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论文专业合作社论文产业链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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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论文专业合作社论文产业链论文

农超对接论文专业合作社论文产业链论文

“农超对接”流通模式的影响探析

摘要:

“农超对接”是我国当前正在大力倡导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其本质是将现代物流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共赢。

结合我国当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农超对接”链条中的各方仍存在诸多限制因素,为了三方共赢需要政府从资金与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也需大胆革新,阔步前进。

关键词:

农超对接;产业链;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我国原本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与之严重脱节,为了平衡“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国家提出实施“农超对接”。

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统一生产,生成品直供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的新型流通方式。

中国“农超对接”的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

2008年,商务部、农业部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确定了山东家家悦超市、河北保龙仓商业连锁经营、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上海康成投资〔中国〕、华润万家、中粮集团等9家企业为国家“农超对接”试点企业。

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资金在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7个条件相对成熟的省份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

2010年,中央财政追加了6.8亿元资金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继续推进“农超对接”。

截至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

到目前为止,实施“农超对接”的205个试点项目带动社会投资40亿元,建设冷链系统145个,配送中心91个,快速检测系统190个,申请农产品品牌598个,申请农产品认证987项。

据调查,近年通过推动农超对接,我国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已由“十一五”初期的15%提高到20%,大中型超市生鲜农产品直供直销比重到达30%。

初步统计,农超对接推动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0%-15%,参加对接的农户年均增收4000多元。

截至目前,全国有28个省开展农超对接,涉及10多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

2.当前国内开展“农超对接”的障碍因素分析

〔1〕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

在我国,符合发展“农超对接”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因为发展时间短,不少合作社存在产品品种过于单一,产能、规模普遍弱小的问题,这样难以满足超市多品种、大批量配货的要求。

另外,一直以来国家疏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正确引导管理,导致了其运作不标准,在实际运营中还存在着:

机械现代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包装程度低、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不强,农产品生产标准不统一。

这些都形成了“农超对接”中的瓶颈。

〔2〕供给链各方地位不对称。

“农超对接”是由农户、专业合作社、超市所形成的供给链来保证其正常运行的,但是当前的实际情况是:

农产品的下游超市已经是现代化产业,而上游的农民和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

农产品供给链中各方地位不对称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的对接因为双方地位、经营理念和现代化程度等因素不同导致合作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合作社没有主动权、进店门槛高、合同不平等等现象出现。

一些大超市进店门槛较高,除非在当地规模、名气都较大,否则很难有时机进入。

〔3〕其他成本的增加,变相推动终端销售价格。

“农超对接”虽然降低了流通成本,但其他成本的增加可能会推高终端销售价格。

例如,超市对商品质量和品相要求高,农民会通过对高质量产品提价的方式,来平衡质量较差的产品造成的滞销损耗,超市的进货成本自然提高;再者,超市对人力需求更多,菜市场一人经营即可,超市则需要理货、仓配、收银等工作人员共同配合;另外,超市日常运营所消耗的水电也要大于一般市场;最后,自主消费形势下部分消费者因挑选不当对农产品造成的损耗较大等等,这些难以防止的损耗最终都会加入商品的销售价格中被最终消费者所消化。

〔4〕缺乏完善的物流链。

如果说生鲜经营能力与采购能力决定着“农超对接”的量,那么冷链物流则决定着“农超对接”的质。

在超市传统运营模式中,在送到超市配送中心前,商品损耗一般由供给商承担,卖场里的损耗则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在“农超对接”中,由于是基地直接采购,商品在完成交易后才送往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损失都得有超市自己承担。

所以,尽管当前“农超对接”可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长期来看控制好损耗才能发挥最大的价格优势。

超市企业必须将商品管理流程向上游延伸,优化配送收货模式,进一步加大配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建设。

我国开展“农超对接”的可行性分析

观层面促进“农超对接”。

“农超对接”本质是将现代物流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共赢。

从实质上来看,“农超对接”的顺利实施利国利民,对这条产业链条里的任何一方来说从中获得的利益都将是可观的。

对超市来说,农产品的直接采购可以简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竞争力;直接与专业合作社的接触加速了信息流通,便于超市对农产品的质量、种类、规模的掌控,有效降低农产品市场风险;国家的大力扶持也为其扩宽渠道提供了帮助。

对农户而言,他们是最直接的获利者。

有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农户降低了种植风险;再者,超市对农产品进店规格的严要求带动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对专业合作社来说,国家的大力提倡与支持为其蓬勃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施展空间。

在实行"农超对接"中,各方都能从中获利,因此,这整体内的由农户、专业合作社和超市构成的三个子系统之间没有必要不尽力配合,成功实现对接。

2.客观层面对农超顺利对接提供支持。

首先,超市规模逐渐扩大,功能日渐齐全。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零售业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型连锁超市逐渐兴起。

对大型超市而言,虽然农产品不是其盈利主要来源,但农产品作为保证超市销售的基础性商品,他最主要的功能在于拉动了客流,而客流直接决定着超市的命脉。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商业竞争加剧,大型超市为了获得稳定的农产品供给,纷纷采取自建基地、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自有品牌蔬菜等方式,这给农超对接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其次,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提升。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在我国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发展,在组织生产、销售、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2009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3.9万个,登记成员1200多万,在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超市对接农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顺利实施“农超对接”需要采取的措施

农业部非常重视“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近年来与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农超对接”。

截至2010年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开展了"农超对接"试点工作,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重点支持冷链系统、配送中心、快速检测系统和农产品品牌建设。

这些试点的成功经验能否渗透全社会尚需多方做出更大努力。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努力目标

1.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超对接”中农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得到规模发展,难以带动农民的加入,势必影响农产品的生产、供给,从而导致“农超对接”成为无源之水,难以长久持续地发展下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还需国家及地方的鼎力支持。

首先,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应紧跟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加强立法工作,通过完善的法律手段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其次,各级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例如扩大社员队伍和生产规模、实行科学管理、加强技术培训等,通过引导和支持,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树立和创建自有品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并适应超市商品的特性和消费需求,逐步标准和扩大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提高对接程度和效率。

另外,在标准化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并,从而扩展经营范围,促进产品多样化,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大与超市的对接口径和对接能力。

2.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

连锁经营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强化鲜活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这可在相关部门的资助下大范围开展洽谈会、展销会、展示会等方式搭建"农超对接"平台,为对接双方提供更多的时机;再者,还需建设完善网络平台,广泛推广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时点销售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等,进一步推广品类管理和供给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等。

只有扩大了信息化水平,才能使农超顺利对接。

〔二〕政府部门的努力目标

1.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扶持。

就短期来看,税收政策是亟需改善的。

国家对合作组织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税,并对直接采购农产品的企业按照13%抵扣进项税。

但在实际执行中操作难度大,影响了对接的顺畅。

对于大型超市企业来说,其采购量大,一次采购往往需要几十个农户才能满足,而多数的专业合作社不具备开发票功能,因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对与超市企业对接的基地和合作组织,在保证真实产销信息的基础上,可以在指定的合作社开具指定商品的免税发票。

同时,直接的资金支持也必不可少。

政府应该出台专门的“农超对接”财政支持政策,甚至给对接成功、致力造福一方农户的项目提供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充分调动超市企业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

具体包括加大对超市企业兴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的支持力度;在资金上加大补贴、在项目用地上给予政策扶持等。

2.输送、培养“农超对接”专项人才。

“农超对接”是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发展“农超对接”关键要提高农业、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市场意识,培养出优秀的组织和管理人才。

要培养出合格的组织和管理人才,不仅仅是房屋、设施的改变,政府在重视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加强软件建设,特别是人才培养,注重人的意识的改变。

此外,要通过社会和高校力量加强对农民、农村带头人的培养。

一方面组织各种社会教育力量,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专业化培训,使他们具备现代农民的素养和能力;另一方面增开高校涉农专业,培养更多的农民大学生,让更多的人才流向农业、农村。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政府共同努力:

1.完善物流中心、冷链物流建设。

物流是制约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

对于大型超市而言,夯实其物流设施建设易如反掌,中国“农超对接”的先驱之一沃尔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将工作重心放在物流配送体系的完善上,但是,“农超对接”的最终目标是在全国普及,惠及众多民众,大型连锁超市在我国尚未普遍,因此现有的众多中小型超市就将在“农超对接”中被排挤出局,鉴于此,国家应出台相关措施大力扶持中小超市开展并完善物流体系建设。

另外,我们还可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物流配送功能,来促使超市与农民之间的实现对接。

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受资金所限,物流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多数依靠第三方物流,影响到产品物流管理的一贯性和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仓储设施、购置运输工具,提高其运输能力,以满足现代化流通的需求,更好实现“农超对接”。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明晰分工。

在日本,商业企业采购农产品一般需要经过农协。

日本农协一般分为基层农协、县级联合会、全国联合会三个层次。

基层农协分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综合农协是以一定区域农户为对象组建,专业农协是以特定农产品的生产者为对象来组建。

这样的细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通过其相互交叉的管理能够给农民提供更为全面、专业的帮助。

从功能上来看,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日本农协是对等的。

但是,我国现有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多数正处于发展壮大阶段,功能多样,对其定位也没有明确细分。

我们不妨效仿日本,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后,对其进行功能定位,建立面向一定区域的和面向特定农产品生产者的两种基层专业合作社,各司其职、分工明确。

通过不同的功能定位和组建,最终使农村专业合作社成为我国农村覆盖面最广泛的组织,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恢复政治稳定、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发挥出重要作用。

3.注重农产品的品牌建设。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众多商家更注重对自有品牌的建设,这对农产品的经营厂家来说不失为一计可资借鉴的良策。

我国农产品行业品牌建设是一个有待开发、前途光明的新领域,农产品经营企业应当借助其他行业品牌建设的成功经验,通过对农产品实施品牌策划、品牌战略等措施提高品牌运作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不断深入的市场竞争中站稳根基。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也应积极参与进来:

标准农产品品牌评比活动,让消费者看懂、理解、信任;在农产品质量执法上下工夫,维护国家农产品品牌标识的公信力;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产品企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扶持一部分有发展前途的初级产品经营企业,使他们尽快走向成熟。

“十二五”期间,各级商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超对接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提高支持标准。

相信随着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将更加积极的相互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自身能量,尽可能大地实现协同效应,为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奉献。

参考文献

[1]隋姝妍.浅析我国“农超对接”制约因素及消除措施[j].陕西农业科学,2010,〔06〕.

[2]管建涛,高星.大超市门槛高,“小农业”尴尬对接[n].新华每日电讯,2011—01—11.

[3]管建涛,高星.小农业遭遇大超市[n].农产品市场周刊,2011—01—26.

[4]高俊生.“农超对接”:

金融服务“三农”的切入点[j].河北金融,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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