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招标文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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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9时00到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煤矿二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人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密封袋外注明函件内容即:
招标人名称、招标地址、招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同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十二、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或邮件)与招标人联系,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十三、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煤矿有限公司将另行通知。
十四、招标人名称:
2012年12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设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招标人名称:
地址: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煤矿
邮编:
联系人:
沈立江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投标报价和货币
投标报价:
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设备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伴随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12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如包含价格预算电子文件,须注明使用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并统一用Excel格式导出)。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5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煤矿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评标
评标方法:
综合打分法,总分100分。
注意事项:
在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携带下列证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
D、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E、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上述证明文件在开收据标时须经有关部门核验,如有不符或不全的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2.
招标人、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煤矿有限公司
招标方:
招标方是指招标人。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能投入使用):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合格的投标人
1)经招标方邀请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制造及安装单位。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合格投标人资格标准:
必须资格预审合格。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
合格的设备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设备。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设备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六章合同格式
第七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评标办法
第一十章其他补充资料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10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人回函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唱标)一览表按照本须知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填写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响应程度;
6)投标设备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7)投标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
8)投标设备零部件、备品备件供应情况;
9)对投标设备安装调试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承诺;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资料;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
1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1.
投标报价
投标人设备供货、安装及材料费等按全套设备报总价和分项价,并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及生产厂家。
投标人设备安装、非标制作等按照《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规定的计价办法及计价规则进行报价。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人工费的市场价格变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业主不支付因材料、设备、人工费的市场价格增涨而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项目实施中增减变更项目的结算原则: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设备或工程量增减,原投标报价有新增(减)项目的,执行其投标报价,原投标报价无该新增(减)项目的,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所供设备的出厂价
2)安装调试费用
3)安装材料费用
4)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等)
5)设备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设备交运的有关费用
6)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注:
以上分项报价如无该分项内容可填“0”,并在备注中注明,漏填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项填写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人有保留招标数量变更的权利,投标人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设备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
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条的规定。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1)投标人投标产品须为自行生产制造并具备维修安装资质;
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
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设备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设备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投标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a)产品说明书或使用手册;
b)安装示意图。
2)对照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设备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偏离表格式填写,偏离表上的内容仅证明投标人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偏差程度,不构成合同谈判的唯一依据)。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以下形式:
现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递交,开标时需检验保证金收据原件。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和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在开标结束后原额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后原额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本(使用WORD、EXCEL格式),每套投标文件右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进行打印,字迹清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包内。
(3)密封袋上应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开启。
(4)密封处加盖“密封”章。
19.
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招标方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方。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招标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
开标时,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招标方将当众宣读所有合格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
评标
评标委员会
23.1.1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负责人、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综合打分法(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23.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有效范围的;
4)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满足第七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设备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投标人没有“无不良商业行为及无违规犯罪保证书”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标办法),计算工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3.5.2.1
商务评审:
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类似项目业绩(2009至今,以证明材料为准);
2)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3)企业实力(资质等级、企业规模、质量体系等)
4)其他商务条款的偏差。
23.5.2.2
技术评审: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响应程度;
2)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
3)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七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23.5.2.3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
价格调整的原则是: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
2)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不得纳入投标报价内,否则评标过程中按漏项处理。
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在评标过程中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4)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中标人。
如果二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人综合实力强者。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3.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7.3
中标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
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除本须知第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5.
履约能力
招标方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列出的标准审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方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如评标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因放弃中标或因虚假投标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授标给评标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并对其进行履约能力作类似的审查。
26.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签定廉政合同,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27.
授标时更改采购设备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的数量对价格的影响按投标文件报价调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告知招标结果,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1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设备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1-16)
甲方名称:
1-18)
乙方名称:
履约保证金金额:
无
安装地点:
11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验收:
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验收
质保期:
管件、接头等配件、水塔质保期为1年,太阳能保期为3年、热泵质保期为2年。
质保金:
10%(总体验收合格1年后无息退还)
13
误期:
因自然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进行顺延。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
15
付款方法和条件:
1)招标结束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始生产制造通知时,开始为甲方生产招标设备,甲方付乙方工程总价的50%给乙方。
并做出书面回应。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总体验收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价的45%给乙方,扣