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监理规划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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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监理规划1

污水厂改造工程

监理规划

根据本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中明确监理范围、权限和义务及设计文件,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针对本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制订如下监理规划。

1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本工程

1.2建筑、结构概况:

1.2.1混凝土强度:

垫层混凝土强度为C15,主体结构除水解池为C30,S8外,其余各水池均为C25,S6混凝土,走道板非抗渗混凝土。

1.2.2钢材

钢筋采用HPB235、HRB335

钢板、预埋件采用Q235A钢

1.2.3砖砌体材料

采用粘土烧结实心砖墙,强度等级为MU10,M7.5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实砌。

1.2.4粉刷

水池内壁、顶板底面和底板顶面,用1:

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

水池外壁、支柱和其他表面采用1:

2水泥砂浆抹面。

池体内粉刷掺防水剂或杜拉纤维。

1.3项目各方主体

建筑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的商定及业主所委托的权限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3.1施工准备阶段:

3.1.1根据土建合同或经业方同意,审查确认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3.1.2监督、检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1.3认真复核施工图,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3.1.4协助业主与承包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3.1.5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出监理意见。

3.1.6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或者设备采购清单和选用厂家的质量。

3.1.7检查开工前的定位放样复测资料,复查并督促落实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2施工阶段:

3.2.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部位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旁站监理(本工程中的基坑围护施工,土方开挖,基础与主体砼施工,梁柱节点的钢筋隐蔽工程,重要设备安装调试,管道试压,接地测试,系统调试等),签署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的监理意见。

3.2.2对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3.2.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3.2.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3.2.5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助业主签发施工联系单。

3.2.6检查承包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并对承包单位质量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3.2.7监督承包单位的各种材料的抽样试验,并签证钢材试件、砼试件、砂浆试件、电气线材等的见证单。

3.2.8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业主。

3.2.9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进度保证措施,如发生延误及时督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利用工期履约保证金加以约束处理。

3.2.10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并按月、季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3.2.11按《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委托权限范围规定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3.3竣工验收阶段:

3.3.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3.3.2根据承包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3.3负责工程初验,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

3.4其它:

3.4.1可为业主提供签订项目各类合同条款的参考意见,并跟踪管理,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合同纠纷或索赔事宜。

3.4.2组织协调项目内部各承包单位之间或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等有关事宜。

4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本工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进行如下分解:

质量目标:

创合格工程

进度目标: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180天)为总控制目标,并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作为起算日。

造价目标: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为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计量作为中间支付控制依据。

安全目标: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监理职责,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进行控制。

5监理工作依据

5.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5.2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5.3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

5.5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形式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为更有效开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职责,组成以下项目监理机构。

 

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姓名

专业

职称

职务

职责

朱柳燕

市政

工程师

总监

合同管理、总协调、造价、安全文明

王佩道

市政

高工

总监代表

合同管理、总协调、造价、安全文明

陈其

市政

工程师

市政监理工程师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

陈惠敏

安装

工程师

安装监理工程师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

潘漪

造价

高工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

造价

杨伟建

工民建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信息

顾邓超

市政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信息

8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

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3监理员的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

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9监理工作程序

9.1监理工作总程序(见下页)

 

监理工作总程序

监理机构进驻现场

图纸核查,根据监理规划编制实施细则

第一次工地会议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审查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

签发开工令

施工人员资格审核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

材料见证取样

特殊过程旁站监理

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平行检验)

安全、主要功能项目检查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及主要功能资料检查

参加质量事故分析

监督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阶段工程质量评估及备案

审核工程预算书

审核工程计量证书

审核签发工程付款单

处理索赔

审核竣工结算资料

审核总进度计划

审核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计划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态

发现隐患,要求承包商整改,

参加安全事故分析

监督事故处理执行

9.2质量控制程序

9.2.1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控制程序

 

不合格

 

不合格

 

9.2.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不合格

 

9.2.3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不同意

 

9.3造价控制程序

双方

协商不符合

 

9.4进度控制程序

 

 

9.5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同意

 

9.6工程索赔处理程序

 

 

9.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采取目标规划和动态控制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实行预控、检查、验证三结合,以求达到工程项目预期的四大目标。

10.1工程质量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10.1.1工程质量预控措施:

10.1.1.1对施工图质量的预控:

监理机构参加图纸会审,对施工图质量和各专业施工图纸之间的互相配合进行认真审查,了解设计意图,尽量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施工。

10.1.1.2对分包单位的资质预控:

分包单位应具有质量自控系统和管理能力,管理机构较健全的单位。

总承包单位所选的分包单位,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或经业主同意,并且其资质符合承建项目要求,经监理机构审查确认方可进场。

10.1.1.3对施工单位技术质量保证体系的预控:

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和人员名单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后,监理机构要求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人员要及时到位、到岗。

不得随意更换或抽调,必须更换的要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同意。

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力量应随工程进度而加强。

10.1.1.4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预控:

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办的进场材料(钢材、钢构件、水泥、砖、砂、碎石、商品砼、水电安装材料等)、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有合格证,无合格证或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一律不得进场。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机构,核查质保单和复试单,其中钢筋应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抽样试验,其余材料监理也要随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查,并对其质量进行抽检。

10.1.1.5对施工机械的质量预控:

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适用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器、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进行检验或校正。

10.1.1.6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事先审查,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地基和基础工程、地下室结构工程、钢筋砼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外墙装饰,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审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10.1.1.7设立本工程质量控制点:

本工程属移地建设项目,制定如下质量控制要点:

1主要的结构轴线尺寸及标高,要求施工单位组建复查组,对所定的结构轴线及标高定位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平面图报监理机构,未经复查的不得进行该部位结构施工。

2基坑围护及基坑开挖施工。

3预留孔、埋件在结构砼浇灌前要有申请浇灌报告,注明浇灌部位、预留孔、洞、埋件等留置情况,经水、电施工单位会签并报监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浇灌砼。

4柱、梁节点钢筋绑扎要有绑扎程序和交底记录,绑扎程序需报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后,钢筋工程方可进行施工。

5对水卫管道试压、电气调试,监理机构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方案,并督促实施。

10.1.1.8审查施工单位提交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工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措施,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纳入受控状态。

(2)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检后,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人员到现场检验。

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监理机构通过观察现场检查、旁站、量测、测量、测试等控制手段进行检查。

(4)本工程列入旁站监理内容为:

基坑围护施工,土方开挖,地下室结构,基础与主体砼、后浇带砼施工,梁柱节点的钢筋隐蔽工程,重要设备安装调试,管道试压,接地测试,系统调试等。

(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2工程质量监理确认程序

(1)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验评表,并附上相关技术资料,如:

材质复试单、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2)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好质量评定单,报监理机构检查确认。

(3)未经会审确认的图纸、设计变更和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材料及设备、质量预控点,均不得投入施工。

监理工程师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验评标准及有关规定,对每一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确认,未经确认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4)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按问题性质的轻重,报业主同意,分别以口头通知、监理指令、监理停工形式下达施工单位整改,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下达停工令,并报业主备案,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再行复工:

a未经检验即进入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些的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了质量下降的征兆者。

(5)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

10.2工程进度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10.2.1工程进度事前控制即工期预控,主要措施:

10.2.1.1协助业主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项目总进度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施工计划的依据。

10.2.1.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及施工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10.2.1.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可行、合理。

10.2.1.4审核施工单位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10.2.2工程进度的事中控制:

主要检查进度落实情况,动态控制和调整。

同时根据合同要求,为向施工单位签付工程款提供依据。

10.2.2.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及人为、自然因素。

10.2.2.2进行工程进度检查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发生差异时,及时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进度调整措施和方案。

10.2.3工程进度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发生差异时,在分析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补救措施,即技术、组织、经济等各方面配套措施,以确保总工期不突破。

10.3工程投资目标控制的措施

10.3.1工程投资的事前控制:

投资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0.3.1.1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10.3.1.2按合同规定要求,如期、如质、如量地提供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10.3.1.3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10.3.2工程投资事中控制

10.3.2.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10.3.2.2施工中主动协助业主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10.3.2.3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计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承认其工程量。

1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2根据合同要求,及时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详见附6。

10.3.3工程投资事后控制

10.3.3.1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并如实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10.3.2公正地协助业主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事宜。

10.4安全控制措施:

10.4.1业主对工程场地“三通一平”工作已基本完成,临时用电方面由施工单位自行设总配电箱一只,专用施工电源已到位,施工用水源也进场。

10.4.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依据

1设计图纸及施工总说明。

2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措施预案。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4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10.4.3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各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4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安全技术方案。

5审核主要安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6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7编制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10.4.4安全监理控制手段: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必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

3遇到下列情况,征得业主同意,总监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

3)须经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施工设备时;

5)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未做整改的,总监书面报告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4.5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要点:

10.4.5.1脚手架

以经审核同意的《脚手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脚手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符合本工程特点,必须有相应的计算书及构造图。

钢管、扣件进场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一般情况下,以下述要点进行控制:

1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

钢管材质一般使用Q325钢,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钢管、扣件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用于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钢管长度以4—4.5m为好,这样长度的钢管重量在25Kg以内,适合人工操作,用于小横杆的钢管长度以2.1—2.3m为宜,应适合脚手架的宽度变化。

2脚手架的主要杆件:

A、立杆:

与地面垂直,是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它的搭设必须垂直、间距准确,本工程脚手架基础均为10—15MM厚素砼基础。

B、大横杆与墙面平行,与立杆连成整体,可将的脚手板上的堆放荷载传递到立杆上。

C、小横杆:

与墙面垂直,可直接承受脚手板上的重量,并将其传到大横杆上。

D、剪力撑:

是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支斜杆,双杆相互交叉,与地面成45—60度角,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整体稳定。

以上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搭设必须满足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同时,搭设人员须持证上岗,按已审批的脚手架技术方案进行搭设,并应分阶段组织验收。

3脚手架的使用要点:

A、脚手架应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或斜道。

B、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

C、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

D、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应设安全防护棚。

E、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脚手架。

F、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应暂停使用雨雪后进行操作应有防滑

措施,暂停使用复工后应检查无问题后继续使用。

10.4.5.2临时用电

以经审核同意的《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常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必须采用电气安全保护要点: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接线必须在专用配电箱(柜)中连接,严禁随接乱拉。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

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4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5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流干线应用

埋地应设保护套管,严禁沿地面明敷,橡皮电线架空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8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

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为1KV以下4米,1—10KV6米,35—110KV8米,110—220KV10米,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与其他杂物。

10.4.5.3高空作业

1承包单位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器具必须完整的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持证和检验。

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及其编制说明。

3高空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4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的规格、性能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5搭设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上杆高地高度为1.0—1.2M,下杆高地为0.5—0.6M,坡度大于1:

2:

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防护栏杆必须从上而下用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板。

6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器或其他坠落的防护设施。

7冬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0.4.5.4支模架:

1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上报《支模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符合本工程特点,必须有相应的计算书及构造图。

2严格按经批准的《支模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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