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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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安全须知

1.工作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若有毛病不得迁就使用,并及时报告、处理。

3.工作前不饮酒,工作中精神集中,态度严肃,不谈笑打闹,并关心他人的安全,自己感到身体不舒适时,应及时报告。

4.不做自己不熟悉和领导没有指派的工作。

5.进行生产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

6.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洒有滑油或冷却液,对夹具、工具、半成品、材料、成品等要码放整齐、稳固,避免砸伤或绊倒。

7.如工作需要穿过机床之间的空间时,注意不要碰在机器设备的转动部分和电气部分。

8.使用机器设备和电动工具工作,下班后或因事离开工作地点,必须停车并关好电门。

9.正确使用一切防护保险装置,对机器设备上的保险装置不得随意拆卸。

10.操作旋转机械设备,不准戴手套。

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女工必须戴防护帽,发辫不允许露出,不准穿裙子,不准穿高跟鞋。

11.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车间内的一切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卸和安装。

12.如电气发生故障时,则应立即通知电气维护人员抢修。

13.拆卸、安装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工作,不得带电作业。

14.车间内不允许用抛掷方式来传递工具、零件,避免伤人和损坏设备。

15.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放置材料、毛坯半成品以及其他物品,更不能在通道上进行作业,以免影响运输和通行。

16.内贮有压力的容器上,不得进行修理工作,避免被喷出的蒸气、气体和其他的物质伤害。

17.厂内各种气瓶的运输,应有专用的小推车,并且用锁链或卡箍固定在推车上,禁止用手肩等扛送,避免倒下碰撞而发生事故。

18.使用吊车工作时,对吊挂的重物必须捆绑牢靠,必须注意运行范围内无故障,不得有阻碍物和人站立在吊车重物下。

19.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检查梯子、安全带等是否良好,架设的梯子应与地面成55~60度角并有防滑措施,工作人员应配备工作袋,不得随便往下投掷工具及其它东西。

20.多人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2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工作地点不得吸烟、饮水和吃东西。

22.在进行酸碱溶液作业时,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防酸碱手套等防护用具。

如果酸碱溶液喷溅到手上、脸上或其他部位时,应立刻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3.局部照明或手提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潮湿的工作场所应用24V或12V。

24.汽油柜、气瓶库及易燃易爆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和鞋底有钉的鞋子或携带易燃物进入,同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25.需对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器皿或设备进行焊接时,事前必须经过清洗,以免发生爆炸。

26.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熄灭。

27.发生人身事故、火灾、火警及其他意外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电话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现场人员有责任向调查分析事故者讲述事故经过。

电、气焊工作业指导书

1.目的和范围

保证工人在气割、焊接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气割、焊接设备的安全生产,降低有害气体对人身的污染,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和缺陷所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

适用于公司所有气割、焊接工作业。

2.职责

2.1.工段长对本工段气割、焊接的安全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及检查工作,对操作人员进行监控,控制事故为零。

2.2.操作者在气割、焊接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

3.工作内容

3.1.工段长的工作内容

3.1.1.班前会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计划。

3.1.2.班前对上岗员工的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符合公司规定。

3.1.3.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始终保持员工在作业时处于一个安全有保障环境无污染的作业环境。

3.1.4.班中出现事故隐患和发生异常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分厂领导或兼职安全员。

3.1.5.班后会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

3.2.操作者的工作内容

3.2.1.班前接受工段长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计划。

3.2.2.上岗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达到领口、袖口、腰部、鞋带扣系牢靠,在固定场所操作,佩戴围裙和护脚片。

3.2.3.上岗前检查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工具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3.2.3.1.气、切、焊工

a)气瓶装二个防振橡胶圈,放在固定框架内。

b)气瓶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等分开远离10m之外。

c)减压器在有效之内,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d)胶软管、无变质、老化、脆裂和漏气,没有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橡胶管接口处及喉卡卡紧。

e)橡胶软管接压力表、减压器、焊接连接正确氧气软管为红色,已炔软管为黑色。

f)通透焊咀、割咀规定必须用钢丝或竹丝,禁止用铁丝。

g)检查焊炬、割炬的焊射能力。

h)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

3.2.3.2.电焊工

a)检查工作场地,10m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b)焊机周围无杂物、焊机上无任何物品。

c)电焊机设备的防护(隔离)装置完好无缺。

d)插头、插座完好。

e)二次线无接头、无铜线裸露,无油脂。

f)电焊钳、手把绝缘层、隔离能力良好。

g)焊钳与电焊电缆的连接牢靠。

h)焊机的各种指示表、灵活正常。

i)焊钳与焊件分离,不能发生短路。

j)焊接工作场地周围,应用围屏或挡板遮住派人。

3.2.4.操作时的遵守事项。

3.2.4.1.气割、气焊工

a)开启氧气、已炔阀门时,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

b)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咀的口,但不准对脸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c)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已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再调节把手阀门来控制火焰。

d)使用已炔切割机时,应先放已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e)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割炬)的火焰照明。

f)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已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

再关已炔和预热氧气阀门。

g)当焊炬和割炬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已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和已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h)氧气瓶、已炔瓶、瓶内压力低于0.15Mpa应停止使用。

3.2.4.2.电焊工

a)开气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瓶咀的侧面。

b)移动CO2气瓶时,避免压坏焊接电线。

c)正确选用面罩.及护目玻璃。

d)正确选择电流电压以防止电焊机过载,发热焊接电线发热烧焦。

e)焊接的工件摆放整齐,不可堆放过高。

f)焊接电线摆放整齐,以便防止绊脚,禁止与油、等易燃物料接触。

g)在焊接过程中,需要用堑子、榔头和手砂轮机,修理焊缝及清理焊渣时,应配戴防护镜,正前方不得有人。

h)使用电动工具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i)正确选用脚踏板,保证焊接过程中安全、牢靠。

g)露天作业时,尽可能在上风焊接,应注意场地防火。

k)高空作业时,遵守《登高操作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l)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为电焊电线电缆。

m)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n)残留的电焊条头、焊丝应及时归放到规定地方。

o)CO2气瓶瓶内压力低于1Mp,应停止使用。

3.2.5.班后的工作内容。

3.2.5.1.气割工

a)关闭已炔、氯气瓶总闭、拆卸、减压阀

b)堆放橡胶软管达到整齐

c)将已炔、氧气瓶堆放在规定位置,达到安全牢靠。

d)清扫工作现场,将收集的气、割渣、堆放在规定箱内。

e)班后会接受工段长的安全总结。

3.2.5.2.电焊工

a)关阀电源及CO2气瓶阀门。

b)检查焊接电线、焊钳符合安全规定

c)堆放焊接电线及橡胶软管

d)清扫工作现场,收集的焊条头,焊丝及焊清渣,堆放在规定箱内。

e)班后会接受工段长的安全总结

3.3.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时若出现重大事故时,在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执行《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应急处理预案》。

混合气体保护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

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罩壳齐全,焊机接地良好。

3.推电源闸刀开关时,身体要斜偏一些,且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焊机;停机时,应先关电焊机,后关控制电源闸刀开关。

4.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移动氩保气瓶时,避免压坏焊机电源线,以免漏电事故发生。

5.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氩保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严禁再使用。

6.氩保气瓶中的氩保气严禁全部用完,氩保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并挂上“空瓶”标识。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设焊接保护屏;如无保护屏,则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操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焊缝的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焊接完后,切勿用手直接触及焊缝及其周围区域、以防烫伤。

9.焊接时,尤其是在容器内作业,如环境潮湿、空间狭窄及夏天出汗较多或阴雨天的情况下,都严禁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0.工作结束后,立即关闭氩保气瓶上的阀门,先关闭焊机。

后切断电源,把焊接送丝机构小车放回原处,并清扫工作现场。

冲剪压设备作业指导书

1、目的和范围

为保护员工在冲床、剪切机械、压力机、摩擦压力机、折弯机等设备(以下简称冲、剪、压设备)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冲、剪、压设备安全生产。

适应于公司所有冲、剪、压设备作业。

2.工作内容

2.1.工段长的工作内容

2.1.1.每天上岗前检查员工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公司规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

2.1.2.每天上岗时检查关键单一设备操作者填写的《设备点检记录表》,要求清晰正确。

2.1.3.对操作者进行安全监控。

2.1.4.冲、剪、压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故障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2.1.5人员、设备出现重大事故时,按规定要求抢救人员,保护现场。

2.1.6.班后会总结当天工作安全情况.

2.2.操作者工作内容

2.2.1.上岗前听取工段长的工作布置,检查设备:

a)各种防护罩安装正确,紧固螺钉无松动。

b)检查操作机构、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正常,并开空车试验。

c)检查模具、冲模无裂纹,紧固螺钉无松动。

d)模具闭合高度在允许范围内。

e)清扫工作场地无杂物,零件摆放整齐。

f)检查各种电气、机械、液压保护装置完好。

2.2.2.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a)工作中注意力集中,严禁将手和工具等物件伸进危险区域区。

b)小件冲、剪、压时需用专用工具进行操作。

c)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

d)设备运转异常或有异常声响,应停止送料,应检查原因,如系统转动部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或模具松动及缺损应停车修理。

e)两人以上操作时,应定人开车,协调配合。

f)每次作业完毕后,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

g)随时清理工作现场杂物,保持文明生产。

h)若出现事故应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扬,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同时上报安全设备处。

2.2.3.下班前的工作内容

a)清理工作现场,保持清洁卫生。

b)检查设备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需拆除的模具应拆卸、摆放在规定位置。

c)断开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d)接受工段长当天的安全教育。

2.3.维修人员工作内容

a)维修设备时保证各种保护装置完好,各种防护装置固定牢靠。

b)各种销、楔、法兰盘、轴套装配时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c)定期对设备保护装置,防护装置、电气装置进行检查。

d)参与维护保养工作。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戴手套操作。

遵守机床工一般规程。

2.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

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

3.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

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4.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

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5.精铰深孔时,拔取圆器和销棒,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6.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

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7.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

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8.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物件。

9.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

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

操作是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工件堆放应整齐,放置平稳。

5.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6.高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及有防滑措施。

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他地方。

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

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仍东西。

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如有使用I类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使用II类工具,应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期每达3个月时,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

8.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直接使用220伏。

电气插头、插座破损,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使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9.作台钻作业,严禁戴手套,工件应压紧,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10.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要装配的零部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3.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

4.在总装输送步移或连续运行时,不得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

5.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6.采用加热水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

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7.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护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

严禁将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

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是任何人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0.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

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

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5.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16.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合理穿戴防护用品。

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装运过程不吸烟。

3.装卸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堆放高度不超高,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牢。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人工装卸、搬运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

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使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如须超高、超宽、超长时,应按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6.装车后、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

车未停妥不准上下车。

7.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8.装卸成品车或车篷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

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一般情况时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

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

停车后应取下钥匙,拉紧手刹(驻车)制动器。

10.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

严禁抢上跳下。

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

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厂内电动转运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瓶车应有专人驾驶。

并经训练和考核合格,持证开车。

禁止无证驾驶。

2.开车前,应检查刹车、转向机、音响、灯光等装置要完好。

否则不准开车。

3.行驶时应遵守厂区交通安全规则和制度。

厂区道路时15公里以下;出入车间、仓库、拐弯时不得超过5公里。

不准随意超速、超车,不准驶出厂门。

4.装运物件不得超重、超长(伸出车尾1米内)、超宽、超高(地面起2米)。

滚动物件要捆扎牢固。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在行驶中禁止人爬上爬下。

5.电瓶车出入车间、仓库、拐弯和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

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不准强行通过。

严禁进入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6.在行驶中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时,应立即停车。

不得“带病”开车。

7.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好电瓶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完好。

一般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油漆、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

应熟悉防火知识和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3.喷漆时,先开动风机,确认风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工作结束时,先停止喷漆,后关风机。

4.油漆作业场所十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气切割等明火作业。

5.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

防止物件坠落。

6.凡在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米以内,不准进行喷漆作业,严禁在运转设备上刷漆或喷漆。

7.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使用量。

用不完时,必须在下班前退回库房,集中统一保管。

8.凡使用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进行打光除毛刺时,必须遵守有关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9.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工具、漆桶要稳固好,防止滑动。

10.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或戴好通风防毒面具。

并在容器外设监护人。

11.班前清扫工作场地。

产品喷漆、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一般油漆、喷漆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油漆、喷漆间和库房严禁烟火,必须采用防爆灯照明和防爆风机。

灭火器材齐备方便,并熟悉灭火器材安放位置和正确作用方法。

3.喷漆时,必须先开动通风机,确认风机完好正常,方可开始工作,工作结束时,先停止喷漆数分时间(待废气排出)后,再关通风机。

4.需油漆、喷漆的产品(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防止物件堕落。

5.对室内的机械,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安全正常,防止电气线路老化和机械设备损坏而引起火灾。

6.凡发现通风机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车关闭电闸,及时修理。

7.下班前,做好清扫工作,废棉纱应放到指定地点,凡用不完的易燃物品应放入库房,集中统一保管。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凭证操作设备。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开车前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4.检查各处润滑油面是否合乎标准。

5.压力表要定期校验,储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内部检查和水压强度试验每三年一次,并要作好详细记录,在储气罐上注明工作压力,下次试验日期。

6.安全阀每月做一次自动启动试验和每六个月校正一次,并加上铅封。

7.在检查修理时,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抹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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