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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