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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地测专业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下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编录整理,水文、地质分析,预测预报工作。

2、负责井下钻探、探放水、注浆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3、负责井下各施工地点中腰线的控制,各导线点的复测核实上图及测量成果台账的建立等。

4、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并及时作出预测预报工作。

5、进行矿井地质工作,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地质资料。

6、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

7、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地测专业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针对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科研课题开展活动,并组织编写科研技术报告。

1、在部长的领导下,努力学习《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等测量规范相关规定,对测量专业工作全面负责,实现测量业务保安。

2、负责巷道采区控制测量、贯通测量等方案制定和实施;纠正巷道掘进过程中的测量偏差,参与测量事故分析。

3、负责对施工项目部的施工测量、延挂中腰线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和施工项目部进行定时的业务联系,及时发送巷道开门、过路、调线、变坡、贯通预透书面通知单。

4、负责测量原始记录的整理,内业资料的编制工作,保存测量记录,与项目部做好测量工作的技术交底签字、复核手续。

5、负责对采掘生产图纸每旬一次的填绘工作,做到填绘及时,准确无误。

6、参加矿总工程师组织的定期技术例会,提出矿井生产建设中的测量技术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生产中的测量技术问题。

7、定期向部长汇报测量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负责建井期间系统编录所揭露的一切地质资料,及时预报并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编制建井地质报告和移交生产的全部地质资料。

1、负责开展新井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1熟悉提交设计井田的最终地质报告,掌握井田地质特征及其与区域地质的关系;

(2调查、核实勘探地质资料的可靠程度;

(3了解矿井设计,分析与之有关的其它技术资料,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编制主要井巷工程预想地质资料;

(5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

2、负责调查、核实以下勘探地质资料:

(1钻孔位置和封孔质量;

(2煤层露头、老窑、生产小井情况及其地面塌陷范围等;

(3地表水体;

(4邻近矿井有关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资料等;

(5火区、高温区、陷落柱、构造破碎带、老窑积水区等情况。

3、负责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1井巷掘进时,及时进行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随时补充、修改原有的地质资料。

(2建进时期取得的各种原始观测资料、标本以及编录整理的台帐、卡片等,都必须妥善保管,作为编写建井地质报告的基础资料。

4、负责提交新建矿井必须具备的图纸资料:

1、图纸:

(1井田地形地质图,1:

2000~1:

5000;

(2通过首采区的勘探线剖面图,1:

500~1:

1000;

(3主要井巷地质素描图,1:

200~1:

500;

(4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1:

2000;1:

5000

(5矿井充水性图,1:

2000~1:

5000;

(6回风及运输水平地质切面图,1:

1000~1:

2000;

(7施工钻孔钻柱状图,1:

200~1:

500;

2卡片、台帐:

(1构造素描卡片或照片;

(2煤厚实测(探卡片;

(3矿井日排水量、井巷探放水、涌水量和井上下长期水文动态观测台帐。

(4煤质、水质、瓦期及有益矿产化验成果台账;

(5地温、水温、煤层自然发火记录台账;

(6预注浆、探放瓦期、煤(岩层突出观测记录台账。

3各种原始观测记录。

防治水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建井期间系统编录所揭露的一切水文地质资料,及时预报并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编制建井地质报告和移交生产的全部水文地质资料。

1、负责组织开展地表水体、老窑及相邻矿井的调查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

2、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记录放水量,编制施工总结。

4、负责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5、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基本图件:

(1矿井充水性图1:

2000;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1:

2000;

(4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1:

500;

(5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1:

2000。

6、负责建立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

(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8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7、负责编制提交以下必须的主要图件:

(1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和成果;

(2突水点台账、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以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

(3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

(4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5建井水文地质报告(可与建井地质报告合在一起

地测技术审批制度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矿建部地测组提供,所提供地质资料需逐级审批,由主管领导、分管副总签字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地质、水情水害预报由矿建部地测组负责编制,由矿建、机电、安监、调度、监理部门各主管领导及分管副总审核,经矿总工程审批后,方可下发到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实施,同时,地测组跟踪落实实施情况。

3、地质“三书”:

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的委托书由项目部施工单位提出委托,矿建部地质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组长、部长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矿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到机电、安监、调度、监理、项目部部门,由项目部根据地质“三书”进行相关规程、措施的编制。

3、地质钻探、探放水设计、注浆方案设计由矿建部地质、水文专业人员编制,矿建部专业组长、部长审核,报分管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矿建、机电、安监、调度、监理部门监督落实,由项目部根据方案设计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建、机电、安监、调度、监理部门会审签字,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项目部具体执行。

4、巷道开门、过路、调线、变坡、贯通预透书面通知单由矿建部测量专业人员负责编制,项目部、机电部、安监部、矿建部、监理公司负责人会审并签字,分管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矿建、机电、安监、调度、监理部门监督落实,由项目部根据通知单的具体要求编制施工措施并落实执行。

5、重大工程测量方案设计由矿建部测量专业人员编制,专业组长组织矿建部相关业务人员会审,由矿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由矿建部组织落实。

测量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做好测量管理工作,切实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2、认真做好矿井井下及地面日常测量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测点标记要清楚,确保工程质量。

3、进行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把测量数据及时反馈到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由矿建部测量组及时下达通知书,同时跟踪落实通知书执行情况。

4、认真做好矿井周边的测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把井田内小窑开采情况搞清楚,防止越界开采,滥采乱挖,破坏保安煤柱。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5、填绘专门的矿井测量图纸,数据要准确,填绘要及时,为矿井安全生产的指挥提供可靠依据。

6、建立相关测量台帐,做好各种图纸、资料的存档、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经矿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7、爱护测量仪器、工具,定期检查、维护、校正,确保测量仪器的精确性。

地测工作联系制度

1、地质测量月设计、施工、回采等相关专业要互相协作,互相配合,有关业务联系需通过各类通知书、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

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三个月通知地测组,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一个月交付。

4、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形成后五天内交付。

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可临时联系,商定提交时间。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组应提前向地测组提交设计图,并在总工程

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商定允许贯通偏差,保证地测组有足够的测量方案设计时间。

7、各类巷道的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并由地测组进行施工放线,停掘或复工应及时通知地测组。

8、各单位在施工井巷活动中发现煤层变化或中腰线有疑问时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地测组。

9、巷道或采面进入各类危险区域时,地测组应及时下发各类通知书至相关施工单位。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根据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按地质测量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2、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设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

3、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足够的资源储量。

4、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5、在地测工作中,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及用途的均属于工程质量事故。

6、出现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对地测工作质量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7、在事故分析中,主要分析事故生产的过程及结果,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者、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在查清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对主

要责任者,视其后果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每次出现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均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地测工作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对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治矿井生产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有关制度,保证我矿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地测组必须加强全矿水害隐患排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工程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2、各单位必须加强本单位所辖范围内水害隐患排查,受水害威胁的工程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3、地测组负责对全矿所辖范围内有水灾威胁的地方进行检查、排查。

严格按“规定”做好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4、矿总工程师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并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地点的检查工作。

5、矿井必须备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该项工作由供应科负责落实。

6、地测组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7、地测组长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单位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8、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9、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井田区域,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10、各生产单位必须加强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作,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技术科地质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设计,生产单位根据探放水设计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审批后严格落实。

11、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12、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建帐销制度。

地测组对有水患危害的地方要及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相关单位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并对已处理水害确认安全的地点进行注销。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遏制产生新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5、标本兼治,着眼长远。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

6、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工作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推进要求。

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

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排查内容:

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质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科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6、各基层区科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7、地测组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8、相关区科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1500元处罚。

9、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

各单位必须加强分管范围内水仓、沉淀池、水沟的清空工作和排水管路、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加强我矿水害预测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地质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祥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质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地质部门应根据本矿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质部门必须及时发出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水害预测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杜绝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雨季巡视制度1、各单位要建立巡视工作人员制度,现场巡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向矿调度汇报。

2、地测组要经常巡视井田范围积水地段。

加强井下水文地质工作,经常观测井下涌水量,认真调查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矿区范围内小煤矿资料。

每次大雨时及大雨后,要定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涌水必须立即向矿有关领导及矿调度室汇报。

3、机电部要认真巡视防水闸门、进水阀门、水仓联络巷阀门通讯设施灵敏可靠,发现有损坏、老化等问题,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4、机电部要巡视变电所、继电保护、避雷器灵敏可靠,防止雷电击坏各种设施,加强岗位人员巡视培训。

对供电线路每日巡视检查,对巡视影响到供电线路安全的林木,要进行修剪或砍树。

5、后勤部要加强所辖范围运输设备的巡视工作,以确保正常生产和防排水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6、要做好雨前雨后的巡视工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危房进行强制性搬迁,预防山体滑坡和危房给职工家属生命及财产造成影响。

7、雨季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厂房的巡视,预防暴雨和洪流对厂房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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