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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印)

二○○九年七月六日

1总则………………………………………………………1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一般安全要求…………………………………………3

2.2高压设备的巡视………………………………………5

2.3倒闸操作………………………………………………5

2.4高压设备上工作………………………………………11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1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1

3.2工作票制度……………………………………………11

3.3工作许可制度…………………………………………18

3.4工作监护制度…………………………………………18

3.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9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21

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21

4.2停电……………………………………………………21

4.3验电……………………………………………………23

4.4接地……………………………………………………23

4.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5

5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7

6带电作业…………………………………………………28

6.1一般规定………………………………………………28

6.2一般安全术措施………………………………………30

6.3等电位作业……………………………………………32

6.4带电断、接引线…………………………………………34

6.5带电短接设备…………………………………………35

6.6带电水冲洗……………………………………………35

6.7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7

6.8感应电压防护……………………………………………38

6.9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8

6.10保护间隙………………………………………………39

6.11带电检测绝缘子…………………………………………40

6.12配电带电作业……………………………………………40

6.13低压带电作业……………………………………………41

6.14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41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

检修、维护工作………………………………………45

8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7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50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50

11 电气试验………………………………………………55

11.1 高压试验……………………………………………55

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7

11.3 使用钳型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7

11.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8

11.5 直流换流站阀厅内的试验……………………………59

12 电力电缆工作…………………………………………59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9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60

13 一般安全措施…………………………………………63

13.1 一般注意事项…………………………………………63

13.2 设备的维护…………………………………………64

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65

13.4 工具的使用……………………………………………65

13.5 焊接、切割……………………………………………69

13.6 动火工作………………………………………………70

14 起重与运输……………………………………………75

14.1 一般注意事项…………………………………………75

14.2 各式起重机…………………………………………76

14.3 起重工器具…………………………………………79

14.4 人工搬运………………………………………………83

15 高处作业………………………………………………84

15.1 一般注意事项…………………………………………84

15.2 梯子……………………………………………………86

15.3 阀厅的工作…………………………………………86

附录…………………………………………………………87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87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88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92

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97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99

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102

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104

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106

附录I 标示牌式样………………………………………107

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同期和要求…………109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114

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117

附录M 常用起重设备检查和试验的周期及要求………119

附录N 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123

附录O 变电站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125

附录P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127

附录Q 紧急求护法………………………………………128

1总则

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炸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

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

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 行。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发电厂的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动火工作票制度。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

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 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2.1.4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0.707507.20①

20、351.0010008.70

63(66)、1101.50±50及以下1.50

2203.00±5006.00

3304.00±6608.40

5005.00±8009.30

注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5 10、20、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2.1.6 户外lO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

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0.955004.55

201.057506.70②

351.1510008.25

63(66)1.40±50及以下1.65

1101.65(1.75)±5005.60

2202.55±6608.00

3303.25±8009.00

① 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②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7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8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己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

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1.9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

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2.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2.3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5.5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2.5.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3 倒闸操作。

2.3.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

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

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2.3.3 倒闸操作的分类。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1)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2.3.4 操作票。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启停、功率变化及状态转换、控制方式改变、主控站转换,控制、保护系统投退,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切换及分接头手动调节。

7)阀冷却、阀厅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投退、方式变化等操作。

8)直流输电控制系统对断路器进行的锁定操作。

2.3.5 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

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2.3.6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3.7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事故应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2.3.8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己执行”字样。

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

2.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不可能触及导电部分的工作。

2)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 工作票制度。

3.1.2工作许可制度。

3.1.3 工作监护制度。

3.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2 工作票制度。

3.2.1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以下6种:

 

3.2.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2丬规定的工作。

3.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2.6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

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

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

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由分工作票负责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

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3.2.7 工作票的使用。

1)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

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2)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3)直流单极运行,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 全站停电。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

 

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2.8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3.2.9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3 工作许可制度。

3.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3.2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

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3.4 工作监护制度。

3.4.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同,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3.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阀厅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3.4.3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3.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

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l)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己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

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5.3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

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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