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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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资料
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内实训室是学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了合理使用实训室资源,充分高效地发挥校内实训室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实训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职教育教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内实训室分为公共实训室和专业实训室两种。
公共实训室即全院各个专业均可使用的实训室,主要包括机房、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等;专业实训室指由学院建设的专业性较强,为某一个系或专业服务的实训室。
实训室的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公共实训室由实训与网络中心管理,专业实训室由实训与网络中心委托所在系管理。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条学院实训室内仪器设备统一建账,各系按照要求对各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并办理好入库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仪器设备实行年度核查制,做到帐、物、标签相符。
第四条各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明细账及原始单据的管理工作。
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实训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拆卸或改装实训室的仪器设备。
如因工作需要拆卸或改装时,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第六条校内借用仪器设备,须经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校外借用仪器设备,须经教务处长同意,主管院长审批。
第七条如果发生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规定要求责任人赔偿。
实训室如有长期积压不用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处理。
第三章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
第八条实训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价值在800元人民币以下(不含800元),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器材;
学院对低值耐用品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各系负责单价在200以下(不含200元)的低值耐用品管理;单价在200元以上的耐用品由是实训与网络中心负责;
2、低值耐用品实行登记入库制度,未登记的低值耐用品财务处不予报销;
3、低值耐用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
购买低值耐用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使用低值耐用品时,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实训室易耗品管理办法
1、易耗品是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且不能复原的物资材料;或能够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或器械。
易耗品由各系直接管理;
2、各系建立易耗品明细账,并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验收、入库、记账、领用、出库程序。
各系定期检查易耗品使用情况和账册,确保使用合理、账目清楚;
3、易耗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
购买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才能购买。
购买后必须按规定入库,否则不予报销;
4、使用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同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第十条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保管不当,导致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事故损失在200元以下的由系主任处理,报教务处备实训与网络中心案;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报主管院长处理;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和主管院长报学院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
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
3、擅自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
第十二条赔偿处理办法:
1、器材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按原价赔偿;
2、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发生重大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分,并按原价赔偿;
3、丢失仪器设备零件时,可以只赔偿零配件费用。
对于能够维修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只赔偿维修费。
如果维修后质量明显下降,要按照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赔偿;
4、的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十三条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后果及责任人态度,可以减免或加重赔偿:
1、责任人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经本人提出,系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审批,可酌情减免赔偿的数额;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报告、检讨深刻者可酌情减免赔偿;
3、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处理意见,并上报系部审批。
第十五条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后,由责任人向财务处缴款。
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决定者,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十六条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章实训室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须知
1、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其他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
原则上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等);
2、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严禁穿着奇装异服,穿着背心、拖鞋等学生进入实训室;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
3、禁止在实训室内玩电脑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登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网站;
4、严禁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
5、实训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
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
6、实训时,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独立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认真完成实训报告或实训作业,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7、实训中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八条实训教师须知
1、参与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同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训指导工作;
3、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及时登记实训考察成绩;
4、对实训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研室汇报;
5、初次上岗的实训教师要试讲、试做;
6、掌握实训室各项实训的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能够维护常用仪器设备;
7、保证实训室设备安全,卫生整洁,避免发生事故,使实训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实训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二十条实训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以保证良好的实训环境。
第二十一条实训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设施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实训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请有关部门检修,保证器材完好。
第二十三条实训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更不准配置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擅自使用电炉、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
每天实训结束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打扫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第二十五条定期对实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六条实训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画室管理制度
为了完成美术教学任务,给师生创造一个美好洁净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课期间精力集中,保持画室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影响他人做画。
∙画室要有详细的值日安排表。
∙保持画室内清洁,注意公共卫生,值日生应及时打扫画室、走廊卫生。
擦门、擦窗、清理垃圾,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
∙严禁损坏,涂画静物、石膏、画架等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养成良好的绘画习惯,严禁污染画室墙面、地面者负责清洁还原。
∙禁止在画室、走廊、楼道吸烟,上课期间严禁酗酒、起哄、打架、斗殴等扰乱画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的行为。
∙除本人自配的画具外,严禁携带画架等公共财物离开画室。
∙听从老师指定,严禁移动未完作业的静物及画架,违反者扣除相应的综合测试成绩。
∙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严禁在画室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随手关门、关窗、关灯。
∙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财物,杜绝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罚。
∙夏天禁止穿拖鞋及不得体服装进入画室上课。
∙科任教师要认真履行画室制度。
∙每天课程结束后,科任教师应督促值日生进行画室的清扫,并要求全体学员共同保持。
∙提倡节约使用纸张,工具,严禁浪费行为,严禁偷盗,涂损、丢弃他人习作、作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望同学们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定责必行,违者必究,情节严重的,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太平初中2009.09.06
画室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制定画室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同学们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学习氛围,为两年后的辉煌和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纪律要求
全体同学要树立严明的纪律观念,确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学会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提前5—10分钟进画室,保证在课前准备好课堂所需要的一切工具。
2.进入画室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嬉戏。
3.爱护画室里的一切公物,如有损坏原价赔偿,不得私自带出画室里的公共用品,不能私自移动、调换画室里的一切道具、设施。
画室里图书资料、图片、范画的借用,要爱护、使用完毕应及时完好归还。
4.严禁携带mp3、手机等进入画室。
5.严禁带非本画室人员进入画室。
二、学习要求
每个同学都应树立积极进取、永不言败、永争第一的思想,以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态度迎接挑战。
不向困难低头,积极解决问题。
1.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能影响他人,认真学习,按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2.在画室学习期间要团结一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你追我赶,同舟共济。
3.提倡节约使用纸张、工具,严禁浪费行为。
4.画室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和淘汰制度,学生累计旷课10节以上,迟到15次以上者劝其退学;
三、卫生要求
每一个同学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卫生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卫生工作,为大家创造良好的环境。
1.保持画室内卫生整洁。
值日生应在上课前打扫好画室,清理垃圾,不乱涂乱画,不乱到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废纸,保证画室里的画具排列整齐。
2.画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削铅笔。
应将铅笔屑放入垃圾桶内;洗笔桶使用完后立即清除,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按垃圾处理。
3.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随手关门关窗,风扇、灯具不能在无人或人太少的状态下开启。
4.画色彩时换水注意水槽卫生。
不向厕所丢弃有碍通畅的物品。
注意厕所卫生。
以上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定则必行,违者必究!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
为了保证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2.课余时间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安排课的情况下,经学院领导同意后,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使用。
3.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填写使用登记表,并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8.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9.学生不得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
10、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多媒体教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确保各种设备、仪器能正常运作,为教育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一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许自行开、关各种仪器、设备。
2、上课教师要在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仪器设备。
3、教师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提前两天填好使用申请表,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
4、管理人员在使用完后要关好各种仪器、设备、灯和门窗。
5、加强防火、防盗教育、管理人员要会使用消防设备,室内不许吸烟。
6、教育上课的学生要听从教师指挥、遵守纪律、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7、管理人员如发现有仪器设备损坏要报给校领导并作好登记。
发现被盗等重大事故要及时报警和报学校领导,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
2、机房内所有机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人人都应爱护,非经学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其移动或带出机房。
3、机房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扔纸屑。
4、学生不得携带零食进入机房内,禁止在机房内吃零食。
5、学生不得私自拔插网线、鼠标线、键盘线等。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计算机房上机时间内,严禁玩游戏、严禁上网聊天、做其他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
7、学生上机不得私自携带软磁盘和光盘,以防止"病毒"的感染。
如若发现有私自携带者,在没有造成后果的情况下,没收其带入的软、光盘;有造成后果者,将视情况由肇事者负责造成的损失。
8、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的操作并不得私自修改软、硬件配置。
对违章操作者,机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劝阻、指正,对坚持不改者,可停止其上机。
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机器严重故障或器件损坏者,应查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9、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要妥善保管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消耗材料。
11、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机器设备状况,及时维护维修机器。
12、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扫除一次。
江苏省如皋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
(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
第四条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审批
(一)立项
相关部门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立项手续。
(二)审查
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
校企合作项目经审查,提交校务会审定通过后,由分管校领导代表学校签署后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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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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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合作单位每个季度末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签订的协议应及时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第七条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
The鐗╄祫Cong㈣Chuai校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
(一)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
校内合作单位应对合作项目的利弊考量、人才培养、服务收入、功能利用等情况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于当年12月30前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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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企合作项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
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校内合作单位申请,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周期评估工作,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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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Luх墿鍚嶇О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校内合作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仪器设备清单。
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入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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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奖励及惩罚
(一)奖励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惩罚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章办事,部门或个人,由学校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二条
DoestheQianspoilthe閲嶅弶Qi?
学校与国(境)内的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开展的合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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