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金额+扣除税金差价金额)*60%
A=100%
(提成金额+扣除税金差价金额)*100%
2.逾期业务佣金结算:
表(六):
逾期时间(B)
结算方式
B≤12个月
除按照上表结算外,并承担逾期金额相应逾期时间的银行利息
B>12个月
除按照上表结算外,并承担逾期金额相应逾期时间的银行利息,交清欠部处理
五、工作措施
1、各办事处和销售经理发货前,必须填写销售承诺书,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市场部存档。
2、销售人员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签订合同。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合同计划的安排,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由销售部门安排生产。
3、各办事处和销售经理报计划安排生产,必须提供原始合同。
特殊情况无合同的,必须注明开发票价格、结算价格、付款期限,否则不予安排生产。
4、对经营性的公司销售产品的,原则上现款现货,特殊情况合同必须对直接用户签订,并对用户出具发票。
5、货物发出后,不能按合同或约定回款的,停止其业务和借款,直至货款要清为止。
6、各办事处和销售经理不允许以物顶帐和对售出一个月以上产品退货(属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除外)。
更不允许未经领导批准,用货款购买交通工具或其他个人财产,否则一经发现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7、各办事处和销售经理应及时反映市场行情,定期与财务联系核实账目,公司发现有侵占和挪用货款的移交司法部门,不再给予结算业务费用。
8、对新客户的开发,公司继续执行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市场潜力的大小,以及其他综合因素考虑,公司认为可以大力开发的,对需要的前期开发资金、人员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六、计息规定:
1、凡是按照合同约定发的货物不能按时回款的,公司开始计息。
2、计息以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合同规定:
2.1、货到付款的,如货款不能收回,从发货当日算起,15天后(含15天)开始计息。
2.2、按比例付款的,如货款不能收回,按不能按期收回计息(15天后)。
例如,合同签订预付30%,货到付40%,货到三个月后付20%,剩余10%质保金。
三个月后20%货款不能收回,只按未回收的20%货款金额计算。
3、不能签订合同的,按销售经理和客户的约定,由销售经理在承诺书上注明,回款期限超过3天不能收回的,从第4天起开始计息。
4、由于公司原因(没按期交货、出现质量事故等)造成合同履行困难的,可向后顺延一个月计息。
5、各办事处和客户设立的库存产品不在计息范围。
6、对原有的应收账款做出回款计划,按回款计划不能按期收回的从规定的截止期第三天开始计息。
7、公司特批项目由总经理签字不执行此计息条款.
8、以上条款中提及的计息中的利息标准都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标准。
七、奖励政策
为了完成2013年度的销售回款目标,鼓励销售人员积极开发新市场、不断扩大销售、增加回款金额,公司设立以下奖项:
销售回款奖、市场开拓奖、入围贡献奖、盈利奖、市场鼓励奖、特殊贡献奖。
其中后四项奖项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一)销售回款奖:
根据销售、回款情况以及市场增长情况设定的奖项。
具体如下:
1、普通光缆销售
普通光缆即常规使用的管道、架空和直埋光缆产品。
普通光缆奖励政策表(七)
销售分类
奖励金额
1.销售金额100万元-300万元(含1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或现款现货的业务介于本范围80%以上的;与上年销售增长率30%以上的,
5,000元
2.销售金额300万元-1000万元(含3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或现款现货的业务介于本范围80%以上的;与上年销售增长率25%以上的,
奖金计算式=0.5万元+(((销售金额800-300万元)/700万元)x1万元)=0.5+0.71=1.21万元(奖金)。
(奖金计算至百元)
0.5万元-1.5万元
3.销售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含1,0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或现款现货的业务介于本范围80%以上的;与上年销售增长率20%以上的,
奖金计算式=1.5万元+(((销售金额1,800-1,000万元)/1,000万元)x1.5万元)=1.5+1.2=2.7万元(獎金)。
(奖金计算至百元)
1.5万元-3万元
4.销售金额2,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或现款现货的业务介于本范围80%以上的;与上年销售增长率10%以上的
奖金计算式=3万元+(((销售金额5,800-2,000万元)/4,000万元)x3万元)=3+2.85=5.85万元(獎金)。
(奖金计算至百元)
3万元-6万元
5.销售金额6,000万元-10,000万元(含60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或现款现货的业务介于本范围80%以上的;与上年销售增长率10%以上的
奖金计算式=6万元+(((销售金额8,800-6,000万元)/4,000万元)x4万元)=6+2.8=8.8万元(獎金)。
(奖金计算至百元)
6万元-10万元
6.销售金额元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或现款现货的业务介于本范围80%以上的;与上年销售增长率10%以上的
15万元
2、特种光缆
特种光缆包括电力光缆OPGW、ADSS、OPLC光缆、矿用光缆、光电复合缆、室内软光缆等。
特种光缆奖励政策表(八)
销售分类
奖励金额
100万元-300万元(含1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
奖励1万元
300万元-500万元(含3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
奖励2万元
500万元-1000万元(含3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
奖励3万元
10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回款率达到90%
奖励10万元
说明:
如果销售回款都能达到上述表(七)、表(八)数额要求,但市场增长率、回款率达不到的,并且销售回款额达到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总经理办公会的精神调整奖励金额。
(二)市场开拓奖(见第二部分关于2013年度开辟新业务市场的规定)
对新开拓特殊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广电(山东、甘肃、辽宁广电除外)等国家级、省、部级级别的客户群体,并取得较大业绩而设立的奖项。
(三)入围贡献奖
取得省级电信推荐,参与电信投标,以及取得特殊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等国家级、省、部级供货资格或进网证而设立的奖项。
(四)盈利奖
与联通、电信、移动运营商之外的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广电等)签订的合同毛利率高于公司平均毛利率而设的奖项。
(五)鼓励奖
市场上出现的新业务经理以及销售光缆的老业务经理,业绩不是很突出但业务一直不断而设立的奖项。
(六)特殊贡献奖
公司员工或业务经理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以及人脉,为公司销售做出较大贡献;以及在公司困难时为公司分忧度过难关的,如公司急需资金时提供资金支持或协助公司办理贷款,而设立的奖项。
(七)成长进步奖
公司外的人员,原来没有销售过光缆产品或者销售过光缆产品但业绩很小,经过努力,取得较大业绩;公司内部培养的人员,服务较好,提供信息及时,取得一定业绩,而设立的奖项。
八、其它规定
业务员带客户来公司参观或进行考察,公司出面给予接待,但为维系其业务关系、需要节日走访客户等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负担。
业务员如私自挪用回款,一经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市场好,回款快的,合同优先安排。
针对移动、联通、电信等用户的大型招标价格可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灵活掌握。
招投标时,公司负担投标保证金、标书购买费等费用。
以上规定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执行。
九、解释权声名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可尼光电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部分:
关于2013年度开辟新业务市场的规定
2013年根据公司的市场销售状况和地域分布情况,鼓励有关系和能力的广大销售人员投入到光缆的销售队伍中,不断扩大光缆产品的市场占有面,不断将我们的市场扩展到周边的省份和直辖市和专网客户中,出台本规定。
本政策适用人员:
光缆公司全体员工和业务人员,及通过公司审查,确认具有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的人员,均可以享受本政策。
2013年主要针对联通、移动、电信的业务,凡个人有门路和关系向公司提出愿意进行市场开拓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资金和技术的大力支持。
对于国家的专网建设工程和特殊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等只针对国家级、省、部级级别的客户群体、低于此级别的不予考虑。
1、公司对客户开发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论证具有开发可能性时、书面委托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运做,并给予市场保护
2、公司针对客户开发进行事前预算,原则上每个省公司的市场开拓从建立关系到发生业务的所有花费进行控制,开发期限不超过2年,两年后依然没有业务进展的,放弃开发计划和市场保护约定,在开发期限内公司提供业务开拓所需的车辆及相关文件,报销因本业务开拓所花费的全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及合理的其它花费。
3、事前公司没有投入费用,经过个人努力,取得了省分公司或直辖市的光缆供货入围资格,并且业务关系得以维系,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实际实现了买卖关系,公司将正式授权业务开发人正式接管本省公司和直辖市的光缆市场,3年内不再委派他人,并且执行公司销售政策的相关规定。
从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公司承诺对本业务授权人一次性奖励市场开拓费现金0.5-1万元或者给予承担办事处租赁费0.5-1万元;对于成功开拓销售的特殊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的,公司承诺对本业务授权人一次性奖励市场开拓费现金0.5-1万元,特殊产品规格参照销售政策对特殊光缆的销售政策。
4、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新市场开拓,对于提供信息的,业务实现后可提取5‰的费用,直接参与合同签订和货款回收的,普通光缆最高提取2%的费用。
特殊光缆最高提取3%的费用。
5、公司以外的人员提供信息的,业务实现后,可提取1%的信息费。
6、OEM订单统一按照1%计提费用
7、如遇到特殊情况,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执行
第三部分:
关于2013年度市场部操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发展,确保公司销售额快步增长,力争公司2013年销售目标实现,对销售政策进行修订,2013年起开始执行。
一、总体销售目标:
确保5000万,力争完成1个亿。
二、市场部对公司的业务统一管理,实行全员销售,业务结算按照本文件执行。
业务部人员分为自主销售人员和市场开拓人员。
1、自主销售人员按公司政策报酬为:
提成工资+目标考核奖(一切费用自理)
2、市场开拓人员为公司出资开拓市场,按照公司报销政策实行费用报销。
报酬为:
工资+年终奖
3、在公司备案的代理商报酬公司另行出台政策。
三、销售提成:
1、一般提成比例参考销售政策
2、有业务差价的计提差价加一般提成
3、业务差价(X)提成比例:
序号
加价比例
分成比例
1
X≤20%
83%---17%
2
20<X≤50%
80%---20%
3
X>50%
75%---25%
4、所有费用在全部货款收清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特批。
5、业务人员公司借款额度原则不得高于预提费用50%(预提费用为已经回款但未收清货款市场部预算的费用)
6、业务费结算必须提供等值发票.
四.报价:
1.有效报价为公司销售副总和总经理和董事长对外报价,其他公司人员不得对外报价.
2.市场部对每次报价必须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