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防火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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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防火应急预案

工程建设防火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的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重、特大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工程建设在处置重、特大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条编制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发生的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范围内,储油罐、用电、液化气罐爆炸引发的重、特大火灾的应急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

1、组织原则

1)、在项目防总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重、特大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项目各成员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抓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项目防总后,项目防总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在72小时尚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项目防总请求地方政府救助或上级提出要求时,经项目防总主要负责人批准,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项目防总成立“扑火抢险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扑救重、特大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快速反应,按其职责、权限,积极配合项目防总做好个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第五条项目防总扑火抢险指挥部

扑火抢险总指挥部

总指挥:

刘洪

副总指挥:

孙玉友、刘文俊、姜伟

成员:

房金余、林冬、范广平、张升田、刘伟

王佳才、王云龙、于明君、孙武龙。

扑火抢险组:

组长:

张升田

副组长:

王佳才、王云龙

成员:

孙铁男、张强、苏艳利、穆永林、代志国

车辆物资保障组:

组长:

刘伟

副组长:

于明君、孙武龙

成员:

左斯文、万兆生、孙成华、张再兴、翟刚

现场灾民疏散组:

组长:

马雪松

副组长:

郑路、孙天柱

成员:

刘建军、王传武、潘海东、宫伟、韩成军

信息保障组:

组长:

范广平

副组长:

宁雷、孙波

成员:

李永刚、石彦夫、白继红、龙万臻、王守坤

医疗救护组:

组长:

林冬

副组长:

王晓青、柳霞

成员:

马香明、刘福孝、于东春、梁巍。

在项目防总统一领导下,项目防总扑火抢险指挥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付措施,协助各成员单位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承担:

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等工作。

第六条各成员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本预案启动后,项目防总扑火抢险指挥部及时将火灾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应承担的任务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项目防总扑火抢险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第三章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第七条火灾预防

项目防总和各成员单位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整体全员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重要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亡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火灾的综合能力。

第八条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实际,项目防总分析研究各重点区域火险形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各成员单位依据自身实际,加强对重要危险源、重点火险区域的监控和预测;在项目防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提高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

第九条信息报告和处理

1、一般火情,由火情所发地向项目防总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出现重大火情时,火情事发地应在核准情况后,及时向项目防总报告。

2、出现特大火情时,项目防总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全力以赴的扑救活动,同时向上级及当地政府汇报。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十条分级响应

根据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力量和相应的职责。

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1、Ⅰ级响应

当火灾面积在二个成员单位范围内,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受灾围困3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急需当地政府支援的四种火情之一时,项目防总可根据上级或当地人民政府指示,授权项目防总组织协调指挥火灾补救工作。

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项目防总另行请示相关部门。

2、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受灾围困30人以下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当发生三种火情之一时。

项目防总根据火情实际,控制火情扩散,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调集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火场,投入扑火扑救工作,并将现场扑火情况及时报项目防总,进行紧急布控,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

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所在地的成员单位立即组织扑救,项目防总必须在火场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24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项目防总应及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调动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支援补救火场,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十一条扑火指挥

补救火灾由项目防总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根据火灾变化,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指挥系统。

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第十二条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拦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所发生火情的成员单位力量为主,项目防总其他成员单位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火场的责任制。

第十三条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通信工具的优势,在火灾抢险期间,启动应急通信24小时全天畅通无阻的状态。

在火场抢险现场,配置对讲联络系统,保证应急通信畅通无阻。

第十四条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火场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项目防总应在火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

当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救护

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项目防总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伤员应送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请示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者由项目防总协调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火应以项目防总所属各成员单位人员为主。

必要时请示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支援,共同投入扑救工作。

2、扑火装备的利用。

充分发挥自身机械设备的优势,合理组织、有效调动,及时投入抢险现场,满足扑救要求。

第十八条火案查处

项目防总负责指导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提供火灾事发前后的情况,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第十九条信息发布

1、重、特大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重、特大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项目防总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第二十条应急结束

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防总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公路工程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一条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后,项目防总应及时派遣专家组进入火场,拍摄照片和调查火灾发生的情况,评估火灾损失情况。

第二十二条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项目防总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第二十三条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项目防总上报重、特大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第六章综合保障

第二十四条信息与信息保障

项目防总所属各成员单位建立通畅的信息网络体系,构成满足相互沟通的通信联络的指挥系统。

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

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第二十五条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项目驻地要根据防火要求,配备满足要求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防火砂、防火锹、防火桶等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工程洒水车在气温炎热季节,保持24小时车内存水,以备急需。

第二十六条资金保障

在突发性火灾发生时,启动项目备用金保障火灾发生的费用支付,但必须是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技术保障

项目防总组建专家组,建立防火专家信息库,建立110防火消防通信地址联系通道。

各级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抢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第二十八条培训演练

各成员单位有计划地开展各单位人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及登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人员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项目防总处置重、特大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要组织评估并视情况随时修订。

第二十九条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项目防总报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项目防总报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的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集锡线辽源北绕城段一级公路

立体交叉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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