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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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州市邗江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邗创新办发[2009]5号

关于转发

《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区创新型经济的发展。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扬科创办[2009]1号)转发给各单位,希望各单位对照《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工作

附件:

《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扬科创办[2009]1号)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报:

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存档

扬州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扬科创办[2009]1号

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

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工业公司(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促进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8631”行动计划推进科技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推进科技创新型工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全力打造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新环境、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不断增强和激发企业自觉创新、自主创新的新动力、新能力;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积极构建企业科技创新市场化运作的新体制、新机制。

通过推动园区和企业技术升级,带动产品升级、投资升级、市场升级、人才升级、规模升级和效益升级,促进企业加快做强做大、做优做久,努力开拓全市工业规模扩张和转型升级良性互动、双赢共生的崭新局面。

2、主要目标

园区目标:

2009年,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初见成效,推进2个园区先行,在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到2012年,“八区二园”都要创成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创业服务中心产业孵化用房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5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5%以上;企业研发总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园区财政科技拨款占园区全部财政支出比例高于4%;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15%以上,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的当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10件以上。

企业目标:

2009年,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发展初见成效,形成10家以上具有导向作用的示范企业。

到2012年,60家科技创新型大企业产销规模均在20亿元以上,其中,产销过百亿元企业10家,过50亿元企业20家;这些企业有健全的研发团队及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专利所有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品,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额的3%,建成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认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高于全市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成为所在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

到2012年,300家成长型科技型企业产销规模均在5亿元以上,其中产销过10亿元企业100家;这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额的4%,建成产学研合作载体或联合体,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一批授权专利和省以上高新技术产品,通过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实施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高于全市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成为所在行业“小巨人”。

二、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

1、认真编制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规划。

“八区二园”都要在完善园区总体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划出专门区域,规划建设产业特色明显的科技创新“园中园”,有条件的要争取建成组团式的“园中园”,2009年全部完成科技创新型园区规划并全面启动实施。

要选准产业定位,实施错位竞争。

市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绿色新能源、半导体终端显示,化工园区重点围绕烯烃类、芳烃类及其衍生产品,邗江重点围绕板材加工、造船和风电装备,广陵重点围绕信息服务外包和液压器件,维扬重点围绕机电设备和工艺礼品玩具创意,高邮重点围绕光电产业,宝应重点围绕电线电缆、电工电器,江都重点围绕特种钢管和船舶制造,仪征重点围绕船舶制造、汽车零部件、核电装备,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

加快市开发区光伏产业园、LED显示终端产业园、邗江风电装备园、仪征核电装备园、仪征史福特LED光电产业园和高邮菱塘光电产业园等绿色新能源、新光源特色产业园规划,加快建设“双千亿”产业基地。

2、着力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进一步放大洗漱用品、光电产品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效应,积极创建省级光伏、电线电缆、灯具等公共测试中心,力争建成国家级检测中心,加快推进扬州—中科院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扬州—南大光电研究院、扬州—扬大半导体照明和太阳能光伏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创建国家级高纯硅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启动扬州—南大化学化工研究院、江苏省半导体照明研究院、江苏省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扬州分所的建设。

加快建设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科技评估、技术经纪、科技会展等中介机构,着力吸引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与园区或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和基地,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战略联盟,扶持和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建设开放性的研发试验基地。

到2012年,每个园区都能形成以科技公共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重点研发中心有机结合的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成主导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并力争省以上认定。

3、切实强化园区科技招商。

根据园区产业特色和错位发展的要求,将产业招商和科技招商紧密结合,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尤其是高端制造业领域的重大外资、民资、国资项目,引进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地区总部和金融机构等高端环节,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与国际产业链条的协同效应。

要围绕“三新”产业发展,制定科技创新“技术路线图”,在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和LED技术融合、LED衬底材料和外延片、碳纤维产业化等领域,大力推进产业链技术项目招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推动集群发展、创新发展。

4、积极创新园区建设的机制体制。

在管理体制上,要按“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科技创新型特色园区办事机构,配备专职科技助理或副主任,专司其职。

在审批机制上,各地政府要力求做到,凡是同级政府拥有的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开发园区,所有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所有鼓励、支持类项目变审批制为登记制,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能。

在政策扶持上,要在落实好国家、省、市现有的推进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推进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

在投融资机制上,各开发园区都要培育1-2个投融资主体,并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融资以及BT、BOT和TOT等市场化手段,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园区建设。

在人才引进机制上,各开发园区要完善出台人才政策,努力消除阻碍人才合理配置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程。

5、加快科技创新型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断什么、连什么”的思路,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园的水、电、路、汽、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

每个园区都要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用房,作为科技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加速器”。

2009年,“八区二园”累计建设孵化用房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孵化企业200家以上。

要着眼于开放融入,立足于扬州区域经济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早谋划对接宁镇扬城际轻轨、苏中机场、沪陕高速、新过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将科技创新型园区推向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园区的承接力、影响力、辐射力和发展力。

三、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加强对科技创新典型的宣传,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大力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弘扬创新文化,树立创新的主体地位。

加强对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创新投入的考核和评价,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到2012年,科技创新型大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平均不低于3%,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平均不低于4%。

2、推动企业加强研发体系建设。

推进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健全内部研发机构,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部建成市级以上“一站两中心”,大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院校所为支撑的技术创新体系。

重点建设100家左右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明确研发设施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到2012年,力争拥有省级以上“一站两中心”100家以上。

3、组织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大力组织破解产业关键技术难题。

按照“突出三大三新产业、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整体升级”的思路,每年确定10-20项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项目,依托重点骨干企业,组织科研力量协同攻关。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科研资源丰富的区域,大力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推介活动,推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每年力争引进重大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

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中的主体作用。

到2012年,要通过有效组织,使多数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都实施不少于1项省以上科技攻关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的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突破。

4、切实提高品牌的技术含量和放大效应。

鼓励和引导科技创新型企业着眼于大市场,创立大品牌,到2012年,科技创新型大企业都要力争拥有国家级品牌,成长型科技型企业都要力争创成省级以上品牌。

进一步推动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建设,努力在绿色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化工、碳纤维、电线电缆等行业创建国家级产业基地品牌,实现名牌带动效应最大化,不断提升品牌经济对全市经济总量的拉动和支撑水平。

5、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好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百千万人才引进集聚行动计划”,全市每年力争引进100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以及1000名以上副高级职称和硕士等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25名以上。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百千万人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企业各层次创新人才的培育,提升百名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技能,组织千名企业经营者参加学历教育以及各类培训,开展万名职工学习培训,为建设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健全推进保障机制

1、健全协调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体系,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共同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程度和运行效率。

进一步完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推进重要活动有序进行,重点工作有效开展,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2、健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

根据市“8631”行动计划要求,市、县(市、区)两级均要制订科技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定期跟踪督查,年终进行考核奖惩。

由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科技创新推进工作开展督查问责。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的统一部署,明确自身职责,健全督查问责制。

3、健全科技创新型企业遴选评价和跟踪管理机制。

按照“定向培育、动态管理、注重实效、滚动扶持”的原则,制订科技创新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于每年初,以石油化工、机电装备、汽车船舶和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产业内企业为主,遴选60家企业和300家企业,分别作为科技创新型大企业和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培育对象,加强统计监测,开展考核评价。

对年度考评达标的,继续作为培育对象,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对年度考评未达标的,取消培育扶持资格,由其它符合遴选标准的企业予以补充。

4、健全政策激励机制。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围绕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整合各类引导扶持资金,2009年,市、县(市、区)两级均要制定出台推进科技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

从2009年起,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市本级科技创新投入每年不低于1亿元,重点用于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

同时,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型企业奖、科技创新贡献奖和科技创新英才奖的评选、表彰和奖励活动。

5、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实行市、县(市、区)联动,在机关抽调一批优秀干部,到科技创新型企业挂职服务。

加强和改进与科技创新型经济发展相关的规划、政策、要素保障和审批等各项服务工作,把政策、资金和优质服务送到园区、送到企业、送到项目。

着力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对重大科技项目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加快企业创新型服务的市场化步伐,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的建立,努力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搭建起优良的融资、人才、技术、信用、信息、咨询、法律等公共服务平台。

 

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

园区企业科技创新意见

抄报:

市委、市政府

抄送:

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开发区和化工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科技创新办公室2009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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