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电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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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电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

上海交通大学电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解决大多数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费和生活费用,保证研究生正常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有关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指导原则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我院接受普通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委托培养、定向等研究生不适用此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委员会主任,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各系分管研究生的副系主任和部分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测评工作。

满分

80分

20分

不设上限

不设上限

第四条学位课成绩

(一)学位课成绩每年11月由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供。

所有成绩截止11月1日。

(二)硕士生学位课成绩得分=[平均级点(3.3分制)×30]×80%。

(三)学位课或非学位课成绩有B-以下的(包括B-),不授予一等奖学金。

科研加分超过10分者,可酌情放宽。

第五条导师评价

(一)导师评价每年11月由各系分管研究生副系主任组织各系导师对所带研究生进行打分评价。

(二)导师评价得分=∑(各评价指标得分×指标权重)/100。

满分40分。

各项指标以及权重参见表:

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权重

科研态度

按时到岗参与导师科研

4分

科研进取心

4分

综合能力

协作能力

5分

领导能力

4分

科研能力

理论掌握程度

4分

文献阅读能力

4分

操作技能

5分

创新能力

5分

表达能力

5分

(三)各项指标得分参考标准,各位导师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评价。

评价标准

基本要求

参考得分

符合导师要求,表现优异

100

符合导师要求

80

基本符合导师要求,有待提高

60

不符合导师要求

30

(四)导师评价分不作为排名依据,而作为奖学金等级依据:

导师评价

参评等级

高于35分(含35分)

可参评一等

低于30分(不含30分)

只能参评三等

低于25分(不含25分)

只能获评四等

第六条综合素质表现

(一)综合素质表现得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同学评价打分,并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有效。

每年11月由学生办汇总。

(二)各项指标以及权重参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权重

打分部门

备注

1.0集体意识

1.1寝室卫生

2

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权重2分

取两学期平均

1.2班级集体意识

4

思政教师

班级测评小组

班级活动0.5分/次

2.0社会工作

2.1讲座类

2

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0.25分/次

2.1党团活动类

5

学生党总支

团委

每次权重1分

百分制打分

2.3学生工作

4

学生党总支

团委思政教师

百分制打分

2.4社会实践类

3

团委

3.0精神文明

3.1好人好事

加分

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献血等

0.5分/次

(三)各项指标评分标准如下:

1.1寝室卫生:

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根据学校宿管办提供的寝室卫生成绩打分。

寝室卫生分数=两个学期的平均成绩×2%。

1.2班级集体意识:

班级测评小组在思政教师的指导下,对班级同学进行打分。

考察内容包括班会等班级集体活动出席情况,以及平时综合表现等。

班会和班集体活动每次0.5分,请假得0.2分,无故缺席得0分,由班委会提供考勤。

请假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或者以email的形式向班长请假,并得到批准;因导师派出出差需要请假的需要有导师签字的书面请假。

班级集体意识分数=集体活动得分+平时综合表现

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2.1讲座类:

参加学院或者学校的讲座每次0.25分,由院学生综合事务办根据讲座收票情况或者登记情况打分。

讲座类分数=0.25×参加讲座的次数

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2.2党团活动类:

组织或参与校青志队以及院青志队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组织或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党团活动、以及学生办组织的其他大型活动。

由学生党总支、团委根据记录打分。

每次权重1分,打分采用百分制,组织者平均分不高于95分,参与者平均分不高于75分。

既组织又参与活动的学生,取高分,不可累计。

党团活动类得分=∑(每次活动得分×1%)

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以班级名义参加党团活动,党团活动与班级集体活动只能算一次。

2.3学生工作类:

积极参与学院各类学生工作,具体打分如下:

 类别

二级指标权重

百分制

打分部门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4

0-100

学生党总支,团委

部长

副部长

3

0-100

主席团,交团委、党总支审核

干事

2

0-100

各部部长、主席团,交团委、党总支审核

班长,党支书,团总支书记,团支书

3.5

0-100

思政教师,党建指导老师,团委

其他班委,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

2

0-100

班级测评小组,交思政、党建指导老师审核

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学生工作,担任以下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参照上述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标准打分:

团委下属学联(研总)、青志队、组织部、宣传部、科协、社会实践部、素质拓展中心、体育总会、国旗护卫队、礼仪队、阳光大使团、菁菁大使团、团委办公室;学校部处下属党建研究会、励志讲坛、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南洋通讯社。

学生工作只能取一项最高值,不能兼得,每一项平均分不高于95分。

2.4社会实践类:

寒假、暑假期间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根据申报等级获有不同权重,市级及以上重点团队权重2分,校级重点团队及挂职锻炼同学权重1.5分,其他普通团队权重1分,根据具体表现打分,同一团队平均分不超过90分。

社会实践分数可以累加,但最多不超过3分。

3.1好人好事(加分)。

有无偿献血和校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好人好事事迹者,每次加0.5分,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

综合素质表现得分低于6分,不授予一等奖学金。

第七条奖励加分

(一)奖励加分包括荣誉称号奖励、科技竞赛获奖两项。

(二)荣誉称号奖励。

指定时间内,获院级、校级、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分别加0.3分、0.5分、1分。

具体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标兵、校长奖、优秀辅导员、辅导员标兵、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及感动交大人物。

获院级、校级、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集体成员每人加0.15分、0.25分、0.5分。

(三)科技竞赛类获奖(第六名以后不加分)。

只有附件二中所列的科技竞赛获奖,方可加分,不在附录中的科技竞赛需填写附件三表格,经本项竞赛的负责教师签字确认后,至团委办公室申报,经认定后方可加分。

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或同一竞赛不同组别,只加分一次,取最高分。

具体加分如下

获奖等级

奖项级别

第1名

(一等奖)

第2-3名

(二等奖)

第4-6名

(三等奖)

国际级科技竞赛

5

4

3

国家级科技竞赛

4

3

2

省市级科技竞赛

3

2

1

第八条科研成果加分

(一)科研成果分为以下二项:

论文发表,专利及其他成果。

由导师申报,经各系汇总审核认定可加分。

(二)论文记分原则

①发表或录用的时间为上一学年。

②以下论文加分标准均按照第一作者,如果是第二作者,则按1/2篇计算。

第三作者不记分。

不同论文,可累加。

同一篇文章被多个索引收录的,取最高分。

各级别期刊加分标准如下:

SCI源期刊

12分

英文EI源期刊

10分

中文EI源期刊

6分

中文核心期刊

2分

国际会议论文

2分

(三)专利及其他成果(得分=分值×系数,第四作者以后不加分)

专利类型

分值/项

系数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已获发明专利

12

1

0.5

0.33

0.25

申请发明专利

4

1

0.5

0.33

0.25

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6

1

0.5

0.33

0.25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1

0.5

0.33

0.25

已正式出版专业书籍

10

1

0.5

0.33

0.25

(四)其他情况,请各系会同院领导统一认定。

第九条凡在入校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属于考核未达到要求,不授予四等以上(不含四等)的奖学金

a)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

b)学位课级点低于2.0(不含2.0);

c)中期考核结果为C等、D等;

d)无故不按期注册;

e)有学位课或者非学位课不及格;

f)学校认为不应授予奖学金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参与交换项目的同学,或其他特殊情况,奖学金等级由学院统一协调。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附则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1年12月

附录一: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导师评分表

学生

信息

姓名

班级

学号

专业

导师

导师

评分

导师从科研态度、科研能力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满分40分)

导师评价分:

科研成果加分

论文题目

发表刊物

录用或发表时间

作者排序

论文等级

得分

示例:

基于XXX的XX算法研究

计算机学报

2006年8月1日

第一作者

中文EI

专利题目

专利号

发布时间

作者排序

专利类型

得分

示例:

基于XXXX的XX实现方法

20061002XXXX.X

2006年8月1日

第二作者

申请发明专利

科研成果加分总分:

其他

备注:

(1)导师评价分不作为排名依据,作为等级依据。

导师评价分高于35分(含)方可参评一等,低于30分(不含)只能参评三等,低于25分(不含)只能参评四等。

(2)论文、专利记分原则

①论文或专利发表或录用的时间为上一学年。

②以下论文加分标准均按照第一作者,如果是第二作者,则按1/2篇计算。

第三作者不记分。

不同论文,可累加。

同一篇文章被多个索引收录的,取最高分。

各级别期刊加分标准如下:

SCI源期刊

12分

英文EI源期刊

10分

中文EI源期刊

6分

中文核心期刊

2分

国际会议论文

2分

专利及其他成果计分标准(得分=分值×系数,第四作者以后不加分)

专利类别

分值

系数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已获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

12/4

1

0.5

0.33

0.25

已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用性专利

6/2

1

0.5

0.33

0.25

已正式出版专业书籍

10

1

0.5

0.33

0.25

导师签字:

日期:

年月日

系领导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录二

研究生科技竞赛项目列表

说明:

以下列表中为各级官方举办的科技创新类竞赛。

不在列表中的竞赛项目须经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证后方可加分

1.世界级项目:

ØACM全球大学生程序设计总决赛

ØRobcup国际机器人足球赛

Ø全球商务挑战赛总决赛

2.亚洲级、国家级项目

Ø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赛区

Ø“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Ø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EDA)竞赛

Ø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Ø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Ø全国大学生智能车大赛

Ø中国机器人大赛

Ø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3.省市级项目

Ø以上国家级项目上海赛区竞赛

Ø上海市“科创杯”科技发明竞赛

Ø上海市“张江杯”创业计划大赛

附件三: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研究生科技竞赛立项申请表

竞赛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

行政职务

专业职称

研究专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承担任务

一、竞赛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主办单位、规模、奖项设置等)

二、立项的目的及意义

三、竞赛的主要程序及日程安排

四、以往取得的成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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