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4357367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6.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金融保险人身保险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

2.保险责任与责任保险受益人的资格确定不同

3.保险立法及保费给付不同

关键词

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保险标的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经济利益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2.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

3.人身保险具有变动的危险率

4.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

5.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

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性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人生保险合同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如下:

1.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3.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4.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5.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6.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

1.投保单

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定力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是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的依据和前提。

2.暂保单

是出立正式保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保险证明。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之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保险单

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定力人身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

4.保险凭证

少数公司用,外贸公司。

5.保险批单

是人身保险合同就保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

3.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1.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附有缴费义务的人身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

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是人身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深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其生命身体是保险标的,是保险事故发生的主体对象。

关系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2投保人条件

(1)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

(2)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3)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除了子女

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受领人,即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单所有人

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中。

权利:

变更受益人、领取退保金、领取保单红利、以保单作为抵押借款等

3.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人身保险代理人

人身保险经纪人

人身保险公估人

客体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4.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1主体部分。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及其住所,对于有多个受益人的,需标出受益顺序及份额。

2客体部分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用货币估计的价值总额,即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享有的保险利益的价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3权利义务部分。

通常包括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式、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等。

5.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2.年龄误告条款

实际给付保险金=约定保险金额×

(实缴保险费/应缴保险费)

3.自杀条款

4.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5.战争除外条款

有关保单持有人权益的常见条款

1.所有权条款

2.宽限期条款

3.复效条款

4.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转让条款

(1)绝对转让:

把保单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一个新的所有人。

(2)抵押转让:

把一份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单作为被保险人的信用担保或贷款的抵押品。

受益人条款

(1)不可变更受益人和可变更受益人

(2)特定受益人和成员受益人

(3)顺序受益人

(4)未成年的受益人

保单选择权

1.不丧失价值选择权条款

领取退保金的方式

(1)现金

(2)购买减额保险费缴清保险单(3)购买定期寿险

2.红利选择权

(1)现金

(2)减少保费(3)留存(4)购买增额保险费缴清保险(5)购买定期寿险

5)离婚对受益人地位的影响

6.健康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1可续保条款:

规定了保险人有权拒绝续保和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以及保险人增加保费的权利。

2既存状况条款:

在保单生效的约定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不给付保险金。

既往病症是指在保单签发之前被保险人就已患有,但却未在投保单中如实告知的疾病或伤残。

3职业变更条款:

职业变更对被保险人的发病率和遭受意外伤害有直接影响。

如果被保险人转到一个风险更高的职业,保险人可以在不改变费率的前提下降低保险金额。

反之,如果被保险人转到一个风险较低的行业,保险人将在不改变保险金额的情况下,降低费率。

7.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要约的三个条件:

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表示订约愿望、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承诺的三个条件:

(1)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2)由受约人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做出;

(3)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2.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注意: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不一定意味着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的区别

3.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无效与失效的区别

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

1.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

2.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3.人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

4.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

人身保险合同

双务合同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的合同

投保单

保险单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的特征和类型有哪些?

1.按保险标的性质划分

2.按人身保险合同的经济性质划分

3.按投保人数的不同分类

4.按合同的法律的效力划分

5.按照保险期限分类

第三章寿险产品

(一)传统产品

1.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2.人寿保险的特征

(一)危险特殊,经营稳定

(二)以长期性的业务为主

(三)具有储蓄的性质日渐成为投资手段的一种

(四)保险费确定方式

人寿保险由于所承保危险的特殊性质,形成了保险费的计算和责任准备金确定上的一整套科学的、完备的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方式。

3.死亡保险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即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由保险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分类

一、定期死亡保险

二、终身死亡保险

三、“预先垫付保险给付”的死亡保险

4生存保险

是以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仍然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生存保险中,总有少数被保险人因死亡得不到保险金,而储蓄每一个储户都可以得到本利和。

5.两全保险

是指无论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是保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金给付的保险。

6.寿险基本形态的比较

一、保费的比较

(一)定期寿险:

保费随着保险期间的增加而增加,投保至终级年龄的定期寿险的保费最高,且与终身寿险的保费一致。

(二)两全保险:

保费随着保险期间的增加而减少。

投保至终级年龄时的两全保险,生存率为0,保费只含有终身寿险的保费,则与终身寿险的保费一致。

(三)两全保险保费最高,定期保险保费最低

二、保险金给付的比较

(一)定期寿险以被保险人在保期内死亡为给付条件。

两全保险和终身寿险的给付属必然。

(二)结论:

保险金给付与保险费率呈正比,给付条件越宽,保险费率越高。

三、保障性与储蓄性的比较

四、现金价值的比较

(一)定期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在前期逐渐增加,后期则逐渐减少,期满为0

(二)两全保险与终身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随保单年度的增加而增加,至期满其现金价值与保额相等。

(三)结论:

两全保险与终身寿险都是递减保障和递增储蓄的结合,而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更为重要。

7.年金保险

每年或每月给付等额保险金的生存保险称为年金保险。

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简述普通人寿保险的概念和分类

第4章寿险产品

(二)现代产品

1.投资型保险的定义

指投保人除了拥有寿险保障以外,并将缴纳的部分保费通过分离账户,购买保险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投资基金产品(也称为投资账户),并分享投资收益,也要承担相应投资风险,而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障功能部分的风险

2.投资型保险的特点

1、保险与投资的功能相结合

2、投资策略相对积极

3、投资风险由保单持有人自行承担

4、保险金额变动不固定

5、抵御通货膨胀

6、信息公开

3.我国投资型保险产品分析

一、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虽然比传统的的不分红保险增加了分红功能,使投保人可以享受保险人的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但保费只是提供保障服务,不分成两部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分红保险仍属于传统人寿保险。

二、投资连结保险

是一种将保险和投资结合起来的新型金融产品,相当于美国的变额寿险或变额万能寿险。

三、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最大的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即保费缴纳的可选择性和保险金额的可调整性。

四、变额万能寿险

4.投资连结险与万能险的差异

1、投资账户管理方式不同

2、投保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不同

3、保费缴纳方式不同

试比较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和变额万能人寿保险的异同

第5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各种意外伤害事件为保险责任的保险,即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伤残或死亡时,有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意外伤害的含义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在没有预见或者与意愿相违背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的、剧烈的造成伤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

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3.意外伤害的判别程序

1看是否存在外来的致害物

2看侵害的对象是不是人的身体

3看是否发生了侵害的客观事实

4看伤害的发生是不是被保险人事先无法预见的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比较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比较

联系:

都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都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保险需求与保险人双方约定的。

区别:

(1)可保风险不同

(2)费率计算不同

(3)保险期限不同

(4)准备金计算不同

5.保险期限与责任期限

保险期限内的意外伤害所致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应发生在责任期限制内。

保险期限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险效力起始、终止的日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开始以前曾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对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却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疾病或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不构成意外伤害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而对那些再保险期限内死亡、残疾或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一般做法是在合约中规定一个责任期限(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是指被保险人从可保意外伤害发生之日开始的一段时间如果发生了死亡残疾等保险事故的,意外险保险人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6.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一)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给付前提

(1)被保险人因约定的意外事故而死亡;

(2)死亡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或责任期限内。

(二)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1、评定标准:

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或称缺损等)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残疾程度的评定

(1)残疾程度的评定时机

(2)残疾程度的分项评定原则

(3)残疾程度的类推

(4)高等级残疾覆盖低等级残疾

3、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

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

(1)一次伤害,多处致残

(2)多次伤害

(3)先残后死

(4)特别约定残疾给付

伤害

意外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简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第6章健康保险

1.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支出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2.健康保险的特征

(1)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具有特殊性

健康保险的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以疾病、生育、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疾病、失能和死亡损失及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保险事故。

是一种综合保险

(2)健康保险的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承包标准复杂

确定保费的要素复杂

责任准备金的性质的复杂

保险金给付基础的多样性

(3)健康保险的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

健康保险具有补偿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一般不指定受益人

健康保险合同多为短期合同

A、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B、是一种综合保险

C、给付基础的多样性

D、具有补偿性

E、多为短期合同

3.我国对健康保险的分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所发的42号文件作了如下分类:

“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

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

4.健康保险合同条款

体检条款

观察期条款

等待期条款

比例给付条款

5.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

医疗保险

管理式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特征:

1、出险频率高、保险费率高

2、损失频率不稳定、损失幅度不稳定

3、保险费率误差较大

4、医疗保险具有补偿性

5、易发生道德风险

管理式医疗保险与传统医疗保险区别

蓝十字计划

蓝盾计划

概念:

又称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险等,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丧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不能获得正常收入或使劳动收入减少造成损失的补偿保险。

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健康保险

观察期

等待期

比例给付

比较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异同

简述健康保险的种类区分在商业保险中,收入保障保险所做出的全残的定义:

(1)原职业全残;

(2)现实通用全残;

(3)收入损失全残;

(4)推定全残;

(5)列举式全残。

第七章核保与理赔

1.核保的含义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保险标的(即人的生命或身体)风险加以审核、筛选、分类,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承保的条件如何,采用何种费率,以使同风险类别的个体危险达到一致(同质化),从而维护保费的公平合理,这一危险选择的过程叫核保。

2.寿险核保因素

(1)年龄

未成年人的投保

已成年的被保险人一般被分成三类:

15-40,年轻人(收入与保险需求之间关系)

40-60,中年人(投保动机)

60以上,老年人

人寿保险对投保年龄加以限制的原因:

1、投保年龄过高的被保险人身体状况较差,死亡率较高,风险过大。

2、收入来源减少,而此时投保费率相当高,保费交纳成为问题。

3、多数由子女供养,成为家庭的经济支出对象。

2)性别

女性比男性死亡率低

女性比男性寿命更长

(3)健康状况

身体状况(身高、体重)

个人病史(调查的背景资料:

健康记录、习惯嗜好、驾车违规记录、投保历史、已拥有的保险数额)

家族病史

(4)吸食烟草

(5)酒精和药物

(6)职业

对新近从危险职业转向安全职业的人进行核保要小心,他们可能带有原有职业的不良影响,或者可能是因为健康原因才转换工作的。

(7)危险运动及业余活动

(8)军事服务

(9)居住地

气候、整体生活条件及政治动乱;

承保国外居民的问题:

调查难度增加了道德风险的发生,缴费时的外汇限制。

(11)财务状况及投机

个人财务净值、收入规模及来源、收入的持久性;

确定投保动机;

如何应对大额保险金额?

3.健康保险的核保因素

在长期护理保险及长期伤残收入保险中,风险的增加与死亡率的增加差不多一致,对医疗费用保险及短期伤残收入保险,在55岁之前风险的增加并不明显。

年老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性别

一般来说,女性的伤残率高于男性;

女性工作通常是临时性和间断性的,所以保险公司不愿意向女性员工签发伤残收入保单,即使签发,提供的收入给付期间也较短,给付水平也较低。

个人病史:

慢性病

身体状况:

现有疾病或失能情况、目前的生活自理能力、血压、脉搏、体重(肥胖、体重不足)、是否吸烟等。

家族病史。

(4)财务状况

保险与损失的关系

在保险中,被保险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损失。

免赔条款、共保条款、给付限额条款

在伤残收入保单中,大多数公司会通过详细审查被保险人的未赚收入及净值来测试被保险人返回工作的需要及动机。

(5)职业

伤残的概率受职业影响很大,尤其是意外伤害风险,所以伤残收入保险需考虑职业;

个人医疗费用保险中,职业通常不是费率厘定因素;

(6)其他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

核保师必须做出主观评价,估计在意外事故或疾病中谁伤残的时间可能更长,谁装病逃工,不公平地利用给付条款的动机可能更强。

逆向选择:

客户的逆选择主要表现在投保人知道患有某种疾病并且知道保险对他特别有用。

(7)其他因素

国外旅行或定居;

习惯;

危险嗜好。

4.人身保险核保的信息来源

投保单(基本信息和家庭信息、医疗病史)

体检

常规化验

代理人报告

主治医生病历报告(需征得病人同意)

调查公司(消费者报告机构)

行业支持数据库(美国的医疗信息局)

财务报告

5.核保的流程

1、外勤核保(危险的第一次选择)

在现有营销体制下,由于利益驱动,如果管理不善,代理人极容易向客户隐瞒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误导客户签约,甚至故意阻碍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帮助客户故意隐瞒应告知信息。

2、体检(危险的第二次选择)

体检作为风险选择的重要手段,其作用非常有限,体检不能代替告知,而且基于成本和效率考虑,不能让所有客户进行体检,也不可能对客户进行无限体检。

3、核保调查(危险的第三次选择)

对既往病史、职业环境、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实调查。

4、核保决定(危险的第四次选择)

主要根据业务员报告书、体检报告单,以及投保资料等对保险标的做出分类,做出合理的核保决定。

信息量越充分,核保决定将越准确,核保决定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大小。

本步骤是风险控制最重要的步骤,深受保险经营者的重视。

当前客户信息在各个公司系统内能够实现共享,但在行业内则是相互封闭的,这样容易造成各公司的重复劳动,使得收寻客户信息的总体成本提高;

急需建立一个公用的客户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各公司收集到的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还应跨行业联网,比如与各医院相联,将客户的医疗信息纳入平台;

不少发达国家目前都建立了这样的管理平台,比如美国的MBI(国家医疗信息管理局),就能在线为会员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医疗信息。

6.风险的选择分类系统方法

1、准被保险人的风险分类

优质风险

标准风险

次标准可接受风险

拒保风险

2、选择分类系统应满足的条件

(1)准确衡量影响风险的每一因素的效果;

(2)评估相互作用因素包括相互冲突因素的综合影响;

(3)产生公平的结果;

(4)操作起来相对简单且不昂贵。

7.次标准体人寿保险

1、保险公司经验数据的来源

自有公司的经验数据

学术期刊论文中的数据

再保险公司的经验数据

2、额外死亡率的发生

某些疾病会使得准被保险人死亡率增加,因而被划分为次标准体,如心脏杂音、肥胖、糖尿病、高血压。

3、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的分类

大部分公司将其分为三大类:

在保单签发之后所有年份,额外死亡人数预期保持在大致相同的水平。

如危险性嗜好或职业。

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大,额外死亡人数预期增长,如糖尿病患者。

随着时间推移,额外死亡人数预期降低,如刚接受手术的人。

4、费率制定方法

(1)年龄增加法

假设每千人中额外死亡的人数随年龄增加而增加。

(2)定额附加保费法

当额外死亡率大致与年龄无关时使用该种方法,如危险性职业和嗜好。

(3)保额限制法

如对次标准体的死亡给付进行限制。

5、预期死亡率的改善

如果被保险人预期的死亡率改善,原来的加费就会降低或撤销。

否则被保险人有可能退保而去别的公司寻求按标准投保。

如果预期死亡率的明显降低是由于居所、职业或嗜好的改变,有些公司要求在撤销加费之前有一至两年的观察期,在观察期末,公司再回溯性地返还加费,回溯期从改变之日算起。

8.人身保险理赔的概念

理赔,顾名思义是处理赔付,指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发生的保险事故决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以及如何承担保险责任处理的过程

9.人身保险理赔的程序和内容

1被保险人进行索赔的前提被保险人审视是否具备索赔的资格条件

(1)发生了保单规定的保险事故,并使得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且这种损害也是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

(2)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已通知了保险人;

(3)能够向保险人提供发生保险事故的一切证据,并可以说明详细细节;

(4)索赔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基本原则以及保险类型的;

(5)在保单规定的给付金额范围内索赔。

2正式提出索赔申请

在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